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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机关考核管理制度4篇 书目 第1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考核方法怎么写 第2篇机关人员管理 考核制度 第3篇x机关人员管理考核制度 第4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考核方法 x机关人员管理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公务员、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高校生村官、临聘人员。(工作关系在外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镇党委会议探讨审定后执行。) 二、内容分值 考核由四项内容构成,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负责详细业务工作对应县级各部门考核40分; (二)镇党委、政府考核40分; (三)驻村工作考核10分; (四)村“两委”主要干部考核10分。 三、计分方法 (一)业务工作考核以县级部门考核结果为依
2、据,如负责的该项工作考核为全县前五名的,考核得满分即40分,每低一名工作人员扣1分,相应办(所)负责人扣0.3分,分管领导扣0.1分,依次扣减;工作人员如没有干脆对应县级业务部门的,由相应办(所)负责人打出初核分,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镇党委会议审定;因镇财力惊慌无法缴纳相关费用造成扣分的,得分名次作为考核依据,不扣分。 (二)镇党委、政府考核分为一般工作人员、中层干部两个层次,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为依据,由镇党政办公室制定详细标准。 1.一般工作人员(总分40分),主要领导占30%,即12分;分管领导占40%,即16分;各办(所)负责人占30%,即12分。 2.中层干部(总分40
3、分),主要领导占40%,即16分;分管领导占50%,即20分;办公室工作人员占10%,即4分。 (三)驻村工作考核以所驻村在全镇年综合目标考核中所获成果第4名为基数,每高1名加0.5分,每低1名扣0.5分。 (四)村“两委”主要干部对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以各村“四职”干部集体评分为准,最终考核得分取平均数。 四、奖惩标准 (一)机关公务员、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按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奖为标准作为考核奖惩基数,综合目标管理奖折算为考核分100分,考核奖惩基数除以100分折算出考核奖惩的分值。 (二)高校生村官将年终一次性嘉奖1000元作为考核奖惩基数,1000元折算为考核分100分,即每1
4、0元折算为1分。 (三)临聘人员按年度奖金总额作为考核奖惩基数,综合目标管理奖折算为考核分100分,考核奖惩基数除以100分折算出考核奖惩的分值。 五、其他规定 以下条款为硬性奖惩规定,作为干脆加分或减分,在综合目标考核100分基础上增减。 (一)表彰嘉奖加分规定 1.机关人员所负责业务工作(镇党委、政府受到的综合性表彰和个人荣誉表彰不计入)若获得以县委、县政府或市级机关部门名义表彰的,分管领导加2分,办(所)负责人加3分,负责工作人员加5分;若获得以市委、市政府或省级各部门名义表彰的,分管领导加4分,办(所)负责人加6分,负责工作人员加8分;若获得以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单位名义表彰的,分管领导
5、加6分,办(所)负责人加8分,负责工作人员加10分。 2.工作人员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加分额度即计奖标准由镇党委会议探讨确定,赐予一次性加分5-40分。 3.工作人员通过努力争取到500万元以上招商项目落户的,以项目投资额为标准,500万元以下不计分;500万元至1000万元,加10分;1000万元至5000万元,加20分;5000万元至1亿元,加分30分;1亿元及以上,加分50分。 (二)指责惩处减分规定 1.工作人员所负责工作被县级部门通报指责的扣2分,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指责的扣4分,被县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指责或纪律处分的视其情节或影响扣5-10分。 2.镇党委
6、、政府督查督办指责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全年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3.在党风廉政建设、平安生产、稳定、安排生育、环境爱护等“一票推翻”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和过错的,按“一票推翻”规定办理,即考核奖惩基本金全部扣除,并不得作为各种评比表彰先进对象。 六、镇党政领导考核 (一)主要领导。取分管领导的平均分作为考核得分。 (二)分管领导。由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分别是取分管工作人员的平均分作为考核得分,占40%;主要领导依据分管业务工作打分,占60%。 机关人员管理 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公务员、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高校生村官、临聘人员。(工作关系在外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镇
7、党委会议探讨审定后执行。) 二、内容分值 考核由四项内容构成,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负责详细业务工作对应县级各部门考核40分; (二)镇党委、政府考核40分; (三)驻村工作考核10分; (四)村“两委”主要干部考核10分。 三、计分方法 (一)业务工作考核以县级部门考核结果为依据,如负责的该项工作考核为全县前五名的,考核得满分即40分,每低一名工作人员扣1分,相应办(所)负责人扣0.3分,分管领导扣0.1分,依次扣减;工作人员如没有干脆对应县级业务部门的,由相应办(所)负责人打出初核分,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镇党委会议审定;因镇财力惊慌无法缴纳相关费用造成扣分的,得分名次作为考核依据,不
8、扣分。 (二)镇党委、政府考核分为一般工作人员、中层干部两个层次,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为依据,由镇党政办公室制定详细标准。 1.一般工作人员(总分40分),主要领导占30%,即12分;分管领导占40%,即16分;各办(所)负责人占30%,即12分。 2.中层干部(总分40分),主要领导占40%,即16分;分管领导占50%,即20分;办公室工作人员占10%,即4分。 (三)驻村工作考核以所驻村在全镇年综合目标考核中所获成果第4名为基数,每高1名加0.5分,每低1名扣0.5分。 (四)村“两委”主要干部对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以各村“四职”干部集体评分为准,最终考核得分取平均数。 四、奖惩
