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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7篇 书目 第1篇风电场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2篇平安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第3篇某某公司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4篇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范本 第5篇某公司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6篇汽车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7篇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平安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了规范日常平安生产考核工作和强化平安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日常平安生产考核的管理内容、方法和有关奖惩标准。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全部单位的日常月度平安考核及对平安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嘉奖和惩处管理。 2、职责 企策部负责对在公
2、司内生产、施工的全部单位的日常月度平安考核及对平安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嘉奖和惩处处理的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提交公司“安委会”探讨,赐予表扬、嘉奖。 a)在平安工作中,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的。 b)发觉重大事故隐患,而避开重大事故发生的。 c)在平安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创新的。 d)在平安技术、工业卫生、环境爱护方面提出重要建议,经实践成效显著的。 e)对成果突出的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及平安管理、创新、建议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可赐予50-2000元的嘉奖。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赐予惩罚。
3、a)违反国家劳动平安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 b)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平安卫生、环境爱护设施未根据“三同时”要求实施的。 c)随意拆毁或不正确运用平安卫生、环境爱护设施的。 d)对事故隐患不整改、不实行防范措施的。 e)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生产现场)。 f)合同(协议)中未根据规定办理平安责任手续的。 g)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危急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的。 h)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i)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破坏事故现场或隐瞒事故的。 j)有意制造环境污染事故的(如乱排超标污水、制造尘毒、噪声等)。 k)凡属上述条款之一,赐予部门1
4、00-5000元经济惩罚,赐予个人50-1000元经济惩罚。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由安技处提交公司“安委会”加重惩罚。 a)领导违章指挥的,发觉一次免其当月奖金并参与培训二周。 b)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对违章指挥的领导赐予撤职处分,并担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c)月度内部门出现操作者违章三人次的,公司通报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并免当月奖金,超过5人次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挂职一个月。 d)出现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对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罚款500元。 e)部门出现一起重伤责任事故:主管领导挂职三个月,平安员免奖1个月。 f)部门一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重伤责任事故的,对其主管领导赐予挂
5、职6个月或撤职处分。 g)操作者严峻违反平安操作规程的下岗培训三个月。 h)操作者发生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违章者待岗半年。 i)操作者发生一起重伤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待岗1-2年。 、对违章单位和个人,在赐予经济惩罚的同时视情节轻重赐予肯定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部门和个人应从确定罚款之日起向企策部交纳罚款,逾期不交,每天加罚10%。 、罚款统一由企策部管理,作为平安嘉奖专用基金。 4、相关程序、文件 外单位进厂施工平安管理规定: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外单位进厂施工平安管理规定 鉴于目前外单位来厂施工人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平安生产,削减事故隐
6、患,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对有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应遵守股份公司的全部平安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听从我公司主管部门、施工所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挥。与所在车间搞好协作作业,不得私自变更作业区域和作业时间,不能无故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生产。 a2每个施工单位,必需有现场平安监护人员,对危急作业场所要做出明显的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记。 a3施工现场的停、送电必需在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电工进行。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电源线上接线和拉闸停电。断电检修必需挂相应的警示标记,严禁带电冒险作业。 a4施工动火时必需到企策部办理动火手续,打算必要的灭火器材
7、,持动火证动火。动火证一次一开,过期作废。 a5现场施工的电工、电焊工、司机、架子工等特别工种必需持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a6现场需接临时线的,必需到制造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并根据规定挂牌安装、定期拆除。临时电源必需有总开关,并安装漏电爱护装置。爱护用熔断器必需与设备负荷匹配。 a7对以上1-6条规定,发觉违章一次罚款200-1000元。对造成其它严峻后果的另行从重惩罚。 a8进入车间必需戴平安帽,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不允许光背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a9进入公司内部严禁吸烟。违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惩罚。 a10以上规定由安技处监督执行,对不听从管理的单位,企策部有
8、权令其停工整顿,严峻者驱除出厂。 某公司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平安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爱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平安生产,经公司办公会探讨确定,执行以下平安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公司将赐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惜、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果的。 3同严峻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果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刚好发觉设备、平安存在重大隐患,并刚好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
9、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指责教化不思悔改的,应分别赐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峻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平安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平安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平安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赐予行政处分。 1
10、.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平安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状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平安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干脆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赐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干脆损失
11、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赐予行政处分。 造成干脆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惩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
12、损失或担当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赐予罚款处理,情节严峻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平安生产的嘉奖 2.1生产和协助车间当月平安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平安奖金人均50元,平安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平安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汽车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系统平安生产管理,预防和削减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交通平安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河南省平安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全省交通系统各
