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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燃放烟花爆竹的应急预案(5篇)企业燃放烟花爆竹的应急预案(精选5篇)1 1 总 则 1.1 目的 标准烟花爆竹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职责和响应程序,准时、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爱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兴安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扎赉特旗生产安全事故应
2、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扎赉特旗行政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制品的经营、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以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一般以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力量、或跨苏木乡镇行政区的生产安全事故; (3)扎赉特旗应急治理局(以下简称扎赉特旗应急局)认为需要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施救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治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和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职责明确、标准有序、构造完整、功能全面、反响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应
3、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在旗政府的领导下,旗应急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旗应急局成立扎赉特旗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旗烟花爆竹救援指挥部)。 旗烟花爆竹救援指挥部的组成及成员单位: 指挥长:宋海涛旗应急局局长 副指挥长:王殿伟旗应急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根底股、办公室、执法大队、应急救援综合调度中心。 旗烟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统一指导和协调全旗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必要时,报请旗政府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一般、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打算启动本预案。 成员单位的职责: 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应急值守的相关事宜,准
4、时向旗应急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并督办落实;接收旗政府和盟应急局的指示,并快速呈报局领导阅批;本局在处置事故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与旗委宣传部、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公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安全生产根底股:供应事故单位相关信息,指导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供应应急物资、装备、联络方式等信息;。 执法大队:保障局内、外网络畅通运行,接收、处置事故发生地上报的事故信息,准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局领导,并依据指示准时上报旗委、旗政府办公室和盟应急局,同时转送本局相关股室;跟踪续报事故进展状况,根据局领导指示,准时向有关
5、部门、事故发生地政府通报状况并协调有关事宜,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视落实。 应急救援综合调度中心:协调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应急专家,为应急救援工作供应技术支持;供应应急物资、装备、联络方式等信息;协调专业应急救援队参与救援工作;负责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准时报告局领导;向盟应急局、旗政府报送事故信息;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状况。 2.2 其他有关部门 依据事故状况,需要有关部门协作时,旗安委会根据扎赉特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协作和供应支持。 2.3 专家组 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治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
6、作、措施提出建议。 (2)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进展技术指导。 (3)参加事故调查,提出事故缘由分析意见。 (4)参加制订、修订烟花爆竹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防 3.1.1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标准,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1.2各级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治理部门,应当分级建立烟花爆竹重大危急场所数据库, 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危急场所危急物质的品种、数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急、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四周消防、医疗抢救力气等状
7、况。 3.2 事故分级和预防行动 3.2.1事故应急响应分级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殊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对应上述事故等级,应急响应等级划分为级、级、级、级。 3.2.2 预防行动
8、 各级安全应急治理部门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准时讨论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实行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认为需要支援时,恳求上级安全应急治理部门协调。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旗安全应急治理部门要亲密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预备;并依据事态进展,按有关规定报告盟应急局、旗政府,通报其他有关地方、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预备工作。 3.3 预警 3.3.1 预警级别和公布 3.3.2 预警的内容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量及应对措施、公布机关等。 3.4 信息监控与报告 全旗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事故信息由旗应急
9、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并经核实后准时上报盟应急局、旗政府。旗安全应急治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对烟花爆竹重大危急场所进展监控和信息分析。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马上向事故发生地的旗人民政府安全应急治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安全应急治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至自治区应急局。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状况。 安全应急治理部门在上报事故状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政府。旗应急局和旗人民政府接到发生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马上报告盟行署。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
10、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量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实行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状况。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并依据事故等级准时上报。 发生I级事故及险情,启动国家应急总局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发生级事故及险情,启动自治区应急局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发生级事故及险情,启动兴安盟应急局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发生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发生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旗人民政府打算。旗人民政府依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峻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
11、全力组织抢险救援,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时,准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旗人民政府进展级应急响应行动前,上报盟应急局,依据局领导指示,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进展应急预备。 4. 2 、级响应程序 4.2.1 根本响应 4.2.1.1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 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时,依据事态进展和现场抢险救援进展状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执行如下响应程序: (1)马上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状况; (2)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供应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和资料; (3)准时将事故状况报告盟行署办公室; (4)组织专家询问,供应事故抢险救援方案; (5)派有关人员赶赴现
