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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生产考核奖惩制度7篇 书目 第1篇平安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第2篇某公司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3篇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4篇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范本 第5篇风电场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6篇汽车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7篇某某公司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范本 1、进场作业前必需签定劳务合同及平安生产协议,签定职工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三级教化登记卡”,否则每缺一项罚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必需佩戴合格的统一式样的平安帽以及上岗胸卡,每发觉一人次不符合规定发50元 3、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上岗,发觉一人次罚100元,责令回家休息。 4、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责令该
2、作业队停工整顿,罚1000元。 5、特别工作必需持证上岗,吊机及龙门架的操作人员应固定,未经培训(没有证件)发觉一人次罚50元。 6、施工现场应悬挂各类平安警示牌以及各种机械工种操作规程牌,应有消防器材,没有做到罚100元。 7、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光脚、光膀子上岗作业,否则每发觉一人次,罚50元。 8、材料堆放、施工道路、龙门架、施工用电、脚手架搭设、环境卫生等必需严格根据施工方案施工。 9、不听从施工现场的平安管理,对平安检查出来的问题不刚好整改,赐予罚100元。 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企业要采纳总结、表彰、考核、奖惩等手段,激励职工做平安事、讲平安话、做平安人,把平安生产列入年终考核的重
3、要指标,实施平安生产一票推翻制。 (一)平安考核 1、公司办公室主持及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平安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平安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时间:每季度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根据公司平安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一般、不及格四个等级,实得分在99分及10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97-98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96-95分以评定结果为一般,实得分在95以下者,评定结果为不及格或差。
4、(二)嘉奖 1、公司全年无伤亡事故或设备事故,对企业负责平安生产主要人员,依据其平安工作职责的完成实绩评定,分别赐予嘉奖500-2000元。 2、在平安设施、平安技术措施等方面作出突出成果者,赐予嘉奖500-2000元。 3、在施工中刚好消退重大隐患,防止和避开了伤亡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者,赐予嘉奖500-2000元。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为维护平安纪律作出贡献者,赐予嘉奖500-800元。 (三)惩罚 1、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和管理人员,赐予500-20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赐予行政处分。 2、对平安员监督不严、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导
5、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赐予500-2000元罚款直至撤职除名。 3、职工必需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赐予罚款200-1000元直至除名。 4、进入生产现场必需戴平安帽和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违者每人罚款100元。 5、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班,违者每人罚款50元。 6、不准擅自拆除设备平安设施,违者每人罚款100元。 7、不准酒后上班,违者每人罚款50元。 8、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现场,违者每人罚款50元。 9、不准擅自调换工种或叫他人顶班,违者每人罚款50元。 风电场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仔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平安文
6、明施工管理,落实各级平安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人身平安和设备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平安施工管理规定制定。适用于风电场。 第三条 平安工作的奖惩,实行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鼓结合,指责教化与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化为目的。 第四条 嘉奖分表扬、嘉奖、重奖。惩罚分指责、惩罚、重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嘉奖安排应拉开档次,严禁平均安排。 第五条 奖惩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一)一般性平安嘉奖由风电场生产运行以及与点检提出申请,由风电场平安监管人员核实,风电场场长审核并报公司批准。 (二)特别贡献奖由风电场申报,公司平安生产部审核。奖
7、金500元以下由公司平安生产部领导审批。5001000元由公司主管平安的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平安表彰每年进行一次,由风电场审评,报公司平安生产部审定。 (四)对一般性的违章惩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风电场按有关规定实施。 (五)对严峻违章或一般性违章造成严峻后果的,惩罚和事故扣奖(罚款)由风电场按有关规定考核,报公司平安生产部审定。 第六条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原则: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二)对事故责任人可视状况分别或同时赐予经济惩罚、行政处分以及下岗、待岗或停止工作。 第七条 嘉奖: 一、签订责任书的部门,在年度内实现责任状规定
8、的平安目标,对各专业、班值第一责任人、安监负责人等,赐予表扬并嘉奖。 二、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经安监人员书面举荐,风电场场长审核报公司批准,给于嘉奖。 (一)发觉或消退事故隐患,避开发生重大事故者。 (二)发生事故时,主动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削减损失者。 (三)在平安技术、工业卫生、环保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议,或有独创创建成果、成果显著者。 (四)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切平安文明生产,常常反映存在的担心全因素或提出合理化整改看法者。 第八条 惩罚: 一、发生轻伤的事故,责任人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对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含交通车辆损坏),按事故调查规程,分析事故缘由、事故
9、责任后,视干脆经济损失进行处理外,对事故第一责任人罚款500-1500元。 三、发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方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某公司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平安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爱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平安生产,经公司办公会探讨确定,执行以下平安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公司将赐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惜、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果的。 3同严峻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果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
10、显著功绩的。 5能刚好发觉设备、平安存在重大隐患,并刚好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指责教化不思悔改的,应分别赐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峻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平安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平安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平安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
