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题库含历年真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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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题库含历年真题必备1.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答案】:D【解析】:A项,根 据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的目标是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
2、制约机制,这属于社会民主监督制度的范畴。B C 两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不仅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案件范围得到了拓展(涵盖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括动),而且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选任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D 项,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并不是单独由选任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来选取的,而是由组织案件监督的人民检察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产生。2.根据 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人对下列哪一类人员具有保险利益?()A.与投保人关系密切的邻居B.与投保人已经离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
3、妻C.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D.与投保人合伙经营的合伙人【答案】:C【解析】:订立保险合同的基础即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法第31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A项,即使是关系密切的邻居,如果该邻居不同意也不具有保险利益。B项,”与投保人已经离
4、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妻”在法律上已经不是投保人的配偶,不具有保险利益。C项,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属于 保险法第31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情形,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D项,即使是与投保人合伙经营的合伙人,如果合伙人不同意则不具有保险利益。3.甲公司为支付向乙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款项,向乙开具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向丙银行办理了承兑。2018年6月乙又将该票据背书给丁公司,2018年7月丁公司办公楼失火,该张票据被烧毁灭失,仅剩其留档复印件。甲公司、乙公司均在该复印件上签章,以证明彼此间的交易情况。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丙银行无须承担票据责任B.丁公司向丙银行出具
5、票据复印件提示付款,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C.丁公司可凭票据复印件向乙公司主张票据权利D.丁公司可凭票据复印件向甲公司主张票据权利【答案】:A【解析】:票据法第4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票据是设权证券和要式证券,票据的制作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出示合法有效的票据,票据在灭失之后,可以通过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或提起民事诉讼来实现救济。本题中,票据原件烧毁,票据复印件并不具有票据
6、效力,丁公司无法依该复印件行使票据权利。4.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B.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C.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D.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法第 3 3 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据
7、此可知,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时,应先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5.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真题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答案】:B【解析】:AB两项,婚姻法第 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本题中,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
8、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满足无效婚姻的构成要件,属于无效婚姻。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而非撤销该婚姻。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 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据此,对该案的审理无需调解。D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不能上诉,只有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
9、问题的判决方可上诉。6.某旅行社导游李某带团游览一处地势险峻的景点时,众人争相拍照,李某未提示注意安全,该团游客崔某不慎将唐某撞下陡坡摔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真题A.旅行社对损害结果不承担赔偿责任B.崔某应当对唐某承担赔偿责任C.旅行社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D.李某应当对唐某承担侵权责任【答案】:B|C【解析】:A项,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旅行社应当承担责任。BCD三项,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
10、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崔某不慎将唐某撞下摔伤,属于第三人侵权,应该由崔某本人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的李某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也是有过错的,其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由于李某是旅行社的员工,其在履行职务行为时发生侵权事故,应该由旅行社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李某本人直接向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7.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
11、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A.曹某、孙某、刘某是曹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当事人B.曹某、孙某、刘某是刘某财产损害赔偿案的诉讼当事人C.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和刘某的财产损害赔偿诉讼都是作为给付之诉D.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和刘某的财产损害赔偿诉讼都是不作为给付之诉【答案】:A|B|D【解析】:在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中,曹某和孙某为诉讼当事人;在刘某的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中,曹某和刘某为诉讼当事人。本题中,两个诉讼都是要求对方当事人为给付,均为作为的给付之诉。下列说法中,哪些是
12、正确的?()A.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B.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C.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D.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答案】:B|D【解析】:A 项,在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中,诉讼标的是处于争议的人身侵权法律关系。B项,根 据 民诉解释第392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上诉。根 据 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再审申请。C D两项,因为孙某不是刘某财产
