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务科工作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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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年 年 医 务 科 工 作 方 案 2023年 医 务 科 在 院 领 导 班 子 的 有 力 领 导 和 大 力 支 持 下,完 成 了 各 项 日 常 工 作 和 临 时 性 任 务,尤 其 是 在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对 我 院 三 级 中 医 医 院 试 评 审 应 检 工 作 中,参 照 三 级 中 医 医 院 试 评 审 细 那 么,完 善 了 各 项 工 作 制 度。2023将 在 院 领 导 班 子 的 领 导 下,以 科 学 开 展 观 统 领 医 疗 工 作 开 展 全 局,继 续 深 入 开 展“三 好 一 满 意”活 动,围 绕 2023年 将 要 进
2、 行 的 三 级 中 医 医 院 评 审 工 作 要 求,不 断 将 各 项 医 疗 工 作 推 向 深 入。经 研 究,特 制 订 2023年 工 作 方 案,具 体 如 下:一、加 强 医 疗 质 量 管 理,提 升 医 疗 质 量 1.完 善 各 项 医 疗 质 量 管 理 制 度,加 强 制 度 实 施、考 核 及 改 良 措 施。我 院 已 建 立 医 疗 质 量 与 平 安 管 理 委 员 会、伦 理 委 员 会、病 案 管 理 委 员 会、输 血 管 理 委 员 会 等 医 疗 质 量 相 关 的 各 种 管 理 委 员 会,以 科 主 任 为 负 责 人 的 质 量 管 理 小
3、 组。根 据 上 级 精 神 及 文 件,制 定 相 应 各 种 医 疗 质 量 与 平 安 制 度、质 量 管 理 和 持 续 改 良 实 施 方 案,并 建 立 配 套 的 质 控 制 度,考 核 标 准,考 核 方 法 和 质 量 指 标。定 期 对 临 床 科 室 进 行 考 核,做 出 评 价,制 定 持 续 改 良 措 施 并 监 督 落 实。2.医 疗 技 术 管 理。(1).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开 展 医 疗 技 术 效 劳。临 床 科 室 设 置、开 设 的 诊 疗 科 目、专 项 技 术 符 合 医 院?医 疗 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核 准 的 科 目,加 强 对
4、 新 技 术、新 工 程 的 考 核 审 批,严 格 执 行 新 技 术 新 工 程 准 入 制 度。对 工 程 的 合 法 性、医 学 伦 理 性、先 进 性、可 行 性、创 新 性、实 用 性、开 展 前 景 及 能 否 产 生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进 行 审 核 论 证。(2).医 疗 技 术 符 合 医 学 伦 理 原 那 么。医 院 开 展 的 新 技 术、新 工 程 经 医 院 医 学 伦 理 委 员 会 讨 论 审 核 通 过,有 医 学 伦 理 审 核 的 回 避 程 序。即 医 院 伦 理 委 员 会 遵 守 赫 尔 辛 基 宣 言 的 规 定,遵
5、 循 国 际 公 认 的 不 伤 害、有 利、公 正、尊 重 人 的 原 那 么 以 及 合 法、独 立、称 职、及 时 和 有 效 的 工 作 原 那 么,以 维 护 人 的 健 康 利 益、促 进 医 学 科 学 进 步、提 高 以 病 人 为 中 心 的 效 劳 意 识 为 工 作 目 标,兼 顾 医 患 双 方 的 利 益。医 院 伦 理 委 员 会 论 证 的 事 件 如 与 委 员 会 委 员 有 关 时,该 委 员 应 回 避。(3).医 疗 技 术 风 险 预 警 和 损 害 处 置 预 案。医 疗 技 术 风 险 预 警 工 作 要 遵 守“以 病 人 为 中 心 的 效 劳
6、 宗 旨,以 卫 生 管 理 法 律、行 政 法 规、部 门 规 章 和 诊 疗 护 理 标 准、常 规 为 准 绳,以 深 挖 细 找 医 疗 质 量 和 平 安 各 环 节 存 在 的 平 安 隐 患 为 主 要 手 段,到 达 及 时 消 除 平 安 隐 患,警 示 责 任 人,从 而 确 保 医 疗 平 安 的 目 的。医 疗 技 术 损 害 处 置 预 案 要 及 时 有 效 地 处 置 突 发 医 疗 技 术 损 害,保 护 患 者、医 疗 机 构 及 其 医 务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维 护 医 疗 机 构 正 常 医 疗 秩 序 和 社 会 稳 定,最 大 限 度 降 低
