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168-2020 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docx
《DB22∕T 3168-2020 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22∕T 3168-2020 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CS03.080A12DB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31682020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Codeofpracticefortheassessmentofadoptability2020-09-29发布2020-10-30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DB22/T31682020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评估方式、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和监督。本标准适用于收养人收养子女时,接受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评估工作。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评估对象targetofevaluation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2.2可
2、收养儿童adoptablechildren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基本要求3.1评估机构3.1.1应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并具有法人资格。3.1.2业务范围应包含社会评估或调查,或具有开展民政部门委托的收养评估项目经验。3.1.3聘有4名以上从事评估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3.2评估人员3.2.1应是收养评估机构聘用的专业工作人员或社会工作者。3.2.2具有全日制大学社会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教育学、心理学、儿童护理学、儿童医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婚姻
3、家庭、心理咨询师、律师职业资格,或担任人民调解员等,且从事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及与婚姻家庭、儿童相关工作1年以上。3.2.3评估过程中不得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评估。3.3职业规范3.3.1在评估工作中,应坚持中立、公平、公正原则。3.3.2不得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得违规收费。3.3.3为经评估不具备收养能力的收养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心理疏导工作。3.3.4评估机构及评估工作人员需对收养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保密。1DB22/T316820204评估方式4.1面谈通过与收养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当面交谈,听取个人陈述,深度交流抚养教育儿童情况。4.
4、2查阅资料查阅收养申请人按照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参见附录A)中提交的各项材料。根据收养评估申请人的授权,到相关部门核查收养申请人的财产状况、犯罪记录情况和个人征信记录情况。4.3走访到申请收养人家庭住所实地查看居住环境,征求其亲属、所在居(村)委会的意见,填写走访了解收养申请人生活情况的谈话记录(参见附录B)。5评估内容5.1收养动机5.1.1应遵守收养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被收养儿童的权益,提供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抚养和健康成长的条件。5.1.2收养理由适当,心理准备充分,对收养可能存在的不适应情况有足够的认识。明确承诺“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儿童”。5.1.3应配合评估工作人员进行家庭调
5、查评估及收养后跟踪回访。5.2基本情况5.2.1年满30周岁6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5.2.2户籍地为吉林省所辖区域。5.3婚姻状况5.3.1夫妻双方对婚姻的态度及满意程度,是否有家庭责任感。5.3.2夫妻双方有无婚变史,如有离婚应说明主要原因及现在的婚姻态度。5.3.3离异次数不应超过3次,目前本次婚姻应持续满3年。5.4健康状况5.4.1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监护职责,在体能、智能方面没有抚育和照顾被收养儿童的不利因素。5.4.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重度残疾、重大疾病等身体健康检查证明。5.5职业和经济状况。5.5.1
6、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日常生活水平居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性收入以上。5.5.2如无固定职业,应说明经济来源。5.6受教育程度应具备一定教育能力和基本常识。2DB22/T316820205.7家庭成员状况5.7.1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是否与收养申请人同住,家庭成员对待收养子女的态度。5.7.2主要家庭成员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5.8道德品行5.8.1无虐待儿童、遗弃儿童、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性虐待、酗酒、赌博、吸毒、滥用药物等行为,无收养后放弃儿童监护权的情况。5.8.2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恶教派和敌视政府、仇视社会行为。5.9居住条件5.9.1有固定的自有住房,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
7、5.9.2居住地区具有较为完善的教育、卫生医疗机构、公共服务等设施。5.10抚养教育计划5.10.1做好精神和物质准备,作出适宜的抚养教育安排。5.10.2对出现特殊情况致使收养申请人无法照顾被收养儿童的情形,需作出监护安排。6评估程序6.1机构选择6.1.1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推荐,并建立收养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信息库。6.1.2开展收养评估时,由收养登记机关随机选取、确定收养评估机构。6.2评估流程6.2.1告知(登记机关对收养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审后确认合格的,发送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参见附录A),告知将对收养申请人的抚养教育能力进行调查与评估。6.2.2前期申报6.2.2.1收养申请
8、人自收到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参见附录A)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收养评估机构提交通知书中所列材料,办理评估手续。6.2.2.2夫妻双方申请收养评估的,需共同到场。夫妻一方无法到场的,另一方可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代为办理。6.2.2.3逾期不办理收养评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养申请。6.2.2.4评估机构应与收养申请人签署收养申请家庭情况声明(参见附录C)和收养评估授权委托书(参见附录D)。6.2.3实施6.2.3.1时限要求3DB22/T316820206.2.3.2评估工作人员应自签订收养评估授权委托书(参见附录D)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成工作小组,
9、运用面谈、查阅资料、走访等形式进行调查评估,形成客观公正的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参见附录E)。6.2.3.3如有特殊情况,评估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6.2.4过程6.2.4.1评估工作人员根据收养家庭评估指标(参见附录F),对申请收养家庭整体情况作出真实全面评估后形成综合评估材料,由评估机构制作书面的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参见附录E)。6.2.4.2报告内容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部分包括详细的收养申请人情况和评估结论,附件部分包括各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访谈笔录、走访照片等。6.2.4.3收养能力评估得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80分以下者不予办理收养手续。6.2.4.4评估工作人员
10、应在收养能力评估报告(参见附录E)上签署意见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人审核。6.2.4.5评估工作人员应自评估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收养能力评估报告报送至委托主体,将收养能力评估情况的通知书发送给收养人和送养人,并将复核受理方式、时间、地点等告知收养人和送养人。6.2.5复核6.2.5.1收养申请人或送养人对收养能力评估的结论有异议,且有新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足以推翻原评估结论的,可于指定期限内现场申请复核一次。6.2.5.2复核应当自收养申请人或送养人现场提交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6.3回访6.3.1送养人要求进行收养后回访的,可以与收养人协商。收养人同意的,应签署收
11、养后回访协议书(参见附录G)。6.3.2回访由评估工作人员开展,经收养人同意,送养人可以参加。6.3.3回访时间和次数需与收养人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3次。6.3.4工作人员应当于每次回访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回访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形成收养后回访报告书。6.3.5工作人员在回访时,如果发现收养人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或收养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不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应及时通知送养人和收养登记机关,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7监督7.1收养登记机关应对收养评估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监督和考核约束机制,对评估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12、7.2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应接受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申请人、送养人及社会监督。7.3收养申请人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在收养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收养登记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检举、投诉。4DB22/T31682020AA附录A(资料性附录)收养能力评估通知书收养申请人(男)身份证号:收养申请人(女)身份证号:为进一步规范收养行为,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收养申请人应当有抚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请你们收到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评估机构)办理收养评估手续:1.收养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
13、口簿。2.收养申请人婚姻证件(无婚的声明)。3.收养申请人房屋产权证明。4.收养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5.收养申请人经济收入证明。6.能够证明收养申请人具备收养能力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收养登记处年月日注:本通知一式两份,收养申请人一份,收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5常居地记录人居(村)委会工作人员姓名性别谈话地点被询问工作人员签名被走访的收养申请人姓名男:女:谈话记录:1.据你们了解,收养申请人的婚姻家庭关系如何?家庭责任感如何?2.据你们了解,收养申请人与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之间交往情况如何?3.据你们了解,收养申请人的性格、心理素质如何?家庭成员中有没有患精神病或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22T 3168-2020 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 DB22 3168 2020 收养 能力 评估 工作 规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