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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鸡冠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领导机构及职责2.2 办事机构2.3 现场指挥部及职责3 .预警监测3.1 火点监测3.2 信息报告4 .应急处置4.1 先期处置4.2 处置措施4.3 力量调派4.4 信息发布4.5 应急结束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8)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建筑专家参与灭火救援专家 组,评估论证火灾事故发展趋势,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组织 工程车辆装备供应,及时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开辟救人通道、 清除倒塌建筑废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邻建筑等。(9)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火
2、灾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 紧急处理,及时汇总人员抢救和伤亡情况,对可能发生疫情 或传染病毒株的火灾事故现场进行防疫、消毒处置。(10)鸡冠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由火灾引发的重大环 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由火灾引 发的突发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火灾次生 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11)区武装部。负责指导协调民兵抓好火灾抢险任务 准备及扑火技能训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指挥民兵参 加火灾扑火行动。(12)区供电公司。负责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按照 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 应急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快速修复损坏的配电设备
3、, 及时恢复正常供电。2.2办事机构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 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 办公地点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由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职责:(1)受理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一般火灾事故信息 并立即上报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 公室。(2)向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并做好预案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3)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方案。(4)战时遵照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协调各 方灭火救援力量,加强相互间的作战行动配合。(5)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火灾事故调查。(6)组织火
4、灾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及消防部门人员收集 火灾事故相关信息。(7)负责牵头组织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共 同做好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工 作。(8)负责做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9)负责督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装备保 养维护工作。(10)完成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3现场指挥部及职责2.3.1 现场指挥部组成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 围和灭火行动需要,派出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 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 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 现场指挥部在区火
5、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火场应急处置 工作组。(1)灭火救援组组长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成员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灭火救援力量职责:主要负责分析研判灾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 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 灭火救援行动。(2)安全警戒组组长单位: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分局成员单位:区交警大队、事故单位保卫部门。职责:主要负责内外现场警戒、疏散人员车辆、交通管 制,保证救援现场交通和救援秩序。(3)现场检测组组长单位:鸡冠生态环境局成员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职责:主要负责监测、评价火灾事故现场的外部环境状况,
6、确定污染物环境、浓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向现场指挥部 报告有关情况,提供消除环境污染的处置措施建议。(4)医疗救护组组长单位:区卫健局成员单位:鸡冠区医院及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医疗救治队伍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实施现场紧急医疗救治、心理干预、次生疾病、衍生疾病、 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应急处置工作中现场急救和病人转运 工作。(5)勤务保障组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武装部、区供电公 司、事发地政府等。职责:主要负责掌握扑救火灾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 况,制定战勤保障预案,组织调运灭火救援所需装备、灭火 剂和物资、油料供应补给,调拨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 障现场
7、通信联络畅通,同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受影响地区 群众的生活保障。(6)宣传报道组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成员单位及事发地宣传部门等。职责:主要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协调和指导服务, 根据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 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社会发布灾害信息和救援进程。(7)灭火救援专家组组长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鸡 冠分局。职责:根据火灾事故扑救需要,抽调相关灭火救援专家 组成员组成专家咨询组,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解决灭火 救援中的技术性问题,对灭火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 提出意见或建议,协助区
8、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完成灭火救援 的指挥决策工作。2.3.2 现场指挥部职责:(1)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适 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做出决策,下达灭火指令。(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 资装备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完成。(3)保持与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通信联络,及时报 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 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3 .预警监测3.1 火点监测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时,区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能在第一时间
9、与各成员单位联 络。消防救援大队能够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 出相应指令。3.2 信息报告确定为一般火警(四级)、较大火警(三级)后,事发 地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在30分钟内将火灾事故情况向本 级县(市)区委、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县(市)区委、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火 灾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办 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及时续报有关应急处置情 况;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 室)在火灾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省委、省政府。同时市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其他参与救援的成员单位以 通稿形式上报省对口单
10、位。确定为重大火警(二级)、特别重大火警(一级)后, 事发地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应立即将火灾事故情况向本级 县(市)区委、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县(市)区委、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火 灾事故发生后15分钟内向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 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及时续报有关应急处置 情况;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 班室)在火灾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省委、省政府。同 时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其他参与救援的成员单 位以通稿形式上报省对口单位。确实难以全面、准确掌握火灾事故情况的,区政府和区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政府或市火
