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A地块“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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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A地块“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现行控制性 详细规划,黄圃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黄圃镇大雁村的中山市黄圃镇 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下称“大雁村经联社“)旧厂房用地 进行改造,由大雁村经联社通过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 平台公开遴选确定企业合作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 方案如下:一、改造项目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圃灵路与雁东三路交界处,东至雁东三路,南临 中山市科德隆制冷有限公司,西至黄焯辉、吴韵云、梁建雄用地, 北至蔡锡锋用地,面积1.6476公顷(16475. 61平方米,折合
2、24. 71 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已于2012年6月纳入“三旧”标图入库,图斑编号、, 纳入改造图斑面积1. 6476公顷(16475. 61平方米,折合24. 71亩), 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地块全部属大雁村经联社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证 号为中府集有(2015)第号,无合法用地手续,由大雁村民委员会 自2004年5月开始使用。.(四)土地现状情况改造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1. 6476公顷(16475. 61平方米,折合 24. 71亩),不涉及纳入改造范围整体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 地(下称“三地”)、其他用地、征地留用地、与原“三旧”用地 置换的“三旧”
3、用地或其他存量建设用地、使用原“三旧”用地复 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用地。改造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1. 6476公顷(16475. 61平方米,折合 24. 71亩),不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改造地块现有5栋建筑物,由大雁村民委员会自2004年5月开 始使用。无合法规划报建手续,现有建筑面积12844. 75平方米,现 状容积率为0.78,作出租厂房以及配套仓储使用。该地块目前已拆 除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约为4100万元,年税收约 为180万元。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抵押、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纳入中 山市“三旧”
4、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7-2020)o其中, 在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中,属城 镇建设用地1. 6476公顷(16475. 61平方米,折合24. 71亩)。在中 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2)(中府函 2022) 48号)中,一类工业用地1.6157公顷(16156. 48平方米, 折合24. 23亩),规划容积率1.0-3. 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 10%-15%,建筑高度50米;道路用地0. 0319公顷(319. 13平方米, 折合0. 48亩)。改造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 护红线等
5、管控要求。二、改造意愿及补偿情况(一)改造意愿情况改造地块涉及大雁村经联社1个权利主体,大雁村经联社将按 照法律法规及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就改造范 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等事项充分征求大雁村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经大雁村经联社股东代表大会三分之 二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后,再将改造地块办理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并自愿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将涉及土地、房屋纳入改造范围。(二)补偿安置情况改造地块不涉及补偿安置情况。(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改造地块范围涉及需办理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土地1. 6476 公顷(16475.61平方米,折合24. 71亩),黄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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