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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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预案体系及预案衔接2 事故风险分析2.1概况2.2 危险分析3 组织体系3.1县级组织指挥机制3.2 县级以下层面组织指挥机制3.3 现场指挥机构3.4 专家库3.5 应急联动机制4 预防与预警4.1 信息平台及信息处理4.2 预防预*机制4.3 预警4.4 信息报告1 -5 应急响应5.1 事故单位应急处置5.2 分级响应5.3应急处置措施5.4 现场指挥部5.5扩大响应5.6 应急联动5.7社会动员5.8区域合作5.9 应急结束5.1 0 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6.
2、2 保险6.3应急处置评估7 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7.2 通信保障7.3 交通运输保障7.4 医疗卫生保障7.5 治安保障7.6 财力保障-2 -7.7 物资及生活保障7.8 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保障7.9 人员防护保障7.10社会动员保障7.11法制保障7.12其他保障8 监督管理8.1 预案演练8.2 宣传和培训8.3 监督与检查8.4 责任与奖惩8.5 预案管理8.6 预案实施时间9 附件9.1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处理境内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序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工作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
3、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3-安全生产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1)全县辖区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工矿、商贸、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道路、水上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农业水利设施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等。(2)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3)县政府认为特别严重,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生产安全
4、事故。1.4 工作原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应对、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依法依规、科学处置的原则。1.5 预案体系及预案衔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和行动指南,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并报县政府公布施行。各乡-4-镇、部门(单 位)、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预案依照本预案进行编制。2 事故风险分析2.1 概况隶属,地处皖南山区。辖 28个乡镇,区域面积2122平方千米。境内有G56杭瑞高速、黄千高速、皖赣铁路、京福和黄杭高铁从县域通过。县乡道
5、路纵横交织,人流物流车流量较大,来往车辆情况复杂,外省车辆在我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可能发生车辆的翻坠、碰撞追尾、燃烧、爆炸等交通安全事故。2.2 危险分析2.2.1 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概况(1)非煤矿山:全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12家,尾矿库1 座。按照开采方式分类,露天矿山6 家,地下矿山6 家;按照生产状态分类,停建2 家(三星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伏川蛇纹岩矿),停产2 家,在产8 家。(2)危险化学品:全县现有化工生产企业26家,集中在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园区,其中,已取得生产许可企业10家、使用许可企业3 家;重大危险源10个,涉及7 家危化企业,二级重大危险源1 个、三级重大
6、危险源8 个、四级重大危险源1 个;危险工艺3 个,分别是加氢、聚合、氧化工艺,涉及企业6 家。加油站主要有:中石化加油站16个、-5-中石油加油站2个、民营加油站5个。(3)烟花爆竹:全县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为黄山徽投新安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位于徽城镇南源口村,经营范围烟花类C级、D级和爆竹类C级,设有烟花爆竹专用仓库2个。(4)工贸领域:全县现有规上企业1 6 8家,集中在县经济开发区,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包括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涉危企业;另有服装、食品、建材、机械加工等一般工贸企业,易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建筑施工:全县现有建筑业企业5 2家,其中规上建筑业
7、企业1 7家。目前在建工程8 8个,主要集中于城区。(6)燃气行业:全县燃气行业主要分为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两部分。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来自安顺燃气有限公司,民用储气量1 2 4 0 0武,工业储气量1 2 4 0 0武;乡镇地区管道天然气来自中燃城镇燃气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建设中。石油液化气主要供应城区范围内的居民以及乡镇居民用户,目前共有4家石油液化气供气企业,储气量共6 9 5 n l 1(7)交通运输: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现有企业1 2 1家,主要分布于城区。其中,客运企业3家;城市公共交通1家;出租车公司1家;客车个体经营户2家;危货运输企业2家(其中非经营性危货运输企业1家);水运企业2
8、家;普货企 业6 2家;驾培企业4家;维修企业报备一、二、三类企-6-业44家。涉及渡口、渡船的乡镇9 个,共有渡船24艘。(8)消防领域: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12家,其中,国家机关5 家,人员密集场所47家,粮食物资仓库1 家,邮政、通信枢纽3 家,档案馆1 家,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1 家,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7 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3 5 家,文物保护单位6 家,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6 家。(9)文化旅游领域:全县现有文旅企业45家,包含9家A级景区、2 家星级酒店、10家旅行社、3 家影
9、院、10家网吧、7 家歌舞娱乐场所、4 家游戏游艺场所,主要集中于城区。(1 0)特种设备和其他行业领域。2.2.2 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发生风险分析(1)非煤矿山领域主要存在中毒窒息、坍塌、爆炸、高处坠落,尾矿库溃坝、渗漏的事故风险。(2)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单位,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爆炸、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能发生翻坠、碰撞、追尾等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人员中毒等事故风险。(3)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7-危等重点工贸企业容易造成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事故。(4)建筑施工领域主要存在高处坠落、坍塌、
10、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风险。(5)燃气领域可能发生天然气泄漏,造成火灾、爆炸、窒息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6)交通运输领域可能发生翻坠、碰撞、追尾等事故,造成危险货物泄漏、燃烧、爆炸及人员中毒和群死群伤等事故。(7)消防领域主要存在火灾、中毒窒息等风险因素,易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8)文化旅游领域主要存在踩踏、火灾、溺水等事故风险,以及游客运载工具、旅游项目的设备设施安全隐患风险。(9)特种设备和其他行业领域也存在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漏洞等因素诱发的生产安全事故。3组织指挥体系3.1县级组织指挥机制3.1.1领导机构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政府是全县生产
11、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县长领导下,县政府对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其中,对特别-8-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3.1.2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领导下,设立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有关专项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3.1.3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
1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县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所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包括:编制管理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资源保障等工作。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见附件。3.2 县级以下层面组织指挥机制3.2.1 乡镇、园区及基层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经济开发区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9-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本村(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3.2.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组织机构,加强应急准备各项工作,依法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职责。3.3 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对工作需要,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发生后,县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县政府根据事故应对处置需要,设立由分管副县长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按照县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4 专家库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
