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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篇 书目 动火作业消防平安管理规定 一、 在园区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需经保安部同意,以文字形式报保安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二、 保安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许可证工作,并到现场检查平安措施执行状况。 三、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 动火人必需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证,操作过程中设特地看火人。 2、 清理动火施工现场内易燃易爆物,室外作业遇有五级风停止作业。 3、 按要求配置看火人员,打算好灭火器材、水、沙子等。 4、 氧气瓶、乙炔瓶按要求分开放置。 5、 严格执行中心大厦关于动火作业消防平安制度的规定。 四、 园区内
2、部不准随意运用产生剧烈热辐射的电热器具,如电炉、红外线加热器。 五、 园区内部区域及外围不许随意焚烧垃圾、树叶等,不许随意运用明火进行任何施工。 六、 电、气焊工应持操作证上岗施工。 七、 运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平安地点,作业前要细致检查四周的状况,可燃物必需清除,如不能清除,应实行浇湿、设接火盆、遮挡或其它平安牢靠措施加以爱护。 八、 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运用平安爱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 九、 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平安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需切断电源,并细致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急后方可离开。在易燃、可燃物较
3、多的场所焊割,操作完毕时应反复检查,预防火灾事故。 十、 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缺袒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也不得从运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等接触。 十一、 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需建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十二、 对盛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急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十三、 严禁在有可燃、易燃、爆炸危急物品的场所焊割; 十四、 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时间交叉作业。 动火作业平安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
4、动火作业平安管理,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及公司财产平安,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动火作业的定义 在动火区内运用电气焊(割)等进行焊接、切割作业,运用喷灯、火炉等进行明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区域运用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设备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炙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 二、动火作业范围划分 (一)动火作业区的划分 1、固定动火区:允许正常运用电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备及零部件的区域为固定动火区,在固定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无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固定动火区的设置实行审批备案制,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处进行现场勘察、备案,分管领导批准。 2、临时动火区:新建、扩建
5、、改建、技改等各类施工场所,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区域为临时动火区,在临时动火区内的动火作业,必需办理动火作业证,无动火作业证不允许进行动火作业。 (二)临时动火区动火等级划分 临时动火区动火等级可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级动火。 1、一级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库)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别危急的动火作业。包括:处于运行状态的煤气发生炉及煤气输送管道,盐酸储罐及管道,压缩空气储罐及管道,自然气站及管道,液氮储槽及管道等。 2、二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包括:办公楼,宿舍楼,产成品仓库,半成品仓库,五金仓库,包装物仓库,煤油、柴油、润滑油等油类存放
6、点,包装器材厂,包装物加工班,木工房,模块爱护片切割工段,变电站,凉水塔,木屑堆放点,夹芯为聚苯泡沫材料的厂房,停止运行泄压后的一级动火区域等防火部位。 3、三级动火:指除一级动火及二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管理 (一)动火作业原则 1、未办理动火作业证不动火。 2、监护人未到位不动火。 3、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 4、四周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5、旁边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珍贵设备未实行牢靠的隔绝措施前不动火。 6、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不动火。 7、存放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道未清理干净前不动火;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解除易燃易爆危急的不动火。 8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未实行防止焊花飞溅措施,或下面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或无牢靠隔离措施的不动火。 9、旁边有与动火作业相抵触的工作不具备平安距离和平安时间间隔的不动火。 10、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动火作业,无牢靠挡风措施的不动火。 11、遇有火险异样状况未查明缘由和消退危急前不动火。 (二)动火作业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库)区等重要部位一律严禁动火。 2、二级动火:由负责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前提出动火申请(外协施工队伍由用工单位提出动火申请),制定完善的平安防范措施,确定作业现场监护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经设备处现场复检确认,分管领导批准后,
8、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由动火单位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外来施工队伍由用工单位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制定平安措施,确定作业现场监护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动火地点所在二级单位平安管理员会同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平安措施牢靠,经动火所在地二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管理 1、动火申请单的各级审批人员在审批动火证之前应亲临动火作业现场,准确了解动火作业的内容、部位、范围等详细状况,仔细检查或补充动火作业的平安技术措施,并确认平安技术措施牢靠,同时审查动火证办理是否符合有关平安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 2、凡在贮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动火
