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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4篇 书目 第1篇平安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第2篇重大平安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第3篇洗选厂平安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第4篇某矿平安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洗选厂平安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1、隐患排查遵循“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原则,范围要涵盖煤矿生产的全部环节、全部过程、全部地区、全部设备设施和全部人员,做到“纵向究竟、横向到边”。班组、车间对存在的平安隐患没有排查出来、或排查出来没有区报告而被区或被(上级公司或安监部)检查发觉的,一般隐患对班组或车间罚款50至100元,重大隐患罚款100元至1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据事故严峻程度进行惩罚
2、。 2、班组或车间的工作场所和所辖范围内存在平安隐患而不根据要求进行治理、又没有制定平安防范措施的,重大隐患对班组或车间正、副职处以100至500元的罚款;一般隐患处以50至300元的罚款。 3、对于班组或车间自己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并且已经按要求制定了治理安排、平安技术措施和平安保证措施的,依据实际状况可酌情减轻或免于惩罚。 4、发觉一次存在未治理平安隐患或处理不当的,责令马上整改,提出警告,由班组或车间正职写出整改看法报区长或值班区长。 5、发觉两次上述状况的班组或车间,将该班组或车间定为平安重点管理班组或车间,定为平安重点管理的班组或车间是公司和区平安检查的重点。 6、发觉三次未治理事故
3、隐患,或处理不当,或同种现象一再发生的,赐予班组或车间正职撤职处分,其他责任人进行100200元的罚款处理。 7、没有特别缘由不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隐患治理的,赐予隐患治理负责人100元的罚款,并通报指责,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 8、班组长隐患排查、巡回检查、平安确认缺一张原始记录或一张报表,扣班组长和当事人50元。 9、岗位,工种,班组长当日出现“三违”对当事人惩罚100元,对班组长同样惩罚100元,并且停工学习三天,写出书面检查和相识。 神木市锐贵洋洗选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某矿平安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为仔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平安生产
4、方针,落实各级平安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确保职工生命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二、隐患分级追究规定 如下: (一)董事长、总经理 是公司平安生产第一责任者,详细负责公司资源配置;总体上,对管理框架上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 ;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 1、公司和矿井运行方案缺陷 (1)未签发“01号公司平安生产方针”文件,不能确保公司运行轨道符合国家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平安生产法令。 (2)未签发“02号公司年度年度经营指标体系和平安生产奋斗目标及实施安排”文件,不能确保生产平有调整,事故限制有指标,平安奋斗有目标。 (3)未签发“03号公司(矿井)主
5、要负责人任命”文件,未以文件、聘书两种形式确保公司(矿井)班子运营的平安牢靠;未明确矿井 “一正四副”五职矿长及总工,主要管理人员资格不具、无证上岗。 (4)未签发“04号公司全年平安费用提取安排和平安技措资金支配安排”文件,未能保证平安投入,平安欠账大。 (5)未签发“05号矿井平安人事任命”文件,造成平安生产机构不健全,生产队班不成建制,特种作业人员不齐全。 (6)未签发“06号发布矿井规章制度”文件,造成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 (7)未签发“06号发布矿井培训安排”文件,造成本单位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安排不切合实际。 (8)未签发“07号发布应急预案”文件,造成本单位无生
