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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健康培训管理制度6篇 书目 第1篇酒店商务部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制度 第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第3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第4篇酒店从业人员培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第5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第6篇职业健康宣扬教化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 2.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平安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3.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对从业人员健
2、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保存对干脆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4. 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卫生学问培训和食品质量平安学问培训记录,教化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并驾驭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学问和技能。 酒店商务部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制度 酒店商务部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 1、从业人员必需经健康体检及卫生学问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要进行健康复查。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有义务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进行复检,不得超期运用健康证明。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状况发生,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肃穆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
3、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5、常态下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状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紧急状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觉员工健康有异样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保证工作服整齐。 7、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卫生的其他行为。 8、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解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视察,不得带病工作。 9、工
4、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运用健康证明。 2.新参与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需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 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 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
5、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与 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视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或实行特别的防护措施。腹 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难受、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 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干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赐予表扬或嘉奖;对综合考核成 绩欠佳者进行指责教化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
6、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平安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需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平安法实施 条例等相关食品平安学问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安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 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平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
7、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职业健康宣扬教化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限制和消退职业危害,爱护劳动者的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2、职责和权限 2.1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扬教化培训安排和监督实施; 2.2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平安教化 3、工作内容 3.1培训安排:班组依据岗位特点每年1月份负责向主管领导申报培训需求。主管领导依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改变的状况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宣扬教化培训安
8、排; 3.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3培训内容:公司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学问、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平安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留意事项、防护用品运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4培训形式:(1)内部培训; (2)外部托付培训 3.4.1内部宣扬教化培训: a)新员工进厂-结合平安“三级教化”,介绍公司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平安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扬,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
9、、新工艺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人身体检查结果; c)转换岗位-由岗位部门负责人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公司按培训安排组织的职业健康学问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学问; 3.4.2外部托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学问和管理实力,外部培训一般状况是参与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与人员一般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培训效果评定 4.1新入厂或转岗人员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平安学问和实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2在岗期间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下岗学习,下
10、岗学习期间工资减半、再次考核、评定不合格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3无正值理由未按要求参与职业健康平安培训的人员按4.2条款实施。 5.记录 综合办公室应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 酒店从业人员培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需经健康体检及卫生学问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进行复检。全部人员不得超期运用健康证明。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状况发生,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肃穆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
11、后上岗。 5、常态下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状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紧急状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觉员工健康有异样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不留指甲。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卫生的其他行为。 7、从事与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马上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解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视察,不得带病工作。 8、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从业人员
12、健康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 (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运用健康证明。 2. 新参与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需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与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 当视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或实行特别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
13、疹、长疖子、咽喉难受、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干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 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赐予表扬或嘉奖:对综合考核成果欠佳者进行指责教化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 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平安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需在接受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学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 仔细制定培训安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平安学问、职业道德和法制教化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 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 新参与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平安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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