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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篇 书目 机电设备平安爱护装置运用管理方法 矿属各单位: 为保证机电设备平安牢靠运转,确保平安爱护装置运用灵敏牢靠,结合城郊煤矿实际状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平安爱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平安爱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爱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满仓爱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5.托罐装置,每月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爱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每年
2、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爱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托罐装置,每月试验一次 5.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制动油过欠压爱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平安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8.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每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级级)平安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断水爱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爱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爱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每天试
3、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爱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每年一次 (四)主扇风机 1.轴承超温报巨警置每月试验一次 2.润滑油欠压报警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一次 (五)胶带输送机 1.欠压爱护每天试验一次 2.过电流爱护每天试验一次 3.低速打滑爱护每天试验一次 4.堆煤爱护每天试验一次 5.防跑偏爱护每天试验一次 6.温度爱护每天试验一次 7.烟雾爱护每天试验一次 8.自动洒水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六)锅炉 1.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凹凸水位报警每天一次 3.平安阀试验 气动每月一次手动每月一次 4.超温爱护每月一次 5.
4、锅炉整体检验每年一次 (七)井下电气设备 1.接地爱护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漏电爱护 每天试验一次 3.短路爱护 每日由责任电工检查一次每周检查一次内部 4.煤电钻综保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检查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责任电工检查一次外皮由无破损 (八)斜巷运输 1.防跑车装置每半月由运用单位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2.插销、链环 每年试验一次并保存好试验记录 3.钢丝绳、钩头 每天由运用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红灯、信号 每天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 (九)平巷运输 1.机车灯、闸、铃和撒砂装置及连接装置每班由当班司机接班
5、时检查一次 2.人车车场自动停送电开关每天由专电工检查一次 3.电机车制动距离 每年由运输队组织试验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测试记录。 二、 机电设备平安爱护现场运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平安爱护装置必需坚持正常运用,确保灵敏牢靠。 2.机电设备平安爱护装置的试验必需根据规定进行,仔细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晰。 3.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平安爱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平安爱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除或短接平安爱护装置须根据下列程序进行 5.除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强力皮带机、锅炉等)平安爱护装置必需由运用单位