9、标准 (一)机关公务员、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按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奖为标准作为考核奖惩基数,综合目标管理奖折算为考核分100分,考核奖惩基数除以100分折算出考核奖惩的分值。 (二)高校生村官将年终一次性嘉奖1000元作为考核奖惩基数,1000元折算为考核分100分,即每10元折算为1分。 (三)临聘人员按年度奖金总额作为考核奖惩基数,综合目标管理奖折算为考核分100分,考核奖惩基数除以100分折算出考核奖惩的分值。 五、其他规定 以下条款为硬性奖惩规定,作为干脆加分或减分,在综合目标考核100分基础上增减。 (一)表彰嘉奖加分规定 1.机关人员所负责业务工作(镇党委、政府受到的综
10、合性表彰和个人荣誉表彰不计入)若获得以县委、县政府或市级机关部门名义表彰的,分管领导加2分,办(所)负责人加3分,负责工作人员加5分;若获得以市委、市政府或省级各部门名义表彰的,分管领导加4分,办(所)负责人加6分,负责工作人员加8分;若获得以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单位名义表彰的,分管领导加6分,办(所)负责人加8分,负责工作人员加10分。 2.工作人员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加分额度即计奖标准由镇党委会议探讨确定,赐予一次性加分5-40分。 3.工作人员通过努力争取到500万元以上招商项目落户的,以项目投资额为标准,500万元以下不计分;500万元至1000万元,加10
11、分;1000万元至5000万元,加20分;5000万元至1亿元,加分30分;1亿元及以上,加分50分。 (二)指责惩处减分规定 1.工作人员所负责工作被县级部门通报指责的扣2分,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指责的扣4分,被县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指责或纪律处分的视其情节或影响扣5-10分。 2.镇党委、政府督查督办指责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全年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3.在党风廉政建设、平安生产、稳定、安排生育、环境爱护等“一票推翻”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和过错的,按“一票推翻”规定办理,即考核奖惩基本金全部扣除,并不得作为各种评比表彰先进对象。 六、镇党政领导考核 (一)主要领导。取分管领导的平均分作为考核得分。
12、 (二)分管领导。由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分别是取分管工作人员的平均分作为考核得分,占40%;主要领导依据分管业务工作打分,占60%。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考核方法 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执政为民,提高行政效能,明确工作职责,肃穆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经党委、政府探讨同意,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方法,希遵照执行。 一、工作制度 严格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详细抓,“三办一所两中心”(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负责
13、组织落实,各职能部门应恪尽职守,听从支配和调度,不得发生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全部干部对所担当的业务和联村驻村工作全面负责。 2.实行重特大事务报告制,凡涉及全局、集体荣誉、社会稳定等重特大事务,须马上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和按程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延误时机造成严峻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肃穆处理。 3.定期汇报工作制,原则上各项工作每周一向分管领导、办公室(中心)主任汇报上周工作状况,并提出本周工作支配看法,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对领导支配的工作专题汇报。 4.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行政效能督察(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党委、政府支配的重要工作进行督查,全面驾驭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刚好了解工
14、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请销假制度 5.凡请假者,原则上须具备书面假条,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假期满后,在请假处销假,杜绝口头、电话请假,口头、电话或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扣100元/天,特别状况除外。 6.周六、周日因公需集体上班的,工作人员不得休假,否则,视为旷工,扣100元/天。 7.公休假根据规定休假,详细时间由个人申请,在不影响工作的状况下,由组织统筹支配。 8.副职领导应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中层和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报党委副书记和党政办备案,超过一天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 9.全部干部的请(销)假记录、存档和统计,由党政办主任负责,每月向
15、党委副书记供应考勤状况。 三、上下班制度 10.上下班时间按县上规定执行,不得迟到早退。 11.实行上下班签到和挂牌公示制,签到时间为上下班半小时内,不得代签。 12.上下班签到实行每月公示制,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100元,累计旷工15天则按公务员管理方法处理。若有特别状况不能签到的必需有依据或与党政办负责人在签到时间内说明可代签,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 13.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影响干部和自身形象。 14.签到表的按时发放、收缴和统计由党政办主任负责。 四、会议制度 15.准时到会,迟到10分钟以内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扣20元,无故不参与会议的视为旷工。
