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路安全管理办法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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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公路安全管理办法6篇 书目 第1篇高速马路平安生产费用管理方法 第2篇农村马路平安保障工程管理方法 第3篇某高速马路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 第4篇村马路平安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管理方法 第5篇高速马路平安管理行为量化考核方法 第6篇福建农村马路平安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管理方法 高速马路平安管理行为量化考核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工程平安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交通部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高速马路工程项
2、目实际,指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指平安管理行为量化考核,是指由*公司对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平安监理工程师等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平安生产管理责任状况以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第三条 平安管理行为量化考核实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 其次章 从业单位平安管理行为量化考核 第四条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平安管理生产行为,按其违反规定的轻重程度,每次检查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第五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3、 1、未完善平安生产责任制度的。 2、未完善平安生产教化培训制度的。 3、未完善平安技术交底制度和现场危急告知制度的。 4、未设立独立的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 5、未单列平安生产费用或将单列的平安生产费用挪作他用的。 6、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 7、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或无平安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作业的。 8、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管理人员未取得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9、对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实施的。 10、民爆物品的运用和管理不符合
4、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 11、对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12、不具备相应资质,自行拆装施工起重设备的。 13、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第六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1、未制定健全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2、施工单位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平安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 3、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符合规范的平安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4、未按施工进展状况投入平安生产费用或平安生产费用的运用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施工现场未实行平安爱护
5、措施,爱护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地下管线平安的。 6、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运用前,施工单位未组织分包、出租、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或托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的。 7、特种设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检测的。 8、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特地的平安作业培训,未取得资格证书即上岗作业的(按每人次扣分)。 9、对所承建的工程未进行定期和专项平安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的,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10、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意外损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 11、未建立劳务用工档案,对进场人员未实行实名登记的。 第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3分: 1、未将施工现场
6、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平安距离;或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未符合平安性要求;或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构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2、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平安警示标记的(按每处次扣分)。 3、平安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无专人管理,或未实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一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的。 4、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或未在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急源,并落实专人管理的。 5、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的。 6、施工现场短暂停止施工,未作好现场平安防护的。 7、未建立平安防护用具和平安防护服
7、装发放和运用登记台账的。 第八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分: 1、未按规定向现场作业人员供应平安防护用具和平安防护用品的(按每人次扣分)。 2、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验收合格30日内未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 3、施工现场混乱,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 4、平安培训教化名单与劳务用工档案花名册不符或与现场人员不符(按每人次扣分)。 第九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1、未完善平安生产监理制度的。 2、未设立平安监理工程师的。 3、对严峻危及工程和人员平安的作业和设备的运用,未刚好发出停工(停用)指令,未刚好通知*公司的
8、。 4、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平安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5、未对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平安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审查的。 第十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1、对检查发觉存在的平安事故隐患没有刚好发出整改通知的。 2、对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跟踪整改落实状况,或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未刚好向*公司报告的。 3、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平安检查,或未作好平安检查记录的。 4、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平安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规范、不严谨或流于形式,未经过仔细验算和复核的。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9、每次检查扣3分: 1、未按规定对单列的平安生产费用的运用进行监督的。 2、未对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的。 3、施工单位因施工平安缘由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责令整改后,未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状况的。 第三章 从业人员平安管理行为量化考核 第十二条 对项目经理、专职平安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平安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行为,视其违约的轻重程度,每次检查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10分: 1、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在省级及以上平安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2、发生平安事故隐瞒不报的。
10、3、拒不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停工整改确定,并强行施工的。 4、未取得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5、未设立独立的平安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5分: 1、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在市级平安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2、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因施工平安问题被质监站、*公司责令短暂停止施工的。 3、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 4、未按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的(每缺一项扣5分)。 5、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6、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相关的平安施工技术方案或平安