6、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缺陷 (1)每月下井少于3个。 (2)每季参与平安检查和平安办公会各少于1次。 3、执行法令缺陷 (1)未刚好、照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2)违反上级停工吩咐,强行组织生产。 (二)矿长 是本矿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本矿的平安工作;总体上,对系统上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须要分解的,由其书面分解到人。 1、矿井运行方案缺陷 (1)未制定采掘安排实施方案,造成采掘与设计、安排不符合。 (2)未制定安措安排实施方案,造成安措工程未刚好实施,或实施无效。 (3)未制定培训安排实施方案,造成培训工作与安排不符合,或培训未达
7、效果。 (4)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造成应急工作无序。 (5)未制定平安标准化实施方案,造成平安标准化工作达不到相应等级。 2、矿井人事管理缺陷 (1)未搭建好矿领导班子,造成生产、技术、平安、机电四块无人负责。 (2)未组建矿山平安管理机构,造成业务工作无人抓。 (3)未搞好采掘队班等劳动组合,造成生产队班不固定。 (4)未搞好监管力气安排,造成特种作业人员不全,矿级监管有真空。 3、矿井责任制度管理缺陷 (1)本人落实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有重大缺陷,如主要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未定期组织平安办公会、平安检查等。 (2)本人每月下井带班少于5个,造成矿长下井带班制度不能完全执行。 (3)本人每月
8、组织平安办公会少于1次,造成平安办公会制度不能完全执行。 (4)本人每月组织平安检查少于3次,造成生产平安事故隐患不能刚好消退。 (5)年初未对矿领导班子按生产、技术、平安、机电四块分工,造成职责分布不合理。 4、矿井规章管理缺陷 (1)年初未明确指定人员贯彻本矿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未提出贯彻程度要求,未定期组织检查落实状况,造成制度形同虚设。 (2)年初未明确指定人员贯彻本矿操作规程,未提出贯彻程度要求,未定期组织检查落实状况,造成规程形同虚设。 (3)工作中有重要工程或重大隐患整改须要制定平安技术措施的,未按要求指定人员先制定措施然后施工,造成隐患整改“四定”“五到位”不到位。 5、平安投入
9、管理缺陷 (1)未能按月提交平安投入资金、物资安排,造成投入不刚好。 (2)未保证平安投入的有效实施,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紧急状态管理缺陷 (1)未刚好、照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2)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3)违反上级停工吩咐,强行组织生产。 (4)不具备平安条件时,强行组织生产。 (5)不按日审核瓦斯报表或瓦斯超限时强行组织施工。 (6)有透水、爆炸、火灾、大冒顶等危急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三)总工程师(技术副矿长) 矿总工程师对矿井技术工作负责,负责矿井技术方向,负责建立健全矿井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平安避险“六大系统”; 总体上,对瓦斯防治和
10、水害防治两个系统上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须要分解的,由其书面分解到各副矿长、业务科长。 1、方案缺陷 (1)对外部设计、评价、评估、检测等报告未进行内审,造成通过后的外部报告与矿井实际有巨大出入,甚至不能实施。 (2)采区设计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状与设计有重大出入。 (3)年度采掘安排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状与安排有重大出入。 (4)平安技措安排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状与安排有重大出入。 (5)风量安排安排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状与安排有重大出入。 (6)瓦斯防治方案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场存在瓦斯失控危急。 (7)作业规程不能指导生产,造成现状与规
