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混转框架施工组织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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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 街 楼 加 固 改 造 工 程 施 工 方 案目 录 一、项 目 概 况.3二、建 设 内 容 及 流 程.3三、建 设 工 期.54、新 型 梁 柱 施 工 技 术.6一、钢 筋 种 植 工 程.62、加 固 工 程.73.灌 浆 工 程.105、拆 迁 专 项.14一、准 备 说 明.142.编 译 依 据.14三、项 目 管 理 目 标.144、拆 卸 方 法 及 顺 序.15五、施 工 注 意 事 项.176、防 尘 措 施.187.垃 圾 清 除 方 法.198.拆 除 工 程 的 安 全 措 施.199、拆 迁 项 目 文 明 施 工 管 理.22六、确 保 安 全 施 工 的
2、 技 术 措 施.241.安 全 系 统.24二、“三 保”“四 口”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25七、文 明 施 工 保 障 措 施.26一、现 场 布 置.262.团 队 清 手.273、周 转 设 备.274.素 材 库.278、与 业 主、设 计、监 理、总 承 包 商 的 协 调 措 施.28一、项 目 概 况 1、项 目 地 址:2、工 程 用 途:商 业 施 工 主 要 内 容:砖 混 结 构 建 筑 将 增 加 新 的 梁 柱,同 时 拆 除 部 分 梁、板 和 墙 体,使 其 成 为 框 架 结 构 体 系。3、加 固 施 工 主 要 规 范:建 筑 结 构 加 固 工 程
3、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50550-2010)混 凝 土 结 构 加 固 设 计 规 范(GB 50367-2010)建 筑 物 抗 震 设 计 规 范(GB50011-2010)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GB50010-2010)等 国 标 施 工 规 范 二、建 设 内 容 及 流 程 1、深 入 研 究 设 计 图 纸,认 真 考 察 施 工 现 场;在 保 证 现 场 安 全 施 工 的 基 础 上,满 足 施 工 图 设 计 要 求;2、材 料 准 备、人 员 进 场、施 工 审 批 手 续;根 据 施 工 规 范,将 各 种 施 工 材 料 报 主 管 和
4、甲 方 检 查;3、现 有 建 筑 物 的 卸 载;加 固 拆 除 前,尽 量 对 原 建 筑 结 构 中 储 存 的 静、动 荷 载 进 行 拆 除、拆 除 或 暂 停 作 业,确 保 加 固 施 工 的 安 全 和 质 量;4、楼 板 设 置 钢 管 和 型 钢 支 架,为 后 期 拆 除 提 供 安 全 保 障;原 砖 混 结 构 由 下 至 上 由 外 到 内 的 钢 管 支 撑。梁 的 底 部 和 预 制 板 由 型 钢 支 撑 并 预 载 反 作 用 力。墙 的 内 外 两 侧 用 双 排 钢 管 夹 住,上 下 固 定。在 地 板 的 支 撑 结 构 上。5、切 割 部 分 墙