7、 损 害 程 度,保 护 患 者 生 命 健 康,减 轻 医 患 双 方 损 失,防 止 严 重 后 果 发 生。(4).对 新 技 术、新 工 程 进 行 全 程 追 踪 管 理 与 随 访 评 价。定 期 监 督 检 查,对 新 技 术、新 工 程 的 应 用 价 值、社 会 价 值、应 用 能 力、临 床 疗 效、综 合 效 益、不 良 反 响、伦 理 道 德、经 验 教 训 等 方 面 进 行 综 合 评 价,对 存 在 的 缺 陷 采 取 有 力 措 施 及 时 反 响 改 良,对 改 良 情 况 追 踪 检 查。认 真 执 行 技 术 风 险 预 警 实 施 方 案,及 时 采 取
8、 措 施,消 除 平 安 隐 患,降 低 技 术 风 险,防 止 技 术 损 害 和 医 疗 事 故 发 生。5).对 实 施 手 术、介 入、麻 醉 等 高 风 险 技 术 操 作 的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实 行“授 权”制,定 期 进 行 技 术 能 力 与 质 量 绩 效 评 价。按 照 我院 手 术 医 师 执 业 能 力 评 价 和 再 授 权 制 度,对 高 风 险 技 术 操 作 的 卫 生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能 力 与 质 量 绩 效 评 价。对 各 临 床 科 室 领 导 小 组 送 报 的?高 风 险 技 术 操 作 权 限 申 请 表?报
9、 送 医 院 医 疗 质 量 与 平 安 管 理 委 员 会 审 核 批 准,审 批 文 件 存 档。对 各 科 室 领 导 小 组 进 行 相 关 医 师 的 实 际 工 作 能 力、有 否 医 疗 过 失 和 医 疗 事 故 等 的 评 价 结 果,?高 风 险 技 术 操 作 权 限 再 授 权 申 请 表?进 行 审 核,并 提 请 医 疗 质 量 与 平 安 管 理 委 员 会 讨 论 通 过,临 床 实 施。资 料 存 档。(6).建 立 医 疗 技 术 管 理 档 案。按 照 新 技 术 建 档 制 度 对 新 技 术 的 技 术 原 理、实 施 方 法、质 量 标 准、操 作
10、要 求、所 需 设 备、药 品、试 剂、场 所 等 条 件,运 行 情 况、评 估、中 止 与 重 开 记 录,患 者 例 数、病 情、并 发 症、剂 量、疗 效、不 良 反 响 等 情 况 认 真 登 记 或 记 录,广 泛 积 累,记 录 在 案,及 时 整 理 归 档。3.医 技 科 室 质 量 管 理。1.临 床 检 验 质 量 管 理。按 照?医 疗 机 构 临 床 实 验 室 管 理 方 法?的 要 求,全 院 临 床 实 验 室 集 中 设 置、统 一 管 理、资 源 共 享。临 床 检 验 工 程 满 足 临 床 需 要。对 我 院 已 开 展 的 省 部 级 检 验 质 量
11、控 制 活 动,定 期 检 查 其 质 控 结 果。(2).病 理 质 量 管 理。按 照?病 理 科 建 设 与 管 理 指 南(试 行)?的 要 求 进 行 管 理。检 查 病 理 报 告 书 的 准 时、标 准、文 字 准 确,字 迹 清 楚 情 况,抽 查 手 术 科 室 病 理 报 告。检 查 病 理 报 告 的 补 充 或 更 改 或 迟 发 是 否 按“病 理 诊 断 报 告 补 充 或 更 改 或 迟 发 管 理 制 度 与 程 序”执 行。按 照“病 理 医 师 与 临 床 医 师 随 时 沟 通 的 相 关 制 度 与 流 程,检 查 病 理 科 室 病 理 医 师 与 临
12、 床 医 师 的 沟 通 记 录、病 理 讨 论 记 录。(3).医 学 影 像 质 量 管 理。检 查 影 像 科 室 对 各 种 影 像 制 度 及 标 准 的 落 实 情 况,对 照“放 射 科 抢 救 药 品、抢 救 器 械 目 录 检 查 其 抢 救 器材 和 药 品,抽 查 影 像 诊 断 报 告 书,审 查 其 标 准 性 及 准 确 性。参 加 放 射 疑 难 病 例 分 析。检 查 放 射 科 工 作 人 员 及 受 检 者 的 防 护 措 施,进 行 放 射 平 安 事 件 应 急 演 练。4、其 他 科 室 质 量 管 理。(1.手 术 治 疗 管 理。检 查 手 术 科
