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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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 江 省 妇 幼 保 健 院 等 级 评 审 标 准(2010 版)第 一 次 修 订 稿 省 卫 生 厅 妇 社 处 2010-9-4一 类 指 标(否 决 指 标).-9-二 类 指 标(准 入 指 标).-13-、综 合 管 理.-13-(-)规 模 与 资 源.-13-(-)功 能 与 任 务(医、教、研 三 大 主 要 功 能 已 列 入 专 题).-2 1-(三)能 力 与 效 率.-2 6-(四)科 研 与 教 学.-3 0-(五)行 政 管 理.-3 3-(六)改 革 与 创 新.-3 9-二、质 量 安 全.-41-(-)妇 幼 保 健 质 量.-41-(二)综 合 质 量
2、.-4 2-2(三)护 理 质 量.-45-(四)院 感 质 量.-45-(五)放 射 质 量.-46-(六)超 声 质 量.-48-(七)临 床 检 验 质 量.-49-(八)药 事 质 量.-50-(九)病 理 质 量.-51-(十)麻 醉 质 量.-53-(十 一)输 血 质 量.-54-(十 二)设 备 管 理.-55-三、技 术 水 平.-57-表 1 技 术 指 标 检 查 及 达 标 要 求.-57-表 2 技 术 指 标 分 科 检 查 表?.-58-附 件 3:“技 术 水 平”分 科 考 核 内 容.-61-3三 类 指 标(评 价 指 标).-7 2-一、妇 幼 保 健
3、管 理.-7 2-(一)群 体 妇 女 保 健 管 理.-7 2-(二)群 体 儿 童 保 健 管 理.-7 7-(三)院 内 妇 幼 保 健 技 术.-8 1-二、医 院 服 务 管 理.-8 3-(一)预 约 诊 疗 服 务.-8 3-(二)优 化 门 诊 流 程.-8 6-(三)完 善 急 诊 服 务.-8 8-(四)改 进 住 院 流 程.-9 1-(五)医 保 服 务 管 理.-9 4-(六)维 护 患 者 权 益.-9 6-(七)加 强 投 诉 管 理.-100-三、患 者 安 全 目 标.-103-4(一)严 格 执 行 查 对 制 度.-103-(-)严 格 执 行 医 嘱.-
4、105-(三)严 格 执 行 手 术 安 全 核 查.-106-(四)严 格 执 行 手 卫 生 规 定.-1 0 7-(五)规 范 特 殊 药 物 的 管 理.-109-(六)临 床“危 急 值”管 理.-110-(七)患 者 意 外 事 件 防 范 管 理.-112-(八)医 疗 安 全(不 良)事 件 报 告 管 理.-114-(九)鼓 励 患 者 参 与 医 疗 安 全.-115-四、医 疗 质 量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17-(-)医 疗 质 量 管 理 组 织.-117-(二)医 疗 质 量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19-(三)医 疗 技 术 管 理.-123-(
5、四)临 床 路 径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27-5(五)门 诊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29-(六)急 诊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31-(七)住 院 诊 疗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34-(八)分 娩 室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36-(九)手 术 治 疗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 4 0-(十)麻 醉 与 镇 痛 治 疗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45-一)MICU/NICU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51-(十 二)传 染 病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55-(十 三)药 事 和 药 物 使 用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
6、 郑 彩 虹.-1 5 7-(十 四)临 床 检 验 质 量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65-(十 五)病 理 质 量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71-(十 六)医 学 影 像 质 量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77-(十 七)超 声 质 量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 8 3-(十 八)输 血 质 量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87-6(十 九)医 院 感 染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193-(二 十)母 乳 喂 养 管 理 与 持 续 性 质 量 改 进.-197-(二 十 一)病 案(历)质 量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进.-200-四、护 理 管 理