11、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赐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平安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状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平安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干脆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
12、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赐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干脆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赐予行政处分。 造成干脆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惩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
13、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担当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赐予罚款处理,情节严峻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平安生产的嘉奖 2.1生产和协助车间当月平安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平安奖金人均50元,平安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平安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汽车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交通系统平安生产管理,预防和削减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交通平安发展,依据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河南省平安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省交通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全省交通系统各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平安管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平安生产工作应遵循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需管平安、管审批必需管平安、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平安管理工作必需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第五条 各单位应实行多种形式,加强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平安生产学问的宣扬,提高职工的平安生产意识。激励和支持各单位进行平安科学技术探讨,推广平
15、安生产管理先进技术,完善平安生产设施,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 对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各单位对在改善平安生产条件、预防生产事故、参与抢险救援、报告重大平安隐患、举报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果或者平安生产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赐予表彰或者嘉奖。 第八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刚好探讨、解决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其次章 平安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各单位应加强平安生产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平安工作机构或指定部门负责平安工作,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 各单位在
16、平安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平安管理工作。 (二)制定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平安管理责任。 (三)定期召开平安工作会议,分析探讨平安形势,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解决平安工作中的问题。 (四)开展平安教化和培训,推广应用平安管理新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素养。 (五)组织平安检查活动,督促平安隐患整改。 (六)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平安工作,保障平安。 (七)制定各类突发事务应急预案。 (八)查处重特大平安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组织平安生产学问竞赛活动,做好平安生产月等活动的各项工作。 (十)定期报告平安生产状况,刚好、照实报告生产
17、事故。 第十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平安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平安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有关行业管理机构应加强行业平安生产监督和管理,刚好向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上级管理机构报告平安生产状况和生产事故,同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海事管理机构 根据平安第一、预防为主、便利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内河交通平安、有序、畅通。 1、建立水上交通平安的统一监管制度和信息通报及沟通协调机制。 2、负责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检查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状况。 3、负责船舶适航
18、和船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船舶登记管理、船舶载运危急货物的平安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监管管理工作。 4、负责运输船舶的平安监管工作和船舶的进出港签证。 5、负责通航水域平安监管工作,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急货物的船舶,加强平安巡查。 6、建立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平安环境的平安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平安宣扬,督促港航企业加强平安管理。 7、负责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组织开展水上平安检查,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8、负责航道、锚地、平安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平安监督和秩序管理。维护水上巡游
19、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9、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平安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状况。 10、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岸和作业状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1、负责船舶载运危急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2、负责助航标记的监督管理。 (二)航运管理机构 1、负责水路运输单位平安资质的审核把关工作。 2、负责水路运输单位的平安监督工作,落实平安管理责任,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 3、负责危急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平安管理,对危急化学品水路运输平安实施监督,负责危急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
20、,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运政管理机构 1、负责道路运输平安工作,建立运输单位平安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平安生产责任。 2、制定运输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平安生产责任制,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制。 3、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汽车客运站平安监督,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平安生产资质审核、运输车辆平安资质审查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加强道路运输平安的源头管理工作。 4、定期召开平安生产例会,分析、探讨平安生产状况,并提出相应措施。 5、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检查和平安生产竞赛活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平安生产制度,整改事故隐患。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21、查处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做好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的道路运输平安工作,保障运输平安。 8、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定期对各级领导和平安管理人员进行平安工作业务培训。 9、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对车辆的静态管理和动态限制,最大限度地削减道路运输平安事故的发生。 10、维护汽车站秩序,监督汽车站做好三品检查和消防平安工作。 11、刚好填报平安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四)马路水运工程平安管理机构 1、负责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订正施工中违反平安生产要求的行为。 2、负责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的初审。 3、负责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项人员考核(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