11、程严峻不符。 (8)采掘工程图失真,造成现状与图纸严峻不符。 2、“一通三防”及“六大系统”管理缺陷 (1)矿井进风量不满意设计和风量安排安排要求。 (2)通风设施不全,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有效风量率低,风量安排不合理,局部风量不足。 (3)防瓦斯、防尘、防火措施不到位。 (4)“一通三防”的重大问题不向矿长报告处理。 (5)“六大系统”未刚好跟进采掘工程而延长;未将各系统指明责任矿长分工管理。 3、水害管理缺陷 (1)未刚好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害类型。 (2)未编制中长远和年度防治水安排,其中须要设备、物资的,未单独提交申请安排。 (3)须要防水的,在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未进行详细措施
12、设计。 4、技术管理缺陷 (1)未刚好将国家新技术应用、淘汰设备工艺融入到生产实践,造成未刚好采纳锚网喷支护工艺,或仍旧采纳淘汰设备。 (2)未刚好建立公司内部技术规范,导致井下布局混乱,支护不符。 5、现场管理缺陷 (1)未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 (2)未每月进行瓦斯防治、防治水专题探讨,未每月检查、部署防治、防治水工作,未从系统上消退重大隐患。 (3)每月下井带班少于10个。 6、紧急状态管理缺陷 (1)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2)不具备平安条件时,在矿长强行组织生产时未提出书面反对看法。 (3)不按日审核瓦斯报表或瓦斯超限时强行组织施工。 (
13、4)有透水、爆炸、火灾、大冒顶等危急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四)生产副矿长 负责组织日常生产,管生产必需管平安,负责将平安措施贯彻到每天的生产中;总体上,对顶板上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须要分解的,由其书面分解到各采掘队班长、业务科长。 1、生产安排管理缺陷 (1)不按审批的采掘安排和月调度会看法支配生产,安排外组织施工。 (2)不按调度会看法支配大型修理,安排外组织修理。 (3)日常修理无平安措施,造成修理时无章可循。 (4)不按核定实力支配生产,超实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2、作业流程管理缺陷 (1)在未编制作业规程的地点支配采掘,在未编制平安措施的地点支配修
14、理。 (2)不按旬召开生产调度会,致使生产无序。 (3)不督促调度室每班召开班前会,致使当班无限制生产。 (4)不在调度会上支配每班监管力气:每班1名带班矿长、12名瓦检(平安)员,致使当班无监管生产。 (5)不在调度会上支配需事先整改的事项,致使当班在危急状态下生产。 (6)每月下井带班少于22天。 3、质量管理缺陷 (1)有缺陷的工程质量,过了当班验收关。 (2)有缺陷的煤炭质量,运出了井口。 4、现场顶板管理缺陷 (1)采煤工作面未采纳单体液压支柱等合理的支护方式。 (2)掘进工作面未采纳金属支架、锚网喷等合理的支护方式,未采纳前探支护,未禁止空顶作业。 (3)巷道修理未制定和落实平安技
15、术措施,矿领导未现场盯守,未禁止先拆后支。 (4)现场作业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发觉事故隐患未马上停止作业。 5、薄弱环节和紧急状态管理缺陷 (1)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2)不具备平安条件时,强行组织生产。 (3)采区、工作面平安出口不符合要求时,未先支配整改,强行组织生产。 (4)在出现薄弱环节使生产不能平安接着时,不刚好解决;当薄弱环节上升为平安隐患时,不刚好中止生产。 (5)有透水、爆炸、火灾、大冒顶等危急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五)平安副矿长 负责生产中的危急限制,确保矿井每处于无事故状态;总体上,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
16、隐患担当责任;须要分解的,由其书面分解到各采掘队班长、瓦检员、平安员、业务科长。 1、平安目标管理缺陷 (1)平安目标未指标化,未分解到人。 (2)事故未按月统计分析。 (3)未按季考核平安奋斗目标。 2、平安资格及培训管理缺陷 (1)未统一管理矿井证照、安管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致使证照失效,或无证上岗。 (2)未组织实施本单位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安排,培训率未达到100%,未统一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档案,有无证上岗及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现象,培训档案有重大缺陷。 3、平安制度管理缺陷 (1)未按考核平安生产责任制,导致其存在明显缺陷,两次以上出现有事无人负责,或责任不明现象。
