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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海大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事件分级1.5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 市指挥部2.2 市指挥部办公室2.3 现场指挥部2.4应急专家组3预防预警3.1 信息收集3.2 预测预警4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4.2 分级响应4.3 信息报告4.4 现场处置4.5 扩大应急4.6 信息发布4.7 应急终止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理5.2 调查评估5.3 恢复重建6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6.2 物资保障6.3 交通运输保障6.4 医疗卫生保障6.5 电力保障6.6 通信保障6.7 后勤保障7监督管理7.1 培训7.2 演练7.3 责任与奖惩8
2、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8.2 预案修订8.3 解释部门8.4 实施时间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统一、快速、有序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有效保障跨海大桥(以下简称大桥)安全、高效运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跨海大桥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桥(含附属设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
3、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北岸服务区、北岸陆地区、北岸大桥两侧保护区)的大桥突发事件,由嘉兴市负责处置。本预案涉及的大桥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大风、大雾(霾)、结冰、高温、暴雨、大雪和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大桥坍塌、桥梁结构和附属设施损坏,桥面交通运输事故、船舶撞桥、大桥相关区域环境污染等生产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群体性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1.4事件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大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4个级别。1.4.1 特别重大(级)事件(1)造成或可能造成桥面通行连续中断
4、24小时以上,或超过48小时以上无法恢复正常通行的突发事件;(2)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3)其他需要按级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1.4.2重大(级)事件(1)造成或可能造成桥面通行连续中断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或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无法恢复正常通行的突发事件;(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3)其他需要按级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1.4.3较大(级)事件(1)造成或可能造成桥面通行连续中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或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
5、下无法恢复正常通行的突发事件;(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3)其他需要按级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1.4.4一般(级)事件(1)造成或可能造成桥面通行连续中断6小时以下,或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无法恢复正常通行的突发事件;(2)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3)其他需要按级事件对待的突发事件。1.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和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装备、信息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统一指挥、
6、分级处置。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级负责、分类处理。(3)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多方联动,快速响应,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2组织体系2.1 市指挥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较大以上大桥突发事件时,成立*市跨海大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作为全市大桥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较大以上大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1.1市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局、跨海大桥管理局(以下简
7、称大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前湾新区管委会主任,慈溪市市长。视情可由其他部门负责人一并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大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前湾新区管委会、市消防救援支队、*海事局、市气象局、市通信管理局、慈溪市政府、国网*供电公司、东海救助局*救助基地、交通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等单位负责人。2.1.2市指挥部职责(1)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大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应急处置行动,及时掌握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适时调整配置应急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力量,紧急调
8、度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和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3)统一、准确、及时发布事件信息,负责指导做好事件调查评估、舆情应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4)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或要求市政府请示省政府启动省级相应预案。(5)负责启动和终止市级应急响应。(6)研究决定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2.1.3 成员单位职责(1)大桥管理局: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信息报告,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及时提出预案启动建议;协调落实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等保障。参与组织开展应急救援
9、和事件调查评估等工作。(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3)市公安局:负责现场警戒疏散,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确认失联人员和伤亡人员身份;侦查恶意破坏大桥、群体性事件,控制有关责任人、嫌疑人。参与破坏大桥事件、大桥相关群体性事件、交通事故等调查处理相关工作。(4)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理工作。(5)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统筹落实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资金。(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事件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进行应急监测,及时提供监测分析数据,确定事件的污染范围、污染物质和危害程度;指导协助环境污染清
10、除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事件引起的环境污染调查处理。(7)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保障应急救援交通工具,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大桥结构破坏、涉及营运客货车辆较大以上事件调查处理相关工作。(8)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受伤、受害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9)市应急管理局:参与应急处置综合协调、指导工作。负责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协调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的调拨,做好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参与涉及安全生产的较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相关工作。(10)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灭火救援。组织开展火灾原因调查。(11)*海事局:应请求参与海上搜救和船舶触碰桥梁
11、、污染海域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相关水域交通管制及通航秩序维护,将非辖区内的海上突发事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通报嘉兴海事部门协调处置。(12)市气象局:负责事件现场气象监测,提供气象预报和专家咨询意见。(13)市通信管理局: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确保通信网络畅通。(14)国网*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开展电力设备抢修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电力供应。(15)东海救助局*救助基地:负责沉船和坠海车辆、人员的打捞。(16)交通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参与人员救助和海上搜救。(17)*前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负责组织属地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其他市级有关
12、单位在市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根据大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好相关职能。2.2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市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大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大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决定事项;(2)负责值班接警,受理、汇总、报告事件信息,初步判断事件等级;(3)负责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和结束市级应急响应的建议;(4)负责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组织有关单位参与应急处置;(5)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6)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现场指