16、16.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高声喧哗、窃窃私语,手机应调至静音或者关机,作好会议记录,不得中途离开会场,因公和有事需离开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除党政办可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不得在会议时间办公。 17.会议考勤和统计由会议主持人负责,村社干部开会实行签到制,以座次牌为准,会议考勤将作为平常考勤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值班制度 18.值班按6个班进行,轮班当日上午8:30交接班,负责全天辖区内的全部工作的处理及院内平安。 19.无特别状况,值班人员不得请假,实行值班实签到制,不得代班,必需请假的需向值班组长请假,因私事请假扣50元/次,不请假不值班扣100元/次。由值班组长做好当天值班及人员到位状况
17、,到位状况缺一次值班记录扣组长50元/次。 20.凡因工作失职造成财物被盗由当班人员全额担当损失。 21.值班督查统计由乡纪委负责。 六、首问责任制度 22.凡有人员来乡机关询问、办事,第一个被问到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责任人应热忱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23.并告知其办理事项的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根据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办理,不符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应耐性的做好宣扬说明工作。 24.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项的详细部门,并引领到相关人员接待处理。 25.对须要移交有关人员办理的事项,责任人应刚好移交,不得贻误。 26.责任人确因当时公务繁忙,
18、无法履行职责的,可请其他工作人员代理,代理人应仔细负责。 27.首问责任界定、督查和统计由乡纪委负责。 七、文书、印章管理制度 28.起草文件需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由相关部门起草,党政办初阅、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成文,并将文件审签底稿存档。 29.上级文件一般应当天(节假日除外)送给主要领导阅示,签署看法,由党政办作好记录后,统一分发至各分管领导落实,并签字认可。 30.上报状况和报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并向主要领导汇报。重要报告或报表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 31.强化印章管理,党委、政府印章根据权限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做好记录。 32.强化文书档案管理,做到规范、完
19、整。 33.文书、印章管理制度由党委副书记负责督查,党政办主任督促落实。 八、环境卫生制度 34.公共区域按部门划定责任段,责任到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35.办公室内部及寝室的个人卫生,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负责。 36.接待室、会议室、院坝等重点区域,由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 37.党政办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公示。 38.环境卫生制度由党政办主任负责督查并公示。 九、限时办结制 39.机关工作人员对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结的,必需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当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 40.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办结时限从收到相关材料的次日起计算。对材
20、料不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刚好补充材料,办结时限从受到补充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41.因特别状况不能按时限办结的或须要延期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书面或电话告知缘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42.乡纪委按上级有关规定督查。 十、财务管理制度 4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收入已纳入县财政统一管理,预算外收入必需按规定刚好、全额上缴国库或专户。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 44.强化票据管理,严格做到支有凭、收有据。全部收入必需开具正式发票,并按规定上缴相应专户。支出票据规范,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符规定的支出用途;有详细的经办人和审核人;有乡长审批签字。支出300元以上的费用须报经财经领
21、导小组审查后方可入帐。 45.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购置和管理。全部办公用品由党政办依据须要每月定期向主要领导申报,经签字同意后统一购置。依据准确须要分发至部门负责人或领导个人,并签字认可。1000元以上大件,经申报同意后,由财政按相关规定统一购置。 46.领导干部通讯费根据县上文件或相关规定执行。办公电话依据预算按部门实行上限核定。 47.水电费根据公私分摊的原则,年终按财政实际支出的水电费公私各摊50%,各机关干部应厉行节约,严禁运用高耗能电器。 48.款待费根据上级要求,严格限制标准和接待人数,工作餐按20元/人、局级以上领导来由两位主要领导确定,局级以下领导来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
22、责人接待。全部接待需向两位主要领导申报后方可接待,自主接待个人负责。 49.政府小车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在保证主要领导用车的状况下,统筹支配,原则上不得租车。因紧急状况租车,由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支配。小车修理费执行申报制。县内出差补助统一为35元每次,食宿根据县委政府要求办理,不得出现误餐补助和住宿费。 50.打印、复印费执行每月申报制,由分管领导审批,由财政统一购买,党政办执行和备案,打印、复印要例行节约,复印实行双面印制。 51.执行定期审核、审批制度。全部经费支出原则上谁经手、谁负责,全部票据在一周内审核、审批,一周内款项审批说明缘由,一月后一概不审批。每周一作为统一的审批签字时间(因开会