17、(2)平安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缺项或缺陷,应当规定的未刚好规定,或同一件事两次以上出现不统一现象。应监管的重点制度有:平安办公会制度、平安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班前确认制度、班中限制制度、平安收尾制度、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日报批阅制度,盲巷管理制度,等。 (3)操作规程存在明显缺项或缺陷,应当规定的未刚好规定,或不统一。 4、系统监督管理缺陷 (1)井下开拓、生产布局不符合设计、采掘安排、调度会看法。 (2)通风系统不合理,出现不合理串联通风及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或风量安排不满意设计、安排要求,或通风设施不符合要求,或未执行测风制度,或主扇、局扇运行不合规。 (3)瓦斯防治系
18、统不合规,瓦斯检查制度执行不力,检测仪器仪表配备不充分,检查日报批阅不规范,有瓦斯超限现象,瓦斯超限后处理不合规,未按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4)防尘、防火系统未刚好随采掘系统延长。 (5)“六大系统” 未刚好随采掘系统延长,或运行不合规。 (6)应急系统未刚好随采掘系统延长,或未组织预案演练。 (7)职卫防治系统未刚好随采掘系统延长,或存在发生职业病危急。 5、隐患管理缺陷 (1)未按规定管理重大危急源、重大事故隐患。 (2)未按旬组织矿级平安检查,或检查后未按要求组织整改,或整改后未公示。 (3)每班每天排查的隐患,未按“登记、整改、消号、公示”程序管理。 (4)每班检查操作流程,发觉未按“
19、班前确认、班中限制、平安收尾”时,未刚好订正,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没有提出整改或停工吩咐。 (5)每班检查监管力气支配,发觉有监管真空,未刚好补缺或订正。 (6)发觉有无作业规程采掘、无平安措施修理现象,未刚好停工并要求订正。 (7)每月下井带班少于22天。 6、事故事务管理缺陷 (1)对常常出现的隐患,没有进行统计分析,对可以不出现的隐患,没有追究责任。 (2)对出现的事故,没有按“四不放过”要求进行处理。 (3)平安考核、奖罚不公开、不公正、不公示。 7、薄弱环节和紧急状态管理缺陷 (1)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2)不具备平安条件时,强行组织生产。 (3)
20、采区、工作面平安出口不符合要求时,未先支配整改,强行组织生产。 (4)在出现薄弱环节使生产不能平安接着时,不刚好解决;当薄弱环节上升为平安隐患时,不刚好中止生产。 (5)有透水、爆炸、火灾、大冒顶等危急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六)机电副矿长 负责机电设备管理,详细负责“六大系统”管理;总体上,对机电设备、提升运输、六大系统方面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须要分解的,由其书面分解到机电运输队班长、业务科长。 1、方案管理缺陷 (1)没有刚好编制供用电安排、机电物资及设备和仪器仪表更新安排。 (2)没有刚好编制六大系统延长安排。 (3)没有组织编制机电方面的技术操作规程,平
21、安用电等管理制度。 (4)设备选型、产品质量不符合平安法规规定。 (5)没有刚好核定提升运输实力和供电系统实力。 2、现场管理缺陷 (1)供用电方面: 、井下管线混,井下供电线路有“鸡爪子”“羊尾巴”等现象。 、防爆电气设备、线缆存在失爆(发热)现象。 、供用电方面,三大爱护不符合。 、机电硐室管理不合规。 (2)提升方面: 、提升硬件方面,绞车有故障,钢丝绳检测不规范,矿车及链环插销不符合,一坡三挡不符合。 、提升环境方面,上中下车场不符合,提升线路及轨道上有障碍物。 、提升管理方面,单车装载不符合,列车编组不符合,禁止行人方面不符合,红绿灯不符合。 (3)运输方面: 、运输硬件方面,机车有
22、故障,矿车及链环插销不符合,车载瓦检器、灭火器不符合。 、运输环境方面,运输线路断面不够,运输线路及轨道上有障碍物。 、提升管理方面,单车装载不符合,列车编组不符合,特别地段禁止行人方面不符合。 、地面煤(渣)坝翻车操作不符合。 (4)排水方面: 、排水硬件方面:水泵故障,管路裂开。 、排水环境方面:供电实力不足。 、排水管理方面:水仓淤塞,日常不按规定排水,泵房脏乱。 (5)六大系统方面 、不按规定刚好延长。 、系统运行不正常。 、运行记录和报表报批阅不规范。 、在系统故障时不刚好通知调度室停止支配该区域作业。 (6)每月下井带班少于15天。 3、薄弱环节和紧急状态管理缺陷 (1)主扇因故停
23、止运转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2)不具备平安条件时,强行组织生产。 (3)采区、工作面平安出口不符合要求时,未先支配整改,强行组织生产。 (4)在出现薄弱环节使生产不能平安接着时,不刚好解决;当薄弱环节上升为平安隐患时,不刚好中止生产。 (5)有透水、爆炸、火灾、大冒顶等危急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七)采掘队班长 对下列行为担当责任: 1、不召开班前会就带人下井。 2、不进行班前平安确认就支配工人作业。 3、不深化采掘面驾驭平安动态,不加强班中限制,致使质量不合格产品进行验收程序。 4、不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超实力多头组织生产。 5、发觉异样,不刚好组织撤离人员,或擅自组织