22、负责人、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 4、查处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事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受理马路水运工程生产平安事故及平安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五)马路(含高速马路)管理机构 1、仔细履行职责,依法做好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保障马路的完好、平安和畅通。 2、监督检查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从业单位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状况。 3、监督检查马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标记、警示标记、绕行标记或修建临时便道,以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平安。道路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马路平安、畅通的要求。施工作业完毕,应当快速清除马路上的障碍物,消退平安隐患。 4、马路养护工作应当根据规
23、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马路、马路桥涵及各类马路附属设施常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定期对养护的马路桥梁进行检查。马路桥梁经检测荷载等级达不到原标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限载标记,并刚好进行修理和加固;经检测发觉马路桥梁严峻损坏影响通行平安的,应当设置禁止通行和绕行标记,并刚好实行修复措施。 6、马路标记、标线应当保持清楚、醒目、精确、完好、符合马路工程技术标准。对损坏的马路标记,应当刚好予以修复、更换;因技术等缘由无法按时修复、更换的,应当设置临时马路标记。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实行平安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门应与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并加强考核工作。 第十三
24、条 各单位应层层落实平安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平安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 第三章 平安管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支配用于改善平安生产条件和进行平安生产管理、平安宣扬、平安培训、平安嘉奖等方面的经费,并纳入年度单位财务预算。 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部门应配备专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第十五条 平安管理工作实行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实行平安例会制度。 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
25、开一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对客运驾驶员每周一次例会、货运驾驶员每月一次例会。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建立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会议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议定事项和到会状况等。 第十八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应对辖区内交通系统平安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平安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两类,检查方式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行政领导检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以专家检查和评价为主,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实、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每半年应组织一次综合性平安检查,重大活动
26、、重要时段、依据上级要求或视情节进行专项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部门每天进行平安检查。 其次十条 平安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其内容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部位、隐患状况及要求等。 其次十一条 平安检查中发觉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峻事故隐患的,要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看法和整改期限,并由平安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后仍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单位,检查人员应通知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原审批。 其次十二条 各单位对平安检查所发觉的隐患,应当根据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整改完毕
27、后,被检查单位应向检查单位写出平安隐患整改报告书,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向检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按重新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检查单位的平安隐患整改报告书后,检查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对整改状况进行复查。经复查后仍有平安隐患的,赐予停业等相应处理。 其次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实行平安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其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单位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复印件、平安隐患整改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资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详细监控(管理)负责人等。 其次十四条 平安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依法履行平安监督检查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协作,不得拒绝、阻挠。 其次十五条 具
28、有行政审批职责的部门、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平安生产的事项须要审查批准、核准、许可、认证或者验收的,必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其次十六条 实行平安生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考核。平安工作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 对完成平安生产责任目标及考核合格的单位要赐予嘉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指责。 平安生产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统平安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为优秀,900分至800分为合格,80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其次十七条 各单位
29、应参与平安生产月等平安活动,做到组织领导落实、活动方案详细、保障措施得力,活动效果明显。 其次十八条 各单位要重视平安信息报送工作,刚好、精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平安信息。 平安信息包括:平安工作总结(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平安生产月、专项治理等)、事故报表、平安教化培训、典型材料、简报等。 其次十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平安档案,并实行专人管理。 平安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状况、平安组织领导机构及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状况、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检查状况、平安学习培训和宣扬教化状况、平安会议状况、平安活动状况、平安奖惩状况、平安文件、平安事故隐患整改状况、平安生产管理阅历等资料。 第