13、损害赔偿之诉的诉讼当事人,其无资格代替刘某提出诉讼,也自然不构成反诉,因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8.下列有关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卖方与代收行之间是委托的关系B.卖方作为托收行的委托人,同样是代收行的委托人,因此在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导致卖方损失时,卖方可以直接起诉代收行C.卖方开出汇票后,如果托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则其有义务向卖方付款D.代收行不与卖方发生直接的委托关系,代收行与买方也不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答案】:C|D【解析】:AB项,托收关系中,卖方与托收行、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而委托人与代收行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代收行违反托收指示给
14、委托人造成损失时,委托人只能通过托收行追究代收行的责任。C项,卖方开出汇票后,如果托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则其有义务向卖方付款,因 为“承兑”是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支付票据金额的承诺,所以银行有义务支付经其承兑的汇西7 K 0D项,因为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其对托收票据的付款责任。9.某县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成立之初,达成统筹分配当地全行业整体收入的协议,要求当年市场份额提高的会员应分出自己的部分收入,补贴给市场份额降低的会员。事后,有会员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投诉。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协议限制了当地会计师行业的竞争,具有违法性B.抑
15、强扶弱有利于培育当地会计服务市场,法律不予禁止C.此事不能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应由该委员会成员自行协商解决D.即使该协议尚未实施,如构成违法,也可予以查处【答案】:A|D【解析】:AB两项,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联合抵制交易;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本题中,在会计师行业自律委员会组织下达成的协议,将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构成垄
16、断协议,应予禁止。C项,反垄断法第46条 第3款规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5 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D项,反垄断法第46条 第1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 上10%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5 0 万元以下的罚款。10.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
17、法是正确的?()2010年真题A.甲承担全部责任B.丙承担全部责任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D.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36条第2 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利用网络侵害乙权利的网络用户甲,应与网站丙对乙的扩大损害承担连带责任。11.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真题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
18、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答案】:A【解析】:A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8 条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 根 据 企业破产法第 4 3 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破产申请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不以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前提。BCD三项,企业破产法第 41条第1 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为破产费用。
19、第43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12.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2013年 10月回国为父母购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应向中国驻美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赴中国的签证B.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的,可凭其护照证明其身份C.因王某是中国公民,故需持身份证办理房产登记D.王某回中国后
20、,只要其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就不准出境【答案】:B【解析】:A 项,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9 条规定,在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凭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证件入境。由于王某是中国公民,所以回国不需要办理赴中国的签证。BC两项,出境入境管理法第 14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D 项,出境入境管理法第 12条第3 项规定,中国公民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准出境。所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并非一律不准出境。
21、13.在同一诉讼程序中,甲对乙提起两个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受诉法院对这两个诉均应有管辖权,才能构成诉的客观合并B.这两个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才能构成诉的客观合并C.这两个诉即使没有法律上的牵连关系,也可以合并审理D.法院认为诉的合并不利于诉讼程序顺畅进行的,可将已合并之诉予以分离,以各自的程序分别审判【答案】:A|B|C|D【解析】:诉的客观合并除了必须具备通常的起诉要件之外,还必须具备其他特殊要件,主要有:合并的数个诉讼标的或数个诉须由同一原告(包括反诉原告)向同一被告(包括反诉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合并的数个诉讼标的或数个诉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受诉法院对合并的数个
22、诉均有管辖权。被合并的数个诉之间,可能不存在牵连关系,也可能具有牵连关系。14.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除 5 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种方式?()2007年真题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
23、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解析】:AD两项,公司法第 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根据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为 50人,该国有企业如果拟由195人作为改制后的公司的股东,则不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B 项,公司法第 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 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该条规定,不论采取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均应在2 人以上200人以下。该国有企业拟由195人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法律规定。C 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分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
24、立。该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并且法律并不禁止企业员工持有公司股份。15.甲、乙、丙等人设立长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则其中不需要经过长江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项 有()oA.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B.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C.丙接受乙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D.丁提议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答案】:A|B|C【解析】:公司法第 43条第2 款和第103条第2 款规定,股东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
25、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6.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 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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