9、应首先切断物料源,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 3、在正常生产装置上,凡能拆下来到平安地带动火,必需拆下转移到平安地带动火;节假日凡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行的动火,一律禁止。 4、动火作业申请单只限于在所申请动火时间及动火区域内运用,如动火工作延期、动火区域变更,应重新申请办理。 5、分厂内部动火单位应每月对动火人员进行平安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外部动火人员实施动火作业时必需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6、动火人在动火作业前,应逐项落实平安防护措施(如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检查电、气焊工具,平安防护设备,保证平安牢靠,不准带病运用。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随身携带动火作业申请单
10、(经批准的动火作业申请单即为动火作业证)。 7、运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严禁在烈日下曝晒。 8、动火作业监护人不准离开现场,当发觉异样状况时,威逼到动火作业人员的人身平安时,应马上通知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并刚好联系有关人员查明缘由,实行相应措施。重新办理动火作业申请单后,方可接着进行火作业。 9、作业完成后,动火监护人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 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其它管理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出现违*火作业管理的行为,将视为一项不合格平安限制点,对相关责任人在分厂内进行通报;造成平安责任事故的根
11、据鲁阳股字(2023)第28号平安事故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外来施工队伍动火作业过程中出现违*火作业管理的行为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平安事故时一切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全额担当,并对用工单位进行通报惩罚。 公司动火作业平安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公司煤气管道四周及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危急区域动火作业的平安管理,依据我公司生产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动火作业平安管理规定: 一、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1、一级动火作业 在生产连续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煤气输送管道、煤气柜、阀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别危急场所,须要修理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发生火灾及爆炸危
12、急性系数较高的现场动火修理、抢修等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 在工作区域内的管道煤气停运状态下,通过氮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实行相关平安隔离和防范措施后进行的现场修理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 日常修理检查及煤气管道区域或车间生产装置及设备全部停运,且装置经氮气置换合格后的动火作业。 二、动火平安作业证的管理 动火平安作业证为一式两联,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都必需办理动火平安作业证。一级动火终审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执行;二级动火终审由分厂领导审批执行;三级动火由车间负责人审批执行。 三、动火平安作业证的办理程序 1、动火平安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平安作业证的项目
13、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依据动火等级,根据动火平安作业证审批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终将办理好的动火平安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平安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平安措施落实状况,确认平安措施牢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平安留意事项后,将动火平安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一份动火平安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运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平安作业证上签字。假如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运用一份动火平安作业证,但参与动火作业的全部人员应当分别在动火平安作业证上签字。 4、动火平安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运用或扩大运用范围。动火平安作业证一式两份,动火项目平安负责
14、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 5、动火平安作业证的有效期限为24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必需重新办理动火平安作业证。 四、动火作业平安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火;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四周的易燃物品,或实行其他有效的平安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五、 职责要求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需在动火作业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四周状况,参加动火平安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待作业任务和防火平安留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2、动火人必需持有特别
15、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平安作业证上签字。动火人接到动火平安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觉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公司平安部门报告。 3、动火人必需随身携带动火平安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留期超过动火期限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属车间或班组负责人呈验动火平安作业证,经车间主任或班长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车间或分厂指定责任心强、有阅历、熟识现场、驾驭消防学问的人员担当。 5、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飞溅出的火花,如发觉异样状况应马上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并刚好联系
16、有关人员实行措施进行现场处理。 6、监火人必需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7、被动火车间主任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平安负责,并参加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平安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连接,检查动火平安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全的动火平安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样状况,应马上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动火平安监管人员负责检查现场平安措施落实状况,随时订正违章作业行为。 9、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需亲临现场,了解动火部
17、位及四周状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平安措施,审查动火平安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程序和运用要求,在确认精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六、本规定从下发日起执行。 风电部煤气工段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障职工的平安健康,有效防止或尽可能削减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及氧气管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气工段区域内的高炉煤气柜、转炉煤气柜运用、回收、输配、设备的施工、运行、修理等。 3 管理内容 3.1凡有煤气设备的场所,应设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本工段的煤气平安管理工作。 3.2煤气设备的焊接必需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工担当