12、场协调指挥; (6)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环保等工作; (7)通知有关队伍、专家组参与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 (8)准时向公众及媒体公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把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9)依据领导指示,通知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2.2 应急决策 旗烟花爆竹事故救援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事故报告后,依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状况,做出处置决策(其中,重大事故在兴安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出处置决策)。 (1)对事发地的旗人民政府提出事故应急处置要求,协调扎赉特旗有关部门马上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2)向旗政府和盟应急局
13、报告,必要时恳求赐予支持。 (3)指挥部负责人赴事故现场,现场指挥。 (4)调集专业处置力气和抢险救援物资救援。 (5)公布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6)落实兴安盟和旗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进一步实行相关处置措施。 4.2.3 指挥协调 根据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马上启动预案,组织抢救;当地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工作。 旗政府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旗应急局应准时向盟应急局报告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准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旗实施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本预案后,旗应急局组织协调的
14、主要工作内容是: (1)依据现场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气的布局,协调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救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帮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订防止引发次生灾难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难,准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协作、支持救援工作; (5)事故中涉及港澳台或外国人员时,协调外事口岸办支持协作; (6)必要时,通过旗安委会报请旗政府协调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4.3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依据事故进展状况,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根底上,依法
15、实行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乡镇苏木行政区、跨领域或影响严峻的紧急处置方案,由旗应急局协调实施,影响特殊严峻的报旗政府打算。 针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事故发生单位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参照以下处置方案和处置要点开展工作: 4.3.1 一般处置方案要点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急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状况、人员伤亡状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戒备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依据烟花爆竹火灾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戒备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爱护两种。撤离是指把全部可能受到威逼的人员从危急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
16、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展预备的状况下,撤离是最正确爱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方向离开,并有组织、有秩序地进展。 就地爱护是指人员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急过去。当撤离比就地爱护更危急或撤离无法进展时,实行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员,关闭全部门窗,并关闭全部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掌握。针对不同事故,开呈现场掌握工作。应急人员应依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实行不同的防护措施。 4.3.2 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 (3)确定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四周环境; (5)明确四周区域存在的重
17、大危急源分布状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根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四周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掌握措施(掌握火灾扩散、人员疏散、医疗抢救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气(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4 应急联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依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消防、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参与,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气,开呈现场处置,依据需要随时调遣增援队伍。 (2)医疗救援组: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
18、3)交通管制治安戒备组:由公安部门负责,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实施现场戒备,维护治安秩序,爱护事故现场。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公安、民政等部门参与,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实行强制疏散措施。同时,要保证被疏散人员的根本生活。 4.5 信息公布 根据扎赉特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4.6 应急完毕 事故现场得以掌握,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退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毕,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毕后,参与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仔细核对参与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
19、材;核算救灾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上交救灾报告。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毕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旗政府和旗应急局。旗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完毕。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伤亡救援人员和遇难人员的补偿、遇难者亲属的安置、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以及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消退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 5.2 保险 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准时派出人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完毕后,旗
20、人民政府、有关企业应仔细分析事故缘由,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展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的阅历教训,提出改良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盟应急局。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关人员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系畅通。 旗安委会负责建立与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21、、各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信联系;建立和开发重大危急源和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并负责治理和维护。 旗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应急资源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送重要信息。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1)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烟花爆竹企业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旗人民政府依据本企业、本地区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藏有关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气;统一清理、登记可供给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
