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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密协议书(9篇) _(以下简称:甲方) 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该工程的引进、讨论、开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以及经营、治理方面的技术隐秘和商业隐秘,主要包括: (一)乙方在参加甲方有关技术合作期间,包括技术争论沟通、方案研讨等合作前期预备期间,所接触的任何研制、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和测试过程或相关技术成果,以及创造、发觉,包括乙方在此根底之上的相关技术创新及改良的全部或局部细节。 乙方在甲方供应的样品、硬件或零部件等任何信息的根底上,通过讨论、
2、测试或分析而获得的信息也被视为保密信息。 (二)甲方已有的,以及托付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合作讨论的全部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资料,技术方案、技术图纸、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讨论开发记录、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样机、 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培训文件、系统说明书、子系统说明书,合同、协议、相关函电,图片、照片、声像资料、电子文档,等等。 (三)甲方尚未对外公开的原材料质量标准、工件技术标准、加工工艺技术标准、装配技术标准、检测技术标准、质量掌握技术标准等各类标准,检验和检测方法以及相关图纸、技术资料、装备配臵
3、、操作标准等技术规定。 (四)甲方的系统软件及各子系统软件、各相关统计图表、统计数据、技术数据、系统文件和各子系统文件。 (五)乙方在参加甲方有关技术合作期间,所接触的其他有商业价值的,且甲方已明确属于保密的信息。 其次条 保密义务 (一)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同意: 1、严格、全面地履行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实行全部必要的保密措施和制度爱护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 2、除用于履行与甲方的技术合作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 3、乙方应告知凡能接触到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员工所应担当的保密义务,并应在有效保密期限内担当因其员工泄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该等责任将并不因
4、相关泄密人员是否仍在乙方供职而有所影响,在本保密期限内是始终有效的。 4、乙方应在有效保密期限内担当由于其分包协作单位、合作伙伴以及该等相关单位员工泄密所造成一切后果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该等责任将并不因相关泄密人员是否仍在上述单位供职而有所影响,在本保密期限内是始终有效的。 (二)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双方技术合作之目的使用,无论双方是否订立合同,或尚属双方技术沟通、方案研讨阶段。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在任何其他场合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沟通与引用,或申请任何方式的学问产权权利,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乙方如确有需要,可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依据甲方书面批
5、准的范围、形式和其他许可内容,方可对外或向第三方予以公布、沟通与引用有关保密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_月_日终止。 第四条 学问产权事项 (一)甲方拥有本协议保密范围内保密信息的学问产权。 (二)为避开学问产权申请过程中泄密的可能,乙方自愿放弃后续改良技术学问产权的申请权,但经双方协商全都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或者由乙方单独享有的除外。 第五条 保密信息资料的归还 凡有关技术合作工程(合同)完成后,或甲乙双方明确中止合作,或乙方不再参加甲方有关讨论工程,或双方不再连续有关技术沟通和方案探讨时,乙方所保管、使用的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范围内的文件、资料
6、、图纸、物品、电子数据等(不管这些文件、资料、图纸是原始形式,还是已经翻译成另一种文字或是已经转化成其它形式的),应依据双方在技术合作时,或承受相关保密信息时,甲方明确要求将要归还的有关保密信息在七个工作日内归还甲方,同时乙方应做出书面声明将不保存有关保密信息任何载体的正本、抄件、复印件、复制品、电子数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之行为,应向甲方支付 至 万元违约金。此外,乙方应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担当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向甲方做出赔偿。 上述违约金和赔偿的支付并不影响甲方在违约发生后其他权利的行使,如要求乙方无条件撤回、撤销或变更已发表的论文、学问产权权利
7、(或有关学问产权权利的申请),或要求乙方消退所造成的影响、书面赔礼等。 第七条 管辖商定 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吵,由甲乙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独立条款 本协议的效力独立于甲乙双方的相关技术合作合同(如有时),不因该等合同的无效或终止而无效或终止。 第九条 特殊条款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如有符合保守国家隐秘法、科技部保密规定、科技部863规划保密规定、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淌中技术隐秘治理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规章规定的相关情形,应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治理。 第十条 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或双方实际开头合
8、作之日起生效,且以稍早的日期为准。 本协议_式_份,双方各执_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书 篇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XX酬劳,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隐秘和其他商业隐秘的有关事项,订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创造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有关的学问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
9、用这些创造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进展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甲方XX当依乙方的要求,供应一切必要的信息和实行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帮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学问产权。 上述创造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隐秘及其他商业隐秘,有关的创造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XX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创造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敬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帮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其次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创造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甲方主见由其本人享有学问产权的,XX当准时向乙方XX。经乙方核
10、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学问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展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 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XX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展生产、经营或者向 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担当任何经济责任。甲方XX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需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XX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XX本着慎重、诚恳的态度,实行任何必要、合理
11、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根据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隐秘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隐秘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
12、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 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和其他商业隐秘信息,担当犹如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隐秘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缘由离职。 甲方离职后担当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以下第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隐秘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担当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酬劳时, 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担当的保密义务,故
13、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害他人学问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患病 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XX当担当乙方为XX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担当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XX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酬劳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根据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详细工作任务必定导致侵害他人学问产权的,若乙方患病 第三方的侵权指控,XX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担当或局部担当。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
14、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供应同类效劳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当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参谋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假如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隐秘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全部,而无论
15、这些隐秘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隐秘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全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XX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赐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XX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恳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隐秘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隐秘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隐秘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退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隐秘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全部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隐秘信息消退。此种状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赐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隐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