7、 与 质 量 持 续 改 进.-2 0 2-()护 理 管 理 组 织.-2 0 2-(二)护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2 0 4-(三)临 床 护 理 管 理.-2 0 6-(四)护 理 质 量 与 安 全 管 理.-2 0 9-(五)特 殊 护 理 单 元 质 量 管 理 与 监 测.-2 1 3-五、综 合 管 理.-2 2 4-()应 急 管 理.-2 2 4-(二)医 学 科 研 与 教 育 培 训 管 理.-227-(三)信 息 与 网 络 管 理.-229-(四)病 案、统 计、图 书 与 档 案 管 理.-2 3 4-7(五)财 务 与 价 格 管 理.-238-(六)后
8、 勤 保 障 管 理.-243-(七)医 学 装 备 管 理.-247-附 件.-255-附 件 1:浙 江 省 医 疗 机 构 等 级 评 审 管 理 办 法.-255-附 件 2:浙 江 省 妇 幼 保 健 院 等 级 评 审 标 准 说 明.-260-附 件 2:浙 江 省 妇 幼 保 健 院 等 级 评 审 标 准 说 明.-260-附 件 3:“技 术 水 平”分 科 考 核 内 容.-271-附 件 4:浙 江 省 住 院 病 历 质 量 检 查 评 分 表(2010版).-296-附 件 5:住 院 病 人 问 卷 调 查 表.-312-附 件 6:门 诊 病 人 问 卷 调 查
9、 表.-313-附 件 7:职 工 满 意 度 调 查 表.-315-附 件 8:浙 江 省 妇 幼 保 健 院 等 级 评 审 申 请 书.-317-附 件 9:浙 江 省 妇 幼 保 健 院 等 级 评 审 验 收 通 知 书.-318-8一 类 指 标(否 决 指 标)是 否 达 标:是 口 否 口 本 栏 发 生 的 项 目:无 口 有 口 编 号()编 号 评 审 内 容 否 决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结 果 是 否 达 标-9-编 号 评 审 内 容 否 决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结 果 是 否 达 标 1 依 法 执 业(1)违 反 医 疗 机 构 管 理 条
10、 例,评 审 期 内 未 按 时 校 验,或 有 暂 缓 校 验 记 录,或 未 按 核 准 的 诊 疗 科 目 执 业(2)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护 士 条 例,使 用 非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从 事 诊 疗 活 动,执 他 的 医 师 或 护 士 未 注 册,不 具 备 独 立 执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独 立 执 业(3)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献 血 法,私 自 组 织 血 源、采 集 血 液、单 采 血 浆(4)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传 染 病 防 治 法,造 成 传 染 病 传 播,流 行 或 其 它 严 重 后 果
11、(5)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母 婴 保 健 法,未 取 得 母 婴 保 健 技 术 服 务 执 业 许 可 证、母 婴 保 健 技 术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开 展 相 关 的 母 婴 保 健 技 术(6)违 反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 品 管 理 法,违 规 采 购 使 用 假 冒 伪 劣 药 品 首 先 查 同 级 卫 生 监 督 部 门 提 供 的 有 关 行 政 处 罚 资 料(1)现 场 查 看 医 院 门 诊 诊 疗 科 目 设 置 情 况,抽 杳 住 院 病 历 记 录:查 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正、副 本,诊 疗 科 目,有 效 期,校 验
12、 记 录(2)随 机 抽 查 住 院 病 历 的 病 程 记 录、护 理 记 录、检 查 报 告 单,查 医 师、护 士 签 名,核 对 医 师、护 士 执 业 证 书(3)查 阅 输 血 科(血 库)及 采 供 血 机 构 的 有 关 密 料;急 救 用 血 按 有 关 规 定 执 行(4)查 各 级 疾 控 部 门 及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通 报(5)医 院 开 展 遗 传 病 诊 断 和 产 前 诊 断、婚 前 医 学 检 查、结 扎 和 终 止 妊 娠 手 术 的 是 否 取-10 得 母 婴 保 健 技 术 服 务 执 业 许 可 证 和 母 贝 贝 Mi 十 士-4 也 铉 及