11、灾事故应急 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并说明原因,在后续应急处置过程中, 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火灾事故不受分级标准限 制,应立即报告。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火灾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 起火单位基本情况、火灾事故性质、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 火势发展趋势、到达现场力量和已采取的措施。4 .应急处置4.1 先期处置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当立即启动本级火灾事 故应急预案,指挥公安、消防、应急、卫生健康、生态环境 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 灾害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消防救援部门按照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区火灾事故
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4.2 处置措施4.2.1 处置程序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下级报告,确认为四 级(一般)以上火警后,应立即向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 指挥报告,由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确定启动鸡冠 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在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 部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启动本系统的子预案。 预案启动后,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员赶赴火灾现场, 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工作。4.2.2 现场指挥部现场设置现场指挥部设在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安全位置,也 可设立在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
13、能的指挥通信车辆 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畅通,指挥迅速不间断。 要部署相应力量,建立专门标识,保证现场指挥机构正常工 作秩序。4.3 力量调派(1)鸡冠区培新路特勤站。(2)鸡冠区鸡兴东路消防救援站。1.1.1 力量调动原则为便于灭火救援力量及装备器材快速集结于火灾事故 现场,按照就近调动原则,以鸡冠区和平大街为分界,将 全区划分为东西2个灭火救援区域。东区:鸡冠区培新路特勤站辖区西区:鸡冠区鸡兴东路消防救援站辖区1.1.2 力量调动顺序根据火灾事故性质和灭火救援行动需要,力量调动顺序: 灭火救援专业力量、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灭火救援 专家组成员及医疗救护、电力、燃气、市政、生
14、态环境、通 信、等其他辅助救援力量。特殊情况按总指挥命令执行。1.4 信息发布(1)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组织相 关媒体,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相关信息。(2)区委宣传部要派人到现场指挥部工作,负责对现 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3)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参与救援的成员 单位和专家撰写新闻稿及灾情报告,报区政府审核后向社会 发布。(4)各单位在收集、整理、传递火灾事故信息时,必 须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误报,未经允许,不得擅 自发布信息。1.5 应急结束重大火警(二级)、特别重大火警(一级)应急救援行 动的终止,由省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
15、 况,经总指挥批准,决定终止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行动。重大火警(三级)应急救援行动的终止,由市火灾事故 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经总指挥批准,决定 终止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行动。一般火警(四级)应急救援行动的终止,由事发地火灾 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经总指挥批准, 决定终止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终止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向各成 员单位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通告。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事发地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善后恢复和灾 后重建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火灾事故对社会的后续影响。对 在火灾事故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者按照 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
16、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 对其他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 快恢复当地社会秩序。5.2 调查与评估火灾事故处置完成后,由事故调查组调查火灾原因,依 法确认火灾责任,开展应急评估,撰写专题调查报告按规定5.3 调查与评估6 .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6.2 通信保障6.3 医疗卫生保障6.4 应急物资保障6.5 应急经费保障6.6 科技保障6.7 消防水源保障6.8 后勤物资保障7 .监督管理7.1 应急预案演练7.2 宣教培训73预案制定与更新7.4 预案生效时间上报,并组织参战人员进行战评总结。6 .应急保障6.1 队伍保障消防救援队伍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
17、骨干 力量。各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要纳入全 区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并由消防部门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 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灭火救 援水平。要加强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 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发挥其在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 用。6.2 通信保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保障火灾事故现场的应急通信, 确保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通信系统指挥畅通。协助区消防救 援大队建立区火灾事故应急移动指挥部,并保证无线通信系 统、4G图传系统、语音及数据传输系统,实现对灭火救援现 场的直接指挥。6.3 医疗卫生保障区卫健局负责火灾扑救过程中现场伤亡人员的医疗救 治工作
18、。6.4 应急物资保障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区政府按照职责 分工,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重要生活必 需品的储备管理、火灾应急处置期间消防器材装备和应急物 资的调拨及紧急配送;为火灾事故处置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 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6.5 应急经费保障区政府财政部门要根据消防灭火救援应急工作需要安 排专项资金,为实施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6.6 科技保障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科技人员储备工 作。按照科学技术学科组建若干专家组织,如化工、建筑、 燃气、环保、电力、通信和毒气侦检等。建立应急调用体系, 加强防护和检测装备器材配备,作为现场指挥部
19、的参谋机构, 密切配合消防救援队伍完成对疑难火灾的技术处置工作。6.7 消防水源保障区政府负责本地公共消防水源保障。加强各类消防水源 建设,会同本地区消防部门建立应急消防水源供给机制,确 保消防救援队伍和其他灭火救援队伍在实施火灾扑救时用 水足量供给。6.8 后勤物资保障事发地政府在灭火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全部参战人员 生活后勤供给。建立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机制, 积极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和其他灭火救援队伍共同完成火灾 扑救工作。7 .监督管理7.1 应急预案演练(1)消防救援队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 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节约 高效的应急演练。本预案
20、至少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对发 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2)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预案中 规定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随时准备接受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检查,随时准备 参加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的预案演练。7.2 宣教培训消防救援队伍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基本 常识,有计划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 增强公众防灾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 力。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单 位和相关人员开展火灾事故处置应急培训,提高应对火灾事 故初期处置能力。区消防救援大
21、队要有计划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 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 火能力。7.3 预案制定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更新,部门职责或 者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根据火灾事故实施救援行动的需 要,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 本部门应急预案,并报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7.4 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区火灾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从思想上、 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提高应 对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22、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鸡西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鸡冠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 部门和单位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一般火灾事故。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坚 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原则,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最大限 度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和危害。(2)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火灾发生后,各级、各部 门和单位要快速响应,在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 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 优势,快速高效处置火灾事故。(3)提前准备,
