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制度.docx
《2023年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制度.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外协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书目 第1篇外协用工平安生产管理规定 外协用工平安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外协用工平安生产管理,防止和削减外协用工生产平安事故,保障外协工的生命平安和合法权益,依据平安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工矿商贸企业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外协用工平安生产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外协工,是指干脆与劳务派遣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单位、发包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人员。 本规定所指外协用工,是指工矿商贸企业
2、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用工方式运用外协工帮助本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用工形式。 第四条采纳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单位应当对外协工平安生产负干脆管理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负相应的平安生产管理责任。 采纳工程项目承包方式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发包的工程项目及外协工的平安生产负协调、监督责任。承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工程项目及外协工的平安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约定,接受发包单位的平安生产监督。 第五条用工单位、发包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照资质。 第六条用工单位、发包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承包
3、单位应当依据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外协工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外协工平安生产管理。 第七条外协工应当遵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或者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有关平安生产管理规定,听从平安生产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平安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或辖区内外协用工平安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其次章劳务派遣外协用工平安生产管理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明
4、确双方平安生产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不得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外协工应当符合用工单位对其身体、文化程度、平安生产技能和资格等条件的要求,并与派出的外协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加强对外协工的平安生产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二)对外协工进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平安生产意识和基本学问教化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派遣; (三)向外协工照实告知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岗位内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酬劳、社会
5、保险、劳动爱护、平安生产条件和职业卫生等状况; (四)告知外协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双方对外协工平安生产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五)帮助用工单位加强外协工平安生产管理,督促外协工遵守用工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接受用工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 (六)督促用工单位为外协工供应必要的平安生产条件,履行对外协工平安生产管理的职责; (七)依法为外协工缴纳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平安生产责任保险等费用,办理相关保险待遇; (八)为外协工进行派遣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用工单位备案,建立外协工职业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规定及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外
6、协用工平安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外协工的现场平安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外协工平安生产管理纳入本单位平安生产管理体系,保障外协工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平安生产教化培训、职业健康监护、劳动爱护等权利; (二)为外协工供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和个体防护用品; (三)告知外协工本单位有关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平安生产留意事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急、有害因素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 (四)按有关规定对外协工进行平安生产教化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五)履行与劳务派遣单位所签订合同中约定的平安生产事项; (六)向劳务派遣单位供应劳务管理费及外协工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平安生产责任保险等费用,并在
7、协议中予以明确,督促检查劳务派遣单位为外协工缴纳工伤保险及平安生产责任保险等费用; (七)对劳务派遣期间接触职业危害的外协工进行岗前、岗中及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外协工职业健康档案。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外协工在平安生产条件不具备、平安措施不落实、平安隐患未解除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岗位作业。 第十五条外协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应当具有平安生产资格的岗位而未能按派遣协议约定具有相应平安生产资格或资格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严峻违反用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三)违反平安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平安责任事故; (四)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
8、以退回的情形。 第十六条外协工享有平安生产法第三章四十四条至五十一条中规定的平安生产从业人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工程项目承包外协用工平安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八条承包单位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项目,不得假借、转借资质承包工程项目。 第十九条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平安生产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平安生产管理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不得违反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十条发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承包单位
9、及外包工程项目的平安生产监督,不得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承包单位供应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平安生产条件; (二)监督并检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平安生产施工(作业)方案及平安技术措施落实状况,对危急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督促其派专职平安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告知外协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双方对外协工平安生产管理的职责; (四)对外协工进行有关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平安学问和应急管理等平安教化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五)监督承包单位对外协工进行有关平安生产管理、平安生产学问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岗位平安操作技能及应急管理等教
10、化培训,检查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状况; (六)工程项目承包费中应明确国家规定的平安生产费用项目、金额及运用范围,刚好、足额支付平安生产费用,并监督承包单位将有关平安投入落实到位;对未预见的平安生产费用,双方应刚好进行协商解决,保障平安生产的须要; (七)工程项目开工前,与承包单位明确双方现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及平安生产管理职责、范围和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平安技术交底; (八)告知承包工程项目场所的危急有害因素、平安防范措施,有关平安生产留意事项,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九)监督检查承包单位现场平安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平安防护措施落实和隐患整改等状况,防止承包单位违章指
11、挥、外协工违章作业行为; (十)对承包单位危急性大的工程(作业),应当派人帮助承包单位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一)有多个承包单位交叉作业的,应当实行措施统一协调管理; (十二)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用工改变状况。 其次十一条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外协工平安生产管理全面负责,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实行平安生产标准化管理; (二)配备满意承包工程须要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平安生产学问和平安生产管理实力,从事高危
12、急行业的还应当具有相应的平安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对外协工进行平安生产教化培训,并接受发包单位的平安生产业务培训与指导,保证外协工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学问,熟识有关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驾驭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五)与外协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外协工缴纳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平安生产责任保险等费用; (六)编制的生产施工方案应当具有平安技术措施,并报发包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作业; (七)保障工程项目平安投入的有效实施。对列入承包工程项目概算或承包合同的平安费用,应当足额用于平安教化培训、个体劳动防护以及现场平安措施等,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年外协 用工 安全管理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