24、生产。 (八)瓦斯检查(平安)员 对下列行为负责: 1、没有根据瓦斯检查循环图表检查各地点的瓦斯,并填写图表和牌板。 2、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瓦斯检查仪失真。 4、有害气体超限时,不刚好下令撤退工人并向领导汇报。 5、责任区域内存在盲巷不汇报。 6、对责任区域内其他违章现象、不符合现象不报告。 (九)从业人员 对本人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作业流程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1、领导带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刚好支配整改,整改后刚好公示,接受监督;原则上,必需每班、每个作业流程进行隐患排查,整改不能过夜。 2、隐患解决渠道初步划分: (1)管理人员上、机构体系上、投
25、入上、物资上的隐患,由董事长总经理解决。 (2)于历史缘由形成的隐患,及综合性或涉及到几个领导分管方面的隐患,由矿长解决。 (3)通风和水害防治系统上的隐患,以及设计、规范方面的隐患,由总工(技术副矿长)牵头解决。 (4)瓦斯、粉尘、火灾防治和职卫方面的隐患,以及制度方面的隐患、作业流程方面的隐患,由平安副矿长解决。 (5)顶板方面、作业支配方面的隐患,由生产副矿长解决。 (6)设备、提升运输、六大系统方面的隐患,由机电副矿长解决。 (7)个人方面的“三违”,由个人解决。 (8)须要进一步细化的,由分管领导局面细化,由矿长审定。 四、事故隐患追究 1、对工人的人为失误造成的隐患,一律罚款50元
26、及以上/ 条。 2、对工人的违章操作造成的隐患,一律罚款100元及以上/ 条。 3、对干部的不履行职责造成的隐患,一律罚款200元及以上/ 条。 4、对违章指挥造成的隐患,一律罚款500元及以上/ 条。 5、上列造成隐患情形中,情节严峻的,或造成隐患危害极大的,加倍惩罚;是工人的,直至转岗、下岗;是干部的,直至撤职、撤职、下岗;因之而造成事故的,从事故惩罚。 平安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为仔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平安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平安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确保职工生命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二、隐患分级追究规定 如下: (一)董事长、总经理 是公司平安生产
27、第一责任者,详细负责公司资源配置;总体上,对管理框架上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 ;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 1、公司和矿井运行方案缺陷 (1)未签发“01号公司平安生产方针”文件,不能确保公司运行轨道符合国家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平安生产法令。 (2)未签发“02号公司年度年度经营指标体系和平安生产奋斗目标及实施安排”文件,不能确保生产平衡有调整,事故限制有指标,平安奋斗有目标。 (3)未签发“03号公司(矿井)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未以文件、聘书两种形式确保公司(矿井)班子运营的平安牢靠;未明确矿井 “一正四副”五职矿长及总工,主要管理人员资格不具、无
28、证上岗。 (4)未签发“04号公司全年平安费用提取安排和平安技措资金支配安排”文件,未能保证平安投入,平安欠账大。 (5)未签发“05号矿井平安人事任命”文件,造成平安生产机构不健全,生产队班不成建制,特种作业人员不齐全。 (6)未签发“06号发布矿井规章制度”文件,造成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 (7)未签发“06号发布矿井培训安排”文件,造成本单位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安排不切合实际。 (8)未签发“07号发布应急预案”文件,造成本单位无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督促、检查平安生产工作缺陷 (1)每月下井少于3个。 (2)每季参与平安检查和平安办公会各少于1次。 3、执行法
