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维护管理标准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维护管理标准篇.docx(8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维护管理标准篇 书目 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维护管理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其次条 管理责任 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是重要的防火分隔措施,其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运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运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运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运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平安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托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设有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的管理单位
2、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托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系统运用前打算 1、防火卷帘系统与防火门的运用单位应由经过特地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防火卷帘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主要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及其它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3、防火卷帘系统的运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 第四条 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防火卷帘
3、外观标识:防火卷帘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卷帘外观应无缺陷,在卷帘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 2、帘板、导轨、座板:帘板、座板、导轨的材料厚度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导轨的平行度、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导轨与墙面间不得留有缝隙。 3、箱体:防火卷帘的箱体应采纳钢板制作,箱体应具有良好的隔热爱护性能,箱体上部应能有效地阻挡烟气、火焰扩散,箱体下部或侧面应留有可开启的检修口。 4、运行平稳性能:防火卷帘的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允许有脱轨和明显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
4、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 5、启、闭运行速度及运行噪音:垂直卷卷帘的电动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 /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应大于9.5m/ min。侧向卷卷帘的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不应小于7.5m/ min ,水平卷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 /min ;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75db。 6、手动操作装置:防火卷帘应设有手动操作装置,装置应敏捷、牢靠。运用手动操作装置限制卷帘启、闭运行时,不得出现滑行撞击现象;手动操作装置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并有明显标记。 7、防火卷帘限制器:防火卷帘限制器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5、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卷帘外观应无缺陷,在卷帘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标识,内容清楚,设置坚固;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为1.3m-1.5m;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限制器的另一侧应安装手动限制装置。防火卷帘限制器应符合火灾报警限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8、火灾探测器组: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和横向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其两侧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用于竖向分隔的防火卷帘(中庭)应在一侧(内侧)设置火灾探测器组。 9、防火门:防火门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
6、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耐火极限及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门门框、门扇应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在其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名牌,内容清楚,设置坚固;防火门应为平开门,其开启方向必需为疏散方向;防火门应启闭敏捷,单扇门应设置闭门器,常开的双扇及多扇门必需按依次关闭;常开的防火门应具有自动关闭功能,其关闭的反馈信号消防限制设备应能接收。 第五条 监控显示要求 消防限制室应能显示防火卷帘限制器、防火门监控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消防限制室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和用于公共疏散的各类防火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消防限制室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能接收和显示其反馈信
7、号。 第六条 警示标记 设置防火卷帘下方和防火门前方的地面上应喷涂黄色警示标记,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下方距帘板米处地面上,距防火门前方米处的地面上,距离用于划分防火分区米处的地面上均应用黄色油漆喷涂警示区域,在警示区域内禁止摆放柜台和存放商品及杂物。 第七条 系统运行 1、防火卷帘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限制设备应处于自动限制状态,严禁将联动限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设置在手动限制状态。 第八条 系统的每日检查和巡查 系统的运用或管理维护单位,每日应对设置的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逐个检查或巡查,并仔细填写记录。 、应逐樘查看防火卷帘的外观及警示区
8、域内是否存放商品或杂物;防火卷帘限制器是否通电,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能否正常运行。 、查看每扇防火门的外观;开启常闭防火门,查看关闭效果;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区域电动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效果及反馈信号。 疏散通道上设有出入口限制系统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程手动输出限制信号,查看出入口限制系统的解除状况及反馈信号。 3、检查结束后,全部复位,复原正常状态。 第九条 半年检查和测试 每半年应检查和试验防火卷帘系统和防火门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 1、防火卷帘限制器的报警功能。操作步骤、方法:用测试工具或采纳加烟、加温的方法使防火卷帘限制器负载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烟、温火
9、灾报警信号,视察防火卷帘限制器的动作及信号显示状况。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限制器应能干脆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或消防限制设备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防火卷帘限制器的手动限制功能。操作步骤、方法:操作防火卷帘限制器的手动限制按钮,视察防火卷帘的下降、停止、上升等动作状况。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限制器手动操作卷帘下降、停止、上升等功能应正常,消防限制设备上防火卷帘信号显示应正常。 、现场启动。操作步骤、方法:随机在现场手动启动2樘防火卷帘内、外侧手动限制按钮,视察防火卷帘动作状况及消防限制设备信号显示状况。检查标准要求:现场手动启动内、外侧手动限制按钮,防火卷帘上升、停止、下降