13、挥部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和救援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设在大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或事发现场。2.3.1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指定。在指挥长到达现场前,由大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3.2现场指挥部职责(1)具体执行市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制定应急处置具体行动方案,并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方案和力量,开展现场组织、协调、处置等各项工作。(2)组织协调公安(含交警)、消防救援、交通运输、海事、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
14、确定现场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措施。(4)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5)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2.4 应急专家组视情成立应急专家组,由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1)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2)对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分析会商,开展专题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3)识别应急处置中的安全风险,提出规避风险的措施和建议;(4)应邀参与事件处置和调查评估,指导恢复重建。3预防预警3.1 信息收集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托大桥管理局安全管理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收集大桥现场信息,收集来自交通、海事、气象、公安、卫生、旅游等方面
15、的事件相关信息,及时受理突发事件报警信息。3.2 预测预警大桥管理局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1)大桥管理局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大桥突发事件类别、级别、区域或场所、起止时间、影响及应对措施等内容。预警信息动态发布,及时更新。(2)大桥管理局应加强对全桥区域的监控,根据需要及时提请协调高速交警、交通执法、海事等单位实施道路、水上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封桥、封航措施。4应急响应4.1 先期处置发生突发事件,大桥管理局立即启动相应应急行动方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迅速抢救现场受伤、被
16、困人员。对初步判定属于较大以上的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市指挥部。4.2分级响应针对大桥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出现一般(级)事件时,由大桥管理局启动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应急处置中需要嘉兴市有关部门配合和保障的事项,由大桥管理局与嘉兴市有关部门协调联系落实。出现较大(级)事件时,由市指挥部启动市级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嘉兴市政府支援、配合和保障的事项,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或相关部门与嘉兴市有关部门协调联系落实,或报请省级有关部门协调联系落实。出现特别重大(级)或重大(级)事件时,由国家、省启动应急响应,在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实施应
17、急处置行动。4.3 信息报告发生突发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报告市指挥部,通报市交通局、*前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等有关单位,必要时通报嘉兴市有关部门,并根据事态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事件级别达到较大以上,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告市指挥部、市政府及省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通报嘉兴市政府。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发生后,市政府、市指挥部按规定及时向省政府、省指挥部报告。4.4 现场处置应急响应启动后,现场指挥部根据先期处置情况、事件现状和应急处置需要,迅速研判并及时调整处置措施,合理规划应急救援队伍工作区域和次序、应急队伍集结点,提供后勤保障。根据
18、需要,视情建立若干应急行动组,应急行动组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应急行动组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长统一指挥调度,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1)综合协调组:设在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指令,收集处理事件处置信息,协调其他行动组开展工作。(2)抢险救援组:视情由大桥管理局、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前湾新区管委会、*海事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供电公司、东海救助局*救助基地、交通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慈溪市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开展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抢险
19、救援工作。(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受伤、受害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大桥管理局、*前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划定警戒区,进行交通管制、现场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做好人员疏散等工作。4.5 扩大应急4.5.1大桥突发事件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海上交通事故、医疗卫生救援等领域,且依据本预案应急处置不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时,市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市政府,启动市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4.5.2大桥突发事件发生区域超出市域范围、事态隐患将要波及周边地区、需要嘉兴等地应急支援,或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
20、力时,市政府、市指挥部应及时报告省政府、省指挥部,请求应急支援,视情建议启动省级应急响应。4.6 信息发布大桥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准确、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定执行。4.7 应急终止当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因素已经消除,无继发可能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依据响应启动级别,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终止应急响应。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理善后处理工作由大桥管理局负责,*前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5.2调查评估大桥
2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开展事件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评估总结。一般事件,由*前湾新区管委会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较大事件,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配合省政府、国务院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下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整理审查事件应急处置记录等相关资料,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评估报告并报市指挥部,必要时报市政府。5.3恢复重建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尽快解除警戒和交通管制,恢复交通秩序。如大桥有结构损毁,
22、经专家组评估后,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如大桥结构损毁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应向社会公告,并尽快修复。6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大桥管理局和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能,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管理制度。6.2 物资保障大桥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应配备相应的专业设备、器材以及车辆、通讯、照明工具、防护装备等应急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6.3 交通运输保障市交通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调集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6.4 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医疗救治资源动态数据库,组织调度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应急医疗救护。6.5 电力保障国网*供电
23、公司负责大桥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大桥管理局负责做好停电自保应急方案,配足应急自备电源,落实预防措施。6.6 通信保障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有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大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6.7 后勤保障大桥管理局负责牵头落实抢险救援相关后勤保障,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工作。7监督管理7.1 培训大桥管理局和成员单位应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培训,熟悉处置工作内容、流程,提高大桥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7.2 演练大桥管理局和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制定应急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大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时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实战处置能力。7.3 责任与奖惩大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扬激励和责任追究。8附则8.1 名词术语解释跨海大桥:北起嘉兴市海盐郑家埭,南至*市慈溪水路湾,全长36公里,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每小时100公里,设计使用年限100年。附属设施:指跨海大桥海中平台及南、北服务区。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2 预案修订大桥管理局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工作,根据单位职责、形势变化及预案实施等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8.3 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大桥管理局负责解释。8.4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