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docx
《昆明海关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昆明海关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昆明海关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 目的 严格履行进出境动物检疫职责,境内外发生或流行重大动物疫情、口岸检出或发现重大动物疫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 情时,为防止疫情传入传出,采取紧急防控措施,保障国门 生物安全。1.2 指导原则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措施规范;资源整合,分工协作,信息共享。1.3 编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 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制定 本预案。1.4 适用范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昆明海关进出 境动物检疫发现重大疫情或疑似重大疫
2、情的应急处置工作。1.5 措施分类1.5.1 进境应急处置措施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情况报告应急措施执行期间,隶属关应急处置中心应当及时向昆 明海关应急处置中心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措施的 实施情况,昆明海关应急处置中心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总署 处置中心办公室报告。4.2.3 口岸突发疫情处置措施4.2.3.1 现场检疫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暂停办理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入境检疫手续,过境动 物及其产品暂停运输。确定控制场所和控制区域,确定控制 区域应协调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封锁控制场所。严 格限制人员、其它动物和产品、病料、器具、运输工具和其 它可能受污染的物品等进出控制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车辆
3、、 物资出入控制场所。所有出入控制场所的人员和车辆,必须 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入,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对控制场所内 的所有运输工具、包装材料、污染场所和可能受污染的圈舍、场地、工器具、人员防护用品等以及进出污染区域的车辆等 物品无害化处理。采集有关样品送技术中心检测,现场收集 有关材料(拍照、摄像等卜严格消毒。对动物粪便、垫料、饲料、饮水等可能受污染的4.2.3.2 初筛试验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技术中心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为重大动物疫情疑似病例 的,必须将样品以最快的方式送海关总署或农业部认可的实 验室进行确诊。协助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控制区采 取封锁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4.2.3.3 确
4、诊试验为重大动物疫情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确诊为一类动物传染病的,全群动 物或整批动物产品作扑杀或者销毁处理。扑杀销毁动物按照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国家标准(GB / T16548-2006 )规定的处理方法,将死亡畜(禽)运往无害 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扑杀销毁过程必须采取严格的防 疫措施,对运输工具、装载容器、被污染场地等进行严格消 毒,采用防止渗漏的容器盛装扑杀动物的尸体,同时对动物 的粪便、垫料、饲料等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隶属关应急处置中心向昆明海关应急处置中心书面报告处 理结果,昆明海关应急处置中心向总署处置中心书面报告处 理结果。除以上扑杀销毁措施要求外,进
5、口动物及其产品还应按 照本预案进境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出口动物及其产品 按照出境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处置。423.4 周边国家肉牛进口检疫管理禁止从缅甸、老挝口蹄疫疫区进口屠宰用肉牛。进口的屠宰用肉牛在境外非疫区内预检合格后,经指定运输路线和 口岸入境,原车运至海关指定的隔离场。经隔离检疫合格的, 在隔离场3-10公里范围内的指定屠宰场就近屠宰、加工。禁止活牛和未经加工处理的肉牛产品调离指定试点的 县(县级市)行政管辖区域。屠宰产品应在指定试点的县(县 级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加工处理,有效灭活病原体。肉品进 行排酸处理,酸碱度(PH )达到6及以下,皮张、内脏等副 产品进行有效的物理(高温加热等)
6、、化学(强酸碱等)处 理。423.5 供港活动物应急措施供港动物注册场周边发生或者疑似重大疫情时,严密监 测疫点周围半径10公里范围内的疫情,切断可能的传播途 径。划定供港动物的运输路线,并加强启运地和离境口岸供 港动物的检验检疫工作。严密监测以疫情场为半径周围10 公里范围内其它注册场的情况,防止疫情传出及扩散。配合 地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注册场疫情的扑灭工作,污 染场地清场空栏至少30天。供港动物在装卸点发生或者疑似重大疫情时,立即停止该装卸点动物的装卸转运工作,停止从该装卸点发运动物。配合地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装卸点所有动物隔离和 后续处理工作。严密监测来源注册场的疫情,防止疫
7、情传出 及扩散。通报离境口岸海关部门。供港动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或者疑似重大疫情时,动物押运员或责任人立即就近选择便于切断传播途径、消毒及无害 化处理的合适地点停站并做好记录。报告监管机构并通知停 站所在地海关部门,由所在地海关部门现场诊断。监管机构 追溯来源注册场,调查来源注册场及其周边疫情,采取相关 后续措施。供港动物到达离境口岸发生或者疑似重大疫情时,监管机构应立即追溯来源注册场,调查来源注册场及其周边疫情,采取相关后续措施。通报离境口岸海关部门。423.6 防护采取预防处理和应急处置时,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个 人防护措施,离开疫区、隔离检疫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以及其他可能受病原体污染场