10、等动作正常,并向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远程启动。操作步骤、方法:在限制室手动启动消防限制设备上的防火卷帘限制装置,视察防火卷帘动作状况及消防限制设备信号显示状况。检查标准要求:在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上手动启动防火卷帘限制装置,防火卷帘停止、下降等动作正常,并向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自动启动。操作步骤、方法:用专用测试工具或采纳加烟、加温的方法使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烟、温模拟火灾信号,视察防火卷帘动作状况及消防限制设备信号显示状况。检查标准要求: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当其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一
11、次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当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降至1.8 米处定位,并向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反馈中位信号,当感温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消防限制设备反馈全闭信号;或防火卷帘限制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限制防火卷帘自动下降至距地面1.8米处停止,延时5s-300s后,接着下降至全闭,并向消防限制设备反馈各部位动作信号。 、外观检查。操作步骤、方法:手动启动防火卷帘,视察防火卷帘运行平稳性能、启、闭运行速度、噪音以及与地面接触状况等。检查标准要求:防火卷帘的导轨运行应平稳,不允许有
12、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 mm。垂直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应为2m/min-7.5m/min;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应不大于75db;与地面接触时,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匀称,不得倾斜。 、水幕爱护设置。操作步骤、方法:目测水幕系统或闭式喷水系统管道、报警阀、喷头等组件设置状况。检查标准要求:水幕系统或闭式喷水系统的管道、报警阀、喷头等组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闭式喷头之间的距离应为2.0m2.5m,喷头距卷帘距离宜为0.5m。 、手动速放装置。操作步骤、方法: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视察防火卷帘是否具有自重恒速下降功能。检查标准要求:
13、防火卷帘卷门机应具有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功能,其不须要太大的操作臂力(其臂力规定不得大于70n)。 、防火门。组件齐全完好,应启闭敏捷、关闭严密。 防火门应能自动闭合,双扇防火门应按依次关闭;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两侧人为开启。 常闭防火门开启后应能自动闭合。电动常开防火门,应在火灾报警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限制系统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限制系统。 超前维护工风险管理标准及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超前维护工 管理责任人 班段长 监管部门 平安生产办公室、生产技术办公室 监管人员 安检员、采掘检查人员 工作任务 两巷超前支护 编 号 dyyncmd超前维护工
14、01 所需工具 撬棍、液枪、梯子 防护用品 平安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工靴、矿灯 管理标准 1.超前维护工发觉有顶板冒落或片帮现象时,首先撤离现场工作人员,视察冒落和片帮的面积、厚度,并预料冒落的方向和方位,选择顶板完好、浮矸的落地2.0m以外的地点站立; 2.超前维护工必需带上手套,手握工具; 3.超前维护工依据所处理的片帮、冒顶的高度选择长度应为所处理的高度的1.1倍以上的专用工具,运用敲帮问顶工具时,必需观测身边足否有人,以防碰伤其他人员; 4.超前维护工处理破裂区域的顶板浮矸时,敲帮问顶工具与水平面的夹角小于45度,由外向里逐步处理。片帮严峻或冒顶厚度较大的状况下,要边
15、处理边支护(处理1m支护im),严禁人员进入空顶区; 5.超前维护工处理片帮时,必需由上向下,由一边到另一边逐步进行; 6.超前维护工接班后必需对工作面以及上顺槽机尾前50米的巷道、下顺槽端头架前50米巷道的积水状况进行检查,发觉有长度达到5米、深度达到o.1米积水时,必需马上组织人员抽排水,并将检查处理结果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7.超前维护工必需刚好清理架前大块煤矸,保证前浮煤积累厚度不得超过架支架底座高度的23; 8.超前维护工必需将架内浮煤清理干净。 管理措施 1.技术员对新进超前维护工进行培训,让职工理解敲帮问顶的重要性; 2.班组长在日常工作中不定期监督职工的作业行为,规范其作业性
16、; 3.班组长负责监督、检查超前维护工检查处理积水状况,发觉问题,刚好责令超前维护工整改; 4.质量验收员发觉工作面以及下顺槽机尾前50米的巷道、上顺槽移变列车前50米巷道内的积水长度达到5米、深度达到0.1米时,每有一处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罚; 5.班组长发觉超前维护工未按涌水量或队里的支配布置适当的排水设施,对超前维护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6.班组长、调度室负责检查,发觉工作面的浮煤积累超过规定,必需责令其刚好清理,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罚。 自动喷水灭火维护管理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制
17、定本标准。 其次条 管理责任 1、设置在建筑内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运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运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运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运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平安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托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立机构统一管理。 2、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托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系统维护管理要求 1、
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运用单位应由经过特地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维护管理人员应熟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2、单位应建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退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刚好组织修复。因故障、修理等缘由,须要短暂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实行有效措施确保平安。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入运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 4、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的年度检测报告或联动检查记录应在每年年底前,报当地
19、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 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补水设施应正常;防冻措施应完好。 2、消防水箱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应正常;消防出水管上的止回阀关闭时应严密;防冻措施应完好。 3、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 进出口阀门应常开;启动运行应正常;启泵与停泵压力应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应正常。 4、喷淋泵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记牌;进出口阀门应常开,标记牌应正确; 压力表、试水阀及防超压装置等均应正常;启动运行应正常,应有向消防限制设备反馈水泵状态的信号。 5、水泵限制柜应注明所属系统及编号的标记;按钮、指示灯及仪表应正常,应能按钮启停每台水泵;主泵