18、。 3.3煤气设备动火作业前必需制定具体的平安措施,对作业程序、步骤作出详细的支配,并标出动火部位示意图。 3.4煤气作业必需提前三天办理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严格根据申请票内容仔细填写,平安科、动火申请人、动火监护人、设备所属单位负责人、动火人、平安生产部、主管副总经理等签字,化验完毕,化验人签字,煤气防护站确认签字后,由现场动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 3.5煤气设备动火作业申请票一式三份:平安生产部、平安科、动火申请单位各一份。 3.6煤气防护站在动火作业时必需到现场对煤气进行监测、化验、分析,对监测数据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救援负责。 3.7在动火作业现场要挪走5米以内的易燃物品
19、。要依据状况打算必要的灭火工具。 4 动火作业 4.1动火作业申请人必需由段长担当,申请人必需对动火作业全过程的平安负全责,相关人员对动火作业全过程的平安负详细责任。 4.2在办理了动火作业申请票后,实际动火作业的部位与申请票不符或其中主要项目有变动,申请票作废,停止动火作业,接着动火作业属违章动火。 4.3未办理动火作业申请票或手续不齐全的属违章动火。 4.4动火作业过程中,经检查发觉未落实平安措施的属违章动火。 4.5动火作业时必需牢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必需打开吹扫段人孔、放散,对设备进行吹扫,吹扫介质为蒸汽或氮气。 4.6动火作业时对煤气设备吹扫合格标准为: 4.6.1用氮气吹扫,高炉、转
20、炉煤气中co含量为0。在氧气管道内动火,氧气含量不能大于23%。 4.7在运行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只用于电焊焊补),煤气中氧含量不得大于0.8%;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严禁在负压状况下动火。 4.8进入煤气设备内动火作业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或进入前半小时,动火作业中每两小时必需重新分析,作业中断后,复原作业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辽河油田公司动火作业平安管理,确保动火作业期间人员平安,防止发生火
21、灾、爆炸、人员损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依据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2023)、动火作业平安管理规范(q/sy1241-2023),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中动火作业是指能干脆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施工作业。固定用火场所除外,如特地的修理场所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动火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其次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油田公司平安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供应询问、支持和审核。 第五条 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供应培训、监督和考核。
22、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执行动火作业平安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 员工接受动火作业平安管理培训,执行动火作业平安管理规定。 第三章 平安职责 第八条 动火区域所在单位平安职责: (一)向作业单位明确动火施工现场的危急状况,帮助作业单位开展危害识别、制定平安措施,并向作业单位供应现场作业平安条件,对全部参加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工作内容、动火平安措施、应急措施等技术交底; (二)现场检查平安措施的落实状况,指定现场监督人,监督检查现场动火平安; (三)督促双方监护人和动火人等履行平安职责,落实平安措施; (四)动火过程中,对全部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指责教化、制止或惩罚权,发觉
23、违章作业时有权撤销动火作业许可票。 第九条 动火作业批准人或授权人的平安职责: 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票,向作业方沟通工作区域危害和基本平安要求,核查平安措施落实状况。 第十条 动火负责人(指挥)的平安责任: 生产单位的动火负责人由其现场动火指挥人担当,施工单位的动火负责人必需由其现场负责人担当,其平安责任如下: (一)动火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的干脆组织者,对平安动火负干脆领导责任; (二)仔细督促监护人和动火人等履行平安责任,落实动火作业许可票中各自负责的平安措施,并相互检查,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 (三)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的动火指挥人必需要求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对全部参加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动火作业许
24、可票、应急措施的平安交底和平安提示; (四)动火过程中,双方动火负责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三违”行为,均有指责教化、制止或惩罚权,发觉不能保证施工平安时,有权停止施工,排险后方可重新动火。 第十一条 动火作业单位平安职责: (一)负责制定动火作业平安措施或编制必要的hse作业安排书,负责作业前平安培训; (二)严格根据动火作业许可票施工,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平安状况,发觉违章或不具备平安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刚好终止动火作业; (三)当发生突发事务时,必需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实行必要的措施抢险,并马上报告生产单位。 第十二条 动火作业申请人平安职责: (一)动火作业申请人也是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提出动
25、火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动火作业平安措施; (二)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平安措施的有效性和牢靠性负责。 第十三条 动火作业人的平安职责: (一)参与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过平安培训,具备相应的有效资质等级,持证上岗; (二)动火作业人是动火作业详细操作者,对平安动火负干脆责任,必需遵守属地单位的动火作业平安制度及其他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动火措施; (三)动火作业人在动火作业前,必需核准动火部位、动火时间,接到动火指令后,确认各项平安措施已落实,在负责人、双方监护人均在场状况下,方能动火; (四)动火作业人在动火过程中,发觉不能保证动火作业平安时,有权停止动火
26、,经动火负责人、动火双方监护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后方能接着动火; (五)熟识并驾驭应急预案; (六)动火作业人应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正确穿戴符合平安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四条 动火双方监护人的平安职责: (一)动火双方监护人应经过平安培训,对动火平安负干脆监护责任; (二)动火双方监护人必需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的生产过程,熟识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熟识并驾驭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备消防学问,能娴熟运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援器具; (三)动火双方监护人应熟识应急预案,并能处理异样状况; (四)动火双方监护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票后,应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确认落实后方准动火,发觉不能保证施工平安时
