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B地块“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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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B地块“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黄圃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黄圃镇大雁村的中山市黄圃镇 大雁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下称“大雁村经联社“)旧厂房用地 进行改造,由大雁村经联社自主改造,改造方式为全面改造。改造 方案如下:一、改造项目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圃灵路与雁东三路交界处,东临中山市科德隆制 冷有限公司,南临圃灵路,西至黄焯辉、吴韵云、梁建雄用地,北 至蔡锡锋用地,用地面积0.6149公顷(6148. 50平方米,折合9. 22 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已于2012年6月
2、纳入“三旧”标图入库,图斑编号、, 纳入改造图斑面积0. 6149公顷(6148. 50平方米,折合9. 22亩), 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地块全部属大雁村经联社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证 号为中府集有(2015)第号,无合法用地手续,由大雁村民委员会 自2004年5月开始使用。(四)土地现状情况改造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0.6149公顷(6148. 50平方米,折合 9. 22亩),不涉及纳入改造范围整体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 地(下称“三地”)、其他用地、征地留用地、与原“三旧”用地 置换的“三旧”用地或其他存量建设用地、使用原“三旧”用地复 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用地
3、。改造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0.6149公顷(6148. 50平方米,折合 9. 22亩),不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改造地块现有1栋建筑物,由原大雁村民委员会自2004年5月 开始使用。无合法规划报建手续,现有建筑面积4450. 43平方米, 现状容积率为0.72,作出租厂房以及配套仓储使用。该地块目前已 拆除建筑面积4450. 43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约为1400万元,年税 收约为70万元。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抵押、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五)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纳入中 山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7-2020)o其中, 在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
4、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中,属城 镇建设用地0.6149公顷(6148. 50平方米,折合9. 22亩)。在中 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2)(中府函 (202248号)中,一类工业用地0.6149公顷(6148. 50平方米,折合9. 22亩),规划容积率1.0-3. 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 10%-15%,建筑高度W50米。改造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 护红线等管控要求。二、改造意愿及补偿情况(一)改造意愿情况改造地块涉及大雁村经联社1个权利主体,大雁村经联社将按 照法律法规及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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