20、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时,应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 6、水泵接合器应有注明所属系统和区域的标记牌;限制阀应常开,且启闭敏捷;单向阀安装方向应正确,止回阀应严密关闭;防冻措施应完好。 7、报警阀组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爱护区域的标记牌,压力表显示应符合设定值;限制阀应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启闭标记应明显;采纳信号阀时,反馈信号应正确;报警阀等组件应灵敏牢靠;压力开关动作应向消防限制设备反馈信号。 8、水流指示器应有明显标记;信号阀应全开,并应反馈启闭信号;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位应灵敏牢靠,并同时反馈信号。 9、喷头设置应符合设计选型;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变形和附着物、悬挂物。 10
21、、末端试水装置应按孔口出流的方式要求设置,阀门、试验孔口、压力表和排水漏斗、排水管应正常。 11、消防限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应能显示系统的喷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水池液位、管网压力报警等信息。消防限制室应能自动和手动限制喷淋泵的启、停,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第五条 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消防供水设施:查看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喷淋泵及限制柜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
22、,水泵接合器外观、标识,管网限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 查看补水设施;查看防冻设施。查看消防水箱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消防水泵启动后,查看水位是否上升;查看防冻设施。查看稳压泵、增压泵及气压水罐进出口阀门开启程度;核对启泵与停泵压力,查看运行状况。 2、喷淋泵:查看水泵和阀门的标记;转动阀门手轮,检查阀门状态; 在泵房限制柜处启动水泵,查看运行状况; 在消防限制室启动水泵,查看运行及反馈信号。 3、水泵限制柜:查看仪表、指示灯、限制按钮和标识;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状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4、水泵接合器:查看标记牌
23、、止回阀;转动手轮查看限制阀及泄水阀;查看防冻措施;用消防车等加压设施供水时,查看系统压力改变。 5、报警阀组:查看外观、标记牌、压力表;查看限制阀,查看锁具或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查看通往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开启;打开试验阀,查看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状况及反馈信号;复原正常状态。 第六条 系统功能检查试验 1、喷淋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周启动运转一次。当喷淋泵为自动限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限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刚好更换。 2、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觉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刚好更换。 3、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
24、指示器进行动作试验。 4、报警阀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对报警阀功能进行一次试验。操作步骤、方法:一是查看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是否一样,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是否常开,试水阀处有无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查看延时器是否排水,视察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是否刚好动作,喷淋泵能否刚好启动,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各部位动作状态。测试各部位动作时间。用秒表测试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报警时间。测试标准要求:一是报警阀阀前、阀后压力表显示压力应一样且能满意系统最不利点处工作压力要求,通向水力警铃的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试水阀处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二是开启报警阀试水阀门,延时器
25、应自动排水,在系统排水90s内水力警铃应发出连续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连锁启动喷淋泵。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5、末端试水装置设置检查:操作步骤、方法:检查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标准要求:每个报警阀组限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25mm的试水阀;试水装置应有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实力的排水设施,其出水应实行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6、消防水泵房现场启动喷淋泵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一是查看
26、消防水泵房是否设置通讯、火灾应急照明设备,喷淋泵限制开关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二是在消防泵房水泵限制柜上手动操作喷淋泵启、停按钮,视察喷淋泵动作状况和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信号显示状况,用秒表测试喷淋泵启动运行时间。检查标准要求:一是消防水泵房应设置火灾应急照明设备,设置与消防限制室干脆联络的通讯设备,喷淋水泵限制柜的转换开关应设置在自动状态。二是喷淋泵启、停功能正常,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并向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7、限制室远程启动喷淋泵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和手动干脆限制装置上分别手动操作喷淋启、停按钮,视察喷淋泵动作状
27、况及消防限制设备启动的信号显示状况,用秒表测试喷淋泵启动运行时间。检查标准要求:喷淋泵启、停功能正常,应在60s内投入正常运行,消防限制设备应能接收并显示水泵的动作信号。 8、末端试水联动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在系统最末端试水装置处打开试验阀,自水流出90s内,视察水力警铃是否报警,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是否动作,喷淋泵是否启动,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用秒表测试各部位动作时间。测试标准要求:在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自水流出90s内,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喷淋泵应刚好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限制室消防
28、限制设备应接收发出的声、光报警信号并有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9、稳压系统功能试验。每个季度应至少进行一次如下检查和试验。操作步骤、方法:模拟稳压泵设计启动的上限压力和下限压力,视察电接点压力表到下限压力值时,稳压泵能否马上启动;到上限压力值时,稳压泵能否停止运行。测试标准:当系统低于设计最低压力时,稳压泵应马上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第七条 系统维护要求 1、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实力进行一次测定;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检查其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应依据当地环境、气候条
