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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委托合同集合8篇注:1.本托付书系法人、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托付代订经济合同的法律文书,由托付单位填写加盖印章交受托单位(人)在授权范围内代签合同。并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交付对方当事人保存。 2.托付书内容必需填写真实,清晰,不得涂改,不得转让或出卖。 公司托付合同 篇6 一、案情 原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是被上诉人全部的房产,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托付合同纠纷上诉案。20xx年12月9日,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了独家代理托付书。托付书商定:被上诉人托付上诉人出售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托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月9日,双方在合
2、同中其次条商定被上诉人保证不与上诉人所介绍的买家私下交易,如一旦发生此状况,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交付买卖成交额的2。20xx年1月7日、8日,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了看房托付及证明,由上诉人介绍郑子光购置广州市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45号705房,并与郑子光到该屋看房,但被上诉人并未与郑子光达成讼争房屋的买卖交易。20xx年1月20日,被上诉人与郑子光、游丽娟签订了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被上诉人以380000元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游丽娟,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易手续,现该屋已经交付给郑子光、游丽娟使用。 二、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与原告签订的独家代理托付书中双方商定的托付期限为20xx年12月9日至20x
3、x年1月9日,而第2条的商定是该托付书中的内容,由于双方对第2条的适用时间没有特殊商定,故该商定的效力只能与托付书的期限相对应。现被告将房屋出售给郑子光的时间是20xx年1月20日,该时间已超过了托付书商定的托付期限,不应再受托付书的约束,原告要求被告按托付书第2条的商定担当违约责任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遂于20xx年4月1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邓蕙支付违约金9200元的诉讼恳求。案件受理费378元,由原告负担。 判后,上诉人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认为: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依法不能成立,法学论文广州市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诉邓蕙托付合同纠纷上诉案。一
4、审认定托付书其次条没有适用时间的特殊商定,应与合同的期限相对应。该推定违反诚恳信用原则及公正原则是明显不当的。在本案中上诉人为促成被上诉人胜利出售物业做了很多工作,为被上诉人供应中介效劳。包括公布广告、向他人推介物业。当郑子光有购置意向后,上诉人屡次带郑观看该物业,意在促成该买卖。上诉人已经尽职履行中介义务,虽在合同期内不能促成成交,但为双方供应了熟悉、了解的时机,并为买卖的成交供应了必要的条件,故上诉人在合同中列明其次条作为约束被上诉人。但被上诉人有意躲避托付期限,在期限届满后半个月内与上诉人介绍的郑子光私下成交,严峻违反了双方合同其次条的商定,应担当违约责任。二、上诉人只有对合同中其次条不
5、做期限限定,方能有效保障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中介市场中,普遍存在客户与业主私下成交的现象,严峻损害中介业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不利于房地产中介业的安康进展。假如上诉人介绍买卖双方见面后,双方可以不受约束自行成交,在托付期限届满后才肆意成交以躲避中介费,中介行业就不能得到酬劳,所费时间、精力、损失也无法补偿。因此其次条的商定是必要的,旨在不管是否在托付期限之内,只要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介绍的卖方熟悉后私下交易,即担当违约责任。该商定没有期限是合法合理的。一审法院推定其次条的适用时间为托付期限是不当的,据此,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予以改判,确认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签订的合同无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被上
6、诉人辩论同意原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独家代理托付书是合法有效的,该托付书是被上诉人托付上诉人出售其全部的房屋,上诉人也已经按合同的商定履行其义务,介绍其他包括郑子光在内的购房人看楼。虽然上诉人最终没能在托付期限内促成被上诉人与郑子光的交易,但其为被上诉人出售房屋履行了其中介的义务,而被上诉人在双方签订的托付合同期限届满缺乏一个月的时间内却与上诉人介绍的客户郑子光达成了房屋买卖交易,被上诉人该行为实际是躲避合同商定的条款的行为,有违诚恳信用原则。依据托付合同的商定被上诉人不得与上诉人所介绍的购房人私下进展交易,如被上诉人违反该规定,则需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买卖成交额的
7、2作为赔偿,故上诉人现在要求被上诉人根据其成交价款的2,即9200元支付违约金是符合合同商定。被上诉人在托付期限届满后短期内与上诉人所介绍的看房人郑子光达成协议,其行为有违诚恳信用原则,应担当违约责任。原审认定,合同中其次条的适用时间与托付书的期限相对应是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予以订正。 公司托付合同 篇7 _(以下简称甲方)因申请股票上市,现托付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承受甲方的托付,指派_律师为甲方办理股票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律师供应有关的全部材料。乙方承受托付后,发觉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
8、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仔细负责,对甲方供应的全部材料进展法律方面的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但对甲方供应材料的真实性不负责任。 四、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消失错误,假如受损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赔偿恳求,甲方负责赔偿后,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额以_保险公司规定的为准。 五、乙方律师应对甲方尚未了结的经济仲裁、诉讼和有关争议胜诉败诉及其经济后果作出仔细的猜测分析,但该局部的法律意见书只是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律师对此不担当任何责任。 六、甲方应为乙方在办理法律事务时供应便利,并担当乙方因此而发生的交通、通讯及材料等费用,该费用为律师的办案费。 七、参照中国司法部制
9、定的律师业务收费治理方法及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的计算方法一般状况按_计算,二项总和为律师费。假如甲方托付的事务难度较大,所需时间较长,律师费的数额,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收费。 八、乙方先按半数计收律师费,即_元,在签订本合同的三天内支付,该律师费无论甲方的股票最终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还。余下局部的律师费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准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退还用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律师费不子退还。甲方未付的律师费用,乙方有权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股票上市为止。 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 代表(签字):_ 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公司托付合同 篇8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XXX 系 XXX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托付 XXX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依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XXX村庄道路硬化工程签订合同、资金结算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担当。 托付期限 开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 代理人无转托付权。 投 标 人:XXX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托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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