29、令缺陷 (1)未刚好、照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2)违反上级停工吩咐,强行组织生产。 (二)矿长 是本矿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本矿的平安工作;总体上,对系统上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须要分解的,由其书面分解到人。 1、矿井运行方案缺陷 (1)未制定采掘安排实施方案,造成采掘与设计、安排不符合。 (2)未制定安措安排实施方案,造成安措工程未刚好实施,或实施无效。 (3)未制定培训安排实施方案,造成培训工作与安排不符合,或培训未达效果。 (4)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造成应急工作无序。 (5)未制定平安标准化实施方案,造成平安标准化工作达不到相应等级。 2、矿井人事管理
30、缺陷 (1)未搭建好矿领导班子,造成生产、技术、平安、机电四块无人负责。 (2)未组建矿山平安管理机构,造成业务工作无人抓。 (3)未搞好采掘队班等劳动组合,造成生产队班不固定。 (4)未搞好监管力气安排,造成特种作业人员不全,矿级监管有真空。 3、矿井责任制度管理缺陷 (1)本人落实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有重大缺陷,如主要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未定期组织平安办公会、平安检查等。 (2)本人每月下井带班少于5个,造成矿长下井带班制度不能完全执行。 (3)本人每月组织平安办公会少于1次,造成平安办公会制度不能完全执行。 (4)本人每月组织平安检查少于3次,造成生产平安事故隐患不能刚好消退。 (5)年初未
31、对矿领导班子按生产、技术、平安、机电四块分工,造成职责分布不合理。 4、矿井规章管理缺陷 (1)年初未明确指定人员贯彻本矿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未提出贯彻程度要求,未定期组织检查落实状况,造成制度形同虚设。 (2)年初未明确指定人员贯彻本矿操作规程,未提出贯彻程度要求,未定期组织检查落实状况,造成规程形同虚设。 (3)工作中有重要工程或重大隐患整改须要制定平安技术措施的,未按要求指定人员先制定措施然后施工,造成隐患整改“四定”“五到位”不到位。 5、平安投入管理缺陷 (1)未能按月提交平安投入资金、物资安排,造成投入不刚好。 (2)未保证平安投入的有效实施,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紧急状态管理缺
32、陷 (1)未刚好、照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2)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3)违反上级停工吩咐,强行组织生产。 (4)不具备平安条件时,强行组织生产。 (5)不按日审核瓦斯报表或瓦斯超限时强行组织施工。 (6)有透水、爆炸、火灾、大冒顶等危急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三)总工程师(技术副矿长) 矿总工程师对矿井技术工作负责,负责矿井技术方向,负责建立健全矿井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平安避险“六大系统”; 总体上,对瓦斯防治和水害防治两个系统上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须要分解的,由其书面分解到各副矿长、业务科长。 1、方案缺陷 (1)对外部设计、
33、评价、评估、检测等报告未进行内审,造成通过后的外部报告与矿井实际有巨大出入,甚至不能实施。 (2)采区设计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状与设计有重大出入。 (3)年度采掘安排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状与安排有重大出入。 (4)平安技措安排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状与安排有重大出入。 (5)风量安排安排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状与安排有重大出入。 (6)瓦斯防治方案不合理并未刚好调整,造成现场存在瓦斯失控危急。 (7)作业规程不能指导生产,造成现状与规程严峻不符。 (8)采掘工程图失真,造成现状与图纸严峻不符。 2、“一通三防”及“六大系统”管理缺陷 (1)矿井进风量不满意设计和风量安排安排
34、要求。 (2)通风设施不全,通风系统不合理,造成有效风量率低,风量安排不合理,局部风量不足。 (3)防瓦斯、防尘、防火措施不到位。 (4)“一通三防”的重大问题不向矿长报告处理。 (5)“六大系统”未刚好跟进采掘工程而延长;未将各系统指明责任矿长分工管理。 3、水害管理缺陷 (1)未刚好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害类型。 (2)未编制中长远和年度防治水安排,其中须要设备、物资的,未单独提交申请安排。 (3)须要防水的,在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未进行详细措施设计。 4、技术管理缺陷 (1)未刚好将国家新技术应用、淘汰设备工艺融入到生产实践,造成未刚好采纳锚网喷支护工艺,或仍旧采纳淘汰设备。 (2)