29、件不定期更换。 3、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每天应检查设置水设备的房间,保持室温不低于50c。 4、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5、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视察时应关闭。 6、系统上全部的限制阀门均应采纳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固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刚好修理更换。 7、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肯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只。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维护负责人的同意,并临场监
30、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管理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气体灭火系统(包括灭火介质以气体状态有效破坏燃烧条件、中止燃烧的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其次条 管理责任 1、气体灭火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由建筑产权单位负责,当建筑运用权转让时,建筑产权单位应当与该建筑运用单位明确其日常管理责任。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运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运用单位应当签订消防平安责任状,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统一制定系统的维护管理制度,并托付物业管理机构或共同设
31、立机构统一管理。 2、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3、单位每年应托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系统维护管理 1、气体灭火系统的管理运用单位应由经过特地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岗位技能资质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维护管理人员应熟识气体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2、单位应建立气体灭火系统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退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刚好组织修复。因故障、修理等缘由,须要短暂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
32、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实行有效措施确保平安。 3、气体灭火系统投入运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 4、设有气体灭火系统单位的年度检测报告或联动检查记录应在每年年底前,报当地公共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 系统运用前打算 1、气体灭火系统的运用单位应由经过特地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2、气体灭火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系统调试报告及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值班记录和系统的检查、
33、维护记录图表。 3、气体灭火系统的运用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系统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技术档案应包含基本状况和动态管理状况。基本状况应包括气体灭火系统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运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状况包括气体灭火系统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第五条 系统设施、设备的相关要求 1、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压力讯号器、喷嘴、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灭火剂贮存容器、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压力讯号器、喷嘴、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
34、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系统组件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2)组件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爱护涂层完好;(3)组件全部外露接口均设有防护堵、盖,且封闭良好,接口螺纹和法兰密封面无损伤;(4)铭牌清楚,其内容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5)爱护同一防护区(或爱护对象)的灭火剂储存容器规格应一样,其高度差不宜超过20mm;(6)气动驱动装置的气体储存容器规格应一样,其高度差不宜超过10mm。 3、瓶组与储罐的组件应固定坚固,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压力表的显示应正常;应注明灭火剂名称,储瓶应有编号,驱动装置和选择阀应有分区标记牌,选择阀手动启闭应敏捷;储瓶的称重装置应正常,并应有
35、原始重量标记;二氧化碳储瓶及储罐,应在灭火剂的损失量达到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低压二氧化碳储罐的制冷装置应正常运行,限制的温度和压力应符合设定值。 4、喷嘴的喷口方向应正确、并应无堵塞现象。 5、气体灭火限制器应具有火灾报警、故障报警、自检、显示与计时等功能并符合火灾报警限制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主电源断电时应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复原后应自动转换为主电源供电,并应分别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自动、手动转换功能应正常,无论装置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均应有效; 装置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记或灯光显示,反馈信号显示应正常。 6、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平安标记、紧急
36、启停按钮应正常;火灾报警限制器确认火灾报警后的延时启动时间应符合设定值。 泡沫灭火维护管理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泡沫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依据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 其次条 管理责任 1、设置泡沫灭火系统的单位应当明确运用和维护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和完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2、单位每年应托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系统进行检测、维护,泡沫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系统维护管理要求 1、泡沫灭火系统的运用或管理单位应由经过特地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维护管理人员应熟识泡沫灭火系统
37、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2、泡沫灭火系统竣工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系统操作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3、泡沫灭火系统投入运行时,维护、管理应具备下列资料:组件的安装运用说明书;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值班员职责;系统维护管理记录。 4、单位应建立泡沫灭火系统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退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刚好组织修复。因故障、修理等缘由,须要短暂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在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批准的同时,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实行有效措施确保平安。