23、或有急事,顺延至周二),其它时间概不签字。 52.加强帐务管理,规范做帐,按时报表。 53.加强资产管理。对全部国有、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登记,执行保管人负责制度,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54.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严禁将公款借给个人周转运用,严格限制暂付款规模,不得以单位的名义借款开支,严禁增加政府债务。 55.财务管理制度由乡长督查,财政报账员负责落实。 十一、责任追究制 56.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有剧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仔细负责,忠于职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乡级各部门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 57.机关工作人员因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无正值理由不听从组织安排或消极怠工
24、、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违规违纪,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按目标考核责任制对牵头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惩罚。 58.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损失或严峻后果的,将肃穆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峻的依法处理。 59.凡被追究责任的工作人员,除按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方法处理外,在当年各项创先评优中实行一票推翻,并按规定扣减其年度、季度考核分。严峻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的,本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属于中层以上干部的,当年不能被举荐、晋升职务。 60.对工作失误责任的追究,依据主要事实,由党委集体探讨确定,并记入个人档案。 十二、详细考核方法: 实行按年度量化考核,总分为100
25、分,详细考核内容分六个方面:出勤、本职工作、联村驻村工作、中心工作、综合评定、临时交办工作。 61.出勤考核10分。分平常出勤、会议出勤、特别任务出勤和值班出勤四类状况,重点是会议出勤和值班出勤,由党政办供应数据进行量化考核。 62.本职工作25分。由分管领导依据安排、支配的任务时限及完成状况,同时依据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登记和完成状况进行打分。若没有按质、按时上报,造成恶劣影响扣减党委、政府考时,则25分全扣,还要追查其工作看法,思想根源。 63.联村驻村工作25分。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与各村的考核挂钩,依据县、乡对各村的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结果计算分值,作为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该项工作的考核得
26、分。 64.中心工作20分。由乡长考核,依据阶段性的工作须要进行支配,视其任务完成状况进行考核,本项分不够,可记负分,在总分(100分)中扣除,进入分值计算。 65.综合评定20分。依据出勤、本职工作、联村驻村工作、中心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的考核结果,再由乡、村干部对全体乡干部进行综合测评,最终由党委集体探讨确定综合评定得分。 66.临时交办工作。临时特别工作,依据上级有关要求,视其重要性、工作任务量和紧迫性,党委政府确定单项考核分值,在总分100格外进行加减分。按条块分割的方法,由分管领导按上级要求时限支配工作人员完成,视其完成状况在考核分内进行记分、减分。出现两次以上特别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
27、时,将会出现负分,则在总分扣减分值。 67.计分考核方法。依据每名干部的得分状况计算出平均分,根据百分制计算出最终得分,计算方式为个人得分除以平均分再乘以10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希广阔干部和留用各办公室的高校生村干部共同遵守。 本制度由党政办、乡纪委负责督查、考核,年终在保留津贴和津补贴中兑现。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考核方法怎么写 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执政为民,提高行政效能,明确工作职责,肃穆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经党委、政府探讨同意,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方法,希遵照执行。 一、工作制度
28、严格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详细抓,“三办一所两中心”(党政办、社会事务办、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落实,各职能部门应恪尽职守,听从支配和调度,不得发生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 全部干部对所担当的业务和联村驻村工作全面负责。 2.实行重特大事务报告制,凡涉及全局、集体荣誉、社会稳定等重特大事务,须马上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和按程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延误时机造成严峻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肃穆处理。 3.定期汇报工作制,原则上各项工作每周一向分管领导、办公室(中心)主任汇报上周工作状况,并提出本周工作支配看法,分管领导向
