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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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南开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南开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反 应能力,及时有序处置金融突发事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维护南开区金融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 法、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金融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用于在本区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本 区金融稳定,需要本区采取应急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的指导工 作。主要适用下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集媒体对本区金融突发事件和有关敏感
2、问题的报道,密切跟踪 舆情动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各单位做好信息保密工作。3.2 风险评估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各类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 性、影响程度、应对难度、应对迫切度等进行监测,并对可能 引发一般较大及以上金融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通报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区领导小组办公 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金融信息共享交流会,沟通各行业金 融突发事件情况和潜在风险因素,对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本区金融风险研判报告。3.3 风险防范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处置本领域发生的金融风险,如需 要区相关部门或机构予以配合,
3、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 调,并根据金融风险程度,发布金融预警信息。3.4 预警响应根据即将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金 融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应急预案立即作出响应,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信息报告 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金融突发事件发 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2)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 者,对金融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金融突发事 件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级别;(3)准备应急所需设备、工具,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4)加强对重
4、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 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金融突发事件 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 措施。4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4.1.1 信息报告应贯穿于金融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善后等应对活动的 全过程。4.1.2 发生金融突发事件,事发金融机构立即向上级单位、 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区行业主管部门在接报后20分钟内 电话、40分钟内书面向区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同 时通报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4.1.3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区领导小
5、组在接 报后20分钟内电话、40分钟内书面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事 件基本情况。4.1.4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金融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 地点、时间;事件的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 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 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 施;其他与该事件有关的内容。初报是对突发事件接报研判后,在规定时限内第一次上 报;续报是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信息,视突发事件 进展情况可续报一次或多次。4.1.5 对于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金融突发事件,金融行业主 管部门应迅速核实,同时根据事件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 响程度,参照上述
6、规定上报,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4.2 先期处置 事发金融机构要立即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事发金融机构在向相应的主管(监管)部门报告的同时, 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发金融机构对因本单位问题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 的群体性事件,要迅速开展劝解、疏导等工作。4.3 分级响应区级层面负责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协助市 级层面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事件,以及跨区的突发事件。如 果事件本身较为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 要会议召开等时期,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并视发展态势及时调 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本区应急响应原则上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 级、四级。4
7、.3.1 一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区领导小组在市 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立即启动一级响应,并做好相 关处置工作。4.3.2 二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区领导小组在市领导 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立即启动二级响应,并做好相关处 置工作。4.3.3 三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区领导小组在市领导 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立即启动三级响应,并做好相关处置工作。4.3.4 四级响应。发生一般金融突发事件,由区领导小组办公 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报区领导小 组综合评估,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四级响应。区领导小组负 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4.4 指挥协调区领导小组
8、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 职责,成立综合协调、专业处置、信息宣传、治安维护、应急 保障、专家咨询等工作组,迅速开展应对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相关部门 参加。主要负责协调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区领 导小组指令;负责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负责组织召开会议, 协调各工作组共同会商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 成因,提出总体处置方案,报区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实施。(2)专业处置组:由金融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区相关部门 参加。主要负责开展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制定相应的监 测方案,分析并提供监测数据,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决策提供 依据;制定专项处置方
9、案,开展相关处置工作。(3)信息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 头,区委网信办、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参加,主要负责迅速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信息,及时核实并报告反映 的问题,及时发布正确信息;做好舆论引导,把握报道工作导 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4)治安维护组:由公安南开分局牵头,属地街道办事处 参加。主要负责维护正常秩序,在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现场周围 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维护公共秩 序等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5)应急保障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网信 办、区财政局参加。区委网信办主要负责信息
10、安全保障和协调 信息管理部门通信保障;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划拨。(6)专家咨询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金融行业主 管部门、专业机构和金融专家,必要时请市金融局派员参加。 主要负责组织专家提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议。4.5 处置措施4.5.1 各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要求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处置工 作,及时阻隔风险源,防止风险线上线下进一步扩散。4.5.2 事发金融机构能进行自救或同业援助的,金融行业主 管部门督促事发金融机构积极采取各种自救措施,并做好同业 援助的配合工作。4.5.3 对易引发社会恐慌的金融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必要的稳控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4.5.4 当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群
11、体性事件时,区领导小组办公 室根据事件发展情况,适时报请区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启 动本区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相应处置程序,并在区群体性事件 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下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4.5.5 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发现的涉嫌犯罪的事 实,公安南开分局应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 防犯罪嫌疑人潜逃,有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4.6 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金融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由区委宣传部 会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与协调,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 责金融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组织、采访管理,及时、准确、客 观、全面发布金融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区领导
12、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区委宣 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由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外办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 组织。4.7 应急结束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 害基本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一般金融突发事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区人民政府或区领导 小组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 件处置的各相关单位。4.8 后期处置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 工,由金融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必要 时,成立区级善后工作机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金融行业主管部门组建金
13、融突发 事件调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组织开展金融 突发事件调查,分析事件原因,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改进措施 建议,并在事件处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区领导 小组。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对 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 组办公室对金融突发事件处置进行评估和总结,组织完善相关 制度,并及时上报区领导小组。5应急保障5.1 设施保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为金融突发事件应 对以及办事机构日常运作提供所需的各项保障,在市金融管理 (监管)部门指导下,配合做好通信畅通、文电传递、计算机 设备的正常运转、核心数据的异地备份
14、、网络保证等。5.2 经费保障金融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统筹部门预算,集中 财力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必要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应 对突发事件专项准备资金,动用财政预备费。区有关部门所需的金融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 预警、预案演练、宣传等工作经费,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安 排。5.3 培训宣教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综合协调、舆情管理、应急指 挥、法律法规等作为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应对金融突发事 件相关知识培训。金融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和公 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5.4 应急演练 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本部门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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