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方案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方案1.docx(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方案 为加快实施环境爱护工作,持续改善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大气环境,现就年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爱护群众身体安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坚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和推动道路交通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物料堆放扬尘、锅炉烟尘、汽车尾气等专项治理相结合,促进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坚持促进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削减扰民纠纷相结合,减轻大气污染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坚持大气环境
2、综合整治和大气环境质量治理相结合,健全治理制度和措施;坚持统一监管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到年11月底,全面完成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降低,大气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人民群众满足度不断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部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需到达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掌握,对原料堆放场地和生产过程中的扬尘点实行抑尘防尘措施,有效削减粉尘排放量。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法
3、严厉查处。加大产业构造优化调整力度,加强建立工程环境治理,严格掌握新上高污染工程。 (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整治。加大督导力度,加强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掌握。在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主要路段增加清扫、洒水频次,各类垃圾要准时收集、清运。加强散体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掌握,对运输渣土、煤炭、灰土、沙石、垃圾等物料的车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实行密闭和防尘措施,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洒或泄漏,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装置,防止车辆运输扬尘污染;未实行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要集中力气开展对州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的运输扬尘治理,标准交通秩序,削减扬尘污染。 (三)建筑施工场地扬尘
4、污染掌握。加强建筑施工场地治理,每个建筑施工工程都要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部施工现场要实行洒水、遮盖、围蔽等措施,保持干净,有效降低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 (四)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掌握。清理整顿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范围内全部物料堆放场地,严禁违法占地和乱堆乱放。加强物料堆放场地的规划和治理,根据疏堵结合的原则,引导商户按要求建立标准的物料堆放场。催促全部堆放场实行有效的抑尘、防尘措施,防止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五)燃煤锅炉污染整治。连续开展燃煤锅炉污染专项整治,凡集中供热管网到达的地方,不得新建燃煤锅炉;现有燃煤锅炉在实现达标排放的根底上逐步淘汰,采纳集中供热或清洁能
5、源。集中供热管网尚未掩盖到的区域,可临时保存燃煤锅炉,但必需使用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县城区高铁沿线污染整治。加强县城区高铁沿线南侧至州大道北侧区域治理,对废弃厂房进展清理整顿,对该区域物料堆放场根据要求进展整治,对该区域道路进展硬化、绿化,各类垃圾准时收集、清运,杜绝乱堆乱放。 (七)县原店镇寨根村刚玉企业污染整治。仔细核查该区域内刚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停产整改,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马上实施限期治理或整改。对原料、燃料、固废等物料堆放场实行有效措施削减扬尘,对生产过程中各扬尘点进展排查并实行措施削减扬尘。加
6、强物料运输车辆治理,督导全部物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禁物料抛洒,物料运输车辆出厂前对车体进展冲洗,削减物料运输扬尘。进一步加强防尘设施运行治理,完善治理制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逾期整治不到位、或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八)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强化机动车尾气的检测治理,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必需进展治理,治理合格前方可办理机动车定期审验等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标准,制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行驶。大力开展车用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车用燃油品质,逐步提高车用燃气率。 三、职责分工 在本次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详细担当以下职能: (一)环保部门
7、:负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工作,协作公安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协作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掌握工作。 (二)住房城乡建立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掌握工作。 (三)规划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掌握和城市垃圾污染掌握工作。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落后产能依法予以淘汰、取缔。 (五)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物料堆放场扬尘污染掌握工作。 (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掌握工作。 (七)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协作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八)供电部门:
8、对依法关闭(撤除)的企业(生产线)、停产治理企业、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依法停顿供给生产用电。 (九)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整治工作中违反环境爱护法律、法规,不履行环境爱护职责,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要根据科学进展、爱护环境、改善民生的要求,仔细抓好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成立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详细抓。要准时召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和讨论部署。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规划,仔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当开展。
9、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规划于年8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委会办公室。 (二)注意协作协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要亲密协作,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催促检查。市环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并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本次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进展督导,对于重点工作任务要进展跟踪督办。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严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环保局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举报的事项有关部门要马上安排调查,并将查处结果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委会办公室。年底,市政府将对本次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状况进展考核,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展责任追究。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扎实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仔细总结阅历、教训,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稳固和深化大气污染整治成果。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治理制度,逐步实现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防止污染反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