14、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3.5 应急联动机制3.5.1 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值守人员-10-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并做好值守记录,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将事故地点、时间、性质等通知带班领导,按规定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3.5.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要县级有关部门、单 位(含派出机构)提供帮助支持的,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处理;需抽调机动民兵的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人武部提出申请,形成共同应对处置的应急联动机制。3.5.3 在作出超过本级或规定权限的应急工作指令时,要在第一时
15、间向上级报告;遇有特别紧急情况,应当边处置边报告。4 预防与预警4.1 信息平台及信息处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上报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根据对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政府提出启动本级预案的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理工作。各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按照各自监测、预警、接警、传递和报送事故信息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11-4.2预防预*机制4.2.1预防依托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重大危险源、综合动态
16、信息和应急资源(包括领导机构、救援队伍、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单位、部门基本情况)数据库,坚持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加强监测预警,防患于未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加强本地区、本 行 业(领域)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或应对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化解各类风险和事故。4.2.2监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建立专业监测和社会监测相结合的事故监测制度,完善事故监控系统,规范信息获取、报送、分析、发布形式和程序;根据事故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
17、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 备 专(兼)职人员,及时监测可能发生的事故。4.2.3预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应根据历年事故发生情况、年度气候趋势预测情况以及汇总的监测数据等,对事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外地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原则,做好本地区、本-12-行 业(领域)、本单位事故预测工作,及时完善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4.3预警4.3.1预警级别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发展,发布
18、单位可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安全生产预警分级具体分为以下情形:(1)依据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级别的气象等自然灾害预警,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即:对应自然灾害一级(红色)预警,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一级(红色)、二 级(橙色);对应自然灾害二级(橙色)预警,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二级(橙色)、三 级(黄色);对应自然灾害三级(黄色)预警,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三级(黄色)、四 级(蓝色);对应自然灾害四级(蓝色)预警,视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四级(蓝色)或不预警。(2)通过安全检查、自动监测系统报警等方式,发现-13-安全隐患可
19、能导致事故发生;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扩大或衍生次生事故,依据预计发生的事故危害程度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即:预计可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一 级(红色);预计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或其他重大涉险事件(需要紧急疏散人员5000人以上;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严重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如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高铁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其他重大涉险事项),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二级(橙色);预计可能发生较大事故或其他较大涉险事件(需要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危险化学品泄漏,危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如电站、重
20、要水利设施、危险化学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高铁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较大涉险事项),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三级(黄色);预计可能发生一般事故,确定安全生产预警级别为四级(蓝色)。4.3.2 预警发布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落实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工作,当研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14-时向涉险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并通报县应急管理局;当可能影响邻近县级区域时,县应急管理局应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应急管理部门;当可能发生的事故超过县政府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照事故信息发布有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
21、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预警发布内容包括预警原因(事故或事故风险、自然灾害)、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4.3.3预警响应预警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设施检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停产撤人;组织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不限于)措施:(1)启动相
22、关应急预案;(2)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事故发生、发展情-15-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3)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及时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4)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资源准备;(5)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事故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报道工作加强管理;(6)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警示信息,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7)检查督导重点防控部位采取安全措施、应对准备
23、等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8)视情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4.3.4预警变更及解除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发布单位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及时更新预警信息内容。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发布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16-取的有关措施。4.4信息报告4.4.1信息报告责任主体: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的
24、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4.4.2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各类事故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按值班领导的指令启动相应应急程序并上报。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节假日及防火、防汛期等特殊敏感时期应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事故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 于1小时内向县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需要政府提供应急支援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
25、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向县政府办公室及县应急管理局、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需要上级支援的立即上报请求支援。4.4.3信息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时间、地-17-点、简要经过、信息来源、事故类别、影响范围、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对事故的初判级别、已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以及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5应急响应5.1事故单位应急处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不限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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