5、壁;新 增 梁 柱 侧 面,部 分 墙 体 采 用 机 械 无 振 动 静 切,保 证 墙 体 不 横 移、不 开 裂;6、添 加 梁 柱 结 构;在 看 到 这 个 细 分 的 工 程 程 序 后,新 的 梁 和 柱 是 用 木 模 板 和 灌 浆 建 造 的。7、根 据 设 计 图 纸,拆 除 墙 体 和 预 制 地 板;新 增 梁 柱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后,按 照 后 期 拆 除 方 案 进 行 机 械 静 力 拆 除。8、拆 除 原 梁 部 分;楼 板 和 墙 体 拆 除 后,对 部 分 梁 进 行 机 械 静 切 和 吊 装,然 后 对 梁 进 行 折 断 和 拆 除。9、拆
6、除 钢 支 撑;拆 除 钢 管 支 架 和 型 钢 支 架,将 原 有 房 屋 结 构 改 造 成 框 架 结 构 10、提 取。三、建 设 工 期 由 于 本 工 程 同 时 涉 及 原 有 结 构 体 系 的 改 造 和 部 分 结 构 的 拆 除,从 安 全 角 度 考 虑,工 期 为 3 0天。4、新 型 梁 柱 施 工 技 术 一、钢 筋 种 植 工 程 植 筋 施 工 工 艺:(1)定 位:由 总 承 包 商 定 位。(2)钻 孔:用 电 锤 垂 直 或 特 定 角 度 钻 孔 指 定 点,先 用 常 规 钻 头 钻 孔,再 用 加 长 钻 头 钻 孔 至 设 计 要 求 的 孔
7、深。(3)清 孔:用 钢 刷 将 钻 孔 清 理 干 净,将 钢 刷 插 入 孔 内 并 来 回 拖 动 刷 子,使 松 散 的 混 凝 土 颗 粒 和 漂 浮 的 灰 尘 与 孔 壁 分 离,并 用 吹 风 机 吹 扫 吹 出 孔 中 的 碎 屑。重 复 3 次,确 保 孔 洞 干 净 无 浮 尘。(4)注 胶:将 种 植 胶 放 入 注 胶 枪 中,将 前 端 未 充 分 混 合 的 10-15ml胶 放 出,然 后 将 种 植 胶 从 孔 底 向 顶 部 注 入,注 射 量 大 约 是 孔 的 深 度。2/3 o(5)植 筋:将 植 筋 端(螺 丝)稍 微 清 理 干 净,去 除 表 面
8、 锈 迹,然 后 慢 慢 转 动 入 孔 内,保 证 植 筋 胶 与 钢 筋 和 混 凝 土 充 分 接 触。(6)固 化:在 常 温 下,植 筋 胶 1 0 分 钟 左 右 初 步 固 化,45-60分 钟 完 全 固 化,达 到 设 计 强 度。在 此 期 间,严 禁 晃 动 或 拉 扯 钢 筋 的 地 面 部 分,否 则 会 严 重 影 响 承 载 力。2、加 固 工 程(-)材 料 及 主 要 设 备:1.1 钢 筋:应 有 出 厂 合 格 证,并 按 规 定 重 新 检 测 力 学 性 能。当 加 工 过 程 中 出 现 脆 性 断 裂 等 特 殊 情 况 时,应 进 行 化 学 成
9、 分 试 验。钢 筋 应 无 旧 锈 和 油 渍。1.2 铁 丝;可 以 使 用 2 0-2 2号 铁 丝(火 线)或 镀 锌 铁 丝(铅 丝)。1.3 控 制 混 凝 土 保 护 层 的 砂 浆 垫 和 塑 料 卡。1.4 工 具:钢 筋 钩、撬 棍、钢 筋 板、绑 扎 架、钢 丝 刷、手 推 车、粉 笔、尺 子 等。(2)工 作 条 件:2.1 根 据 施 工 现 场 平 面 图 规 定 的 位 置,对 钢 筋 堆 放 场 地 进 行 清 理 平 整,并 准 备 好 垫 料。按 不 同 规 格 型 号 堆 放 垫 料。2.2 检 查 钢 筋 牌 号、型 号、形 状、尺 寸、数 量 是 否
10、与 设 计 图 纸 和 加 工 批 次 清 单 一 致。2.3 打 好 结 构 柱 与 外 砖 内 模 混 凝 土 墙 的 水 平 线 和 外 皮 线。(3)结 构 柱 钢 筋 的 绑 扎:3.1.1 工 艺 流 程:预 制 结 构 柱 配 筋 框 架 一 修 剪 底 层 突 出 的 结 构 柱 塔 连 接 筋 一 安 装 结 构 柱 配 筋 骨 架 一 在 搭 接 处 绑 扎 箍 筋3.1.2预 制 结 构 柱 加 强 框 架:3.1.2.1 先 将 两 根 垂 直 受 力 钢 筋 放 置 在 绑 扎 架 上,并 在 钢 筋 上 画 出 箍 筋 间 距。3.1.2.2根 据 画 线 的 位