13、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平安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平安生产工作应遵循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审批必需管平安、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平安管理工作必需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第五条 各单位应实行多种形式,加强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平安生产学问的宣扬,提高职工的平安生产意识。激励和支持各单位进行平安科学技术探讨,推广平安生产管理先进技术,完善平安生产设施,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 对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
14、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对在改善平安生产条件、预防生产事故、参与抢险救援、报告重大平安隐患、举报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果或者平安生产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赐予表彰或者嘉奖。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刚好探讨、解决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其次章 平安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平安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平安工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平安工作,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 各单位在平安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平安管理工作。 (二)制定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15、,落实平安管理责任。 (三)定期召开平安工作会议,分析探讨平安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解决平安工作中的问题。 (四)开展平安教化和培训,推广应用平安管理新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素养。 (五)组织平安检查活动,督促平安隐患整改。 (六)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平安工作,保障平安。 (七)制定各类突发事务应急预案。 (八)查处重特大平安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组织平安生产学问竞赛活动,做好平安生产月等活动的各项工作。 (十)定期报告平安生产状况,刚好、照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平安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平安生
16、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行业平安生产监督和管理,刚好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平安生产状况和生产事故,同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海事管理机构 根据平安第一、预防为主、便利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平安、有序、畅通。 1、建立水上交通平安的统一监管制度和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 2、负责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状况。 3、负责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急货物的平安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监管管理工作。 4、负责运输船舶的平
17、安监管工作和船舶的进出港签证。 5、负责通航水域平安监管工作,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急货物的船舶,加强平安巡查。 6、建立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平安环境的平安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平安宣扬,督促港航企业加强平安管理。 7、负责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平安检查,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8、负责航道、锚地、平安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平安监督和秩序管理。维护水上巡游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9、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平安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状况。 10
18、、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岸和作业状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1、负责船舶载运危急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2、负责助航标记的监督管理。 (二)航运管理机构 1、负责水路运输单位平安资质的审核把关工作。 2、负责水路运输单位的平安监督工作,落实平安管理责任,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 3、负责危急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平安管理,对危急化学品水路运输平安实施监督,负责危急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运政管理机构 1、负责道路运输平安工作,建立运输单位平安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平安生产责任。 2、
19、制定运输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平安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制。 3、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汽车客运站平安监督,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平安生产资质审核、运输车辆平安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强道路运输平安的源头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平安生产例会,分析、探讨平安生产状况,并提出相应措施。 5、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检查和平安生产竞赛活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平安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查处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道路运输平安工作,保障运输平安。 8、组织开展培
20、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平安管理人员进行平安工作业务培训。 9、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对车辆的静态管理和动态限制,最大限度地削减道路运输平安事故的发生。 10、维护汽车站秩序,监督汽车站做好三品检查和消防平安工作。 11、刚好填报平安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四)马路水运工程平安管理机构 1、负责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订正施工中违反平安生产要求的行为。 2、负责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3、负责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项人员考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4、查处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受理马路水运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及平
21、安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五)马路(含高速马路)管理机构 1、仔细履行职责,依法做好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保障马路的完好、平安和畅通。 2、监督检查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状况。 3、监督检查马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标记、警示标记、绕行标记或修建临时便道,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平安。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马路平安、畅通的要求。施工作业完毕,应当快速清除马路上的障碍物,消退平安隐患。 4、马路养护工作应当根据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马路、马路桥涵及各类马路附属设施常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定期对养护的马路桥梁进行检查。
22、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记,并刚好进行修理和加固;经检测发觉马路桥梁严峻损坏影响通行平安的,应当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记,并刚好实行修复措施。 6、马路标记、标线应当保持清楚、醒目、精确、完好、符合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损坏的马路标记,应当刚好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缘由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马路标记。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实行平安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门应与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并加强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平安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平安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 第