16、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讨论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隐秘,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规划、选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顿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值
17、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局部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假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宅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 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商定不影响乙方恳求学问产权治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展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XX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报马上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XX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
18、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需采纳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批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日期: 保密协议书 篇三 甲方: 公司 乙方: 乙方作为甲方或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合作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统称“甲方公司”)的员工,就保守甲方公司商业隐秘事宜,自愿与甲方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乙方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甲方公司“商业隐秘”是指:甲方公司未曾发表、未曾公开的、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猎取的,能为甲方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
19、有有用性并经甲方公司实行保密措施,只限特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信息。 2、乙方对甲方公司“商业隐秘”担当保密义务,其内容和范围包括并不限于: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 经营信息: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经营决策、经营规划、经营战略、开发规划、讨论报告、价格资料、财务信息、财务报表、资本运作、营销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招投标标底及标书、合同等。 技术信息:甲方公司把握、使用或拥有的设计、程序、配方、技术方案、生产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设计图纸等。 治理信息:甲方公司所使用的治理诀窍、治理规划、治理策略、治理方法、商业模式等。 电脑系统信息:
20、甲方公司电脑系统所存储、使用的电脑软件、电脑软件处理流程和构造设计、电脑程序代码、电脑数据库、电脑文档、电脑数据、电脑系统登录帐号、密码、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脑上的信息。 (2)甲方公司保密治理规定及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创造制造、作品、筹划、创意、软件、编程、数据库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甲方公司对其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属于第三方的商业隐秘。 (5)其它保密信息: 3、甲方公司“商业隐秘”的记载形式不受任何载体所限,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
21、带、磁盘、电脑、硬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或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其次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应本着慎重、诚恳的态度,实行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维护甲方公司商业隐秘,履行保密职责。 2、乙方不得披露、泄露、告知、公布、公布、传播、出版、转让、处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根据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隐秘的甲方公司其它职员)知悉甲方公司的商业隐秘; 3、乙方不得窃娶刺探与本职工作或者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公司商业隐秘; 4、乙方履行职务的需要时可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隐秘信息,但不得未经甲方公司许可、授权擅自复制、拷贝、转发、传输等。乙方在履行职务之外不得使用
22、甲方公司的商业隐秘信息; 5、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业隐秘信息,无论其记录的载体属甲方供应或乙方自备,乙方均负保密责任; 6、无论是否在甲方公司办公场所内,乙方对其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业隐秘信息均负保密责任; 7、乙方不得允许或帮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业隐秘; 8、乙方必需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保密治理规定及其它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保密措施; 9、乙方不得利用职权强制其它员工违反保密义务; 10、乙方应当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离职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将其所持有或保管并记载着甲方公司商业隐秘信息的载体返还给甲方,或将记录在乙方自备载体的甲方公司商业隐秘信息
23、转载至甲方供应的载体上并将自备载体的信息消退; 11、乙方如发觉甲方公司隐秘被泄漏或者自己过失泄漏甲方公司商业隐秘的,应当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并准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 保密期限 1、保密期限自乙方知悉之日起至甲方宣布解密或信息已完全公开之日止。 2、本协议商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甲方公司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而无论劳动合同因何种缘由解除、终止。 3、本协议商定的乙方保密义务不因乙方离职而免除,而无论乙方因何种缘由离职。 4、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酬劳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担当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
24、本保密协议,甲方公司有权依据公司治理制度赐予乙方惩罚和处分。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公司因此患病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视为乙方严峻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甲方公司不赐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五条 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违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认真批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25、保密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隐秘法规定,为了保守国家隐秘,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确保*党政机关文件资料不予外泄,特签订如下保密协议: 1、乙方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隐秘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按章办事。 2、严禁复制绝密、机密级国家隐秘资料,复制隐秘级文件资料必需严格执行负责人审批制度,对资料打印复印份数要精确无误,并严格履行保密手续。 3、不得擅自将私人U盘等其他移动介质带入文印室,不得复制、摘抄或私自留存一切文件资料,不准私自将一切文件资料带出文印室。 4、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通讯中泄露资料隐秘;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有关隐秘资料内容。 5、
26、国-家-机-密依据工作需要,限于肯定范围的人员接触,乙方需做到对复印内容不翻、不漏、不问、不记。打印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应维护文件资料安全,防止文件密、遗失。 6、不得将家属、朋友等非工作人员带入文印室,不得打听、刺探国家隐秘和工作隐秘。 7、不得让非文印室工作人员操作办公设备及翻阅相关文件。 8、乙方离岗离职后,应当根据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隐秘。 9、违反本协议,有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隐秘或有关重要资料内容的,将赐予当事人肯定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分,情节严峻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7、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保密协议书 篇五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酬劳,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隐秘和其他商业隐秘的有关事项,订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创造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有关的学问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能够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创造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进展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供应一切必要的信息和实行一切必要
28、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帮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学问产权。 上述创造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隐秘及其他商业隐秘,有关的创造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创造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敬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帮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其次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创造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甲方主见由其本人享有学问产权的,应当准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学问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展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
29、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能够使用这些成果进展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担当任何经济职责。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能够经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需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慎重、诚恳的态度,实行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以坚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
30、,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根据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隐秘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隐秘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和其他商业隐秘信息,担当犹如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隐秘信息的义