38、5、泡沫灭火系统投入运用后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运行。 6、设有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的年度检测报告或联动检查记录应在每年年底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 系统设施、设备要求 1、供水系统的消防水池(或水箱)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补水设施应正常;防冻措施应完好。 2、当采纳市政给水管网作泡沫系统供水源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并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网引入,进水管不应小于100mm,管网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水泵(泡沫泵)及固定消防泵组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
39、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外观应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识,其内容清楚,设置坚固。 4、每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吸水管上应设限制阀;出水管上应安装限制阀、止回阀、压力表和直径不小于65mm的试水阀。 5、消防水泵房(泡沫泵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水泵房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小时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泵站宜于消防水泵房合建;泡沫泵站与爱护对象不宜小于30米,且应满意
40、在泡沫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液输送到最远爱护对象的时间不宜大于5分钟;消防水泵房应设消防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宜灯具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其最低照度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6、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也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发生装置、消火栓及管道、阀门等组件设置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7、消防限制室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管网电磁阀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应能自动和手动限制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动和停动,并接收和显示动作反馈信号。 第五条 系统外观检查 管理维护人员应每日对系统进行外观检
41、查,并应仔细填写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1、查看消防水池(或水箱)外观,消防泵及限制柜的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泵房工作环境;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 查看补水设施;查看防冻设施;查看消防水箱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设施。 2、查看泡沫喷头外观,泡沫消火栓外观,泡沫炮外观,泡沫产生器外观,泡沫液贮罐间环境,泡沫液贮罐外观,比例混合器外观,泡沫泵工作状态。 3、查看水泵限制柜仪表、指示灯、限制按钮和标识;模拟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状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4、查看泡沫液贮罐罐体或铭牌、标记牌上应清楚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
42、剂的有效日期和储量;储罐的配件应齐全完好,液位计、呼吸阀、平安阀及压力表状态应正常。 5、查看比例混合器是否符合设计选型;液流方向是否正确;阀门启闭应敏捷,压力表应正常。 6、查看泡沫产生器是否符合设计选型;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不得有杂物进入或堵塞;泡沫出口旁边不得有阻挡泡沫喷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碍物。 7、查看泡沫栓阀门启闭是否敏捷;泡沫喷头是否符合设计选型,吸气孔、发泡网是否堵塞。 第六条 系统的每周、月检查试验 1、每周应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进行一次启动试验。 2、每月应对低、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进行外观检查,应完好无损
43、。 3、每月应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应达到标准要求。 4、每月应对泡沫消火栓和阀门的进行一次检查,阀门的开启与关闭应自如,不应锈蚀。 5、每月应对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进行检查,仪表、器件、管件不应有损伤。 6、每月应对遥控功能或自动限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每月应对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清除锈渣。 8、每月应对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工作状况应良好。 第七条 系统的每半年及年度检查试验 1、系统每半年除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喷射防火堤内泡沫管道及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限制阀后的管道外
44、,其余管道应全部清洗,清除锈渣。 2、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自动启动检查试验。检查试验方法: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选择一最不利的防护区,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任选一防护区,使防护区内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模拟火灾信号,视察并记录泡沫灭火装置动作状况及相关设施的动作状况和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信号显示状况。标准要求:当防护区内感烟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应接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探测器部位;当防护区内感温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应接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火灾探测器部位,防护区内声、光警报装置应报警,消防限制设备应发出启动消防水泵或固定式消防泵
45、组,打开防护区电控阀门的指令,泡沫灭火装置自动启动喷射(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分钟)。同时,防护区内在泡沫沉没深度以下的门、窗应自动关闭,在封闭空间设置的排气口应自动开启,相关的生产、照明电源应被切断。各部位动作时间及动作状态应符合设计要求。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应有泡沫喷射及各部位动作状态的反馈信号显示。 3、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远程启动试验。检查试验方法:在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上手动启动一防护区的泡沫灭火装置,视察泡沫灭火装置动作状况及相关设施动作状况和消防限制设备信号显示状况。标准要求:在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上手动启动泡沫灭火装置,防护区内声、光警报装置应报警,泡沫灭火装置应启动喷射,同时防护区相关的门、窗应自动关闭,封闭空间的排气口应自动开启,相关部位的生产、照明电源应被切断。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应有泡沫喷射及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 4、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紧急按钮启动检查试验。检查试验方法:手动启动一防护区外泡沫灭火装置的紧急启动按钮,视察泡沫灭火装置动作状况及相关设施动作状况和消防限制设备信号显示状况。标准要求:手动启动防护区外的紧急启动按钮,防护区内声、光报警装置应报警,限制室消防限制设备应接收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紧急启动按钮部位,并发出启动消防水泵或固定消防泵组,打开防护区电控阀门的指令,泡沫灭火装置应启动喷射,同时防护区相关的门、窗应自动关闭,封闭空间的排气口应自动开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