23、三章 平安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支配用于改善平安生产条件和进行平安生产管理、平安宣扬、平安培训、平安嘉奖等方面的经费,并纳入年度单位财务预算。 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十五条 平安管理工作实行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实行平安例会制度。 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对客运驾驶员每周一次例会、货运驾驶员每月一次例会。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建立平安生产
24、管理工作会议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议定事项和到会状况等。 第十八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应对辖区内交通系统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平安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检查方式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行政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以专家检查和评价为主,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实、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每半年应组织一次综合性平安检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依据上级要求或视情节进行专项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部门每
25、天进行平安检查。 其次十条 平安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其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部位、隐患状况及要求等。 其次十一条 平安检查中发觉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峻事故隐患的,要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看法和整改期限,并由平安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后仍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单位,检查人员应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原审批。 其次十二条 各单位对平安检查所发觉的隐患,应当根据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被检查单位应向检查单位写出平安隐患整改报告书,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向检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重新规定的期
26、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检查单位的平安隐患整改报告书后,检查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整改状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后仍有平安隐患的,赐予停业等相应处理。 其次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实行平安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其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单位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平安隐患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资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详细监控(管理)负责人等。 其次十四条 平安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依法履行平安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协作,不得拒绝、阻挠。 其次十五条 具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平安生产的事项须要审查批准、核准、许可、认证或者验收的,必需严格依
27、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其次十六条 实行平安生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考核。平安工作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对完成平安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合格的单位要赐予嘉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指责。 平安生产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统平安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为优秀,900分至800分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其次十七条 各单位应参与平安生产月等平安活动,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方案详细、保障措施得力,活动效果明显。 其次十八条 各单位要重视平安信息报
28、送工作,刚好、精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平安信息。 平安信息包括:平安工作总结(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平安生产月、专项治理等)、事故报表、平安教化培训、典型材料、简报等。 其次十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平安档案,并实行专人管理。 平安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状况、平安组织领导机构及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状况、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检查状况、平安学习培训和宣扬教化状况、平安会议状况、平安活动状况、平安奖惩状况、平安文件、平安事故隐患整改状况、平安生产管理阅历等资料。 第四章 教化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学问,熟识有关的平安
29、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驾驭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运用新设备,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特地的平安生产教化培训,驾驭平安防护措施和平安技术特性。 第三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地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平安教化培训安排,坚持定期教化和日常教化相结合、专项教化和普及教化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平安宣扬教化覆盖面不得低于95%,确保培训教化效果。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平安工作的负责人、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应接受上级部门组织
30、的平安培训,具备相应的平安管理学问。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平安学习培训和宣扬教化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举办单位、学习内容、人员签到册、考试试卷及考核成果等。 第五章 举报与嘉奖 第三十六条 建立平安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嘉奖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受理举报人的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嘉奖。 受理举报时应将举报事项、时间、地点、可能存在的危害和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清晰。 第三十七条 群众举报的事项,要刚好核实和处理,核实和处理状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被举报单位要仔细整改举报事项,并将整改状况上报查处部门。
31、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0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八条 对举报人的有关状况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和社会泄露举报人状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或人员,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举报范围包括: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或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从事危急化学品运输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平安设施未依法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用的; (四)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支配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32、(五)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六)其他平安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 第四十条 对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赐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嘉奖。 第四十一条 举报事项调查属实的,应刚好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奖金。 举报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部门领取奖金;托付他人代领奖金,代领人应出示本人和举报者的有效证件。领取奖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领的,按无人领取处理;特别状况不能按时领取的,须出具相关证明。 对同一事项的举报只嘉奖一次,嘉奖对象为首先举报者。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平安事故后,应当快
33、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单位无力抢救时,应当马上恳求就近的救援、医疗单位及有关部门救援。 严禁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刚好、照实报告平安事故状况,不得隐瞒上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上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4小时内上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6小时内上报省交通厅。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有关规定,刚好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平安生产委员会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事故缘由、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等