22、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以烟花爆竹企业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根底,以扎赉特旗公安消防支队为主要力气,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要支援力气。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要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反响快速,常备不懈。其他兼职消防力气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气,要积极做好救援预备工作。 (3)应急救援资金保障。烟花爆竹企业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担当,事故责任单位临时无力担当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旗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处置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所需资金根据有关规定解决。 (4)交通
23、运输保障。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协调铁道、民航、军队等系统供应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供应交通戒备支持,以保证准时调运应急救援有关人员、队伍、装备和物资。 旗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对事故现场进展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快速通道,为应急救援工作供应保障。 (5)医疗卫生保障。事故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抢救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依据烟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机构接到指令后要快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各级医院派出有关专家、供应特种药品和救治装备进展支
24、援,并负责后续治疗。必要时,协调扎赉特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力气支援。 (6)治安保障。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戒备和治安治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重要设备的爱护,维持现场秩序,准时疏散人群,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帮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物资保障。烟花爆竹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储藏应急救援物资。旗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区烟花爆竹企业实际状况,储藏肯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遵循“听从调动,听从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必要时,旗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准时发动征用社会物资。跨苏木乡镇、跨部门的物资调用,由旗安委办负责协调
25、。 6.3 技术储藏与保障 旗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烟花爆竹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建立本级应急救援专家组,建立完善重大危急源、救援力气、救援装备、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根底数据库,开展事故预防、应急救援技术讨论,供应技术询问效劳和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事故发生地气象部门要为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供应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公众信息沟通。旗人民政府、各烟花爆竹企业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烟花爆竹的危急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
26、2)培训。烟花爆竹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与业务培训;烟花爆竹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员工进展应急培训教育;各级应急救援治理机构负责对应急治理人员和相关救援人员进展培训,并将应急治理培训内容列入各级行政治理培训课程。 (3)演练。烟花爆竹企业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关专业应急机构和旗人民政府依据实际状况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在演练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总结报告报上一级安全应急治理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 6.5监视检查 旗应急局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进展监视和检查。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治理与更新 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应急保障单
27、位都要依据本预案和所担当的应急处置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转变,或在执行中发觉存在重大缺陷时,由旗应急局准时组织修订。旗应急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评审,并依据评审结论准时组织修订。 7.2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旗应急局制定,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燃放烟花爆竹的应急预案(精选5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得到准时、高效、有序进展,建立统一指挥、分级治理、职责明确、反响灵敏的应急机制,增加应对我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力量,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
28、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条例(20xx年,国务院令第455号,依据20xx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 (7)突发大事应急预案治理方法(国办发20xx101号);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治理方法(应急治理部令第2号); (9)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10)昆明市突发大事应急预案治理标准; (11)昆明市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 (12)
29、安静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13)烟花爆竹防静电通用导则(AQ4115-20xx); (14)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xx); (15)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静市辖区内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安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削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治理。市应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政府、
30、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市政府为主,市委和专家参加。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根据分级响应的原则,市政府准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标准。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良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标准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根据长期预备、重点建立的要求,做好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思想预备、预案预备
31、、物资和经费预备、工作预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治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气,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育兼职应急救援力气并发挥其作用。 2.安静市烟花爆竹行业现状以及危急性分析 安静市辖区不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行业仅涉及储存、经营和运输。现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家(安静市烟花爆竹专业经营中心),许可批发经营:烟花类C级D级、爆竹C级。主要产品为: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旋转类C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组合烟花类C级、喷花类D级、旋转类D级、玩具类D级、组合烟花类D级,经营过程中风险较大的环节主要是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和装卸。安静市应急治理局
32、要求辖区全部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采纳安全仓开展经营,风险较大的环节主要是烟花爆竹储存和装卸。 针对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的特点,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火灾和爆炸。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下称应急处置工作组)。详细成员以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应急治理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治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员:市应急治理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静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安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财政局、市
