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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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小企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中小企业劳动治理规章制度样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标准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别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酬劳、为职工供应劳动和生活条件、爱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
2、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奖金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其次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需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需照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 职工应聘时供应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拘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
3、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 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职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职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企业供应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商定。 其次节 劳动合同治理 第10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必需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 企业对
4、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 企业与职工协商全都,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
5、5条 企业与职工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等。 第16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供应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峻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20
7、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状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
8、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逝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丢失或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规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
9、同: (1)未根据劳动合同商定供应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其次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
10、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隐秘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头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打算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
11、告破产的;企业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打算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4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以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25条 企业应当在解
12、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根据双方商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 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别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 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 - : ,下午 : - : 第29条 企业依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
13、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31条 职工根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酬劳。 第32条 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商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其中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公式: 式中:G是计件单价;G a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Gb是当地企业平均工资;2和168是常数,2代表最低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的中间值,168是月法定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T是以小时为单位的劳动定额,即工时定额。 第33条 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
14、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托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供应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 非员工缘由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商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供应正常劳动的,企业根据不低于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
15、;员工供应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根据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 因职工缘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罚款的,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根本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惩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9条 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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