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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份范本) 书目 第1篇债权转让(含债务担保人) 第2篇最高债权额质押担保合同 第3篇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 第4篇债权人对担保人破产申请书 第5篇担保债权转让合同 第6篇公司债权担保合同书 第7篇财产担保债权人合同怎么写 第8篇债权担保合同 第9篇2023债权担保合同 第10篇债务债权担保合同 第11篇主债权担保保证合同书 第12篇2023年个人债权担保合同 第13篇债权转让担保合同 第14篇公司抵押债权担保合同 第15篇债权担保合同范本最新 债权转让(含债务担保人)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债权出让方): 乙方(债权受让方): 丙方(债务人): 丁方(债务担保人): 本协
2、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内容 1.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对丙方的债权,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 1.2该转让债权为:。 1.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将其合法拥有上述债权的相关依据向乙方交割完毕。 其次条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甲乙双方约定债权转让价款为元。 2.2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元,乙方在_年_月_日前付清余款元。 第三条债务履行 3.1丙方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乙方偿还债务,该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万元)和利息。 3.2丙方向乙方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3.2.1还款期限自_
3、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2.2丙方_年_月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本金元及利息(利息率_%);_年_月_日之前向乙方偿还负债剩余本金及利息(利息率_%)。 第四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4.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4.2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担当民事责任;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4.3丙方承诺并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其自愿并有实力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清偿上述债务,并情愿以其拥有的_平方米的位于的房产
4、全部权作为向乙方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4.4丁方承诺并保证:其担保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债权转让完成后,对乙方偿还债务接着在原担保范围内担当担保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假如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遇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惩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六条其他规定 6.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需采纳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本协议一式
5、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4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_授权代表:_ 丙方(公章)丁方(公章) 授权代表:_授权代表:_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最高债权额质押担保合同 2023最高债权额质押担保出质人(甲方):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质权人(乙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邮政编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将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基于主合同连续发生多笔债权,甲方情愿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供应质押担
6、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最高债权额和债权发生期间 1、1本合同项下主合同的形式选择为: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编号为的,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详细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 1、4款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个合同(以下也称为详细业务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1、2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的业务种类同主合同的约定。 1、3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币种(其中外币业务按发生日乙方挂牌的外汇卖出价折算)。 1、3、1主合同债务人在任一时点运用中尚未清偿的全部本金数额不超过上述限额,但在上述限额内,主合同债务人对已清
7、偿的本金额度可申请循环运用; 1、3、2最高债权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其次条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全部应付款项,甲方均同意担当担保责任。 1、4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至年月日。本条约定具有以下含义: 1、4、1假如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借款业务,则每笔借款的发放日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1、4、2每笔债权的到期日以详细业务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但均不超过该期间的届满日。 其次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2、1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保管质押财产、实现质权以及实现债权
8、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全部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2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全部费用,应当从质押财产变现价款中首先扣除,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三条质押财产 3、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为 3、2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孳息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3、3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所供应的质押财产的价值为:币种,金额(大写)。上述价值的确认并不作为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处臵质押财产时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乙方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第四条质押财产的交付和保管 4、1以动产出质的,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质押财产、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
9、件。 4、2以权利出质的,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4、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质押或转让时应当背书的权利凭证,甲方在交付前应当在权利凭证上背书“质押”字样。 4、4质押财产如为存款单、仓单、应收账款等权利,在相关权利凭证交付前,甲方应当协作乙方取得存款行确认书、仓储保管人确认函、应收账款债务人确认函等乙方要求的手续;质押财产如为单位定期存单,则甲方应向乙方供应其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 4、5乙方应妥当保管质押财产。乙方不能妥当保管质押财产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将质押财产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
10、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押财产。 第五条质押财产的保险 5、1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动产的,质押财产交付前,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质押财产的财产保险;此前已投保的,须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 5、2保险合同内容应经乙方认可,其中不得有损害乙方利益或限制乙方权益之约定。 5、3甲方应为质押财产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主债权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5、4甲方办理或变更质押财产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的状况。 5、5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应将保险合同项下的权益全部转让给
11、乙方,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5、6质权存续期间,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质押登记 6、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依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应当办理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第七条质押财产的提存 7、1质押财产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削减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供应相应的担保,甲方不供应的,乙方可以单方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甲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7、2如本合同项下出质的权利凭证到期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出质的权
12、利凭证到期后兑现或者提货,兑现的价款或提取货物变卖所得的款项按以下方式处理: 用于提前清偿甲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债权; 向第三方提存; 存入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账号为:。 7、3乙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的,甲方应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乙方提前清偿甲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八条被担保债权的确定和质权的实现 8、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确定: 8、1、1本合同1、4款所约定的债权的发生期间届满; 8、1、2依据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主合同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 8、1、3法律规定的被担保的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8、2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
13、债权确定,发生以下效力: 8、2、1被担保的债权确定时未清偿的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履行期限是否已经届满或者是否有附加条件,均属于质押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8、2、2被担保的债权确定时,本合同其次条中约定的除本金外的全部款项,不论在确定时是否已经发生,均属于质押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8、3在被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起,至被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止,若主合同债务人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则乙方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 8、4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供应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质权,甲方对乙方担当担保责任不受任何其
14、他担保的影响,其担保责任的担当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见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缘由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供应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丢失或削减,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削减。 8、5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供应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的余额担当担保责任。 8、6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选择与甲方协商以质押财产折价用以抵偿质押担保项下全部债权,也有权单方对质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8、7如
15、主债权币种与处分质押财产后所得款项币种不同时,按乙方取得处分质押财产款项之日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抵偿。 第九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9、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的担保人资格,且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全部必要的授权。 9、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为甲方合法全部或依法享有处分权,质押财产如为共有的,已取得共有人同意。 9、3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被查封、扣押、监管和涉及诉讼、仲裁等状况。 9、4甲方供应的与质押有关的
16、全部文件、材料,均真实、精确、合法、有效。 9、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供应担保,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9、6甲方保证其没有亦不进行任何有可能使质权人受到损失和使质押财产减值的行为。 9、7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削减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改变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 9、8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