6、提出申请,写明缘由,报机电矿长批准后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6.电气设备爱护如接地、过负荷等影响设备运转需拆除爱护时必需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需立刻将爱护投入。 7.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爱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爱护而送电。 8.机械移动式设备,爱护损坏时必需在下一班前将爱护复原投入运用。 9.特别状况下爱护能运用时,必需由运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清缘由并制定防范措施,经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十)违反机电设备平安爱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赐予惩罚: 1.破坏平安爱护装置的,赐予开除矿籍之处分,并罚款1000
7、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平安爱护装置的,罚款500元。 3.爱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100元。 4.爱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仔细(记录内容不全、空内容、之迹潦草模糊)的,一次罚款50元。 5.爱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罚款300元。 2023年12月25日 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管理方法 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平安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矿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我矿机电设备平安、牢靠、经济运行,做好预防性安排检修、系统组织和预知维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总则 机电设备停产检修(月检)工作,应支配日常不能检修的或检修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和工程以及各种
8、平安爱护装置的校(检)验和整定。 我矿的停产检修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的29 日一天24 小时,特别状况依据矿支配的时间进行。 二、停产检修安排的编制和要求 各单位停产检修安排,由单位领导审查签字批准后,于当月20 日前报机电部。 各单位在编制停产检修安排时,要由单位领导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技术人员、班组长、业务骨干等有关人员参与的停产检修安排会,集体确定本单位的停产检修项目。 机电部将各单位检修安排平衡汇总后,于23 日前,组织有关矿领导、调度室、平安部、通防科、技术科、各检修单位机电负责人等召开停产检修平衡会,对各单位检修项目进行统一支配。 矿停产检修平衡会议确定的项目为最终实施项目,最终实
9、施项目确定后机电部应依据检修项目内容及季节特点,编写“停产检修平安技术总则”、“停产检修配档表”:明确停电、停水、停压风等相互时间关系,避开检修发生冲突和影响;明确标注主副井停钩时间和影响原煤生产、装运车辆的时间。 机电部于24 日前将检修安排下发到各区队和有关科室,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安排下发后各检修单位的检修项目如有增加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及机电矿长批准并按程序审批后交机电部,由机电部整理补充下发增补安排后方可组织检修。 停产检修安排的内容及装订依次为:停产检修封页、停产检修平安技术总则、停产检修项目及重点项目汇总表(表一、表二)、停产检修配档表(表三)、停产检修安排表(表四)
10、。 停产检修安排用a3 或a4 幅面纸制作。 三、检修前的打算工作 每项检修项目都必需明确检修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并有明确的分工。检修负责人应根据规定的工艺和要求组织检修,随时驾驭检修进度状况。须要更改施工工艺或要求时,必需征得单位负责人和技术员的同意,并办理补充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平安地按时保质完成。重点项目应由单位、矿机电领导参与,在检修中加强调度工作,检查、监督检修质量、进度和平安,处理现场发生的特别状况。 对专项检修工作、多次重复的检修工作,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要相对固定,以促进专业化检修队伍的建设,保证专项检修工程的平安和质量。 当月25 日按“一工程一措施”的要求将检修施
11、工措施(一式三份)报机电副总工,由机电副总工组织审批。全部检修措施于27 日前会审完,机电部、平安部、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各单位在检修前一至两天,向参与检修的人员传达检修安排及施工平安技术措施,并组织参与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对重点检修项目、第一次施工或工艺有改变的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平安技术措施,必需组织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检修,确保检修工作中设备和人身平安。 在检修前一天,由单位负责人、技术员、检修负责人负责到检修现场检查落实检修打算状况、措施学习考试状况。 提前做好材料、工具、配件的打算及其质量检验,特殊是材质、协作尺寸、安装尺寸、技术性能参数的校对,重要部件还要有技术文件。