35、未刚好建立公司内部技术规范,导致井下布局混乱,支护不符。 5、现场管理缺陷 (1)未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 (2)未每月进行瓦斯防治、防治水专题探讨,未每月检查、部署防治、防治水工作,未从系统上消退重大隐患。 (3)每月下井带班少于10个。 6、紧急状态管理缺陷 (1)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2)不具备平安条件时,在矿长强行组织生产时未提出书面反对看法。 (3)不按日审核瓦斯报表或瓦斯超限时强行组织施工。 (4)有透水、爆炸、火灾、大冒顶等危急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四)生产副矿长 负责组织日常生产,管生产必需管平安,负责将平安措施贯彻到每
36、天的生产中;总体上,对顶板上出现的隐患负责,详细对以下事故隐患担当责任;须要分解的,由其书面分解到各采掘队班长、业务科长。 1、生产安排管理缺陷 (1)不按审批的采掘安排和月调度会看法支配生产,安排外组织施工。 (2)不按调度会看法支配大型修理,安排外组织修理。 (3)日常修理无平安措施,造成修理时无章可循。 (4)不按核定实力支配生产,超实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2、作业流程管理缺陷 (1)在未编制作业规程的地点支配采掘,在未编制平安措施的地点支配修理。 (2)不按旬召开生产调度会,致使生产无序。 (3)不督促调度室每班召开班前会,致使当班无限制生产。 (4)不在调度会上支配每班监管力气:
37、每班1名带班矿长、12名瓦检(平安)员,致使当班无监管生产。 (5)不在调度会上支配需事先整改的事项,致使当班在危急状态下生产。 (6)每月下井带班少于22天。 3、质量管理缺陷 (1)有缺陷的工程质量,过了当班验收关。 (2)有缺陷的煤炭质量,运出了井口。 4、现场顶板管理缺陷 (1)采煤工作面未采纳单体液压支柱等合理的支护方式。 (2)掘进工作面未采纳金属支架、锚网喷等合理的支护方式,未采纳前探支护,未禁止空顶作业。 (3)巷道修理未制定和落实平安技术措施,矿领导未现场盯守,未禁止先拆后支。 (4)现场作业未执行敲帮问顶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发觉事故隐患未马上停止作业。 5、薄弱环节和紧急状
38、态管理缺陷 (1)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2)不具备平安条件时,强行组织生产。 (3)采区、工作面平安出口不符合要求时,未先支配整改,强行组织生产。 (4)在出现薄弱环节使生产不能平安接着时,不刚好解决;当薄弱环节上升为平安隐患时,不刚好中止生产。 (5)有透水、爆炸、火灾、大冒顶等危急时,不刚好通知撤离井下人员。 重大平安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道路运输重大平安隐患。 1、一年内违法违规车辆占单位总车数20%以上; 2、一年内1车次超员、超载100%以上、两车次超员、超载50%以上或五车次超员
39、、超载20%以上50%以下; 3、一年内两车次以上超速100% 或五车次超速50% 以上; 4、一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两次以上违法违规扣分在9分以上的驾驶员未刚好进行专项教化培训及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刚好处理的; 5、 管理人员、驾驶人员平安培训、教化严峻缺失或不到位的; 6、重点线路、重点人员失去监控或监控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造成较大平安隐患或不良影响的; 其次条 其他重大平安隐患。 1、存在较大消防平安隐患而未刚好整改的; 2、存在重大平安用电隐患而未刚好整改的; 3、存在重大治安保卫平安隐患而未刚好整改的; 4、从业人员平安培训、教化严峻缺失或不到位的; 5、重点场所、重点岗位平安管理制度严峻缺失或对上级各部门及公司平安保卫消防管理制度、有关通知、要求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章指挥造成重大平安隐患或恶劣影响的; 7、对重大不稳定因素未刚好发觉、汇报、处理并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发生以上重大平安生产隐患,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赐予通报指责、警告行政处分,分管领导写出检查及整改措施,由公司对干脆责任人赐予通报指责、行政警告处分及罚款;情节严峻者,视情赐予记大过、降职或降级、撤职处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