8、所等时,应彻底消毒处理。相 关人员应进行定期体检和防护培训。423.7 终止符合以下情形的,按照总署处置中心发布的疫情解除通报,可终止相关应急处置措施。423.7.1 进境应急措施 有关国家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国际相关组织宣布解除重大动物疫情或者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并经我国政府主管 部门确认的,可终止应急措施。423.7.2 出境应急措施对境内重大动物疫情或者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根据农业 部和卫生部发布的疫情解除通报。出境动物控制场所经彻底 消毒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疫情解除期限解除封锁措施。有关国家或地区检疫主管部门通报从关区内相关口岸 进口的动物或动物产品(或生产加工环节的动物原料来自云 南)中检
9、出重大疫情后,经跟踪调查和疫情监测未发现重大 疫情,或通过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经考核验收,确认疫情已 消除的,可终止应急措施。423.7.3 口岸突发疫情应急措施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动物疫情或者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按规定程序最终确诊为非重大动物疫情的,或者通过 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经考核验收,确认疫情已消除的,可终 止应急措施。5 .应急保障5.1 人员保障 采取应急措施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传递,必要时,实行24小时值班。各主要负责人员和各单位之间要保 持畅通的通讯联系,保证协调一致,责任确定到人。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库”,由昆明关全体兽医专业人员组成,名单由动植物检疫处定期更新。
10、当境内外 发生或流行以及进出境检验检疫工作中检出或发现重大动 物疫情、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昆 明海关应急处置中心统一调配。5.2 物资保障5.2.1 常用消毒方法和消毒药剂5.2.1.1 常用的消毒方法金属设施设备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消毒方式。圈舍、场地、车辆等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消毒方式。饲料、垫料等可采取深埋发酵处理或焚烧处理等消毒方式。粪便等可 采取堆积密封发酵或焚烧处理等消毒方式。人员可采取淋浴 消毒,人员的衣帽鞋等可采取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处理。5.2.1.2 常用消毒剂 包括氯制剂、碘制剂、过氧乙酸、复合酚制剂、烧碱、甲醛、高镒酸钾等。5.2.2 常用应急物
11、资各隶属海关应根据其工作职责之需,分别配备一定数量 的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销毁处理器具(存放污物的大塑料 袋 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手套、口罩、帽、胶靴、防 疫车、办公用品、通讯工具、现场隔离控制线、样品采集和 保存用品等。大型防疫消毒工具等贵重器材可根据应急处置 工作需要由昆明关应急处置中心统一调配使用。技术中心做 好重大动物疫病检测设备和诊断试剂储备。5.3 经费保障。重大动物疫情预防、应对和应急等工作所需经费从昆明海关及各分支局疫情疫病专项经费中支出。指定的跨境区域 化管理试点境外非疫区建设、管理、维护费用由云南省专项 经费中支出。5.4 技术保障。加强技术中心动检实验室建设,配备必要的
12、检测设备和试剂。成立“重大动物疫病专家组”负责临床会诊、实验室诊断、疫情监测及风险分析等,必要时可请系统外的专家参加 工作。6 .附则6.1 名词术语解释6.1.1 进境重大动物疫情指境外发生或流行,或在进境动物检疫工作中检出或发 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农业部、海 关总署联合公告第2013号)中的一类传染病以及具有重要 公共卫生意义的人畜共患病。其中进境动物一类传染病包括 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尼帕病、非洲马瘟、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痒病、 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 新城疫共15种疫病,上述所列的疫病名录如有修
13、订,按新 公布的名录执行。新发生的重大疫病按照海关总署的预警级 别和有关规定执行。6.1.2 出境重大动物疫情指境内发生或流行,或在出境检验检疫中发现或疑似农 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公布的一类动物疫病以及具有重要 公共卫生意义的人畜共患病。6.1.3 一类动物疫病包括: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 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 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 病性禽流感、新城疫。6.1.4 相关动物指具体动物疫病的易感动物。6.1.5 相关动物产品指具有传播疫病风险的易感动物的产品。6.
14、1.6 控制场所指进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或进境动物产品贮存库,出 境动物饲养场或临时隔离检疫场,或出境动物产品生产、加 工、存放单位及原料动物的饲养场,过境动物或动物产品的 运输工具。6.1.7 控制区域指一旦由于控制场所管理不严,而造成疫情可能扩散的 区域。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划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2 本预案由昆明海关负责解释。6.3 本预案自2019年10月1日起试行。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信息预警表报告单位:报告时间:编号:重大动物疫小王灿米信息来源OIE DFAO DWHO 口区域性组织或有关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口农业部口卫生部口检验检疫信息发布方口官方网站口公告口农业部兽医公报口其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昆明 海关 进出境 重大 动物 疫情 应急 处置 预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