13、 室 质 量 管 理 小 组 的 工 作 情 况,按 照 手 术 医 师 资 格 准 入 制 度、手 术 分 级 授 权 管 理 制 度、定 期 手 术 医 师 资 格 和 能 力 评 价 与 再 授 权 制 度,访 谈 手 术 科 室 医 师,并 对 其 授 权 和 再 授 权 报 告 进 行 审 查。抽 查 中 大 手 术 病 例,了 解 有 否 患 者 病 情 评 估、术 前 讨 论、手 术 治 疗 方 案、手 术 前 谈 话、知 情 同 意 签 字、术 中 根 据 冰 冻 病 理 诊 断 需 要 调 整 手 术 方 式 的 有 否 患 方 签 署 知 情 同 意 书、预 防 使 用 抗
14、 菌 素 情 况、手 术 记 录 情 况 术 后 病 理 送 检 情 况 等。对 重 大 手 术 报 告 组 织 讨 论 审 批。对 非 方 案 再 次 手 术、手 术 并 发 症,负 责 再 次 手 术 病 例 的 收 集、监 控,组 织 对 再 次 手 术 的 调 查、干 预 等 工 作。每 半 年 开 展 一 次“非 方 案 再 次 手 术 的 讨 论 分 析,查 找 原 因,总 结 经 验、汲 取 教 训,提 出 整 改 措 施,并 整 改 要 求 反 响 给 有 关 科 室 认 真 整 改。协 调 麻 醉、手 术 室 及 手 术 科 室,为 急 诊 手 术 保 障 平 安。2).麻
15、醉 治 疗 管 理。审 核 并 批 准 麻 醉 科 质 量 管 理 小 组 讨 论 确 定 的 医 师 麻 醉 权 限 填 写 的?麻 醉 权 限 申 请 表?,动 态 管 理 麻 醉 医 师 权 限,对 德 才 兼 备、业 务 能 力 较 强 的 麻 醉 医 师,经 科 室 麻 醉 管 理 小 组 上 报 医 务 科 审 核 后 报 送 主 管 院 长 研 究 同 意 后,可 适 当 放 宽 麻 醉 范 围,但 应 在 上 级 医 师 指 导 下 进 行,防 止 发 生 意 外。审 核?麻 醉 权 限 再 授 权 申 请 表?,对 再 授 权 申 请 进 行 审 核,并 提 请 医 疗 管
16、理 委 员 会 讨 论 同 意 前 方 可 对 该 医 师 的 麻 醉 权 限 进 行 再 授 权。抽 查 手 术 病 例,就 患 者 麻 醉 前 病 情 评 估、风 险 病 情 评 估 结 果 记 录、麻 醉 前 知 情 同 意 书 签 署、手 术 平 安 核 查 记 录、麻 醉 记 录、术 后 镇 痛 技 术 和 麻 醉 效 果 评 定 等 方 面 进 行 核 实 评 定。建 议 建 立 麻 醉 复 苏 室,配 备 相 应 人 员 及 设 备。开 展 自 体 输 血。送 麻 醉 医 师 到 上 级 医 院 进 修 培 训,提 高 麻 醉 质 量。(3).重 症 医 学 管 理 与 持 续
17、改 良。对 重 症 医 务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和 考 核,考 核 合 格 后 才 能 上 岗。依 据 重 症 医 学 各 项 规 章 制 度、岗 位 职 责、相 关 技 术 标 准、操 作 规 程,检 查 落 实 情 况。抽 查 病 历,核 实 转 入、转 出 标 准 的 符 合 率、患 者 疾 病 严 重 程 度 评 估 记 录、诊 疗 活 动 是 否 由 主 治 医 师 以 上 人 员 主 持 与 负 责 和 抗 菌 药 物 使 用 等 情 况。检 查 质 量 领 导 小 组 工 作 记 录、质 量 与 平 安 指 标 完 成 情 况。(4).输 血 管 理 与 持 续 改 良。建
18、议 建 立 输 血 科。在 医 院 领 导 和 输 血 委 员 会 指 导 下 开 展 各 项 工 作。促 进 科 学、合 理 用 血,推 广 成 分 输 血,催 促 开 展 自 身 输 血。负 责 组 织 供 给 医 院 临 床 的 用 血,确 保 血 液 来 源 合 法、血 液 质 量 平 安。指 导、检 查、监 督 临 床 用 血,对 输 血 重 点 科 室 重 点 监 测、考 核。催 促、检 查 输 血 科 的 输 血 工 作,使 之 不 断 标 准 化。积 极 参 与 临 床 科 室 的 会 诊 工 作,特 别 是 疑 难 输 血 会 诊、需 要 大 量 用 血 手 术 的 术 前
19、讨 论,提 出 最 正 确 输 血 方 案,指 导 临 床 合 理、标 准、平 安 可 靠 应 用 血 液 制 品。负 责 对 医 院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输 血 方 面 的 有 关 法 律、法 规 和 专 业 知 识 的 培 训。检 查 和 指 导 各 相 关 科 室 有 关 输 血 方 面 的 法 律、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执 行 落 实。负 责 对 医 院 输 血 的 平 安 形 势 进 行 分 析、反 响,针 对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整 改 措 施 并 指 导 实 施。负 责 组 织 医 院 输 血 委 员 会 例 会。负 责 输 血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日