11、置,将 箍 筋 套 在 受 力 筋 上,逐 一 系 好,预 留 搭 接 部 分 的 长 度。为 防 止 骨 架 变 形,宜 采 用 反 十 字 扣 或 袖 扣 进 行 绑 扎。箍 筋 应 与 受 力 钢 筋 保 持 垂 直;箍 筋 钩 搭 接 处,应 沿 受 力 钢 筋 方 向 错 开。3.1.2.3穿 上 另 外 两 根 受 力 钢 筋,并 与 箍 筋 牢 牢 固 定。箍 筋 端 部 直 线 长 度 不 小 于 10d(d 为 箍 筋 直 径),弯 钩 角 度 不 小 于 135。3.1.2.4 在 柱 顶、柱 脚 和 圈 梁 配 筋 的 交 汇 处,柱 的 箍 筋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12、进 行 密 实 处 理。钢 筋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10cm(柱 脚 加 密 区 的 箍 筋 在 柱 架 架 设 搭 接 后 系 好)。3.1.3修 整 从 底 层 突 出 的 结 构 柱 搭 接 筋:根 据 已 放 置 结 构 柱 的 位 置 线,检 查 搭 接 筋 的 位 置 和 长 度 是 否 符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要 求。底 部 结 构 柱 竖 筋 与 基 础 环 梁 锚 固;如 果 没 有 基 础 圈 梁,则 埋 在 柱 根 处 的 混 凝 土 座 中。3.1.4 安 装 结 构 柱 钢 架:先 将 箍 筋 套 在 搭 接 处 的 钢 筋 上,然 后 将 预 制 结 构 柱
13、 的 钢 架 架 起,对 准 伸 出 的 搭 接 钢 筋,搭 接 倍 数 为 不 少 于 35do对 于 立 面 线,将 3 个 带 扣 系 到 垂 直 钢 筋 的 重 叠 部 分。骨 架 调 整 好 后,可 以 绑 根 加 密 区 的 马 镜。3.1.5搭 接 处 钢 筋:3.1.5.1 结 构 柱 的 钢 筋 必 须 与 各 层 纵 横 墙 的 环 梁 钢 筋 绑 扎 连 接,形 成 封 闭 框 架。3.1.5.2 砌 砖 墙 时,应 沿 墙 高 每 隔 50cm埋 设 2 根 水 平 拉 筋,并 与 结 构 柱 钢 筋 绑 扎 连 接。3.1.5.3结 构 柱 设 置 在 无 横 墙 的
14、 外 墙 时,结 构 柱 配 筋 和 现 浇 或 预 制 梁 端 接 约 束 结 构 应 符 合 多 结 构 抗 震 设 计 与 施 工 规 范 的 规 定。层 钢 筋 混 凝 土 砖 混 结 构 柱”(JGJ13-2)第 3.2.5 条 的 规 定。3.1.5.4砖 墙 砌 筑 后,应 修 整 结 构 柱 钢 筋,保 证 钢 筋 位 置 和 间 距 准 确。(四)保 修 项 目:4.1.1钢 筋 的 品 种 和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相 关 标 准 的 规 定。进 口 钢 筋 焊 接 前 必 须 进 行 化 学 成 分 检 验 和 焊 接 试 验,符 合 相 关 规 定
15、 后 方 可 进 行 焊 接。检 验 方 法:检 查 出 厂 合 格 证 和 检 测 报 告。4.1.2钢 筋 表 面 应 保 持 清 洁,有 粒 状 或 片 状 老 锈,除 锈 后 仍 有 麻 点 的 钢 筋 严 禁 按 原 规 格 使 用。4.1.3钢 筋 对 焊 或 弧 焊 接 头 应 按 规 定 取 试 件,其 力 学 性 能 试 验 结 果 必 须 符 合 钢 筋 焊 接 及 验 收 规 范 的 要 求。4.2 基 本 项 目:4.2.1 钢 筋 绑 扎、漏 扣、松 扣 的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绑 扎 数 量 的 1 0%,不 得 集 中。4.2.2 吊 钩 方 位 应 正 确,