12、 四、组织施工的有关要求 设备检修质量要求:遵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陈旧设备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的要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平安规程有关规定的要求。 检修中由矿值班领导和调度室负责调度工作,刚好驾驭检修进度和遇到的问题。 检修措施放在施工现场,并施工负责人要对实际检修进度进行写实。检修过程中如遇特别状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月检项目的,必需提前向调度机台申请施工延时,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 元。 已确定的检修项目在执行中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别状况,个别项目须要调整时,应经机电矿长批准,并向矿调度汇报。不经批准,不得施工。 没有列入检修安排的
13、设备,不得进行检修,特殊是电气设备严禁借他人停电时间支配检修。 检修项目完成后,检修负责人要组织清理施工现场,复原系统或设备使其具备运行条件。 检修负责人检查无误后组织空载或半载或满载的 试运行工作,并留好检修人员,加强监督检查,新安装的设备必需经至少四小时或依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时间进行试运行,阅历收确定系统或设备运行正常,本次检修工作才为结束。 各工区要建立大型和重要设备的检修履历簿并在每次检修完成后2 日内报机电部备案,对检修中消退的重大隐患和发觉的重点问题记录到设备检修履历簿内,凡经发觉漏报每次罚技术员或区队机电负责人200 元。 五、考核与惩处 对未经批准而不执行检修安排(或临时增减检
14、修项目、增减检修内容)的单位,每项次罚单位负责人200 元、检修负责人300 元;对完不成任务无故拖延的单位,若未影响生产,每项罚检修负责人300 元;若影响生产,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方法惩罚。 对检修结束后应确保24 小时内无故障,检修后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检修过的部位在一周内出现问题,经分析确属检修不仔细造成的除按关于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方法考核外,再酌情对单位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检修责任人、包机人按责任加罚100300 元。 检修平衡会及现场落实会迟到罚款50 元,无故缺席的罚款100 元。 各单位检修安排、检修工作总结未能刚好上报机电部的,每次罚单位主管和
15、机电负责人各200 元;检修措施上交不刚好和会审后未传达落实到位,每次罚技术员200 元。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错误指挥造成设备检修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分析追究责任。 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制造假象者,按有关规定惩罚。 每次月检结束后必需仔细填写月检修记录(见附表二),每台设备的检修必需明确责任人,确保检修质量。 机电设备操作管理规定方法 1.配电房操作管理规定 1.1目的 规范低压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平安的操作。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辖区内低压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1.3配电房的操作 1.3.1操作规定 1)配电房的一切操作都应执行操作票制度
16、。 2)配电房的一切操作都必需由两名正式电工来进行,一人操作另一人唱票及监护。 3)严格按操作票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不得随意简化。 4)当高压:电源突然停电时(非本配电房故障时)应马上拉开失电线低压配电柜总开关,启动应急发电机确保应急负荷用电,同时与上级供电部门联系,并做好相应记录。 1.3.2停电的操作步骤 1)接到停电吩咐后,由工程部主任填写操作票。 2)明确操作内容,核对要停电的设备。 3)按操作票在监控下进行停电操作。 4)停电后进行验电并接好地线,装设遮栏,悬挂警示牌。 1.3.3送电的操作步骤 1)接到送电吩咐后,由工程部主任填写操作票。 2)明确操作内容,核对要送电的设备。 3)
17、拆除临时接地线,临时遮栏及警示牌等。 4)在监护下,按操作票进行合闸送电操作。 1.3.4配电房的日常巡查与维护 1)运行人员应隔2小时巡查一次配电房,并填写配电房运行巡查记录表。 2)变压器运行声音、温度是否正常、低压柜主进及各支路负荷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电流运行是否平稳。 3)电容补偿柜运行和沟通接触器及配件、补偿值是否正常,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相等。 4)各低压柜内螺丝、接头是否松动。 5)巡查内容应具体记录在配电设备运行记录表中。 1.3.5配电房事故或故障处理 1)运行中的低压配电柜发生事故或故障(如跳闸、停电)运行人员应快速正确地进行推断和处理,分清事故状况,事故或故障
18、不明时,不应自行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处理程序见停电应急处理规程及停电应急处理人员支配表。 2)处理事故或故障时,应设法保证配电房自用电源及重要设备的电源,并将处理过程及故障具体记录在配电房故障记录中。 1.4配电房管理规定 1.4.1保持配电房干净、整齐、通风、无杂物。专用工具及备件摆放齐整,并有清册记录。 1.4.2配电房设立特地岗位责任人。 1.4.3进入配电房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有上岗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电房。 1.4.4保持配电房内照明足够正常,备用电源及灯具满意要求。 1.4.5配电房应张挂配电系统图,值班人员应明白配电负荷安排状况,刚好调控。 1.4.6配电房内应有相应爱护措
