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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卫生监督员制度 一、公共区域治理范围: 前厅、大厅转门及玻璃、大厅内餐厅、票务中心及商场内外玻璃、休闲区、洗手间、电梯、走廊、后楼梯、客房楼道和后楼道玻璃、垃圾处理、大厅沙发。尤其前台的各区,是酒店的门面,代表酒店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清洁的维护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工程: 早班工作内容: (1)大厅正门自动玻璃门及旁门的擦拭,保持洁净没有手印; (2)大厅入口处所铺设地毯的清洁维护; (3)大厅的地面、柱面、沙发、茶几、报架、擦鞋机、装饰品、指示牌的擦拭并保持光亮清洁; (4)大厅休闲区、商场台面卫生、花盆内无杂叶; (5)电梯间的清洁:换星期地毯、电梯内的擦拭; (6)
2、竖式垃圾桶随时清洁、无烟蒂,边角没有污垢; (7)后楼道垃圾桶的清洁; (8)大厅及楼道盆景花木的整理,花盆内洁净无烟头、无花叶; (9)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手盆、水池、隔断板门,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地毯清洁; (10)公共区域全部开关擦拭洁净; (11)电梯间两道门擦拭洁净; (12)下班前抹布清洁洁净。 三、洗手间的清洁: (1)天花板无灰尘、无污渍、不潮湿; (2)镜面无水渍、光明洁净,边缘无霉斑或黑点; (3)灯饰内外洁净,无杂物、积尘; (4)洗手柜无水迹、无毛发,水龙头座四周无青苔、霉斑或积尘; (5)马桶及小便池内外无污渍,水箱开关功能正常,水箱无漏水,下水不堵塞;
3、(6)厕位隔间板无污渍、无潮湿,内门锁完好,卫生纸卷盖完整无水痕、绣迹; (7)地面洁净不湿滑,排水孔正常无毛发杂物堵塞; (8)排风口、空调出风口无积尘; (9)洗手乳液补充完整,乳液瓶外表洁净; (10)擦手纸补充完整,纸箱外表洁净不潮湿; (11)纸篓随时清理; (12)洗手间标示牌清洁不积尘; (13)洗手间无任何异味。 公共卫生监视员制度2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安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需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要保持环境干净、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必需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
4、必需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外表必需光滑、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六、客房内卫生间的洗脸池、浴盆、座便器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洗脸池、浴盆、座便器专用的工具应三格分设,分别存放,标记明显。 七、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需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九、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常常检查设施使用状况,发觉问题准时改良。 十、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展登记,统销毁。 十一、店内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
5、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公共卫生监视员制度3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前方可开业,并做到亮证经营。 二、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展安康体检,并经卫生学问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安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发觉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准时调离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工作岗位。 四、设有池浴的,应配有水质循环消毒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池浴每晚要彻底清洗和消毒;盆浴间应设淋浴喷头,顾客用毕的浴盆应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记录。 五、
6、设臵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公用品消毒间,配备齐全的消毒和保洁设施,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应做到一客一消毒,并保洁存放,拖鞋和修脚工具每客用后应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顾客使用的衣裤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或供应一次性使用材料制作的衣裤。休息厅使用的垫巾等棉织品须保持清洁,不得有异味。 八、浴室应设气窗,保持良好通风,浴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九、制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进入浴室就浴。 十、使用的化装品、消毒剂须按规定索证,并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公共卫生监视员制度4 突发大事发生后,要按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方法和师有关部门规定的程
7、序和时限报告,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大事报告治理信息系统报告相关信息。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三十团医院、疾控中心全体职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大事,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医疗卫生气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觉突发大事,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突发大事监测机构报告,同时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突发大事监测机构接到或发觉突发大事,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突发大事监测报告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或者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扩散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报告方式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觉突发大事后
8、,应以最快方式报告,并准时报告书面材料。 4、报告内容 依据突发大事的发生、进展、处置进程等,每一起突发大事必需 做初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初次报告要求在发觉和报告突发大事后6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必需报告的信息有:突发大事类型和特征、发生地点、时间和范围、受害人数、大事的地区分布以及已实行的相关措施等内容。 阶段报告应依据大事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报告大事的进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大事的缘由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状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状况进展补充和修正。总结报告应在大事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应对大事的发生和处理状
9、况进展总结,分析其缘由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大事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公共卫生监视员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标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问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安康,为顾客供应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视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视治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视治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
10、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效劳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视治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视治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视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舞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立,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学问。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准时调查处理,并根据规定予以答复。 其次章卫生治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
11、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治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治理人员,详细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治理制度和卫生治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治理部门、人员设置状况及卫生治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状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状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状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状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安康检查状况和培训考核状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治理状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安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
12、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状况。 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档案应当有专人治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学问和公共场所卫生学问,并进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展安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安康合格证明前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效劳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纳集
13、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供应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纳自然光。自然采光缺乏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实行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供应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根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制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
14、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依据经营规模、工程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撤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掌握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准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标准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展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实行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
15、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制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制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安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展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卫生标准、标准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展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标准要求的应当准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力量的,可以托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照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担当相应后果。 其次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安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状况,准时消退危害公众安康的隐患。 其次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安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马上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准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安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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