16、绑 扎 接 头 应 符 合 施 工 规 范 要 求,搭 接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规 定 值。4.2.3 用 I 级 钢 或 冷 拔 低 碳 钢 丝 制 成 的 箍 筋,其 数 量、钩 角 和 直 长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和 施 工 规 范。4.2.4 对 接 焊 缝 不 得 有 横 向 裂 纹 和 烧 伤,焊 包 均 匀,接 头 弯 曲 度 不 得 大 于 4,轴 向 位 移 不 得 大 于 O.l d,月。不 超 过 2mrn。弧 焊 接 头,焊 缝 表 面 平 整,无 凹 陷,无 焊 边,接 头 处 无 裂 纹、气 孔、夹 渣 和 咬 边。接 头 处 弯 曲 不 大 于 4。,
17、钢 筋 轴 线 位 移 不 大 于 0.I d,不 大 于 3m m o 焊 缝 厚 度 不 大 于 0.0 5 d,宽 度 不 小 于 0.I d,长 度 不 小 于 0.5do3.灌 浆 工 程(1)模 板 工 程 1、梁 模 板 施 工 1)工 艺 流 程:复 制 整 平、弹 线(轴、水 扁 线)一 支 撑 架 架 设 一 柱 头 模 板 一 车 间 设 置 底 模 板 一 线 整 平 一 边 封 模 具 一 预 检。2)根 据 主 控 制 线 放 开 各 梁 的 轴 线 和 标 高 控 制 线。3)梁 模 板 支 撑。梁 模 板 支 架 采 用 扣 件 式 全 屋 钢 管 脚 手 架
18、支 撑,立 杆 与 横 杆 的 纵 横 距 离 为 1.0m;横 杆 步 距(上 下 横 杆 之 间 的 距 离)不 大 于 1500mm;垂 直 和 水 平 双 向 水 平 杆 必 须 设 置 在 垂 直 杆 的 顶 部。在 全 屋 框 架 的 基 础 上,在 主 次 梁 底 部 增 加 一 排 立 柱,沿 梁 方 向 间 距 1.0m。在 横 梁 底 部 的 小 横 杆 与 立 杆 的 交 界 处,立 杆 上 加 了 一 个 安 全 扣。梁 模 板 支 架 应 与 楼 板 模 板 支 架 综 合 布 置,相 互 连 接,形 成 一 个 整 体。4)剪 刀 撑。垂 直 方 向:沿 全 高 每
19、 四 排 立 杆 安 装 纵 横 两 把 竖 剪。水 平 方 向:沿 整 个 平 面 每 2步 设 置 一 个 水 平 剪 刀 撑。剪 刀 撑 的 宽 度 不 应 小 于 4跨,且 不 应 小 于 6 m,垂 直 剪 撑 与 地 面 的 倾 角 应 在 45-60度 之 间,水 平 剪 撑 与 地 面 的 夹 角 应 在 4 5-6 0度 之 间。水 平 条 应 为 4 5度。5)梁 模 板 安 装。大 龙 骨 采 用 048x3.5m m双 层 钢 管,跨 度 等 于 支 架 间 距;0梁 底 模 板 铺 设:根 据 设 计 标 高 索 调 整 支 撑 杆 标 高,然 后 安 装 梁 底 模
20、 板。梁 跨 中 部 的 拱 高 为 梁 跨 的 2%。主 次 梁 交 接 时,先 拱 起 主 梁,再 拱 起 次 梁。3梁 边 模 板 铺 设:按 墨 线 安 装 梁 边 模 板、压 脚 板、斜 撑 等。梁 侧 模 板 应 设 置 斜 撑。当 梁 高 大 于 700m m时,应 设 置 腰 部 波 纹,并 用 系 紧 螺 栓 加 固。系 紧 螺 栓 水 平 间 距 为 5 0 0,垂 直 间 距 为 300。2、柱 模 板 施 工柱 模 板 的 安 装 顺 序 为:安 装 前 检 查-模 板 安 装-检 查 对 角 线-长 度 差-安 装 柱 箍-全 面 检 查 校 正-整 体 固 定-柱
