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新教材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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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新教材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1.简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制度的订立、内容和期限的新规定。(P417419)答: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 样、恳切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遵循上述原则订立,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 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样,可以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 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起
2、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其次个月起应当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并建立劳动关系。3)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法定条款与约定条款。法定条款也称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 动酬劳,社会保险,劳动爰惜,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
3、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隐私、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其他事项。4)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确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确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需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 能解除的合同。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本投资,保证国民经济娴熟劳动力的供应;有利于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建立利益共同体,促进劳动关系稳定;有利于改善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因而,劳动合同法对于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赐予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第一,依据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劳动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 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 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5、;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泛 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其次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解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照旧有效。劳动合同 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酬劳。劳动酬劳的数额
6、,参照本单位相同或 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酬劳确定。2.简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新的制度设计。(P423424)答:(1)强化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独立程序。它是社会对 劳动关系运行中出现冲突的一种自我化解形式,其基本特点是:第,群众性。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 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扣会代表三方组成),或其他调解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 各类调解组织既非司法机关,又非行政机构,而是群众组织。它依靠群众的干脆参加化解冲突,其组成确定了它 的群众性。其次,自治性。它是通过社会力气对劳动争议实行自我管理、自我调解
7、、白我化解冲突的一种途径。 第三,非强制性。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贯彻自愿原则,即申请调解自愿、调解过程自愿、达成协议自愿、履行 协议自愿。劳益%议调解仲裁法的制定体现了尽量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削减社会成本的立法精神。劳 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同时还规定:对因支付拖欠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 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是 劳
8、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追索工资酬劳等经济福利待遇的一条捷径。(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为防止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 从个体与组织两个角度来考虑。1)个体水平压力管理的主要策略。从个体角度来看,压力和惊惶可针对其内在机制的环境、反应及特性三方 面导始终进行管理:压力源导向;压力反应导向;特性导向。2)组织水平上的压力管理策略。从组织角度来看,压力管理主要是为被管理者营造一个能充分调动员工主动 性的适度压力的工作环境,避开导致惊惶的过度压力产生。管理者可从工作任务和角色需求以及生理和人际关系 需求方面来满意员工的各种需求,从而消退惊惶心情,提高工作绩效。14.简述员