31、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缘由离职。 甲方离职后担当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以下第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隐秘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_。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担当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酬劳时,已讨论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担当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害他人学问产权的行为。
32、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患病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担当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所以而担当侵权赔偿职责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能够从甲方的工资酬劳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根据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详细工作任务必定导致侵害他人学问产权的,若乙方患病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担当或局部担当。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供应同类效劳的其
33、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当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参谋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假如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隐秘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全部,而无论这些隐秘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隐秘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全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赐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34、。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恳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隐秘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隐秘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隐秘信息能够从载体上消退或复制出来时,能够由乙方将隐秘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全部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隐秘信息消退。此种情景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赐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隐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讨论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
35、其他商业隐秘,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规划、选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顿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值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局部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假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宅地的、贴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
36、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商定不影响乙方恳求学问产权治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展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报马上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能够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需采纳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批阅过合同的资料,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
37、盖章: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 保密协议书 篇六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一条定义 1、学问产权 本协议所称之“学问产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归属于甲方全部的: (1)职务性创造制造(包括创造、有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2)注册商标、字号及其他标记的专用权; (3)专有技术及其他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具有有用性并经甲方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治理信息等商业隐秘的专有权利; (4)职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报告、图书、教材、图册、地图、摄影、声像、文字、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计算机软
38、件的著作权; (5)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对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商业隐秘 本协议所称之“商业隐秘”是指归属甲方全部且由甲方供应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间了解到或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并经甲方实行保密措施的全部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第三方的全部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关于技术开发的信息,包括: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设想之中的产品、设计、模型、方法、阅历、数据、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以及源程序、目标程序、开发手册、研发文档等,以及甲方的产品规划、产品开发规划等; (2)关于市场营销的信息,包括:甲方的
39、营销规划,销售方法,定价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供给商、合作方以及客户名单,客户的特地需求,未公开的销售、效劳网络、渠道以及公司现有的、正在开发或者设想之中的经营工程等信息; (3)关于经营治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工作规划、治理方法、组织构造、人事、财务、工资福利等状况,以及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内部业务规程与治理体系以及各种重要治理文件等; (4)关于甲方法律关系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状况,学问产权许可、转让状况,商标注册状况,诉讼状况等; (5)根据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隐秘; (6)甲方要求职工保密的、同甲方有关的其它信息。 3、职务开发结果 本协议所
40、称之“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以下内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及商业隐秘在甲方的业务范围内,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设想的全部讨论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商标标识设计、外观特定装潢设计、标识设计、产品设计、广告、教材、文书; 其次,专利、有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创造制造; 第三、模型设计、阅历方法、开发文档、研发数据; 第四,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 第五,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全部上述讨论、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讨论、开发结果的改良。 (2)乙方在离开甲方(不管何种缘由)一年内所得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时安排的任务有关的,或者利用其
41、在甲方期间的相关条件、资源、商业隐秘以及在甲方期间讨论、开发结果根底之上所做的讨论、开发结果。 (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或乙方与甲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其相关协议、本协议中商定的应归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劳动成果。 其次条学问产权归属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自己做出的全部职务开发结果将马上首先向甲方报告。 2、乙方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全部学问产权归甲方全部(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创造或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对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识设计、计算机软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对商业隐秘的权利、专有技术全部权及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创
42、造制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隐秘或其他商业隐秘信息,进展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要求实行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学问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根据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实行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学问产权。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得讨论、开发结果的学问产权归甲方全部。 乙方所得讨论、开发结果不是执行在甲方的本职工作的结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同时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隐秘,则该成果的学问产权归乙方全部。但以下状况除外: (1)该讨论、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2)实际上
43、或者可以论证该讨论、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讨论、开发结果; (3)该讨论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根底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讨论、开发结果,乙方如主见由其本人对该讨论、开发结果享有学问产权,若该讨论、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亲密相关,乙方应当准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开发结果,由乙方享有学问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该讨论、开发结果。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该讨论、开发结果为职务开发结果,甲方可以利用该讨论、开发结果进展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该讨论、开发结果实际为非职务开发结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担当任何责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该讨论、开发结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5、乙方在离开甲方(不管何种缘由)一年内所得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时所担当的本职工作或安排的任务有关的讨论、开发结果,该结果的。学问产权归甲方全部,但甲方必需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费用。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欲连续提高或改良其在甲方工作时获得的学问产权归甲方全部的技术成果,必需得到甲方的许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时,均不得侵占甲方的学问产权。 第三条商业隐秘爱护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在甲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