19、施和相关警示说明或标记,应配备平安爱护用具。 1.4.7配电房之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5附表: 1.5.1操作票 1.5.2配电房运行巡查记录 1.5.3配电设备运行记录 1.5.4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安排表 1.5.5配电房检查保养记录表 1.5.6配电房故障记录 2.应急发电机组操作管理规定 2.1目的 规范柴油发电机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平安地操作。 2.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柴油发电机的操作。 2.3应急发电机的操作 2.3.1操作规程 1)在市电停电时,应刚好启 动发电机。 2)启动前须检查机油、柴油、电池、电压是否正常。水箱内水位是否足够。 3)检查风叶及传动皮带
20、等是否正常,检查机身各处是否有漏油及其它连接松动现象。 4)一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连续两次启动不胜利,应间隔2分钟再启动,如重复三次不能启动,则应查明缘由。 5)发电机正常供电运行后,应留意视察各仪表运行是否正常,如发觉异样状况应马上停机检查。 6)运行时保持机组负荷不超过客定值80%。 7)市电复原供电后,按启动程序逆操作转换市电。停机前应保持空载运行5 分钟以上。 8)运行期间,留意打开补风机。 9)应急发电机启动后,应间隔2小时左右,记录电压、电流、油压、水温等。 10)在运行:中,确保发电机组正常平安运行,必需用看、听、嗅、摸四结合方法对机组进行检查。 2.3.2应急发电机日常巡查
21、、维护内容 1)检查油箱油量及水箱内的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添足。 2)检查机油平面,不足时应添足。 3)检查各附件安装的稳固程度,地脚螺丝及各机械连接的牢靠性。 4)检查机器是否有漏油、漏水等现象。 5)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蓄电池电池水是否添足,检查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6)清洁机器及附件设备外表。 7)发电机平常置于自动待发状态,蓄电池置于充电状态。 2.4管理规定 2.4.1保持应急发电机机房干净整齐。 2.4.2发电机组与储油间隔离,储油间应有单独通风设施,并有防爆灯。 2.4.3发电机房内严禁烟火,标示明确,一般灭火设施齐全,co2灭火系统处在正常监控状态。 2.4.4发电机非运用时应
22、定期试运行,时间每次不少于15分钟,每次运行应有具体记录。 2.4.5有明确岗位责任人,有具体的修理保养安排和记录,以及故障处理记录。 2.5附表: 2.5.1应急发电机运行记录 2.5.2应急发电机运行巡查记录 2.5.3发电机组故障记录 2.5.4应急发电机修理保养安排表 2.5.5发电机保养记录 3.电梯(扶梯)操作管理规定 3.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保工作,确保电梯各项性能完好、平安运行。 3.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电梯操作。 3.3电梯的操作 3.3.1操作规程 1)具有电梯操作上岗证者操作电梯,检查电梯轿厢相,限制箱、电梯井及井底状况,一切状况正常后可开启电梯。 2)
23、检查机房内滑油,曳引机等是否正常。 3)检查机房内电源,视察正常后,用专用钥匙开启电梯。 4)检查电梯内各协助开关是否处在正常位置,协助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3.3.2日常巡查与维护 1)电动机油位,不低于油镜中线,不漏油,通风良好。 2)检查轿厢是否平稳,是否有不正常声音,警铃、对讲电话、风扇等是否正常。 3)限速器转动部分加润滑油,转动敏捷,无异样声响。 4)检查接触器,继电器是否正常,无异声,接点无打火积炭、熔焊、烧蚀等现象。 5)自动门传动机构,平安触板传动机构动作是否正常,开关门动作是否敏捷牢靠,轿厢门限位开关、减速开关、门锁接点等有无损坏。 6)检查轿厢和对重导靴油盒中的油量,缺油
24、时应刚好加油。 7)检查各指示灯、按钮有无损坏。 8)检查各平层感应器是否有移位,平层精确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3.4管理规定 3.4.1保持电梯机房内干净通风,温度不超过400c,不得 堆放易燃物品和腐蚀性物品,消防器材齐备完好,紧急救援工具齐全,其它标示明确。 3.4.2保持轿厢内通风光明,轿厢顶、底坑等干净无杂物。 3.4.3电梯的操作和修理必需由具有上岗资格者完成,电梯必需有明确维保责任人,电弱须有明确的紧急困人解救小组和解救方案。 3.4.4电梯专用钥匙、专用工具由专人保管,造册登记,运用人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4.5电梯维保时须设立防护措施,悬挂标示牌和护栏。 3.4
25、.6电梯须有完整的修理保养记录和其它相关记录。 3.5附表: 3.5.1电梯运行巡查记录 3.5.2电梯故障处理记录表 3.5.3电梯修理保养安排表 3.5.4电梯修理保养记录表 4.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 4.1目的 规范电梯困人救援工作程序,确保乘客与电梯平安。 4.2适用范围 适用物业公司各管理处辖区内电梯困人的求援工作。 4.3释放被困于电梯内乘客的规则和步骤 4.3.1切断机房电梯总电源,并挂上正在修理示意牌。 4.3.2检查电梯机房内状况是否正常。 4.3.3机房须有足够的照明,查看钢丝绳或钢带上的楼层标记确定停放位置。 4.3.4移动轿厢前,保证轿厢门处于平安关闭及厅门关闭。 4.