20、常 工 作。制 定 医 院 输 血 管 理 相 关 规 章 制 度,定 期 检 查 落 实 情 况。调 查 处 理 不 良 反 响 及 输 血 感 染 性 疾病。开 展 自 体 输 血 技 术。负 责 与 郑 州 市 中 心 血 站 联 系 协 调 工 作。5、病 历 质 量 管 理。建 议 急 诊 病 历 归 档 于 病 案 室。住 院 病 历 在 3个 工 作 日 内 归 档 率 2 9 0%,每 月 调 查 病 历 归 档 记 录,考 核 归 档 情 况,对 未 及 时 归 档 病 例 的 科 室 和 个 人 按 医 院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分。建 议 病 历 采 用 打 印 形
21、 式,防 止 字 迹 潦 草 难 辨,建 立 电 子 病 历 管 理 方 法。新 员 工 岗 前 病 历 书 写 培 训 率 1 0 0%,考 核 合 格 率 100%,住 院 医 师 病 历 甲 级 率 在 9 0%以 上,年 度 住 院 病 案 检 查 率 7 0%以 上,无 丙 级 病 历。病 历 质 量 的 考 核 程 序 实 行 三 级 把 关。首 先,科 室 把 好 病 历 书 写 质 量 三 关:责 任 医 师 自 检。检 查 各 项 书 写 是 否 及 时、准 确、客 观、完 整、系 统、清 晰、整 洁、是 否 术 语 标 准、语 句 流 畅、文 字 精 练、段 落 清 楚、内
22、 涵 丰 富、思 路 清 晰、观 点 正 确 等,无 考 贝 错 误。主 管 责 任 医 师 把 关。经 常 检 查 科 内 运 行 病 历,催 促 及 时 完 成 病 历 及 各 种 记 录 书 写,检 查 各 种 诊 断 和 治 疗 是 否 及 时、正 确。及 时 改 正 缺 陷 和 缺 乏。对 出 院 病 历 进 行 归 档 前 科 内 检 查、评 分。确 认 达 标 后 在 病 案 首 页 签 名 并 上 交 科 主 任。科 主 任 把 关。科 主 任 负 责 组 织 科 内 病 历 书 写 质 量 教 育,对 出 院 病 历 进 行 出 科 前 的 最 后 检 查 把 关、签 字 后
23、 提 交 病 案 室。第 二,病 历 质 控 员 把 关。按 照?关 于 加 强 病 历 终 末 质 量 管 理 的 规 定?,各 科 病 历 质 控 员 每 月 到 病 案 室 完 本 钱 科 室 的 病 历 质 控,依 据?中 医 病 案 质 量 评 价 标 准?进 行 打 分、评 级。每 质 控 1份 病 历 奖 励 病 历 质 控 员 2元。每 少 质 控 1份 病 历 处 分 病 历 质 控 员 和 科 室 1 0元。第 三,医 务 科 负 责 检 查 病 历 质 控 员 的 质 控 情 况,对 质 控 后 仍 存 在 问 题 的 病 历,每 份 处 分 病 历 质 控 员 和 科
24、室 10元。二、发 挥 中 医 药 特 色 优 势,提 升 中 医 药 效 劳 水 平。1、加 强 管 理。管 理 是 事 业 成 败 的 保 证,在 中 医 医 院 管 理 工 作 中,在 院 领 导 决 策 及 导 向 下,保 证 中 医 办 院 方 向 的 先 决 条 件。把 建 设 具 有 中 医 特 色 的 中 医 院 作 为 医 院 开 展 的 最 终 目 标。按 照 医 院 管 理 年 的 要 求,成 立 质 量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和 考 核 小 组,结 合 医 院 管 理 年 评 价 标 准 和 医 院 等 级 管 理 标 准,制 定 医 院 和 各 科 的 质 量 标
25、准,实 施 院 科 两 级 的 质 量 管 理。把 全 本 钱 核 算 作 为 根 底,把 质 量 管 理 和 本 钱 核 算 结 合 起 来,形 成 全 面 的 绩 效 管 理 考 核 方 案,千 分 制 考 核,百 分 制 计 算。其 中 突 出 中 医 办 院 方 向 的 重 要 指 标,也 就 是 把 各 科 的 特 色 病 症 中 医 治 疗 率、中 医 参 与 治 疗 率、中 药 饮 片 使 用 率、辨 证 论 治 优 良 率、辩 证 使 用 中 成 药 率、上 级 医 师 指 导 优 良 率 作 为 主 要 评 价 指 标。特 别 是 把 中 药 饮 片 使 用 率 作 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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