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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滨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二一五年九月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滨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1、前 言11.1项目由来11.2项目概况21.3评价工作过程21.4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1.5报告书主要结论32、总 则52.1编制依据5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9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4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16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183、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233.1建设项目概况233.2水平衡分析303.3工程分析30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64.1区域环境概况364.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0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
2、35.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435.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445.3声环境影响评价495.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535.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535.6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评价546、社会环境影响分析616.1社会影响分析616.2 社会互适性分析627、环境风险评价637.1环境风险分析评价概述637.2风险识别637.3风险事故分析647.4风险防范措施657.5事故应急预案677.6小结68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698.1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698.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718.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728.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728.5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758.6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的防
3、治措施758.7污染防治措施汇总758.8环保投资估算及比例分析76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分析779.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779.2清洁生产分析77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910.1社会效益分析7910.2经济效益分析7910.3环境损失分析8010.4环境影响效益分析结论8111、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8211.1环境管理8211.2环境监测计划8312、公众参与8512.1公众意见调查的目的作用8512.2公众意见调查的方式、内容和对象8512.3环评信息公示情况8912.4公众参与调查结论891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9013.1结论9013.2公众意见调查结论9413.3环保
4、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9413.4建议9613.5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97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所在地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3:项目所在建筑相对位置图附图4: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附图5: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6:项目所在地用地规划图附图7:温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温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9:温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0:温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医疗机构执业地址的批复附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3:土地证附件4:房产证附件5:租赁合同附件6:监测报告(大气、噪声、地下水)附件7:医院污水检测报告,温(市)疾控检字第201400422
5、号附件8:公众调查样本(个人、团体)附件9: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内容、报纸公示附件10:公示照片附件11:公示证明附件12:评审意见及专家签到表附件13:修改清单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III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滨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前 言1.1项目由来牙科是医学学科分类之一,主要治疗牙齿、牙周相关的疾病。随着温州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口的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对口腔医院的门诊和住院需求也日益增长,要求也越来越高。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成立于2002年,是浙南地区首家集口腔及颌面部疾病诊治、预防、保健和口腔医学教育、科研于一体的省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医院现有学院路院区
6、、广场路院区和瓯海分院三个院区,建筑面积5000多平方米,牙科综合治疗台100多张,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等临床和医技科室。根据调查,鹿城区滨江街道现有口腔医疗卫生资源仅有个体诊所1家,目前还没有一家较具规模的口腔医疗单位,无法满足当地群众对口腔医疗服务的需求。因此,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滨分院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对口腔医院的需要。本项目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滨分院建设项目,拟租用鹿城区江滨中路万盛锦园1-5幢109室作为口腔医疗用房,租赁建筑面积约585.06m2。根据土地证,本项目所租用土地利用性质为商业用地;根据房产证,本项目所租用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根据温州市卫生
7、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增医疗机构执业地址的批复,本项目拟设置牙椅20张。现因建筑面积限制,为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在江滨分院设置14张牙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评价类别为报告书。为此,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拟选地址进行实地勘踏,同时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分析,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
8、保法规、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温州市环境科学学会于2015年8月27日在温州金银岛大酒店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本项目技术评审会,我单位根据会议评审意见对环评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本报批稿,现报请审批。(说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滨分院建设项目,医院拟设置1台X光牙片机于牙片室、1台X光口腔全景机于牙科全景机室,医院应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作好辐射防护工作(如采用防X光辐射的轻质墙、铅制门窗等防护措施),根据医用诊断X 线卫生防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本项目X射线辐
9、射分析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另行分析评价。)1.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滨分院建设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地点:鹿城区江滨中路万盛锦园1-5幢109室建设规模:提供门诊治疗服务,不开展手术治疗,不设置病床。本项目租用现有非居住建筑作为营业用房,租赁建筑面积585.06m2。根据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增医疗机构执业地址的批复,本项目拟设置牙椅20张。现因建筑面积限制,为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在江滨分院设置14张牙椅。总投资:500万元。1.3评价工作过程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10、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项目具体评价过程详见图1.3-1。第一阶段:1、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总纲要求,受业主委托后,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为报告书。2015年07月01日-2015年07月14日张贴第一轮信息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项目审批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根据项目特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明确本项目的评价重点,识别环境影响
11、因素、筛选评价因子,对项目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对项目选址地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地块及周围地区社会、气象、水文、项目所在地周围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确定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标准。3、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1、收集项目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资料,并进行分析。2、收集拟建地环境特征资料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区域污染源情况。完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章节。3、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完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外界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评价和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等。4、编制建设项目环评公众调查表(个人和团体)。共发放个人公众调
12、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21份。第三阶段:1、根据工程分析,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完成污染防治对策与生态保护措施以及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章节的撰写。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提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要求,完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章节撰写。3、发布建设项目第二轮环保公告,时间为2015年07月20日-2015年07月31日。公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环保工程概况、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联系方式等。4、完成公众参与团体、个人调查,经统计分析评价,撰写好该章节。 5、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评审修改后报批。1.4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