26、3.5运用抱闸扳手时,先确保电梯电源开关已切断。 4.3.6运用抱闸扳手,必需一人限制松闸而另一人转动手轮。 4.3.7将放在制动器上的抱闸扳手向下拉,使制动器渐渐松开,另一人转动手轮向左向右,以较易扳动方向为准。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一撬一放)使轿厢内逐步移动。 4.3.8当全部乘客离开电梯后,必需把厅门关好并锁紧。 4.3.9如轿厢停于最上层或最下层,不行只撬开制动器令,轿厢自由移动,而应在 撬开制动器的同时把紧手轮并用人力盘绞,使轿厢向正方向移动。 5.消防联动系统操作规程 5.1目的 规范消防联动系统的操作 5.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 5.3消防联动系统的操作 5.3.1
27、操作规程 1)火灾自动报警时,首先看其显示屏报警部位为几层几区,并到指定位置查看。 2)当确定:有火灾时,启动联动系统,切断非消防电源,切入应急电源启动发电机,把电梯全部迫降到一楼,消防梯供抢险人员运用。 3)启动消防水泵,使消防栓内水压足够,供灭火运用。 4)启动消防排烟风机,解除着火层烟雾,启动送风机给灭火和疏散供应便利。 5)发出疏散吩咐,打开楼层广播,通知业主疏散。 6)如没有火灾发生,是误报火警,按复位按钮,将复原正常运行状态。 5.3.2消防联动系统的日常巡查、维护内容 5.3.1检查显示屏上各种显示是否正常。 5.3.2检查火灾自动报警柜内各接口是否松动,线路是否有损伤。 5.3
28、.3擦拭设备,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等。 5.3.4检查柜上各显示灯是否烧坏,各按钮开关是否在正确的位置上,指示精确无误。 5.3.5检查各消防报警设备,消防反馈设备的正常功能,发觉故障马上检查修理。 5.4 管理规程 5.4.1消防联动监控中心须有专人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严格作好各种记录。 5.4.2消防联动系统维保责任人须有消防上岗证,按维保安排定期维保,确保整个系统发挥正常功能。 5.4.3消防联动设施为消防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专用工具、专用设备应保管理良好。 5.4.4发觉消防联动系统 的报警须马上弄清缘由,按操作规程处理,发觉故障须马上解除,全部系统的报警或动作都须
29、作具体处理记录。 5.4.5消防监控中心须保持干净整齐,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内。 5.5附表: 5.5.1消防联动系统巡查记录 5.5.2消防联动系统修理保养安排表 5.5.3消防联动系统修理保养记录表 5.5.4消防联动系统故障(或报警)处理记录表 6.水泵操作管理规定 6.1目的 规范给水设备设施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平安地操作给水设备设施。 6.2 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各管理处辖区内给水设备设施的操作。 6.3水泵的操作 6.3.1操作规程 1)启动水泵前应检查水泵进出水闸阀是否打开。水池内是否还有足够存水。 2)检查电压表,信号灯指示状况。 3)手盘动水泵转轴,应敏捷无阻滞。 4)启动水泵
30、,留意视察启动电流,运行3分钟至5分钟,听有无异样杂音,视察各管路是否有漏水现象等。 5)查看压力表是否达到规定压力值。 6)水泵运行中应视察各运行参数是否正常,触摸马达温度。 6.3.2水泵房的日常巡查、维护内容 1)检查各部的螺母、泵体与管路、截止阀、闸阀、轴承、地脚螺栓等机械部分连接是否松动及完好。 2)水池水位的凹凸,浮球阀是否完好。 3)起动开关柜内电气与仪表,接触器,开关是否完好,电流、电压、压力表是否正常。 4)泵房内管路系统有无渗水现象。 5)对于消防泵、喷淋泵等正常状况下不运用的设备每半月或一个月启动1-2分钟试运转,并记录在运行记录本内。 6.4管理规程 6.4.1保持水泵
31、房及四周环境的干净整齐,有严格的防护措施。 6.4.2水泵房的修理保养工作尽量不影响生活及消防供水,保持备用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制定周密完善的供水措施,保证水源供应不停顿。 6.4.3供水设施应与排水设施隔离,供水人员应具备肯定的卫生学问和防范学问。 6.4.4水泵的运行应有运行记录,平常应有巡查记录和维保记录。 6.5附表: 6.5.1水泵房运行记录表 6.5.2水泵故障处理记录表 6.5.3水泵房修理保养记录 机电设备配件费用管理方法 为了使配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有效运用配件资金,限制配件费用指标,保证平安生产,特制定本方法: 1、全年设备配件费用,通过全年经营安排测算下达,由矿
32、机电部集中限制。 2、各配件运用单位,每月日前依据下月设备修理运用须要,将配件安排报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选购,安排必需精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选购。 3、各单位运用矿集中费时,需将运用的预备部位,规格型号,件数标注清晰,如因意外或安排外的急需配件,要有事故缘由,矿按性质安排其配件费。 4、配件管理人员要常常深化基层,刚好驾驭配件的运用状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刚好精确供应。 5、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需限期交旧,否则赐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
33、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当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 6、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特地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运用。机电部会同配件运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安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实行报废处理。 7、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部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8、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根据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根据矿校定价格出库。 9、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依据矿机电部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安排,做出配件购置安排,报机电部和机电副矿长及安排科、供应
34、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0、机电设备大、中修理安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1、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运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运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运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部出大修理费; 12、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部配齐全部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运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保证水运工程机电设备质量,爱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
