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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5篇 (一)公司供给领导小组负责 1、审议批准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2、审议打算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的选购事项。 (二)总经理负责 1、选购合同的批准、签订。 2、物资选购审批表的批准。 3、选购付款的批准。 (三)生产副经理负责 1、A、B、C类物资需求(选购)的批准。 2、公司首次更新或首次采纳的生产各类选购物资的技术性能确实定、批准,及其选购物资推举厂家审批表的批准。 (四)经营副经理负责 1、物资选购审批表的审核。 2、长期物资供给厂家的选定。 3、物资招标工作的组织。 (五)总会计师负责 选购付款的审核。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 选购合同的审查。 (七)供给部负责
2、1、负责填写物资选购审批表、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 2、负责选购A、B、C类选购物资。 (八)生产部、设备部负责 1、A、B、C类物资需求(选购)规划的审核。 2、A、B、C类选购物资的入库检验或验证。 (九)各二级单位负责 1、提报物资需求(选购)规划。 2、参与物资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选购工作相关事宜。 释义 篇二 (一)选购物资的分类 本制度所指选购物资分为三类: A类,包括主要原料、公用工程、帮助原料等。 B类,包括设备、润滑油、备品备件、工器具等。 C类,包括化学三剂、分析仪器及试剂等。 除上述物资外,其它物资的选购治理另文规定。 (二)与选购物资治理相关联的二级单位的分类 1、需求使
3、用单位 2、主管部门 3、选购部门 (三)物资需求(选购)规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规划 2、紧急物资需求规划 (四)选购的方式分类 1、招标选购 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选购 3、即时询价选购 (五)选购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划分 1、A类、B类物资的规划部门分别为生产部、设备部,选购部门为供给部。 2、C类物资的规划部门是生产部,选购部门为供给部。 (六)选购物资付款方式分为 1、预付局部款项。 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3、货到后分期付款。 4、货到延期付款。 5、以上方式的结合。 物资选购治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选购治理工作,标准物资选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和东莞市政府集中选购名目及政府选购限额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全部物资的选购均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物资选购,是指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用财政性及自有资金,通过购置、租赁等方式,猎取货物、工程和效劳的行为。 第三条 物资选购应当公开、公正、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 其次章 物资选购的组织 第四条 局机关成立物资选购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人事监察科和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各直属单位要相应成立物资选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选购和治理工
5、作。 第五条 物资选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选购规划的审定,组织实施选购事项。 第三章 物资选购程序 第六条 物资使用部门应在每年的9月份前,向本单位物资治理部门(如办公室、综合科等),提出次年的物资选购规划,由单位物资治理部门汇总初审后,报物资选购工作小组审定。 物资选购规划应当包括选购工程的性质、用途、数量、技术规格等内容。 第七条 物资选购规划经物资选购工作小组审定后,由财务部门列入下一年度的财政(单位)预算规划。 第八条 物资选购工作小组依据预算批复,负责组织实施物资选购,物资使用部门参加选购本部门选购工程的全过程。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物资选购合同的签订,由物资选购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交
6、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项。 第十条 物资由办公室及使用部门派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办公室登记入库治理,财务部门登记入帐。 第四章 物资选购方式 第十一条 物资选购的形式主要有:集中选购、部门集中选购、协议供货选购、分散选购。其中集中选购和部门集中选购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及单一来源等选购方式。公开招标是物资选购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货物、效劳、建立工程、其他工程(主要指修缮、装修等)类工程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实行集中选购;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不含协议供货工程),实行部门集中选购;15万元以下的(不含协议供货工程),实行分散选
7、购。 200万元以下的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整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机、各类应用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纸张、印刷、效劳器;10台以下汽车;50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询问等选购工程,实行协议供货。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效劳,可以采纳邀请招标方式选购: (一)具有特别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给商处选购的; (二)采纳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选购工程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四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效劳,可以采纳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给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简单或者性质特别,不能确定具体规格或者详细要求的; (
8、三)采纳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意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效劳,可以采纳单一来源方式选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给商处选购的; (二)发生了不行预见的紧急状况不能从其他供给商处选购的; (三)必需保持原有选购工程全都性或者效劳配套的要求,需要连续从原供给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选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六条 选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分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选购工程,可以采纳询价方式选购。 第十七条 详细的物资选购方式以市选购办审定的为准。 第五章 物资选购监视 第十八条 物资选购必需严格执行选购工作程序,做到“集体领导、公
9、正竞争、择优选购”。 第十九条 对物资选购过程中消失的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投标人相互串通的欺诈行为和行贿受贿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详细规定处理。 其次十条 供给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一)供应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与其他供给商恶意串通的; (三)实行不正值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给商的; (四)拒绝有关部门监视检查或者供应虚假状况的。 其次十一条 人事监察科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选购的有关政策及局物资选购治理方法,负责监视物资选购工作。 第六章 物资的日常治理 其次十二条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仔细做好物资的日常治理工作,依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置
10、专职或兼职物资治理员,明确领导职责和岗位责任,建立健全物资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其次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调拨、出租、出借必需报局规划财务科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其次十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物资的统一核算工作,依据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转移、调拨等资料,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使用会计科目,编制记帐凭证,并准时登记明细帐,定期填报规定的有关报表。 其次十五条 物资治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物资的领用和发放; (二)负责物资的登记、记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负责物资的检查和治理,防止资产流失,保证物资安全、完整和效益; (四)负责办理物资的报废、转让、调拨等有关手续