13、题1、施工期本项目租用现有房屋,不涉及土建工程。2、营运期水环境重点关注营运期医疗废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大气环境重点关注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产生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声环境重点关注医院内各项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关注医疗废物的产生对环境的影响。1.5报告书主要结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滨分院建设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够改善鹿城区滨江街道口腔医疗资源紧张局面,创造良好医疗环境。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浙江省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的规划,符合环保审批原则的要求。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分析和评价,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
14、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2、总 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律、法规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1.1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2008.6.1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2000.9.1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
15、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1997.3.1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2013.6.29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2012.7.1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起施行);11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10.17);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实施);13、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94号文,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5.27发布);14、环保部“十二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4.12.31起施行);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
17、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3起施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8.8起施行);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123号,关于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2012.10.8起施行);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2008.8.1起施行);2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7号,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10.1.11);21、中华人民共和国
18、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15.6.1起施行);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3.1起施行);2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9.18);2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4号,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11.15);25、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3.18施行);2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
19、,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7.2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过,2015.9.1施行);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医发2003287号,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2003.10.10);2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10.15施行);2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48号,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9.1施行)。2.1.2地方法规、文件1、浙江省相关条例文件(1)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起施行,2013.12.19修正);(2)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第1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起施行);(3)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6.1起施行,2013.12.19修正);(4)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06.9.1施行,2014.3.13修正);(5)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2010.1.1起施行);(6)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1.12.1起施行,2014.3.13修正);(7)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16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
21、划的通知(2011.9.26起施行);(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235号,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2012.5.4发布);(9)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5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2007.6.28起施行);(10)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2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012.4.1起施行);(11)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11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001.4.24起施行);(12)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09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2009.10.29
22、起施行);(13)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2.14起施行);(1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2014.5.19);(1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48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7.15起施行);(16)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6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5.13起施行);(17)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0989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2009
23、.12.29起施行);(1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519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函(2015.7.8起施行);(1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办函20155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2015.4.30发布)。2、温州市相关条例文件(1)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温环发201073号,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2010.6.28);(2)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温环发201088号,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2010.8.30)。2.1.3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
24、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8、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9、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1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
25、2003206号);11、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暂行)(环办函2003283号)。2.1.4相关产业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5.1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2012.5.23起施行)。2.1.5相关区域规划资料1、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空气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图集;2、浙江省水利厅、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4);3、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3.5)
26、;4、温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2);5、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3年修订);6、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0577-WZ-HX-0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文件批复:温政函201511号)。2.1.6项目相关资料1、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医疗机构执业地址的批复;2、组织机构代码;3、土地证;4、房产证;5、租赁合同;6、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浙江瑞阳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委托书。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1评价因子1、施工期本项目租用鹿城区江滨中路万盛锦园1-5幢109室
27、现有房屋作为口腔医疗用房,不涉及土建工程。2、营运期(1)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CODMn、BOD5、氨氮、CODCr、总磷、石油类。影响评价因子:CODCr、NH3-N、SS、粪大肠杆菌群。(2)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SO2、NOx、PM10。影响评价因子:臭气浓度、氯气。(3)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Leq。(4)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挥发酚。(5)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废水总量控制因子:CODCr、NH3-N。2.2.2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
