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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房地产公司合同(份范本) 书目 第1篇公司房地产抵押合同 第2篇2023房地产开发行业公司章程 第3篇房地产公司办公楼租赁合同 第4篇房地产公司员工手册范本 第5篇义乌市房地产公司收购合同 第6篇2023房地产代理公司合同 第7篇房地产公司网络股东协议合同 第8篇公司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 第9篇房地产公司正式员工聘用合同 第10篇房地产公司商品质量保证书 第11篇房地产公司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第12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第13篇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通用版 第14篇房地产经纪公司房屋转让通用合同 第15篇房地产公司土地租赁合同 第16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转让合同 公司房地产抵押合同
2、2023公司房地产抵押抵押权代理人:_ 抵 押 人:_ 债券发行人:_ 第一章 总 则 依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方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方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于 _年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情愿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供应抵押担保。 依据 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供应全面帮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
3、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其次章 定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_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xx。 其次条 特种金融债券_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xx发行的特地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_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xx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_指xx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_指在抵押民法典律关系成立后,当xx到期
4、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
5、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xx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供应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刚好供应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运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
6、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全部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运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状况书面通知甲方; 10、依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方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方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
7、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托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改变,不足以担保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刚好供应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
8、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全部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 依据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
9、管理状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刚好告知甲方,并马上实行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刚好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缘由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供应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其次十
10、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其次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实行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xx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 调解和处理。 其次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xx应赐予协作,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其次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十四条 甲
11、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依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改变状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应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全部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帮助以避开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看法。 5、 出现下列状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乙方或xx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xx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xx败诉,以致对xx清
12、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xx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状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7、 当因国家须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的确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 8、 在xx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其次十五条
1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供应有关抵押资产的全部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担当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帮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xx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
14、记。 7、乙方应主动协作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改变,不足以担保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刚好供应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xx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其次十六条 xx的权利和义务: 1、 xx应帮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xx应按甲方要求赐予帮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赐予帮助。 4、xx应按甲方要求供应抵押资产状况的状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改变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
15、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刚好通知甲方,并协作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 对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其次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xx负有连带责任。 其次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
16、赔偿: 1、 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状况的; 2、 未按甲方要求供应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行抗力 其次十九条 不行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状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行抗力必需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变更将不会免除或削减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担当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扰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
17、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 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须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样,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旧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
18、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运用证; 3、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xx、抵押登记机关、 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2023房地产开发行业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须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
19、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 其次章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居处: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第七条公司要爱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_,实现平安生产。 第八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年,从营业执照核发之日算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第十条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
20、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担当。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股东首期出资人民币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其次期出资人民币_万元,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十三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
21、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确定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提案权;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
22、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确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二次,每半年定时召开。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其次十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23、股东通过。 其次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_三年,_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其次十二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确定公司的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确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的提名确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酬劳事
24、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次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确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为:)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确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确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其次十四条公司设监事_人,由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和更换。_三
25、年,连选可以连任。 其次十五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其次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订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其次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
26、部分出资。 其次十八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探讨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其次十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居处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_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一条公司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接受股东、监督机关审查验证。 第三十二条公司利润安排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劳动用工制度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_劳动部门有关
27、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生产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的执行董事,确定有关执行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公
28、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条股东会有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别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八条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
29、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确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确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30、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
31、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托付他人参与股东会议,但托付书中应载明被托付人的权限。 第四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别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四十七条股东全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确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公司_(设/不设立)董事会,成员为_人,
32、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董事_年,_后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_人,副董事长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确定公司的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依据经理的提名,
3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别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十一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确定应由1/2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二条公司设经理_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
34、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成员_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_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_每届3年,_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
35、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订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_为_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_后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条约; (四)在发生斗争、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 (六)其他
36、职权。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利润安排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五十八条公司利润安排根据下列依次执行:提取_%法定盈余公积;提取_%随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安排利润。 第五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_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工会 第六十条公司职工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一条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探讨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看法和要
37、求。 第十三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第六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须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六十四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四章股东认为须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据须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
38、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六十六条公司章程的说明权属于董事会。 第六十七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_年_月_日 房地产公司办公楼租赁合同 2023房地产公司办公楼租赁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上海
39、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经双方协商一样,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某某办公楼事宜,签订某某办公楼租赁合同 其次条甲乙双方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 其次章合同文件 第三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甲方供应的某某办公室内建筑指标说明 2.甲方供应的某某办公楼层平面图 3.乙方供应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乙方供应的环境爱护告知与承诺 5.乙方供应的防汛防台、生产、防火和社会治安平安责任书 第三章双方法律地位 第四条甲方系经中国政府批准成立,负责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第五条乙方将
40、在园区投资建立从事试验室产品的销售。 第四章某某办公楼面积及租期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出租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号,楼座,建筑面积共计约为平方米,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作为乙方项目办公的场所。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租赁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租期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章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八条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支付,以后支付日期为每三个月后的同一天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开立账户,并保证在合同核定的租金支付日前公司帐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房屋租金将由银行进行代扣,乙方须与银行签订房
41、屋租金收款托付协议。物业管理由甲方托付上海悦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详细由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还甲方后,该款项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但如出现乙方应赔偿甲方之情形,则在甲、乙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一样看法后才退还乙方,且甲方有权从中扣除赔偿款额。如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刚好交纳保证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仍未收到上述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运用的水、电、通讯等的公用事业费用,将依据政府有关部门、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托付协议及管理公约的收费标准计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托付协议,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干脆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运用的停车位的详细费用和付费方法按物业管理托付协议规定及实际实施状况办理。 第六章某某办公楼运用 第十二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十五天内正式开出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给乙方,以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定某某办公楼交付乙方运用。 第十三条乙方应于接到甲方开出的某某办公楼入住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装修并正式进驻,否则甲方有权为乙方另行支配租赁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