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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个人抵押借款合同1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全都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供应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其次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
2、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当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根据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觉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
3、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缺乏抵偿局部,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以下状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顿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供应状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缺乏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旧有效。 3、甲乙
4、双方供应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年月日 住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市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银行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5、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情愿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商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商定的方式担当责任; 3.甲方情愿按本合同商定的条件向乙方供应贷款。经三方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依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6、)。 其次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意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供应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消失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
7、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治理方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特地通知乙方。 第六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治理方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
8、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商定,本合同其他商定不作转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规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局部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商定采纳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归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年_月_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纳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
9、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终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缺乏,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商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商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归还全部
10、或局部贷款本息。在局部提前还款的状况下,每次提前归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局部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规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马上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需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对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行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商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商定履行还款义务的状况下,甲方除连续
11、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商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根本状况如下: 房产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 建筑面积: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元 (大写) _仟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 其次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其次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
12、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其次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当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展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赐予合作。 其次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缘由造成抵押物价值削减,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其次十五条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甲方有权马上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丢失完全民事行为力量。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情愿代其连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其次十
13、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帮助甲方或甲方托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帮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其次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置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其次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担当,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
14、追偿。 其次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承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缺乏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连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大事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大事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供应不行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
15、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当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需满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
16、收购时,乙方应准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商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商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构造完整和对抵押物进展必要的修理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治理费等费用等;帮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展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马上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供应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
17、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担当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规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状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状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担当。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
18、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帮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状况时应准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削减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需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展。 第四十五条丙方承受甲方的信贷监视、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协作,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供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赐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
19、容、宽限或优待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展修改、补充、变更时连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行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削减、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以下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20、(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商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状况下,丙方必需无条件承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承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商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商定的保证期间内不行撤销。
21、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
22、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托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托付及的关承诺不行撤销。上述授权托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商定义务和以违反诚恳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状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有关商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实行以下全部或局部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订正其违约行为,实行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顿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
23、顿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订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担当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拖延天数及商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商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赐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待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
24、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协作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商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情愿直接承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
25、、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以下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商定,特殊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情愿承受这些商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根底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2 抵押权人(甲方)_ 抵押人(乙方)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以下称借款人)签
26、订的_年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市(县)_区(镇)_路(街)_号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详细财产状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归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其次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担当。 第五条乙方不行撤销地
27、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治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乙方不行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治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制止或排解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构造转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转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
28、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担当责任。 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需妥当保管,负有修理、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承受甲方的监视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担当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置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患病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难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
29、;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连续购置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乙方不行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承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局部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行撤销。 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30、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置保险,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局部准时供应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状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依据借款合同的商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商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次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以下次序处理:
31、(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归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其次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归还局部,甲方应退还乙方。 其次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供应的一切资料均真实牢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治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治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
32、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患病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其次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违约金,违约金缺乏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缺乏局部予以赔偿。 其次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其次十五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连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其次十六
33、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 _ (二)_ (三) _ 其次十七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商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全部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帮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全部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其次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乙方(盖章)_ 负责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登记机关:_ 抵押登记编号:_ 抵押登记日期:_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34、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全都同意,甲方以其全部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供应双方商定的借款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额为人民币元整(¥:xx元) 其次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计xx。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位于xx镇xx路xx号楼一、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供应担保,办理完手续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本约办妥手续后,其房屋全部权、土地使用证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借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执行。
35、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七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有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违约责任 第九条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如乙方发觉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十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
36、借款,乙方有权向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缺乏抵偿局部,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二条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依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新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4 #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3# 甲方:xxxxxxxxxxxxxxx(借款人) 性别: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
37、(出借人) 性别: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全都,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xxx.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xxxxx天。月利息xxxxxxx. 其次条借款的支付及归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归还:本借款在到期日
38、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假如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归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归还局部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其次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全部,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担当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xxxxxxxxxxxxxxx 2.车架号:xxxxxxxxxxxxxxx 3.发动机号:xxxxxxxxxxxxxxx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
39、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缘由或自然损坏,不行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需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托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丢失
40、民事行为力量,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力量; 6.借款人变更住宅。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准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担当 1.假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状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担当。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xxxxxxxxxxxxxxx(借款
41、人) 乙方:xxxxxxxxxxxxxxx(出借人) 见证人:xxxxxxxxxxxxxxx 合同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xxxxxxxxxxx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5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局部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全都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其次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 按月结息,先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如消失以下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肯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局部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缺乏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供应出借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