35、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机电设备选购。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运枢纽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项目中的机械、电气、车船等设备。 第三条 机电设备的选购应当进行招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只能从唯一制造商获得的; (二)选购活动涉及国家平安和隐私的; (三)单项合同在100万元以下,且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下的;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四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允、公正和诚恳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
36、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管理权限,依法查处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其次章招标 第六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的招标人,是依照本方法规定提出机电设备招标项目、进行机电设备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和编制招标文件的实力; (三)有同类项目招标的阅历; (四)拥有相应的招标业务人员,
37、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实力; (五)熟识和驾驭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托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八条 必需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十五日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投资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报交通部备案,并同时抄送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
38、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具备担当招标项目实力的、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第十条 全部运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水运工程项目的机电设备招标,应当公开招标。 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相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一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招标由招标人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方式;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报送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
39、请书; (五)出售或发放招标文件; (六)必要时召开标前会,并进行答疑; (七)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审查投标文件;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评标,提出评标报告,举荐中标候选人; (十)将评标报告、评标结果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与中标人签订水运工程机电设备选购合同。 第十二条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依据; (三)招标项目的概况,包括选购设备的名称、招标范围、供货时间和资金来源等: (四)招标方式、时间、地点、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六)其他
40、事项。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设备名称、交付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正、副本的份数,开标的时间、地点,通知评标结果的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额度、提交方式、返还的时间和方式等; (二)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供货范围、价格与支付,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质量与检验,试车和验收,赔偿等; (三)技术规格书:包括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所用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指标,具体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要求,备品备件方面的要求,设计审查、监造、厂验、培训、技术图纸及资料和售后服务等方
41、面的要求。 重要的技术条款和主要参数及偏差范围应加注“_”号。 (四)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废标条件和评估价的计算方法等。 (五)要求投标人供应的有关文件:包括投标人及主要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文件。 (六)附件:包括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 第十四条 招标人对己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补充的,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在发售招标文件十日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将招标文件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投资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不得少于十日。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十日,大型成套设备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三章投标 第十七条 水运工程机电设备的投标人,是具备相应投标资格,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竞争的机电设备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 第十八条 投标人可以单独投标,也可由两个以上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