29、主要领导汇报,对领导支配的工作专题汇报。 4.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行政效能督察(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党委、政府支配的重要工作进行督查,全面驾驭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刚好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请销假制度 5.凡请假者,原则上须具备书面假条,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假期满后,在请假处销假,杜绝口头、电话请假,口头、电话或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扣100元/天,特别状况除外。 6.周 六、周日因公需集体上班的,工作人员不得休假,否则,视为旷工,扣100元/天。 7.公休假根据规定休假,详细时间由个人申请,在不影响工作的状况下,由组织统筹支配。 8.副职领导应向党
30、委书记或乡长请假; 中层和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报党委副书记和党政办备案,超过一天向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 9.全部干部的请(销)假记录、存档和统计,由党政办主任负责,每月向党委副书记供应考勤状况。 三、上下班制度10.上下班时间按县上规定执行,不得迟到早退。 11.实行上下班签到和挂牌公示制,签到时间为上下班半小时内,不得代签。 12.上下班签到实行每月公示制,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100元,累计旷工15天则按公务员管理方法处理。 若有特别状况不能签到的必需有依据或与党政办负责人在签到时间内说明可代签,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 13.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影
31、响干部和自身形象。 14.签到表的按时发放、收缴和统计由党政办主任负责。 四、会议制度 15.准时到会,迟到10分钟以内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扣20元,无故不参与会议的视为旷工。 16.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高声喧哗、窃窃私语,手机应调至静音或者关机,作好会议记录,不得中途离开会场,因公和有事需离开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除党政办可留一人值班外,其余人员不得在会议时间办公。 17.会议考勤和统计由会议主持人负责,村社干部开会实行签到制,以座次牌为准,会议考勤将作为平常考勤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值班制度 18.值班按6个班进行,轮班当日上午8:30交接班,负责全天辖区内的全部工作的处理及院内平
32、安。 19.无特别状况,值班人员不得请假,实行值班实签到制,不得代班,必需请假的需向值班组长请假,因私事请假扣50元/次,不请假不值班扣100元/次。 由值班组长做好当天值班及人员到位状况,到位状况缺一次值班记录扣组长50元/次。 20.凡因工作失职造成财物被盗由当班人员全额担当损失。 21.值班督查统计由乡纪委负责。 六、首问责任制度22.凡有人员来乡机关询问、办事,第一个被问到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责任人应热忱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 23.并告知其办理事项的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及要求。 能办的根据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办理,不符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应耐性的做好宣扬说明工作。 24.对不属于
33、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项的详细部门,并引领到相关人员接待处理。 25.对须要移交有关人员办理的事项,责任人应刚好移交,不得贻误。 26.责任人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履行职责的,可请其他工作人员代理,代理人应仔细负责。 27.首问责任界定、督查和统计由乡纪委负责。 七、文书、印章管理制度28.起草文件需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由相关部门起草,党政办初阅、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成文,并将文件审签底稿存档。 29.上级文件一般应当天(节假日除外)送给主要领导阅示,签署看法,由党政办作好记录后,统一分发至各分管领导落实,并签字认可。 3.0.上报状况和报表,由
34、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重要报告或报表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 3.1.强化印章管理,党委、政府印章根据权限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做好记录。 3.2.强化文书档案管理,做到规范、完整。 3.3.文书、印章管理制度由党委副书记负责督查,党政办主任督促落实。 八、环境卫生制度3.4.公共区域按部门划定责任段,责任到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负责。 3.5.办公室内部及寝室的个人卫生,由相关部门或个人负责。 3.6.接待室、会议室、院坝等重点区域,由党政办落实专人负责。 3.7.党政办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公示。 3.8.环境卫生制度由党政办主任负责督查并公示。 九、限时办结制3.9.机关工
35、作人员对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能够当场办结的,必需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当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 40.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办结时限从收到相关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对材料不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刚好补充材料,办结时限从受到补充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41.因特别状况不能按时限办结的或须要延期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书面或电话告知缘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42.乡纪委按上级有关规定督查。 十、财务管理制度 43.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收入已纳入县财政统一管理,预算外收入必需按规定刚好、全额上缴国库或专户。 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设立小金库。 44.强化票据管