23、强化配合。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按 照各自的任务分工,提前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对准备。在区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定期开展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实战演练, 提高协同配合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1.5 事件分级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场所性质、扑救难度和发展态 势等因素,将火警依次划分为一般火警(四级)、较大火警 (三级)、重大火警(二级)、特别重大火警(一级)四个预 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四级火警由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扑 救,三级火警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扑救,二级 火警和一级火警由省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扑救。必 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1.5.1 一级火警(红
24、色)通常指有大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 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 特殊场所火警等,以及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火警到场 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以下情况可按一级火警处置:(1)火灾燃烧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企业、高 层建筑、地下建筑、化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 场所、其他重要场所、特殊场所严重火灾。(2)发生10人以上失联或死亡、受伤50人以上的火灾。(3)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 险情,火灾面积大,有大量人员被困或受火势威胁,可能造 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群死群伤的火灾。(4)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
25、 及本支队辖区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救援队)不足, 需要多个支队或全省范围内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1.5.2 二级火警(橙色)通常指有较多人员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 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 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以及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火 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以下情况可按二级火警处 置:(1)使用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人员聚集场所且有 较多人员被困的火灾。(2)燃烧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棚户或大面积连营火 灾。(3)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仓库、露 天堆垛火灾。(4)报警人或现场指挥员报告时描述为火势蔓延迅猛, 燃烧
26、猛烈,燃烧面积在1000-2000平方米的大型企业、人 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 重要场所、特殊场所发生较严重火灾或攻坚艰难的火灾。(5)交通枢纽、飞机、港口、大型物流园等辖区较大要害目标及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发生的较大火灾。(6)有相当数量人员被困或受火势威胁的火灾,火场 有可能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突变险情的情况。(7)发生3人(含)以上失联或死亡、受伤10人以上 的火灾。1.5.3 三级火警(黄色)通常指有少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 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 特殊场所火警等,以及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火
27、警到场 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如下情况可按三级火警处置:(1)使用面积200500平方米的人员聚集场所火灾。(2)燃烧面积6001500平方米的棚户火灾。(3)燃烧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仓库、 露天堆垛火灾。(4)报警人或现场指挥员报告时描述为火势蔓延迅速, 燃烧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的大型企业、高层建筑、地下 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 殊场所发生的火灾。(5)交通枢纽、飞机、港口、大型物流园等辖区较大 要害目标及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发生的一般火灾。(6)发生3人以下(不含本数)失联或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伤的火灾。(7)有危险化学品或有毒物品
28、发生燃烧或泄露的火灾。1.5.4 四级火警(蓝色)通常指有较少人员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大的普通建筑, 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 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如下情况可 按四级火警处置:(1)使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人员集聚场所火灾。1.5.5 36间独立住宅和310间的成排建筑火灾。(3)普通民用住宅楼2-3个住户或高层民用住宅楼1 个住户火灾,燃烧面积200600平方米的棚户火灾。(4)燃烧面积100-500平方米一般工业厂房、仓库、 露天堆垛火灾。(5)小型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地下建筑、人员密集 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重点单位发生的较小火灾。
29、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对火灾灭火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相应 的本级指挥体系,各级行政部门主动发挥行政作用积极组织 参与火灾扑救。2.1 领导机构及职责成立鸡冠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火灾事故 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副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 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鸡冠生态环境局、区武 装部、区供电公司。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1)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发布作战指
30、令, 统一调度各方灭火救援力量实施灭火救援行动。(2)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提出响应措施,适时调 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救援力量。(3)依法征用、调用社会资源用于灭火救援行动。(4)组织事发地政府、火灾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和 消防部门人员收集火灾事故相关信息。(5)及时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及时确立新 闻发言人,统一向社会发布灾害信息和救援行动进程。(6)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7)负责善后工作。成员单位职责:(1)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会 同消防等有关部门拟定火灾扑救宣传资料,按照区指挥部拟 定的统一宣传口径协调媒体发布新闻通稿,掌握舆论引导主 动
31、权。(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相关专家对易燃易爆等 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和涉及生产安全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提供现场情况检查及技术支持;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保 障灭火应急救援指挥的通信畅通;按照区政府授权,组织有 关部门和单位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3)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区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 常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收集、分析 火灾事故信息,组织指挥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应 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对火灾事故进行调 查处理,完成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4)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分局。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社会 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5)区交警大队。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管 制和疏导,开辟通往区指挥部的应急便捷通道,维护交通秩 序。(6)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负责 区本级灭火救援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和资金支持,会同有 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工作。(7)区财政局。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按照财政事 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由政府承担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必要经费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