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部审计制度7篇.docx
《2023年内部审计制度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内部审计制度7篇.docx(5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内部审计制度7篇 书目 第1篇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2篇电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3篇z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4篇科技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5篇典当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6篇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7篇建筑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电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电缆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2、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全部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限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限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明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限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牢靠和完整;(五)保障资产的平安完整;第五条 内审部具有独立性,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公司及各内部机构应当协作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供应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阻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 内审部可以接受公司监事会托付进行审计,并向监事会报告工作。其次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当召集人,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限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状况进行内
4、部审计监督。 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内审部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学问的审计人员,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必需专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当内审部负责人。 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披露内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限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状况。 第十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的领导下,也不得与财务部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爱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5、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实行回避制度,与所审计事项有牵连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勤奋工作,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遵纪遵守法律、保守隐私。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规划、财务安排、会计报表或者其他相关资料应当根据内审部的要求刚好供应给审计人员,保证其充分驾驭所须要的信息。审计人员对于接触到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担当保密责任。 第十五条 内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予以保证。第三章 内审部的职责与权限第十六条
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提交的工作安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觉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内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七条 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限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
7、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料性财务信息等。 (三)帮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安排的执行状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觉的问题。 (五)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年度工作安排应当将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运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重要事项作为的必备内容。 (六)内审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
8、计工作,并依据实际状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限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七)审计工作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全部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选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八)主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作其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及其他事项审计。 第十八条 内审部还具有以下职权: (一)对公司财务安排、财务预算执行状况和决算状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费活动及公司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控执行状况,公司资金和财产管理状况,专项资金的提取、运用状况进行
9、内部审计监督;(二)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工程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三)对公司重大合同的执行状况、存在问题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四)对公司部门经理级别以上人员的离任、调岗及其任职期间的履行职责状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五)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特定个人进行专项审计;第十九条 内部限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限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状况。 内审部应当将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限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其次十条 内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觉的
10、内部限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限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 措施的落实状况。 内审部负责人应当适时支配内部限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其次十一条 内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觉内部限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刚好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限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当刚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限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实行或拟实行的措施。其次十二条 内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刚好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
11、一)对外投资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否根据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三)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特地机构负责探讨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状况;(四)涉及托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将托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托付理财的进展状况;(五)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特地内部限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运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供应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
12、董事和保荐人(包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下同)是否发表看法(如适用)。 其次十三条 内审部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刚好进行审计。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否根据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三)购入资产的运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样;(四)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状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其次十四条 内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刚好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对外担保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担保风险是
13、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三)被担保方是否供应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具有可实施性;(四)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看法(如适用);(五)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次十五条 内审部应当在重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刚好进行审计。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否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刚好予以更新;(二)关联交易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三)独立董事是否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看法,保荐人是否发表看法(如适用);(四)关联交易是否签订书面协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是
14、否明确;(五)交易标的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状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六)交易对手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七)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已根据有关规定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关联交易是否会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其次十六条 内审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运用状况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运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看法。 审计募集资金运用状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募集资金是否存放于董事会确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是否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二)是否根据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安排运用募集资
15、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否符合安排进度,投资收益是否与预期相符;(三)是否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托付贷款或其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募集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现象;(四)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短暂补充流淌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时,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发表看法(如适用)。 其次十七条 内审部应当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 在审计业绩快报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更;(三)是否存在
16、重大异样事项;(四)是否满意持续经营假设;(五)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限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其次十八条 内审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状况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公司是否已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包括各内部机构的信息报告制度;(二)是否明确规定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三)是否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四)是否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限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限制人存在公开
17、承诺事项的,公司是否指派专人跟踪承诺的履行状况;(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其次十九条 内审部在审计过程中拥有以下权限: (一)提请召开与审计有关的工作会议; (二)依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须要,有权随时调阅或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或供应安排、预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审核有关的报表、凭证、账簿、预算、决算、合同、协议,现场勘查实物,检测财务会计软件以及物流软件等管理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等;(三)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材料;(四)依据工作须要列席有关例会和参与经营会议。 (五)要求被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看法,对有关审计事项
18、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六)出具审计看法书或审计确定书,对被审部门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并检查接受审计看法和执行审计确定的状况。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峻违反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峻失职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确定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八)追缴被审部门或个人违法违规所得和被侵占的公司资产,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峻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九)对拖延、推诿、阻挠、刁难和拒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权实行封存帐册、冻结资产等临时措施,下达追究领导和干脆责任人员责任的看法书。 第三十条 依据审计结果,内审部具有下列处理权: (一)责令限期根据有关规定上缴
19、应当上缴的收入和费用;(二)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三)责令退还被侵占的公司资产;(四)冲转和调整有关账目;(五)依据审计结论必需做出处理的其他权限。 第四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三十一条 内审部依据公司年度安排和发展须要,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安排,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内审部可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内审部在实施项目审计时,发觉被审计部门或个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 审计项目的立项,由内审部负
20、责人确定,或由公司相关部门、分公司、下属子公司提出报内审部负责人批准。 审计项目确定后,其实施工作安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审计项目名称; 2、审计目的和范围; 3、审计主要方式和步骤; 4、审计工作组的成员构成及其分工;5、其他应事先明确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审计项目立项后,由负责审计的人员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报内审部负责人批准,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送达审计通知书(特别审计项目除外)。通知书内容应包括: 1、被审计单位或部及项目名称; 2、审计范围、内容和时间; 3、对被审计单位协作审计工作的要求; 4、审计机构的其他工作要要求。 第三十四条 审计主要步骤:通过核对财务
21、会计帐簿、报表、凭证及相关的各类资料,查核实物,调查访问有关单位和人员等方法,核实有疑问的事项,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听取被审计单位看法,有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明确看法。 审计过程中,要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工作底稿和取证签证单,并保证其真实性,工作底稿应备查和存档。 第三十五条 审计终结后,应在15 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者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 日内,将其书面看法送交内审部,被审计者未提出书面看法,视为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审计机构应将审计报告附被审计单位书面看法一并报送公司,经审计核准的审计报告是下达审计看法书和审计确定的有效依据。 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计时间、内容、范围、方式
22、; (二)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的基本状况; (三)通过审计揭示的有关事实,包括主要业绩和发觉的问题;(四)对审计事项的评价。概述已审计项目内容,对已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风险性、效益性及内限制度等进行评价。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确定、规定和吩咐,对审计中发觉的问题进行责任界定,提出订正、改进看法和建议;对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惩罚的看法和建议。 第三十六条 审计处理确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计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间; (二)审计报告认定的被审计者违规违纪的行为事实;(三)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定性,作出处理、惩罚确定及其依据;(四)须要进行整改的事项;(五)处理、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年内 审计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