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借款担保协议书(4篇).docx
《2023年借款担保协议书(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借款担保协议书(4篇).docx(2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借款担保协议书(4篇) 书目 第1篇个人借款担保协议书范文 第2篇借款担保协议书 第3篇借款担保协议书范本 第4篇银行借款担保协议书范本 个人借款担保协议书范文 借款人: 担保人 :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同等、自愿、诚恳守信、协商一样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需合法运用。 其次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样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
2、签订之日起到年月 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 合同担保 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供应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照实供应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
3、发放贷款 3、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根据约定行使担保权。 其次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值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全部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意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担当的担保为 连带责任担保 。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 违约金 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 诉讼费 和 律师 费) 当借款人未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干脆要求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
4、责任 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状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担当违约责任: 1、借款人供应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状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马上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峻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担当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峻违约,应担当其他方所付出的干脆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
5、等状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 合同终止 。 3、本合同如须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023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
6、款人将签订的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供应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恳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 证人 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供应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行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供应保证担保。 1.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实力担当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变更、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担当的保证责任。 1.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供应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
7、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 反担保人清晰地知道担保人的 经营范围 、资信状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状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 反担保人情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担当。 其次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
8、过 (币种) 万元,详细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详细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3.2 在反担保人担当全额担保之状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担当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4.1
9、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5.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刚好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
10、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 欠款 。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刚好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 依据担保人要求供应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供应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6.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
11、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赐予帮助和协作。 6.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状况之一,应刚好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 公司章程 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务 6.6.3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峻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 反担保人出
12、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实力的状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状况之前,必需书面通知担保人,并照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 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削减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 股权转让 、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 债务转让 等事项 6.7.4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
13、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 其他须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 债权转让 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接着担当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 债权人 变更之状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接着担当保证责任。 6.11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供应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
14、.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丢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变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 合同无效 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
15、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供应担保的情形 7.3.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六十条的
16、规定,对外供应担保 7.3.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状况。 7.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实行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
17、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当保证责任。 8.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接着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全部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 和 深圳 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2023个人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
18、年 字第 号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依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供应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供应担保,详细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供应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其次条 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供应反担保,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
19、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供应 抵押 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 反担保合同 。 第三条 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详细状况提前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借款 担保 协议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