21、头 补 偿。安 装 前 检 查 是 否 平 整。如 果 不 平 整,先 在 模 板 下 口 外 加 一 层 水 泥 浆(10-20mm厚),以 免 混 凝 土 浇 筑 时 漏 浆,造 成 柱 底 烂 根。3.拆 除 模 板 1、拆 模 板 程 序:先 支 后 拆,先 后 支 一 先 拆 非 承 重 部 分,再 拆 承 重 部 分 一 先 拆 柱 模 板,再 拆 楼 底 模 板 和 梁 侧 模 板-最 后 拆 除 梁 底 模 板。2、柱、梁、板 模 板 的 拆 除 必 须 等 到 混 凝 土 达 到 设 计 或 规 范 要 求 的 脱 模 强 度。柱 模 板 应 在 混 凝 土 强 度 能 保
22、证 其 表 面 和 边 缘 不 因 拆 模 而 损 坏 时 拆 模;板 梁 底 模 板 应 在 梁 板 混 凝 土 强 度 达 到 设 计 强 度 的 100%时,在 同 等 条 件 下 拆 除 模 板,经 监 理 批 准 并 出 具 试 压 报 告 后,方 可 拆 除。模 板 拆 除 通 知。3.模 板 去 除 的 顺 序 和 方 法。应 按 照 配 板 设 计 的 规 定 进 行,遵 循 先 支 后 拆 的 原 则,先 非 承 重,后 承 重,自 上 而 下。拆 模 时 严 禁 用 大 锤 和 撬 棍 砸、撬 模 具。4、拆 模 时,操 作 人 员 应 站 在 安 全 的 地 方,以 免
23、发 生 安 全 事 故。件(段)模 板 全 部 拆 除 后,将 模 板、配 板、支 架 等 清 理 干 净,运 出 并 按 文 明 施 工 要 求 整 齐 堆 放。5、拆 下 的 模 板、配 件 等 严 禁 丢 弃,必 须 有 人 转 交。按 指 定 位 置 堆 放,并 及 时 清 理、修 理 和 涂 抹 脱 模 剂,以 备 使 用。(2)、浇 注 灌 浆 料1、灌 浆 前 的 施 工 准 备 1.1 灌 浆 前 的 柱、梁 标 高、轴 线 经 自 检 符 合 图 纸 和 规 范 要 求,并 经 监 理 验 收 合 格。1.2 预 灌 浆 部 位 应 先 清 除 柱 底 下 和 孔 内 的 杂
24、 物,灌 浆 前 2 4 小 时 用 水 润 湿,灌 浆 前 1小 时 将 积 水 冲 洗 干 净。1.3 竹 胶 板 与 基 础 相 同,接 缝 处 用 胶 带 密 封,防 止 接 缝 处 漏 浆。2、灌 注 法:采 用 自 重 法 将 柱 底 所 有 空 隙 填 满。3、搅 拌:用 搅 拌 机 搅 拌,加 水 两 次,搅 拌 时 间 3-4 分 钟,水 总 则 每 袋 7 公 斤 左 右。在 冬 季,与 不 超 过 5 0 摄 氏 度 的 温 水 混 合。混 合 使 用。4、灌 注:灌 注 应 连 续 进 行。在 初 始 凝 固 前 完 成 灌 注,从 一 侧 或 相 邻 两 侧 切 割
25、材 料,直 至 从 另 一 侧 溢 出。5、保 养:冬 季 施 工 完 毕 后,盖 草 帘 进 行 保 养,保 养 周 期 为 3-7天。6、拆 迁:拆 迁 时 间 不 少 于 7 天。七、施 工 质 量 保 证 的 关 键:7.1 不 要 一 次 混 合 太 多 的 材 料。混 合 料 初 凝 后 不 得 使 用,第 二 次 加 水 后 不 得 继 续 使 用。7.2 施 工 时 要 保 持 水 分,及 时 养 护,防 止 表 面 失 水 过 多、失 水 过 快。7.3 本 物 料 贮 存 时,应 注 意 防 潮、防 潮 措 施。5、拆 迁 专 项 一、准 备 说 明 经 过 现 场 勘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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