17、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改变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丢失担保实力的状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9、9若甲方变更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9、10在主合同项下借款用于借新还旧时,甲方仍自愿担当担保责任。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0、1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详细融资业务签订详细业务合同(或协议)时,无须再通知甲方; 10、2符合本合同8、3款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处理质押财产; 10、3乙方负有妥当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10、4乙方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所取得的款项,偿还
18、全部债权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10、5在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权按期得到清偿后,乙方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2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担当相应责任。 11、3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拒绝协作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交付或质押登记手续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自依法律规定办理了质押财产交付或经
19、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质权设立。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13、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4、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向乙方居处地人民法院起诉;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样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五条附则 15、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居处等发生改变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全部文书,视同送达。 15、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5、3本合同项下采纳方式进行选项
20、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5、4本合同甲方乙方方其法律效力相同。 15、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乙方已实行合理方式提请甲方留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出质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托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3年债权担保合同 2023年最新债权担保合同样本简洁版 风险告知: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需以肯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对担保合同来说,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
21、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一旦担保合同所从属的主债合同履行完毕,主债合同歼灭,则该担保合同也归于歼灭。 甲方(债权人):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 地址:_ 乙方(担保人):_ 身份证号码:_ 地址:_ 丙方(债务人):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 地址:_ 风险告知:上述提及甲乙丙三人,这里提示一下担保合同的主体问题。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实力人或限制行为实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
22、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 经双方协商一样,达成如下担保协议:第1页最新债权担保合同样本简洁版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供应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担当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
23、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债权人对担保人破产申请书 申请人_省_集团_市有限公司,居处地:_市开发区华龙小区。 法定代表人,职务:_总经理。 恳求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_省_集团_市运销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事实与理由:_ 依据_省关于组建_省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和_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_市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精神,申请人于19_年_月成立,2_年政企分设后,申请人成为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_”)的全资子公司,由_省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陕
24、煤运销公司”)代管,主要从事销售。 近年来,因_产能过剩,_一路狂跌,申请人_销售业务遭遇极大冲击,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自2023年1月至今公司业务停止,职工长期放假,经营非常困难,没有开展一笔业务。截止201年3月日累计拖欠到期债务元,拖欠职工工资元,欠缴社会保险费元。经_会计事务所审计,截止201年月日,申请人资产总额为元,负债总额元,申请人公司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申请人将公司状况上报陕煤运销公司,并经申请人股东_批复,同意申请人依法申请破产。现依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破产申请,恳求依法对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此致 _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件:1、破产申请书副本2份 2、审计报
25、告,股东批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份等资料 申请人:_省_集团_市有限公司 _年_月_日 担保债权转让合同 2023担保债权转让甲方(债权出让人),身份证号 乙方(债权受让人),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一、合同各方为妥当解决债权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计人民币20xx万元,以借款/担保合同jsdbfjz20xx第0707号(以下称借款/担保合同)及借据为证,借款期限12个月。 二、甲、乙双方一样同意,甲方将其在借款期限内个月的债权元转让给乙方,丙方予以认可,并为乙方供应担保,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金共计 ,乙方付
26、款后可干脆向郭瑞武主见债权。/担保合同中出借人(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一切权利。 四、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担当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3)此协议签订后,向乙方移交上述债权的相关依据,并有义务向郭瑞武出具书面债权转让通知。 (4)甲方将此债权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再向郭瑞武主见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有权合法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担当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系真实意思表示。 3、丙方承诺并保证: (1)丙方作为借款/担保合同保证人,同意此次债权转让,并自愿接着担当担保责任,直
27、至上述债权得到完全清偿为止。 (2)如借款/担保合同到期,债务人未刚好履行还款义务,丙方承诺接受乙方债权转让,并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债权转让协议,向乙方代偿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四、各方同意,假如一方违反其再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遇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受损失方做出全面赔偿。 五、借款/担保合同为本协关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合同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公司债权担保合同书 甲方(
28、保证人):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债权人):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_(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情愿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供应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金额和期限 1.1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_,币种为_,本金额数额为(大写),期限自年月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其次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
29、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全部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干脆向甲方追偿,甲方应马上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供应物的担保)的,或乙方发觉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
30、,甲方退还双方手续费。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供应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担当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状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31、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实力,自愿担当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全部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均为真实、精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供应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
32、银行承兑协议,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的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担当保证责任。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供应超越自身担保实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8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供应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削减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
33、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改变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改变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丢失担保实力的状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变更居处、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供应反映其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
34、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6.3若甲方为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于_。 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担当
35、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附则 9.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居处等发生改变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全部文书,视同送达 9.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9.3本合同项下采纳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9.4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持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乙方已实行合理方式提请甲方留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36、: 财产担保债权人合同怎么写 一、财产担保债权人合同怎么写 甲方(债权人):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丙方(债务人):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双方协商一样,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供应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风险提示: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
37、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分)债务时,才担当保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应依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风险提示:担保的范围不得超过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超出部分无效。同时,双方还须要约定,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须要担当补足责任要明确。 (三)、担保范围: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担当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38、风险提示:现许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 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 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假如甲方须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刚好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
39、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担当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担当全部担保责任。 3、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依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年_月_日 二、分公司债务担保协议书 债务担保协议 甲方(债权人):*有限公司 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债务人):*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样,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玻璃纤维纱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供应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担当保证责任。 (三)、担保范围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