34、状况。 事故详细状况调查清晰后,书面补报事故的具体状况。 第四十四条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赶赴现场,调查事情状况,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根据四不放过(事故缘由不查清晰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缘由,查处事故责任人,总结阅历教训,实行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交通厅负责说明。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3.2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道路、水
35、上交通平安管理对车辆、船舶的详细要求。 本规定适用全区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本规定引用的法律标准:道路交通平安法、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 3.21.2道路平安管理 1)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和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细则,以保证道路交通平安。 2)严禁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惫驾驶、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运用灯光、违章超载、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及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平安头盔等违章行为。 3)严禁无道路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马路客运、货运、汽车修理、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驾驶员培训。严禁无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营
36、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禁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非客动车辆营运载客。 4)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变型机)等农业机械的平安监督管理和平安整治。 5)对事故多发地段,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平安防护设施和标线,健全马路路口信号灯或让行标记。 6)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平安教化,严禁疲惫驾驶,严禁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参与营运,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输。 7)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的监管,对严峻违反交通法的司机和车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驾驶资格,并通知马路运输管理部门停止或取消其营运从业资格。 8)加强道路交通平安宣扬工作,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
37、遵守。开展交通平安四进活动,即:交通平安进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和提高车主、业主.、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遵守法律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 3.21.3水上交通平安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需严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和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水上交通平安。 2)严禁船舶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严禁短途无证客船运输、非客船载客运输。严禁船舶带病运行。严禁船舶恶劣天气营运和冒险航行。 3)取缔无船舶证书、无船名、无港藉标识的船舶。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 4)渡口设置单位必需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办理渡口设置许可证、渡口登记证书、渡口检验证书和渡工(船员)证书方可从事渡运。严禁无证渡
38、运。 乡镇船舶必需遵守江西省乡镇船舶交通平安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同时乡、镇政府必需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平安管理机制,落实平安管理责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平安监管,整治水域通航环境,严禁占用航道捕捞、养殖、采砂、淘金等行为。 6)取缔非法滩涂造船,刚好打击新出现的非法滩涂造船场点。 7)水上交通平安执法检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游船。危急品运输船。 检查内容: (1)有关船舶证书是否齐全、合格有效、船证相符。 (2)船舶是否超载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线上渡运。 (4)船员证书是否合格有效、人证相符,船舶配员是否符合
39、规定。 (5)船舶经营资质,是否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6)是否超载运输。 (7)加强对水上运输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法和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等平安法规的宣扬、教化、培训以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平安技能。散装液货船人员应通过平安学问和操作技能特别培训,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别培训合格证方准上岗作用。 3.22 旅游景区平安管理规定 3.2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旅游景区平安管理详细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旅游景区。 3.22.2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平安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平安职责。 3.22.3 建立景区平安检查制度;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平安法规政策的
40、状况、景区平安管理、平安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平安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平安责任制、平安培训、岗位平安技能方面进行检查; 2)对景区的环境、标记、平安设施方面进行检查; 3)由企业领导组织采纳座谈分析、项目比照的方式对企业的平安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平安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企业完善平安管理,提高平安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常常性平安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开展平安检查,必需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详细安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觉隐患刚好整改解除。 3.22
41、.4 制定全员平安教化培训制度: 企业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需经过平安教化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平安教化工作按平安培训教化规定的要求进行。特别工种必需按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方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3.22.5 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平安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记,提示游客留意平安。在危急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平安。 3.22.6 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等设备,必需符合有关平安标准,并应常常检查保养,确保平安运转。 3.22.7 要制订突发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平安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刚好为游客供应帮助。 3.2
42、2.8 景区必需有专职或兼职平安员,负责对景区进行常常性的巡查,发觉有担心全因素、平安隐患,刚好报告管理部门。并应刚好实行有效措施解除隐患,确保景区平安。 景区环境必需清洁、干净,刚好清除旅游垃圾,爱护景区不被人为污染 某某公司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平安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爱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平安生产,经公司办公会探讨确定,执行以下平安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公司将赐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惜、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果的。 3.同严峻违法行为坚决斗
43、争,有显著成果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刚好发觉设备、平安存在重大隐患,并刚好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指责教化不思悔改的,应分别赐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峻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平安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平安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平安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赐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平安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状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