11、; (五)对物资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协作财务部门的清产核资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其次十六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物资选购治理制度 篇四 一、 适用范围 1、 本方法适应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商品选购。 2、 单项选购或批量选购金额到达公司规定的限额标准(一次性选购20xx元,单件选购1000元)以上的选购工程,应当上报选购部审批。 3、 低于限额标准选购工程的选购方式及治理方法,遵照财务借款与报销方法执行。 二、 组织机构与治理 选购部是为组织实施选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及治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实施集中选购; 2、 组织由公司拨款的大型选购活动; 3、 受各公司
12、的托付,代其组织选购事宜; 4、 负责选购合同的治理; 5、 拟定公司选购政策; 6、 治理和监视公司选购活动; 7、 审批治理进入选购名单的供给商资格; 8、 审批取得公司选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9、 拟定并调整公司集中选购名目和公开招标选购范围的限额标准。 三、选购方式治理 公司选购方式主要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议标和单一来源。 1、凡纳入公司选购规划资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选购工程,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标。 2、能从有限范围的供给商处选购的或者公开招标时间长、费用高,不能到达节省的目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纳邀请招标。 3、符合以下状况之一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纳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购。
13、(1)招标后没有供货急需选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3)投标文件的预备需较长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2)消失了不行预见的的时间才能完成或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4)有特殊要求的。 4、选购的货物符合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分,价格弹性较小,售后效劳好,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纳询价议标选购。 5、 以下状况可采纳单一来源方式选购。 (1)只能从唯一供给商处获得,或供给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适宜替代标的; (2)因原选购工程的后续修理、零配件供给、更换或扩大等全都性和兼容性要求,必需连续从原供给商处选购; 四、 物资选购审批程序 1、公司选购治理程序包括以下主要步骤: (1)编制公司选购预算;
14、 (2)编制并批复公司选购规划; (3)确定选购方式; (4)订立及履行选购合同; (5)验收; (6)结算。 2、 选购单位的选购规划按以下要求报送: (1) 选购规划的报送。 各品牌经理报送选购规划时,填报选购规划表(以下统称规划表),本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选购部一份。选购部对规划表进展审查,财务中心把关,并于2日内将审查意见(附规划表)送选购单位。 (2)选购单位报送的月份执行规划,应是本月已经确定要购置且选购资金已经落实的工程,按规定应办理审批的选购工程,应办理审批手续。 (3)没有审批手续,不能下达选购月份执行规划。 3、选购部要依据批准的选购规划,对选购清单审核无误后,确定详
15、细选购方式。其中,属于集中选购的工程,由选购部按要求统一进展选购。 4、合同内容一经确定,选购单位应将合同草案的有关文件报选购部。选购部收到合同草案经财务中心审批后,方可签订合同。 5、购合同订立后3日内,选购部应将合同副本报财务中心备案。 6、选购部应对合同履行时的选购状况进展监视检查。 7、选购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的,选购单位应将变更或终止的理由准时书面上报选购部。 8、资金划拨程序: (1)供给商供货完毕,选购部填报选购资金支付申请书(以下统称申请书),持申请书、质量验收报告和合同及合同商定的付款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文件副本,向财务中心提出资金支付申请。财务中心的主管领导,依据合同、验收单和申
16、请书等必要的结算手续,审核无误后,按公司财务支款及报销方法支付款项。 (2) 应急选购工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由选购单位先行选购,但应在选购活动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 五、 监视治理 1、 选购部应当加强对公司选购活动的监视检查。重点内容是: (1)选购是否严格根据批准的规划进展,有无超规划或无规划的选购行为; (2)选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有关选购文件是否按规定报选购部备案; (4)选购执行机构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选购任务; (5)选购合同的履行和选购资金支付状况; (6)应当监视检查的其他内容。 2、 选购部和财务中心共同对选购活动进展监视,全部合同应通过财务中心核准。
17、 选购单位在履行监视检查时,应当照实反映状况,供应有关资料,自觉承受监视检查。 程序 篇五 (一)物资需求规划及发放程序 1、需求使用单位依据生产经营治理需求每月20日前填写月度物资需求(选购)规划。对于的确急需不能列入月度物资需求(选购)规划的物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可随时准时填写物资紧急需求规划。 2、月度物资需求规划或物资紧急需求规划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所需物资主管部门的审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提报至需求物资的选购部门。 3、供给部依据所需物资的库存状况出库发放物资。 (1)库存数量充分的,先行局部发放或随时发放。 (2)库存数量缺乏的,执行物资选购审批程序后发放。 (3)库存数量充分但
18、发放后库存数量不符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规定的库存基准量的,先行全部或局部发放后执行物资选购审批程序。 (二)物资选购审批程序 供给部依据根据物资需求及发放程序汇总的月度物资需求规划或物资紧急需求(选购)规划,结合物资基准库存量明细和目前物资库存状况,确定应选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和拟实行的选购方式,填写物资选购审批表,经供给部部 长审查,经营副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物资选购实施程序。 (三)物资选购实施程序 1、物资选购部门选购人员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选购审批表,先核对选购内容,查阅物资供给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依据选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选购记录或厂商供应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
19、急特别状况外,必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给商进展询价。 2、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展整理后,选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经批准的选购方式向厂协商价。 3、选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给部部长审核后,进展选购。必要时与供给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各级审批后再进展选购。 4、召开选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批准。 (四)选购物资验收入库工作程序 1、选购物资到厂后,市场营销科提请选购物资的主管部门对选购物资进展检验或验证。 2、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市场营销科选购人员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经检验或验证人员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 (五)选购物资付款工作程序 1、实行预付款方式的选购物资,由选购人员凭选购合同或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2、实行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选购物资,在选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选购人员凭选购合同或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依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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