11、措施未作相应修改的。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运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平安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3分: 1、未按规定落实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工作的。 2、未落实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足够的平安距离的;或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不符合平安性要求;或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和构造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农村马路平安保障工程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村马路平安保障工程(以下简称安保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马路法、道路交通标记和标线、马
12、路工程技术标准、马路平安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等规定,结合我省农村马路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农村马路安保工程实行“省上指导,市州监管,县区实施”的原则。 省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马路安保工程的行业指导工作。 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马路安保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马路安保工程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农村马路安保工程的详细实施工作。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我省农村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安保工程。 第四条 安保工程应遵循“因地制宜、主动诱导、警示与被动防护相结合,以主动诱导、警示为主,避开盲目或过度防护”的原则,达到“消退隐患,珍视生命”的目的
13、。新建或改建农村马路建设项目的安保工程应与新改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其次章 项目管理 第五条 县(市、区)交通局每年依据辖区内农村马路行车平安隐患状况,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实施道路评定标准中的马路技术指标及其他因素等确定实施路段,编制安保工程初步建议安排并上报市(州)交通运输局,市(州)交通运输局经过现场审查后制定安保工程建议安排及初步实施方案,初步实施方案中对实施路段实行的工程措施要绘制示意图,并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省马路管理局,省马路管理局依据交通运输部和全省的总体规划,对各地上报的次年安排进行初审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并将安保工程建设目标纳入农村马路工作目
14、标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 安保工程严格根据省马路管理局正式下达的年度设计组织实施,古得随意变更调整。 第七条 安保工程建设必需进行方案设计和评审,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进行批复,并报省马路管理局备案。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安保工程的建设单位,具(市、区)交通局为详细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规定,以竞争或托付筮方式纽壑安健王堡的实施,并实行合同管理。 第九条 安保工程完工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由县(市、区)政府及交通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由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安保工程验收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马路平安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马路工程质量
15、检验评定标准和甘肃省农村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等执行,同时将竣工验收鉴定书向省马路管理局报备。安保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十条 安保工程应坚持“经济上可能、技术上可行、方案上有效,的原则确定设计方案;激励采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第十一条 安保工程实施路段主要是急弯路段、陡坡路段、连续下坡路段、视距不良路段、路侧险要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依据马路技术指标、行车速度、交通量、交通工程设施的现状、沿线交通事故、路侧条件、气象条件以及后续养护、修理需求等,确定安保工程详细实施路段和实行的工程技术措施。 安保工程设计应严格执行马路交通平安设
16、施设计规范(jtg d8卜2 0 0 6)、马路交通平安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23)、交通部马路平安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道路交通标记和标线( gb5768-1999)和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23)等。 第十二条 对安保工程实施路段应依据周边环境和不同交通事故形态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工程措施有:钢筋混凝土防撞墙(连续式钢筋混凝土护栏)、钢筋混凝土护栏、波形梁钢护栏、示警桩或示警防护墩、交通凸面镜、标记、标线、减速设施、挡墙等。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安保工程推行“业主负责、社会监督、行业监管、企业自检”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对安保工程质量负总责,施工单位对安保
17、工程质量负干脆责任,市(州)交通运输局履行监管职责,安保工程质量接受社会监督;安保工程合格率要达到100%。 第十四条 安保工程实行社会监理和内部监理相结合。实行内部监理的,各县(市、区)交通局应组建内部监理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现场质量的限制: (一)确保人员、设备全部到位; (二)严格限制进场材料的质量; (三)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的各种材料试验、协作比试验和现场抽样试验,监理工程师的各项平行试验; (四)严格按工序、工艺施工,做到对工程的每道工序和工艺器严格把关,严格限制重点工序。 第十六条 安保工程质量要达到以下技术指标、规范和标准要求: 示警桩:地面以下基础深40
18、cm,高出地面80cm,高出地面部分涂以间距为20cm顶端为红色的红白相间油漆,断面15cm15cm,桩间距2-4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5。 示警防护墩:地面以下扩大基础深40cm,高出地面50cm,高出地面部分涂以间距为25cm倾角4 5度黑黄相间油漆,断面40cm200cm,墩间距2m,采纳2 0号片石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防撞墙和钢筋混凝土护栏:基础设计应依据地形、地质、马路路肩状况选择嵌锁式、扩大式、桩基和钢筋桩方式,地基承载力不小于150knm2,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25。 防撞墙尺寸为顶宽20cm,底宽43cm,高出地面81cm。在防撞墙立面墙体涂以间距为20cm顶端为黄色
19、的黄黑相间油漆,并向内延长15cm;侧面为水泥本色。护栏的级别、各级别规格、适用条件参见交通运输部马路平安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波形梁钢护栏:波形梁护栏的最小设置长度当车速v60kmh时,最小长度2 8米;当车速60v80 km/h时,最小长度4 8米;两段路侧护栏之间间距不到5 0米时,宜在该两路段之间连续设置。波形梁护栏立柱埋置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1-2006)的规定。 标志、标线:参见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1999)和路面标线涂料( jtt280-2004)。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安保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
20、规定,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安保工程建设资金应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的检查。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县级及以上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经市(州)交通运输局认定。审计报告必须装订在竣工文件中。 第六章 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等,现场相关人员必须着安全标志服(帽)及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专人指
21、挥交通,保证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第七章 效果评价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后应跟踪调查,量化评价。安保工程效果评价指标为设施损坏次数、交通事故次数、交通事故伤亡人数、重特大事故次数、设施损失情况。县(市、区)交通局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掌握安保工程实施前后交通事故数据变化情况,对工程实施效果做出客观评价,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积累经验。效果评价应在工程实施完成后逐年进行,持续三年以上。 第八章 养护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管养单位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养护管理,及时对损坏、丢失的安保设施进行维修、补设,使安保工程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第二十二条 安保工程应确保交通标志鲜明、设置齐全,
22、防护工程无填土沉陷、水穿洞和基础掏空现象,无圬工体断裂、沉陷、倾斜、松动或较大面积勾缝脱落现象,每年至少应刷新一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某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规范从业单位的安全行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平安工程、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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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公路 安全管理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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