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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接待工作制度4篇【第1篇】公务接待工作制度(范文) 一、公务接待的对象和要求 1、公务接待的对象 (1)视察接待:国家商务部副司级(含副司级,下同)以上领导带队的团组,本省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厅副厅级以上领导带队的团组,市外经贸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到我县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团组; (2)参观接待:来靖考察、交流工作的兄弟县(市、区)外经贸局领导带队的团组; (3)客商接待:来靖考察的海内、外客商,以及各商会、行业协会等。 (4)副厅级(含)以上来宾,提请由县委、县政府接待,其它经请示局长同意后,由对口股室和分管领导负责接待。 2、公务接待的要求 (1)公务接待应遵循热情周到,安全
2、高效,加强交流,增进友谊的原则。 (2)公务接待要做到充分尊重客人的意见和习惯,进行务实恰当地安排和协调;要满足客人的考察目的,遵守工作的保密规范;要宣传*、推介*,及时了解各种动态、虚心汲取各地经验;要勤俭节约,热情好客,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3)副厅级(含)以上领导和市外经贸局主要领导来靖等重大接待活动一律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统筹安排。 (4)市外经局副科长(含)以上领导来靖考察指导工作,局相关股室在接到联系接待事宜时,应报告分管副局长,并报告局长,由办公室安排接待事项。每次接待均需填写接待单,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填写接待单的,报告后一天内及时补单。 二、公务接待的程序和标准 1、公务接待的
3、程序 (1)及时掌握信息:收到来宾信息后,应及时、准确地掌握来宾的有关情况,包括从何地来、时间、主题、来宾人数,主要成员姓名、职务、性别、民族、交通工具,离靖时间,离靖后去向等等。 (2)需要县分管领导参加接待的,应于来宾抵靖前一天拟定接待方案,报告县分管领导。需要局领导参加接待的,一般情况下按谁分管谁接待和对口接待的原则,确定我局的接待规格,提出建议名单。需要县主要领导参加的,应向县委办和县政府办汇报,由县委办或政府办报告县主要领导。 (3)联系沟通:每一项接待任务,均须落实专人负责衔接,根据确定的接待计划,衔接落实好接待场地、考察线路、住宿就餐等,并及时与有关单位协调沟通,在来宾抵达前,报
4、告给接待领导做好接待准备。 (4)落实接待:根据接待计划和衔接落实情况,安排好汇报、会见、交流和参观考察、食宿等内容,客人离开后做好接待工作小结。 2、公务接待的标准 (1)住宿:一般安排在县大酒店。地市级以上领导和特邀嘉宾或重要客商可安排套间或单间;处级领导视情况可安排单间或单人标准间;随行人员统一安排标准间,费用按上级规定结算。 (2)用餐:一般安排在县大酒店或定点宾馆、饭店。县领导宴请省部级以上来宾用餐标准为每人100元以内(不包括酒水费用),宴请其他来宾用餐标准为每人80元以内(不包括酒水费用),工作餐标准为每人40元以内(不包括酒水费用)。从严控制接待支出,不搞超标准接待,不上高档酒
5、、高档菜,从严控制陪同人数,不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同,严格执行限酒规定,对内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不摆香烟;对外接待,提倡午餐不饮酒。 3、接待经费的使用 (1)遵守财经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靖委办2022号文件,禁止超规格接待,历行勤俭节约。 (2)接待经费应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出,财务凭证应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局长审批后报销。 (3)实行接待经费使用报告制度,局办公室负责接待经费按月结报,并将接待费用支出情况归类整理,每季度向局长报告。 【第2篇】医院行政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为防止超标准接待、陪餐人数过多、不履行
6、报批程序私自接待和接待过多过滥等浪费现象,根据上级关于公务员接待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1、规范接待工作的管理。医院接待工作统一由院办按规定标准负责安排,其他部门和科室不得办理接待事务(特殊情况科受委托办理)。 2、严格接待工作审批制度。凡上级机关来院检查指导工作、兄弟单位来院参观和联系工作,需在院内食堂接待的,有关科室需报院长审批,经同意后,到院办办理用餐手续,由院办向院领导请示决定陪客人数和餐费标准。没有院办开出的用餐通知,食堂不得给予安排;需到院外接待的,必须经院长批准,同意后由院办负责安排。 3、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在院内食堂接待来宾,8人以上的,餐
7、费根据不同情况控制在每台200-350元之内;少于6人的,由院办酌情决定餐费标准。擅自超出标准的,医院不予报账。在院外酒店接待来宾,应厉行节约,一律用较便宜的地产烟酒,不得上昂贵的烟酒菜肴,餐费控制在每台400元之内,特殊情况需超标接待的必须请示院长批准同意。 【第3篇】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 一、接待原则 1、统筹管理原则。原则上在机关内部接待场所接待,严格按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确定的事项,协助安排相关接待工作,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 2、事前审批原则。收到来宾单位公函安排接待,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前按程序报批,没有公函及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3、勤俭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要做到热情周到、简化礼
8、仪、务实节俭,严格接待标准,杜绝奢侈浪费。 4、接待清单原则。接待清单要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二、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住宿费,本单位可协调安排,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间,厅级及处级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其余来宾安排普通标准间,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费由来宾自理。 2、工作餐标准。在县城的,就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安排家常菜品,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在乡镇的就餐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县城的标准,均不
9、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住宿费用中含早餐的不再安排早餐,没含早餐的安排标准不超过20元/人。处级以上干部及随行人员用餐标准执行县上统一标准。所有来客均不安排娱乐活动和本地的宣传品。工作餐安排一次,其余的,由来宾支付餐费。 3、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我局协助安排。确因需要我局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处级以上领导来南调研和检查工作,原则上请县分管领导陪同。 三、接待审批程序 1、由局办公室填写县档案局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内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
10、进行接待。 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告经局长同意后,按标准先进行接待,事后按程序在一周内补办审批手续。 四、接待管理要求 1、局办公室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 2、实行按次结账,不得签单。原则上用公务卡结清当次公务接待费用,如发生在不具备使用公务卡消费场所的消费,实行现金结付。 3、及时报销接待费用。在发生公务接待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销接待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和“三单合一”制度,即:税务发票、接待公函、接待清单,并推行公务卡消费。 【第4篇】医院行政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 为防止超标准接待、陪餐人数过多、不
11、履行报批程序私自接待和接待过多过滥等浪费现象,根据上级关于公务员接待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1、规范接待工作的管理。医院接待工作统一由院办按规定标准负责安排,其他部门和科室不得办理接待事务(特殊情况科受委托办理)。 2、严格接待工作审批制度。凡上级机关来院检查指导工作、兄弟单位来院参观和联系工作,需在院内食堂接待的,有关科室需报院长审批,经同意后,到院办办理用餐手续,由院办向院领导请示决定陪客人数和餐费标准。没有院办开出的用餐通知,食堂不得给予安排;需到院外接待的,必须经院长批准,同意后由院办负责安排。 3、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在院内食堂接待来宾,8人以上的,餐费根据不同情况控制在每台200-350元之内;少于6人的,由院办酌情决定餐费标准。擅自超出标准的,医院不予报账。在院外酒店接待来宾,应厉行节约,一律用较便宜的地产烟酒,不得上昂贵的烟酒菜肴,餐费控制在每台400元之内,特殊情况需超标接待的必须请示院长批准同意。7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