36、理,严格做到支有凭、收有据。 全部收入必需开具正式发票,并按规定上缴相应专户。 支出票据规范,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有合符规定的支出用途; 有详细的经办人和审核人; 有乡长审批签字。 支出300元以上的费用须报经财经领导小组审查后方可入帐。 45.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购置和管理。 全部办公用品由党政办依据须要每月定期向主要领导申报,经签字同意后统一购置。 依据准确须要分发至部门负责人或领导个人,并签字认可。 1000元以上大件,经申报同意后,由财政按相关规定统一购置。 46.领导干部通讯费根据县上文件或相关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依据预算按部门实行上限核定。 47.水电费根据公私分摊的原则,
37、年终按财政实际支出的水电费公私各摊50%,各机关干部应厉行节约,严禁运用高耗能电器。 48.款待费根据上级要求,严格限制标准和接待人数,工作餐按20元/人、局级以上领导来由两位主要领导确定,局级以下领导来原则上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接待。 全部接待需向两位主要领导申报后方可接待,自主接待个人负责。 49.政府小车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在保证主要领导用车的状况下,统筹支配,原则上不得租车。 因紧急状况租车,由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支配。 小车修理费执行申报制。 县内出差补助统一为35元每次,食宿根据县委政府要求办理,不得出现误餐补助和住宿费。 50.打印、复印费执行每月申报制,由分管领导审批,由财政统一
38、购买,党政办执行和备案,打印、复印要例行节约,复印实行双面印制。 51.执行定期审核、审批制度。 全部经费支出原则上谁经手、谁负责,全部票据在一周内审核、审批,一周内款项审批说明缘由,一月后一概不审批。 每周一作为统一的审批签字时间(因开会或有急事,顺延至周二),其它时间概不签字。 52.加强帐务管理,规范做帐,按时报表。 53.加强资产管理。 对全部国有、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登记,执行保管人负责制度,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54.加强资金管理。 严禁挪用挤占专项资金,严禁将公款借给个人周转运用,严格限制暂付款规模,不得以单位的名义借款开支,严禁增加政府债务。 55.财务管理制度由乡长
39、督查,财政报账员负责落实。 十一、责任追究制 56.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有剧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仔细负责,忠于职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乡级各部门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 57.机关工作人员因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无正值理由不听从组织安排或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违规违纪,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后果的,按目标考核责任制对牵头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惩罚。 58.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损失或严峻后果的,将肃穆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情节严峻的依法处理。 59.凡被追究责任的工作人员,除按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实施方法处理外,在当年各项创先评优中实行一票推翻,并按规定扣减其
40、年度、季度考核分。 严峻影响党委、政府形象的,本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属于中层以上干部的,当年不能被举荐、晋升职务。 60.对工作失误责任的追究,依据主要事实,由党委集体探讨确定,并记入个人档案。 十二、详细考核方法: 实行按年度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详细考核内容分六个方面:出勤、本职工作、联村驻村工作、中心工作、综合评定、临时交办工作。 61.出勤考核10分。 分平常出勤、会议出勤、特别任务出勤和值班出勤四类状况,重点是会议出勤和值班出勤,由党政办供应数据进行量化考核。 62.本职工作25分。 由分管领导依据安排、支配的任务时限及完成状况,同时依据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登记和完成状况进行打分
41、。 若没有按质、按时上报,造成恶劣影响扣减党委、政府考时,则25分全扣,还要追查其工作看法,思想根源。 63.联村驻村工作25分。 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与各村的考核挂钩,依据县、乡对各村的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结果计算分值,作为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该项工作的考核得分。 64.中心工作20分。 由乡长考核,依据阶段性的工作须要进行支配,视其任务完成状况进行考核,本项分不够,可记负分,在总分(100分)中扣除,进入分值计算。 65.综合评定20分。 依据出勤、本职工作、联村驻村工作、中心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的考核结果,再由乡、村干部对全体乡干部进行综合测评,最终由党委集体探讨确定综合评定得分。 66.临时交办工作。 临时特别工作,依据上级有关要求,视其重要性、工作任务量和紧迫性,党委政府确定单项考核分值,在总分100格外进行加减分。 按条块分割的方法,由分管领导按上级要求时限支配工作人员完成,视其完成状况在考核分内进行记分、减分。 出现两次以上特别任务未按时、按质完成时,将会出现负分,则在总分扣减分值。 67.计分考核方法。 依据每名干部的得分状况计算出平均分,根据百分制计算出最终得分,计算方式 人得分除以平均分再乘以100。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希广阔干部和留用各办公室的高校生村干部共同遵守。 本制度由党政办、乡纪委负责督查、考核,年终在保留津贴和津补贴中兑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