33、气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大队、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等部门和单位。 3.1.1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协调、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外部救济和求助。 (3)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4)建立现场指挥部、任命现场总指挥。 (5)协调指挥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力气、应急物资和设备设施、信息、专家支持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等。 (6)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状况进展推断、评估,打算预警和响应级别;打算重大应急措施、应急行动;做出重大决策等。 (7)按权限规定统一对外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8)按权限打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34、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终止。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1.2应急处置工作组各成员详细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安静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和应急响应终止指令的下达;负责应急处置方案实施、应急救援力气和应急物资调配、应急扩大和上报、事故信息公开等事项的打算。 (2)副组长:帮助总指挥进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总指挥缺位时代替总指挥全面负责安静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 (3)市应急治理局:担当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接收、核实、汇总、上报事故信息,协调事发地应急治理中心和街道有关部门
35、做好先期处置工作;传达并催促落实各级领导对大事处置的指示批示,依据现场救援需求联动有关部门、资源、队伍参加应急救援,确保救援行动有序开展。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领导公安系统担当事故现场及周边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及疏导工作,保障应急车辆优先通行,避开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5)市工业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协调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静分局: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区域的环境监测,准时测定事故现场及可能影响区域有害物质的成分和浓度等数据;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提出掌握措施并进展监测;事故得到掌握后指导对环境产生污染的现场遗留危急
36、物质的消退;参加因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的应急救援、调查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做好事故现场交通处置工作,协调工程机械、货运车辆、客运车辆、化学品运输车辆参加事故处置,协调高速大路应急车辆快速通行事项。 (8)市卫生安康局: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等工作;准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状况;提出防止传染病集中措施,预防传染病的爆发。 (9)市市场监管局:参加制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并通报调查结果。 (10)市政府新闻办:依据应急指挥部授权,提出应急处置工作新闻公布意见建议,负责事故的新闻报道,做好新闻媒体的组织、治理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37、。 (11)市财政局:负责安静市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开展资金的绩效治理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灾难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为应急指挥部防备气象灾难可能造成的影响供应决策依据。 (13)市民政局:负责组织遇难人员遗体处置、救济受灾受害群众等善后工作。 (14)市总工会:协作协调事故善后处理。 (15)市消防救援大队:担当综合救援任务,救援遇险和受威逼群众,协作专业救援队伍做好根底性工作,避开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16)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做好专业救援任务。 (17)市政府办:协作专业救援队伍,做好现场专业救援工作,组织本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
38、卫健、宣传等部门和单位及属地街道等做好现场协同处置,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8)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预防与预警机制 4.1预防和预警措施 加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管力度,催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烟花爆竹可能引发各类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难、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准时上报;对气象、地质等部门或者各级政府公布的预警信息,准时向有关部门传达并通过各种方式传达至烟花爆竹行业企业。 4.2接警与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马上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的1小时内向安静市应急治理局报告。 安静
39、市应急治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将事故初步状况报安静市政府办公室、安静市政府分管领导,并在30分钟内报书面报告;接到事故报告的2小时内书面报告昆明市应急治理局。 安静市有关部门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准时通报安静市应急治理局。 事故单位应准时向安静市应急治理局报告事故进展后续状况及事故处置相关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使用的报告表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所在辖区及行业类别;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影响范围估量; (4)事故类别; (5)事故缘由、性质的初步推断; (6)当前实行的应急措施及处置状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
40、帮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3预警的公布和解除 事故预警打算由应急处置工作组公布,安静市应急治理局详细承办。 可能导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退,由应急处置工作组宣布解除预警。 其余预警要求根据安静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5.应急响应与处置 5.1分级响应 事故发生后,根据“统一指挥、属地治理、专业处置”的要求,依据预警的级别响应,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I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特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由省应急厅恳求国务院启动I级响应。在启动I级响
41、应前,昆明市应急局仍在省应急厅领导下,连续按级应急响应实行措施。 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应急局恳求省应急厅启动级响应。在启动级响应前,昆明市应急局按级应急响应实行措施。 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较大事故,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应急局接到安静市应急治理局报告后,打算启动级应急响应,级应急救援预案由昆明市应急局制定并实施,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级应急救援
42、措施难以掌握事态时,昆明市应急局恳求省应急厅启动级应急预案。 IV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由安静市应急局接企业报告后根据事故报告流程报安静市政府进展研判,由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批准启动。依据实际状况打算启动IV级应急响应。IV级应急预案(本预案)由安静市应急局负责制定并实施。IV级应急救援措施难以掌握事态时,安静市应急局应准时恳求昆明市应急局启动级应急响应。 5.2指挥和协调 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马上启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根据分级响应的原则由事发地政府
43、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有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本预案启动后,市应急局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依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事发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气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帮助安静市政府制定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难的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难,适时通知有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协作、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商请部队和武警参与应急救援。 5.3先期处置 5.3.1先期处置要求 启动安静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综合应急预案进展响应时,应做好应急救援的相关预备工作,并依据事故详细实际,马上通知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各自应急预案供应增援和保障;指导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并通知事故发生地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掌握事故进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大事)发生,坚决掌握或切断事故灾难链。 5.3.2先期处置内容 (1)根据详细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具体的救援、处置方案; (2)安排、保障事故救援使用的设备设施,对应急救援人员进展有效保障; (3)指导事发单位和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