9、工救济支配的含义、分类及意义。答:(1)员工救济支配的含义(P475476):员工救济支配是由组织如企业、政府部门等单位,向全部员工及 其家属供应的一项免费的、专业的、系统的和长期的询问服务支配。在这项支配中,专业人员将帮助企业尤其是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诊断企业、团队和个体存在的问题,为员工供应培训I、指导及询问服务,刚好处理和解决他 们所面临的各种与工作相关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改善组织管理和建立良好的组织文化 等目的。(2)员工救济分类:(P476)1)依据实施时间长短,可分为长期EAP和短期EAP。2)依据服务供应者,可分为内部EAP和外部EAP。员工救济支配的意义(
10、P476477):员工救济支配的干脆目的就在于维护和改善员工的职业心理健康状况, 从而提高组织绩效。一项探讨表明,组织每投入1美元在EAP上,可节约运营成本516美元。因此,截至1987 年,财宝500强企业中已有80%的企业为员工供应了 EAPO详细而言,EAP的意义在于:1)个体层面:提高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包括:增进个人身心健康,促进心理成熟,减轻压力和增加抗压的 心理承受实力,提高工作主动性,提高个人工作绩效,改善个人生活质量,改善人际关系。2)组织层面:成本削减,收益增加。节约聘请和培训费用,削减人员流失,提高出勤率,降低管理成本,提 高员工满意度,改善组织文化,改善组织形象,提高组
11、织绩效。15.简述员工救济支配的历史沿革与操作流程。答:Q)员工救济支配的历史沿革(P476):员工救济支配(以下简称EAP)起源于20世纪二三十年头的美国, 最初是为了解决员工的酗酒问题。当时,由于人们已经相识到酒精依靠是疾病而非精神或道德问题,因此,为消 退员工酗酒问题给个人和企业绩效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有的企业聘请专家帮助员工解决这些问题,并建立了职业 酒精依靠项目(OAP),这就是员工救济支配的雏形。20世纪60年头以后,美国社会酗酒、吸毒、滥用药物等问题日益严峻,家庭暴力、离婚、心情抑郁等越来 越影响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是OAP项目扩大了范围,把服务对象扩展到员工家属,项目增多,内容也更
12、加丰富。 早期的EAP主要集中于帮助员工解决酗酒或滥用药物问题,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远远超出了原有的OAP模式。 现在的内容包括:工作压力、心理健康、灾难事务、职业生涯困扰、健康生活方式、法律纠纷、理财问题、减肥 和饮食紊乱等,全方位帮助员工解决个人问题。(2)员工救济支配的操作流程(P477478):包括问题诊断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宣扬推广阶段、教化培训阶 段、询问辅导阶段、项目评估和结果反馈阶段。拖延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为对劳动者的权利救济保障更为充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仲裁程序中规 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制度,即对因追索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 月
13、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争议 等案件的裁决,在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状 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作了更为科学的规定。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在实践中,一 些劳动者因为超过时效期间而丢失了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为更好地爱惜劳动关系当事人特殊是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作了
14、更具操作性的变动。该法其次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 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 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见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 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行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值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 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缘由消退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接着计算。劳动关系存续 期间因拖欠劳动酬劳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 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4)缩
15、短了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并明确了先行裁决的条件。依据原仲裁条例的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 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如案情困难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为提 高效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缩短了仲裁审理时限,规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困难 须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同时,该法还 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庭对追索劳动酬 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 裁庭裁决
16、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峻影响申请人的 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供应担保。(5)合理支配举证责任。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负 有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供应证据并加以证明的义务。不履行证明责任者就要担当不利于己的处理结果。由劳动关 系的特点所确定,反映同等主体关系的争议事项,遵循谁主见、谁举证的原则;反映隶属性关系的争议事项, 实行谁确定、谁举证的原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有责任供应证据。考 虑到劳动关系的特征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运行中的作用,又特殊规定:与争议事项有
