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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工程承包企业合同(份范本) 书目 第1篇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新 第2篇企业食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 第3篇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 第4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专业版 第5篇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 第6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适用于工程承包、询问) 第7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服务) 第8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草案)(方案三: 适用于合资举办工程承包和询问服务等公司) 第9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于工程承包、询问) 第10篇企业工程承包经营合同 第11篇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 第12篇中外
2、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新整理版 第13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程承包和询问服务合同 第14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工程承包、询问服务) 第15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 第16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草案)(方案三: 适用于合资举办工程承包和询问服务等公司)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新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其次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安排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3、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供应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行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 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 公司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4、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依据业务须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其次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担当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询问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供应下列各类服务: 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
5、,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初步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探讨 项目评价 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技术转让 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依据详细状况订立) 合营公司将依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安排,寻求担当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专有技术运用费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运用费 元 其他 元共元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
6、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条办理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实惠 第四章 利润安排和亏损负担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确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共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起先营业,合
7、营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如合营各方一样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根据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安排妥当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安排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义务 甲方责任: 根据条的规定,按时供应应分摊的资本 帮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根据合营公司的营业安排为合营公司供应国内外工程项目 帮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
8、有阅历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帮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根据条的规定供应应分摊的资本 根据条及附件的规定供应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须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根据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供应有阅历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帮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根据合营公司的营业安排,找寻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担当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
9、关的任何间接或干脆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 董事会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接着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需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举荐副总经理 名由甲方举荐 名乙方举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
10、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依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帮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须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撤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刚好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纳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
1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纳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需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举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举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 劳动管理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爱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甲乙双方举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
12、事会探讨确定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供应 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供应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实力技术和服务的供应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依据详细状况制订培训安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胜利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供应方式详细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 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运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 纳 税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合营公司的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
13、金 第十三章 保 险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安排经董事会探讨确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实行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实行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担当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拖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
14、十五章 不行抗力 合营双方因不行抗力事务(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斗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开的不行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务干脆影响的一方拖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状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不行抗力事务是阻挡、阻碍、拖延受事务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干脆缘由 受事务影响的一方在该事务发生的状况下已经实行了全部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受事务影响的一方在遭遇事务时,已马上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供应事故状况,及处理结果和拖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一旦事务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务影响的一方必需马上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
15、六章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需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
16、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状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企业发生严峻亏损,无力接着经营;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峻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拖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发生不行抗力事务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
17、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冲突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本合同于一九八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食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_ 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建设工程详细施工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工程地址:_
18、承包范围和内容:_ 二、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现场施工监督。 2.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保证做好供电、供水。 3.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如有拖延则每天支付应付货款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甲、乙双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平安生产。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缘由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4.听从甲方统一支配指挥。 5.由乙方缘由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应付货款违约金。 四、合同工期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以合同签订之
19、日起起先计算。如遇以下状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2.一周内非乙方缘由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甲方缘由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5.不行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6.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状况。 五、工程质量乙方必需严格根据施工方案图施工,接受监理方及甲方代表监督。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就刚好报告甲方代表,协同解决。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钢构材料进场付合同款计人民币:;
20、彩板进场付合同款计人民币,余款计人民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余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须要变更设计的,必需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必需另行协商。 八、纠纷解决方法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九、附则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旧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21、(盖章)_乙方(盖章)_ 负责人(签字)_负责人(签字)_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 序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 法规 ,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 公司.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 方). 12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
22、为: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依据业务须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其次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 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担当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询问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 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供应下列各类服务: 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
23、23可行性探讨 224项目评价 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技术转让 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依据详细状况订立) 23 合营公司将依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安排,寻求担当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专有技术运用费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运用费 元 其他 元.共 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
24、司获得 营业执照 后 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实惠. 第四章 利润安排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确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共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 公司注
25、册资本 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 清算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起先营业,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如合营各方一样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根据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 公司清算 安排.妥当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 .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安排.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义务 61
26、 甲方责任: 611根据33条的规定,按时供应应分摊的资本. 612帮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根据合营公司的营业安排.为合营公司供应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帮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阅历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帮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62 乙方责任 621根据33条的规定供应应分摊的资本. 622根据111条及附件的规定.供应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须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根据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供应有阅历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7、 帮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根据合营公司的营业安排,找寻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63 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担当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干脆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接着委派可以连任. 任
28、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需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举荐.副总经理 名.由甲方举荐 名.乙方举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依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帮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须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撤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
29、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刚好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纳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纳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需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
30、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 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举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举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爱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 合同订立 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举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探讨确定.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供应 111 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供应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
31、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实力.技术和服务的供应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依据详细状况制订培训安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胜利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供应方式.详细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 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 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运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 纳 税 121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 保 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
32、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安排.经董事会探讨确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实行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实行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担当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肯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拖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行抗力 151 合营
33、双方因不行抗力事务(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斗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开的不行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务干脆影响的一方拖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状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 不行抗力事务是阻挡、阻碍、拖延受事务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干脆缘由. 1512 受事务影响的一方在该事务发生的状况下.已经实行了全部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务影响的一方.在遭遇事务时,已马上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供应事故状况,及处理结果和拖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 一旦事务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务影
34、响的一方必需马上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说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需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
35、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状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峻亏损,无力接着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峻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拖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行抗力事务.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合同即告
36、解除. 1831 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冲突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八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专业版 中外合资经营
37、企业 合同范本 (草案) (方案三: 适用于合资举办工程承包和询问服务等公司)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其次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安排及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 清算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供应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行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 言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 法规 ,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 公司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依据业务须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