27、,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五)双方监护人必需坚守岗位,不准脱岗。要佩戴明显的袖标,并配备专用的平安检测仪器。 (六)动火完工后,双方监护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时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 现场平安监督的平安责任 (一)现场平安监督应经过培训,在动火监督时应佩戴明显标记; (二)现场平安监督是动火作业的监督者,对动火作业负有监督责任,应熟识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设备状况,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实力; (三) 现场平安监督应比照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方案和预案逐项检查落实各项平安措施的落实状况; (四 )当发觉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票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平安措施不落实时,现场平安监督有权制止动
28、火; (五)动火作业中,现场平安监督必需对动火负责人、动火监护人、动火作业人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发觉有违*火作业票、动火作业方案的行为,必需立刻提出停止作业,并立刻报告平安部门,待隐患整改后,方准许接着作业; (六)发觉异样状况时,现场平安监督有权停止动火; (七)动火过程中现场平安监督不得离开现场,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后,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并对作业过程中任何不符合平安要求的状况,记录注明后方可撤离。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 油田公司实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除在规定的场所外,在任何时间、地点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票,动火作业许可票参见附录a。 第十七条
29、动火作业前,应根据工作前平安分析暂行管理规定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确定平安措施,必要时编制hse作业安排书。 第十八条 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票,未指定现场动火双方监护人,没有落实平安措施,或平安措施有变动且未经批准的,禁止动火。 第十九条 动火作业许可票是动火现场操作依据,只限在同类介质、同一设备(管线)、同一地点、指定时间范围内运用,不得随意涂改、代签。 其次十条 处于运行状态的生产作业区域内,凡能拆移的动火部件,应拆移到平安地点动火。 其次十一条 在带有可燃、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不允许动火。确属生产须要动火时,应制定牢靠的hse作业安排书后,方可动火。 其次十二条 油田公
30、司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等级划分如下: (一)特别动火 1.油气储罐带油(气)不置换动火; 2.直径不小于159的油气(包括含易燃易爆物质的污水)管线不置换动火; 3.正在运行或开、停工过程中的炼油(化工)、自然气处理装置区装置区,管线、设备本体不置换动火; 4.自然气井井口无限制部分动火; 5.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的动火; (二)一级动火 1.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自然气水罐等)的储油罐本体及附件置换动火; 2.直径小于159油气(包括含易燃易爆物质的污水)管线不置换动火; 3.正在运行或开、停工过程中的炼油(化工)、自然气处理装置区,管
31、线、设备本体置换动火; 4.自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置换动火; 5.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的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置换动火; 6.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爆炸危急范围内,在用设备、容器本体不置换动火; 7.油井井口无限制部分动火; (三)二级动火 1.1000 m35000m3储油罐(包括原油罐、炼化油料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自然气水罐)的本体及附件置换动火; 2.直径不小于159的油气(包括含易燃易爆物质的污水)管线置换动火; 3.正在运行或开、停工过程中的炼油(化工)、自然气处理装置区装置区动火;
32、4.原油储量小于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油气集输站(厂)爆炸危急区域范围内,在用设备、容器本体不置换动火; 5.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爆炸危急范围内,在用设备、容器本体置换动火; 6.容量小于400m3石油液化气储罐置换动火; 7.容量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置换动火; 8.各类生产、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罐区、库区、厂房、泵房、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液化气充装间、仓库内等处动火; 9.工业污水厂、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厂、凉水塔及工业下水和下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米以内的区域)等处动火; (四)三级动
33、火 除特别、一级、二级动火之外的动火作业均为三级动火。 其次十三条 重大节日、特别时期须要动火时,动火作业等级上调一级。 第五章 动火作业前打算 其次十四条 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一)动火作业应划定施工区域,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必要时动火现场应配备消防车及医疗救援设备和器材。 (二)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进行牢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盲板或断开,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须要管线打开的,详细执行管线打开平安暂行管理规范。 (三)与动火点干脆相连的阀门应由作业单位上锁挂牌;动火作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应由生产单位人
34、员操作。 (四)储存氧气的容器、管道、设备应与动火点隔绝(加盲板),动火前应置换,保证系统氧含量不大于23.5%(v/v)。 (五)距离动火点30米内不准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漏;半径15米内不准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15米 内全部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封严盖实。 (六)含硫化氢或其它有毒气体的场所应做好相应的防中毒措施。 其次十五条 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一)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平安措施中应规定动火过程中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若实行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样。 (二)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
35、测,受限空间内动火,需同时检测氧含量,存在其它有毒气体泄漏可能的,也需检测有毒气体含量,确保全部气体检测合格: 1.运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 2.运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 (三)受限空间动火,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含量必需低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
36、限的10%(lel),氧含量19.5%23.5%,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四)气体检测的位置和所采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必要时分析样品(采样分析)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五)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并在每次运用前与其他同类型检测仪进行比对检查,以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六章 实施动火作业 其次十六条 现场确认完毕后,动火指挥签字后(动火现场指挥为到现场的生产单位的最高负责人)方可动火。 其次十七条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根据制定的平安措施或hse作业安排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假如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接着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动火双方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平安条件。
