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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党支部党管理制度7篇 书目 第1篇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2篇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第3篇某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4篇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范例 第5篇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第6篇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范例 第7篇某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化、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需坚持每季度一次,党员按规定执行。 无故不参与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赐予指责教化。 2、健全党的民主生活会
2、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党的团结指责和自我指责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达到提高觉悟,统一相识、增加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民主生活会后,按有关规定刚好向上级报送会议状况和会议记录。 3、仔细执行党的组织生活记录制度。 每次党的组织生活及组织活动后,刚好填写活动内容,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 4、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有安排、有步骤地对入党主动分子进行培训教化。 5、加强党籍管理制度和党费收缴制度。 指定专人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各类报表的统计,党费收缴等工作。 其次篇 党员管理制度 供读者参考! (1)党员必需履行党员义务,增加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
3、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参与党的组织活动,按规定刚好交纳党费。 (3)对离退休党员要依据实际状况搞好分层次管理,健康状况好的要按时参与组织生活,健康状况较差的可以适当削减参与组织生活次数,对体弱多病不能参与的要建立联系制度,确定专人定期联系。 (4)党员无正值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不参与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按自行 予以处理。 (5)因工作调动转移组织关系必需按介绍信的有效期刚好办理接转手续。 (6)党员去世后,党组织必需在五日内把名单上报上级党组织案。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范例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
4、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切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加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
5、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别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
6、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探讨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
7、费。持流淌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心,由中心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别状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托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刚好对其进行指责教化。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运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
8、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全部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干脆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状况报县直党工委。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
9、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切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加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
10、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别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
11、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探讨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淌党员活动证外
12、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心,由中心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别状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托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刚好对其进行指责教化。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运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
13、全部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干脆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状况报县直党工委。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范例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肯定的
14、方式和手段,使党员仔细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途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需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需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与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与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别党员。对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状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需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一般党员身份参与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
15、参与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状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状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担当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详细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化,表彰优秀党员,妥当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与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16、,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状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状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肯定时间支配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探讨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化,过组织生活,探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扬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需根据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加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
17、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刚好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淌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仔细贯彻执行中心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淌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淌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淌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淌中能够刚好参与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化、管理和监督。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根据
18、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肯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仔细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途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项制度。 一、党员必需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需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与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与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别党员。对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状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需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一般党员身份参与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
19、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与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状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状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担当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详细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化,表彰优秀党员,妥当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与组织
20、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状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状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肯定时间支配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探讨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化,过组织生活,探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扬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需根据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加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
21、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不愿上进的行为、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刚好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淌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仔细贯彻执行中心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淌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淌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淌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淌中能够刚好参与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化、管理和监督。 在百度搜寻: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
22、度 某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切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加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
23、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别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
24、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探讨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
25、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淌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心,由中心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别状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托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刚好对其进行指责教化。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
26、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运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全部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干脆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状况报县直党工委。 某党支部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组织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
27、关规定,通过肯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仔细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 党员管理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途的重要保证。党员管理监督工作要落实好10项制度。 一、党员必需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必需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与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不允许有不参与党的组织生活,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别党员。对党员参与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状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定期向党员公布,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需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一般党员身份参与支部和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党内外
28、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与组织生活时,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状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状况,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担当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详细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化,表彰优秀党员,妥当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与组织生活会,汇
29、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状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状况。 六、党日活动制度。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每隔肯定时间支配一次党日活动时间,用以召开党的会议,探讨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化,过组织生活,探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扬工作等。 七、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必需根据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加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党籍管理制度。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即取得了党籍。党员自动*、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被开除党籍、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刚好办理相应手续。 十、流淌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要仔细贯彻执行中心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淌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淌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淌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淌中能够刚好参与党的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化、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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