13、;E-2(1)有 口 无 口(2)有 口 无 口(3)有 口 无 口(4)有 口 无 口(5)有 口 无 口(6)有 口 无 口 是 口 否 口编 号 评 审 内 容 否 决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结 果 是 否 达 标 2 医 疗 安 全(7)评 审 期 内 发 生 定 性 为 完 全 责 任 的 一 级 医 疗 事 故(7)调 阅 省、市 医 疗 事 故 鉴 定 委 员 会 的 鉴 定 文 件(7)有 口 无 口 是 口 否 口 3 诚 信 执 业(8)违 规 发 布 虚 假 医 疗 广 告(9)提 供 虚 假 统 计 数 据 和 申 报 材 料(10)伪 造、篡 改 或 者 销
14、 毁 病 历 资 料 造 成 不 良 影 响(8)查 属 地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提 供 的 证 明(9)现 场 抽 查 有 关 记 录、文 书(10)查 医 学 会 鉴 定 书、法 院 判 决 书 等 资 料(8)有 口 无 口(9)有 口 无 口(10)有 口 无 口 是 口 否 口 4 行 风 建 设(11)就 诊 病 人 综 合 满 意 度 85喘(12)评 审 期 内 发 生 严 重 职 务 犯 罪 或 严 重 违 纪 事 件(11)查 当 年 度 同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纪 检 监 察 机 构 提 供 的 考 核 结 果(12)查 当 地 纪 委、检 察 部 门
15、 资 料(11)合 格 口 不 合 格 口(12)有 口 无 口 是 口 否 口 5 重 大 事 件 医 院 在 评 审 期 内 发 生 下 列 事 件 之 一:(13)因 管 理 原 因 直 接 造 成 重 大 事 件(14)其 它 原 因 造 成 重 大 事 件 隐 瞒 不 报(13.14)查 有 关 文 件、新 闻 报 道、医 院 报 告、各 类 登 记、会 议 及 总 值 班 记 录(13)有 口 无 口(14)有 口 无 口 是 口 否 口-1 1 编 号 评 审 内 容 否 决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结 果 是 否 达 标 6 指 令 性 任 务(1 5)未 及 时 完
16、成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下 达 的 指 令 性/公 益 性 任 务(1 5)查 同 级 或 上 级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证 明,内 容 包 括 对 口 支 援、救 灾、征 兵 体 检、招 生 体 检、防 盲、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处 理 等 指 令 性/公 益 性 任 务(1 5)有 口 无 口 是 口 否 口-12 一、综 合 管 理 二 类 指 标(准 入 指 标)本 栏 达 标 数:达 标 率:(一)规 模 与 资 源 编 号 评 审 内 容 准 入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检 杳 结 果 是 否 达 标 1医 院 核 定 床 位 数 应 同 时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17、:(1)核 定 床 位 数 三 级 甲 等 三 400三 级 乙 等 二 300二 级 甲 等 2 150二 级 乙 等 三 50(2)床 位 使 用 率:三 级 医 院:90100%二 级 医 院:85100%(1)查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有 效 文 件(2)查 前 一 年 医 院 统 计 报 我(3)床 位 使 用 率 按 实 际 开 放 床 位 数 计 算 核 定 床 位:_张 开 放 床 位:_ 张 床 位 使 用 率:_%是 口 否 口-13 编 号 评 审 内 容 准 入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结 果 是 否 达 标 2主 要 专 科 床 位 数 妇 科、产 科、儿
18、科 床 位 相 加 占 医 院 总 床 位 百 分 比:三 级 甲 等 三 90%三 级 乙 等 90%二 级 甲 等 290%二 级 乙 等 90%现 场 检 查、查 看 医 院 文 件 妇 科;%产 科:_%JL 淤 k _%是 口 否 口 3重 症 医 学 科 床 位 数(MICU、NICU)占 医 院 总 床 位 百 分 比:三 级 甲 等 2 2.5%三 级 乙 等 2 2.2%评 审 前 一 年 医 院 业 务 报 表 实 地 考 查 MTCU、NICU重 症 医 学 科 床 位 数:MICU:_ 张 NICU:_ 张 是 口 否 口 4 卫 技 人 员 配 备 三 级 甲 等:(