17、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驾驭 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供应,不供应的应担当不利后果。(6)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 费由财政予以保障。3 .简述集体谈判范围论和效率合约理论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在集体协商中所应实行的主要策略。答:Q)集体谈判范围论的主要内容(P426427):模型结构由工会和雇主各自的谈判要求构成:反映工会的 谈判要求分为上限与坚持点;反映雇主的谈判要求分为下限与坚持点。当工资率通过集体交涉确定,而不是通过 劳动力市场的自由竞争确定时,工资率不再是由劳动供求确定的单一点,而存在一个由工会工资要求的上限和雇 主情愿供应的工资
18、下限构成的不确定性范围。集体谈判中工会的最初工资增长要求(通常高于竞争工资率以上 的某一点)确定这个范围的上限,工会认为上限以外的工资增长会对其会员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工会的坚持点(底线) 是集体谈判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若低于此点则不会被会员接受,而宁愿以产业行动为抵制手段。雇主最初情愿 供应的工资增长(通常低于竞争工资率以下的某一点)确定这个范围的下限,认为低于此限度就难以保证生产所需的 必要的劳动力供应和企业的市场形象;雇主的坚持点则是其能够承诺的最大工资增长,即雇主可以接受的最高货 币工资增长率;雇主宁愿接受该水平的货币工资增长率,以避开因工会会员反对而对利润及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 响。若超
19、过该点,则以关闭企业为抵制手段。谈判双方不确定性范围的水平与谈判时期的宏观经济状况、谈 判单位所处的行业特点、外部环境,以及劳动力需求弹性和供应弹性有着密切的联系不确定性范围不是固定 的,而是可变的。(2)效率合约理论的主要内容(P427428):集体谈判的范围论只是简洁地描述短期货币工资的确定,这种描 述是极为概括的、粗线条的。事实上,利益协调性劳动关系的运行和实践还有更为深刻的缘由,即通过集体协商 谈判确定一般劳动条件符合经济效率的原则。劳动关系利益的协调是两大组织间的行为,在阐述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理论时一般是以工会组织为线索,阐 述其行为理论和影响,同时涵盖雇主组织的行为。在劳动关系双方
20、利益调整的各种形式当中,集体协商、谈判、 订立立集体合同占主导地位,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条件的确定方式能为劳动关系双方接受的也只能 是在符合国家劳动立法的基础上的集体谈判。集体协商的特点(P433434):工会与雇主之间的集体谈判,是谈判行为在劳动关系领域中的一种表现形 式,而作为谈判的一个特征,是谈判的不确定性和特殊困难性。这种不确定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谈判本身的不确定性。谈判持续多长时间、谈判是否有结果、谈判结果是什么、谈判中是否会出现产 业行动或关闭企业等抵制行为、谈判双方是否能够达到各自目的等,存在着不确定性。其次,谈判将来的不确定性。集体谈判的目的在于将来,双方
21、谈判将来几年的集体合同,然而在谈判中双方 均不行能精确预料将来合同期间的经济形势。集体谈判还有一个特征,就是谈判问题的特殊困难性。这种困难性源于以下一些因素:首先,劳动力是附着 在劳动者身上的,劳动者把劳动力让渡给雇主,两者必定形成一种人身关系,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指挥、叮嘱 和听从的关系。劳动者必需每周在就业场所里至少工作40个小时。这种时时刻刻的依存关系势必影响集体协商谈 判活动。其次,工资只是劳动条件的一个方面,集体谈判不仅仅涉及工资的确定问题,而且必定涉及劳动条件的 其他方面,诸如工作规则、晋升和培训、劳动平安、附加福利、裁员条款及其他一系列问题。两者在上述协商谈 判事项方面客观地存在
22、着某种信息的不对称,因而也确定了谈判的困难性。最终,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长期 的。双方现在谈判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经过确定时期如2 3年以后还需再行谈判签订新的协议,如此接着下去。 这种团体劳动关系的长期性是特殊重要的,因为今年所签订协议的内容对以后的协议有着系统的影响,从而增加 犷谈判的困难性(4)集体协者中所应实行的主要策略(P434):集体协商的不确定性和特殊困难性,确定了劳动关系双方在谈判 中的基本策略。在谈判中,双方首先是对各种谈判问题进行分析,从而确定谈判的目标和各个项目的先后依次, 然而在几乎全部的集体谈判中,各方对于各种问题的公开要求与可以接受的条件之间,与国家相应最低劳动标
23、准 之间,与有关的劳动条件标准的指导看法之间,如工资指导线、工种岗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之间等总是 留有较大的余地。企业同时还要考虑短期与将来长期发展战略之间的种种困难关系等,这就使双方均难以确定对 方对各种问题的实际看法(最终的位置),双方既不能读透对方的心理,也不能对谈判的发展作出预料。这种状况也 确定了谈判的必要性,因为通过谈判过程的信息交换、对话与探讨,双方将获得较为完整的信息,并对上述问题 有较好的了解。这样,就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了解对方关切的问题以及对方对这些问题的看法。通过谈判,各方了 解各种谈判问题对于对方的重要程度,了解在这些问题上对方留有多大的余地。集体谈判的另一项策略是
24、妥协与让步。在几乎全部的谈判中,妥协是关键要素。在尽可能考虑自己利益的前 提之下,谈判各方都在找寻一种可以接受的解决途径。4 .简述集体劳动争议的含义,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的区分。答:(1)集体劳动争议的含义(P436):集体劳动争议是指有共同理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的劳动争 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 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集体劳动争议的标准由3人改为10人以上。劳动 者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特殊程序。(2)集体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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