28、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水功能区为温瑞塘河瓯海工业、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为多功能区,目标水质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纳污水体瓯江(杨府山段)属类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2.2-1。表2.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DOCODMnNH3-NBOD5总磷COD石油类类标准69561.040.2200.05(2)环境空气根据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集,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常规污染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
29、二级标准。项目特征污染因子H2S、NH3和氯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相关标准值见表2.2-2。表2.2-2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 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标准来源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4小时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NO2年平均0.0424小时平均0.081小时平均0.20NOx年平均0.0524小时平均0.101小时平均0.25TSP年平均0.2024小时平均0.30PM10年平均0.0724小时平均0.15PM2.5年平均0.03524小时平均0.07H2S
30、一次值0.0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NH3一次值0.20氯一次值0.10日均值0.03(3)声环境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北侧临江滨中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94号文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60dB(A),夜间按50dB(A)”。本项目为医院建设项目,属于评价范围内的特殊敏感建筑,故其室外昼间按60dB(A),夜间按50dB(A)。相关标准值见表2.2-3。表2.2-3
31、声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2类特殊敏感点6050(4)地下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参照地表水环境功能,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2.2-4。表2.2-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CODMn氨氮硫酸盐挥发酚类6.5-8.510004503.00.22500.002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处理,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32、排放限值(日均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万盛锦园已有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后排放。具体排放标准见表2.2-56。表2.2-5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序号控制项目预处理标准1粪大肠菌群数(MPN/L)50002肠道致病菌3肠道病毒4pH695化学需氧量(COD)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2502506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
33、放负荷g/(床位d)1001007悬浮物(SS)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60608氨氮(mg/L)459动植物油(mg/L)2010总余氯(mg/L)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 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本项目采用次氯酸钠(外购)作为消毒剂处理医疗废水,因此要求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表2.2-6 废水污染物排
34、放标准 单位:mg/L(pH、类大肠菌群数除外)污染物pHSSBOD5CODCr氨氮动植物油类大肠菌群数(个/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694003005004510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69303010025(30)5104: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废气本项目不设置食堂、车库、锅炉、备用发电机,故无油烟废气、汽车尾气、燃油废气产生。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医疗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污水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执行
3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具体排放标准见表2.2-7。表2.2-7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序号控制项目标准值1氨(mg/m3)1.02硫化氢(mg/m3)0.033臭气浓度(无量纲)104氯气(mg/m3)0.15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1(3)噪声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属2类功能区,营运期本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排放标准见表2.2-8。表2.2-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功能区类别等效声级LeqdB(A)昼间夜间26050当固
36、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2-9和表2.2-10规定的限值。表2.2-9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单位:dB(A) 房间类型建筑物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A类房间B类房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2、3、445355040说明:A类房间是指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 B类房间是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学校教室、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等。表2.2-10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
37、单位:dB噪声敏感建筑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段 倍频程中心频率,Hz房间类型室内噪声倍频带声压级限值31.5631252505002、3、4昼间A类房间7963524438B类房间8267564943夜间A类房间7255433529B类房间7659483934(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38、中的有关规定。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栅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具体数值详见表2.2-11。表2.2-11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医疗机构类别粪大肠菌群数(MPN/g)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蛔虫卵死亡率(%)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100/95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3.1评价工作等级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医疗废水,预计废水排放量为4.682m3/d,1m中三级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场地内仅有不
39、连续的上层滞水分布,无统一的地下水位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不属于补给区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热水、矿泉等区域不敏感污水排放强度1000m3/d小污水复杂程度污染物类型是2,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中等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工程占地范围面积2km2,影响范围较小,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属于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标准见表2.3-2。表2.3-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2km2-20km2或长度50km-100km面积2km
40、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主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2.3.2评价目的和评价重点1、评价目的(1)通过现场踏勘和监测,对项目选址周围社会、经济、环境特性和自然条件进行调查,掌握项目周围的环境概况,并对项目选址附近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评价,从而掌握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2)通过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及同类型项目类比调研,确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和源强;预测分析项目营运期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3)根据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论证其环境可行性,提出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建议,对项目
41、建设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为上级管理部门决策、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评价重点根据工程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评价重点是本项目噪声对所在小区居民的影响以及外围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兼顾废水接管分析及固体废物影响分析。2.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2.4.1评价范围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排放,故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1000m河段。2、声环境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特征和周围功能区状况,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东、西、南、北厂界外200米范围内。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一般,含水层渗透性能较弱,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场地外200m范围内。4、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地及周边200m范围。2.4.2环境敏感区1、地表水:纳污水体瓯江(杨府山段)的水质目标符合类水环境功能区,项目附近内河水质不恶化。2、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周边空气环境质量符合二类空气质量标准。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维持现状。4、根据项目周边现状及规划情况(见附图3、附图4和附图6),结合本项目特点,确定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4-1。表2.4-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环境因素敏感点方位与医院红线最近距离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