19、1)床 位:卫 技 人 员=1:1.2 5 以 上(2)床 位:护 理 人 员(含 合 同 制 执 业 护 士,下 同)=1:0.60以 上 三 级 乙 等:评 审 前 季 度 末 人 事 报 表 实 际 开 放 与 核 定 床 位 数 不 一 致 的,取 高 位 数(1)床 位:卫 技 人=_(2)床 位:护 理 人 二 _(3)保 健 部 人 员=_是 口 否 口-14 编 号 评 审 内 容 准 入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结 果 是 否 达 标(1)床 位:卫 技 人 员=1:1.1 5 以 上(2)床 位:护 理 人 员=1:0.6 以 上 二 级 医 院:(1)床 位:卫
20、技 人 员 二 1:1 以 上(2)床 位:护 理 人 员=1:0.5 5以 上 保 健 部 人 员:三 级 甲 等 e 6 0 人,三 级 乙 等 2 5 0 人,二 级 甲 等 2 4 0 人,二 级 乙 等 2 2 0人-15 编 号 评 审 内 容 准 入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结 果 是 否 达 标 5重 要 部 门 护 理 人 员 配 备(1)病 房 护 上 与 实 际 开 放 床 位 至 少 达 到 0.4:12)ICU护 士 与 实 际 开 放 床 位 比 达 到 2.5:1(3)手 术 室 护 上 与 实 际 开 放 手 术 床 比 达 到 2.5:1(4)麻 醉
21、后 恢 复 室 护 士 与 实 际 开 放 恢 复 室 床 位 比 达 到 1:2(5)分 娩 室 护 上:分 娩 床 与 助 产 上 之 比 1:3评 审 前 季 度 末 人 事 报 表 实 际 开 放 与 核 定 床 位 数 不 一 致 的,取 高 位 数(1)病 房 护 士;实 际 开 放 床 位=_(2)ICU护 士:实 际 开 放 床 位 二 _(3)手 术 室 护 士:实 际 开 放 手 术 床 位=_(4)麻 醉 后 恢 复 室 护 士:实 际 开 放 恢 复 室 床 位;_(5)分 娩 室 护 士=_是 口 否 口-16 编 号 评 审 内 容 准 入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22、检 查 结 果 是 否 达 标 三 级 甲 等 二 级 乙 等 二 级 甲 等 二 级 乙 等(1)妇 科(3A)(1A)(2B)(1B)(1)妇 科()(2)产 科(3A)(1A)(2B)(1B)(2)产 科()(0 查 人 事 科 档 案 及 资 料(包 括 正(3)儿 内(2A)(1A)(2B)(1B)(3)儿 内 科()式 在 编、在 聘 职 工 和 延 聘 人 员。主 要 临 床 科 室 儿 夕 卜(1A)-儿 外 科()返 聘 和 外 聘 人 员 不 计。民 营 医 院 卫 技 人 员 专 业(5)ICU(2A)(1A)(5)ICU()6 全 职 外 聘 人 员 聘 期 在 一 年
23、 以 上 的 是 口 否 口 技 术 职 务 配 备(6)妇 保 科(1A)(1A 或 2B)(IB)(1B 或 2C)(6)妇 保 科()可 计 在 内)(7)儿 保 科(1A)(1A 或 2B)(IB)(1B 或 2C)儿 保 科()(2)9 项 中 允 许 有 一 项 不 合 格(8)麻 醉 科(1A)(2B)(IB)(1B 或 2C)(8)麻 醉 科()(9)护 理 部(1A)(2B)(IB)(1B 或 2C)(9)护 理 部 门()检 查 结 果 填 写 方 法:主 任 医(护)师 为 A,副 主 任 医(护)师 为 B,主 治(管)医(护)师 为 C-17 编 号 rnttl J
24、评 审 内 容 准 入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结 果 是 否 达 标 7主 要 医 技 科 室 卫 技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配 备 三 级 甲 等 三 级 乙 等 二 级 甲 等 二 级 乙 等(1)放 射 科(1A 或 2B)(IB)(IC)(1C)(2)超 声 科(1A 或 2B)(1B)(20(1C)(3)药 剂 科(1A 或 2B)(1B)(20(1C)(4)检 验 科(1A 或 2B)(1B)(20(1C)(5)病 理 科(1A 或 2B)(IB)(1C)(6)输 血 科/血 库(IB)(1C)检 查 结 果 填 写 方 法:主 任 医(护、技)师 为 A,副
25、主 任 医(护、技)师 为 B,主 治(管)医(护、技)师 为 C(0查 人 事 科 档 案 及 资 料(包 括 正 式 在 编、在 聘 职 工 和 延 聘 人 员。返 聘 和 外 聘 人 员 不 计。民 营 医 院 全 职 外 聘 人 员 聘 期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可 计 在 内)(2)允 许 有 一 项 不 合 格(1)放 射 科()(2)超 声 科()(3)药 剂 科()(4)检 验 科()(5)病 理 科()(6)输 血 科/血()是 口 否 口 8卫 技 人 员 学 位 数 三 级 甲 等:硕 士 及 以 上 数 三 20三 级 乙 等:硕 士 及 以 上 数 25评 审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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