37、其次十八条 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特别状况,应实行围隔作业并限制火花飞溅。 其次十九条 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米,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气瓶与动火作业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实行防曝晒措施。 第三十条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依据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检查人填写检测记录(检测记录见附录b)。 第三十一条 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双方监护人应坚守作业现场,并填写监护记录(监护记录见附录c)。动火双方监护人发生改变需经申请人、批准人批准。 第七章 特别状况动火作业 第三十二条 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一) 高处
38、动火作业还应遵循高处作业平安暂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 高处动火应实行防止火花溅落措施,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支配双方监护人。 (三) 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风不应进行室外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第三十三条 进入受限空间动火作业要求: (一)进入受限空间的动火还应遵循受限空间作业平安暂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将受限空间内部物料除净后,应实行蒸汽吹扫(或蒸煮)、氮气置换或用水冲洗等措施,并打开上、中、下部人孔,形成空气对流或采纳机械强制通风换气。 (二)受限空间的气体检测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等,其可燃介质(包括爆炸性粉尘
39、)含量执行其次十五条第三款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动土挖掘作业中动火作业要求: (一)动土挖掘作业中的动火作业还应遵循动土挖掘作业平安暂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实行平安措施,设置必要的平安逃命通道,确保动火作业人员的平安和逃命。 (二)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阻燃或不燃材料的平安绳。 第三十五条 其他特别动火要求: (一)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是特别危急动火作业,应严格限制。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等腐蚀状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严禁在含硫原料气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急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确需动火时,应实行牢靠的平安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
40、漏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别危急,不宜将其扑灭。 第八章 动火作业许可票 第三十六条 由动火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票,必要时应编制hse作业安排书,hse作业安排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动火作业内容、步骤说明; (二)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三)风险评估(如工作前平安分析); (四)施工人员及主要设备状况; (五)相关平安培训状况; (六)相应风险限制措施、应急措施与装备;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在收到动火作业申请后,各级动火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相关人员对动火作业许可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批准后,动火作业
41、许可票方可生效。 (一)特别动火 申请人持动火作业许可票和hse作业安排书,按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生产单位主管领导的依次审核,经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看法后报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一级动火 申请人持动火作业许可票和必要的hse作业安排书,由三级单位负责人审核,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报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三)二级动火 申请人持动火作业许可票和必要的hse作业安排书,由基层站、队负责人审核,三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报三级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四)三级动火 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单位基层站、队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在动火前,由批准
42、人或其授权人组织生产单位、作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到作业工作区域进行实地核查,确认各项平安措施的落实状况。确认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二)现场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实力状况; (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状况;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状况; (五)应急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状况; (六)培训和沟通状况; (七)动火hse作业安排书中其它平安措施的落实状况。 第三十九条 平安措施确认及过程监护职责要求: (一)特别动火平安措施落实状况由作业单位、生产单位的基层站、队负责人、二级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共同确认。作业期间由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
43、业务主管指定作业监护人全过程监护,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指派人员现场监督。 (二)一级动火平安措施落实状况由二级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作业期间由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指定作业监护人全过程监护,二级单位指派人员现场监督。 (三)二级动火平安措施落实状况由三级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作业期间由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指定作业监护人全过程监护,三级单位指派人员现场监督。 (四)三级动火平安措施落实状况由基层站、队负责人组织,作业期间由作业单位指定作业监护人全过程监护,基层站、队指派人员现场监督。 (五)动火业务主管部门在实施动火作业前,要告之同级平安部门,平安部门可依据动火风险大小,对动火作业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平安部门要建立动动火作业告之记录,记录至少包括动火级别、动火部位、动火时间,现场监督检查状况等。 第四十条 现场核查通过后,双方监护人应在动火作业许可票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一条 动火作业许可票的期限和延期 (一)动火作业首次批准时间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若动火作业许可票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动火作业,申请人可申请延期,但延期后总的作业期限不能超过24小时。 (二)如需延期,申请人和批准人(或其受权人)应重新检查工作区域,确认全部的平安条件和措施仍旧有效,方可批准延期。如有新的平安要求(如夜间照明等)应在动火作业许可票上注明,在新的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或其受权人)方可在动火作业许可票上签字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