30、四章 教化培训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学问,熟识有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驾驭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运用新设备,必需对从业人员进行特地的平安生产教化培训,驾驭平安防护措施和平安技术特性。 第三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特地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制定平安教化培训安排,坚持定期教化和日常教化相结合、专项教化和普及教化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平安宣扬教化覆盖面不得低
31、于95%,确保培训教化效果。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平安工作的负责人、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应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平安培训,具备相应的平安管理学问。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平安学习培训和宣扬教化记录制度。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举办单位、学习内容、人员签到册、考试试卷及考核成果等。 第五章 举报与嘉奖 第三十六条 建立平安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举报嘉奖制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件地址,受理举报人的举报。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嘉奖。 受理举报时应将举报事项、时间、地点、可能存在的危害和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清晰。 第三十七条
32、 群众举报的事项,要刚好核实和处理,核实和处理状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被举报单位要仔细整改举报事项,并将整改状况上报查处部门。 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在受理举报后10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八条 对举报人的有关状况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举报单位和社会泄露举报人状况。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或人员,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举报范围包括: (一)不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平安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或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从事危急化学品运输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平安设施未依法与主体工程同
33、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用的; (四)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支配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 (五)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者有关人员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六)其他平安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 第四十条 对举报的事项经调查属实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赐予举报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嘉奖。 第四十一条 举报事项调查属实的,应刚好通知举报人领取举报奖金。 举报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指定部门领取奖金;托付他人代领奖金,代领人应出示本人和举报者的有效证件。领取奖金的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领的,按无人领取处理;特别状况不能按时领取的,须出具相关
34、证明。 对同一事项的举报只嘉奖一次,嘉奖对象为首先举报者。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发生平安事故后,应当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单位无力抢救时,应当马上恳求就近的救援、医疗单位及有关部门救援。 严禁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刚好、照实报告平安事故状况,不得隐瞒上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上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4小时内上报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应在6小时内上报省交通厅。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有关规定,刚好向当地人
35、民政府或平安生产委员会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事故缘由、事故发生后实行的措施等状况。 事故详细状况调查清晰后,书面补报事故的具体状况。 第四十四条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赶赴现场,调查事情状况,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根据四不放过(事故缘由不查清晰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缘由,查处事故责任人,总结阅历教训,实行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追究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交通厅负责说明。 第四十七条
36、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平安管理规定 3.2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平安管理对车辆、船舶的详细要求。 本规定适用全区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本规定引用的法律标准:道路交通平安法、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 3.21.2道路平安管理 1)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和道路交通平安法实施细则,以保证道路交通平安。 2)严禁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惫驾驶、违章超车、违章停车、夜间违章运用灯光、违章超载、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及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平安头盔等违章行为。
37、3)严禁无道路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马路客运、货运、汽车修理、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驾驶员培训。严禁无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禁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非客动车辆营运载客。 4)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变型机)等农业机械的平安监督管理和平安整治。 5)对事故多发地段,马路管理部门要完善平安防护设施和标线,健全马路路口信号灯或让行标记。 6)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平安教化,严禁疲惫驾驶,严禁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参与营运,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输。 7)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的监管,对严峻违反交通法的司机和车主要停止或
38、取消其驾驶资格,并通知马路运输管理部门停止或取消其营运从业资格。 8)加强道路交通平安宣扬工作,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遵守。开展交通平安四进活动,即:交通平安进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加强和提高车主、业主.、驾驶员和群众的遵纪遵守法律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 3.21.3水上交通平安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需严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和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水上交通平安。 2)严禁船舶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严禁短途无证客船运输、非客船载客运输。严禁船舶带病运行。严禁船舶恶劣天气营运和冒险航行。 3)取缔无船舶证书、无船名、无港藉标识的船舶。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 4)渡口设置
39、单位必需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办理渡口设置许可证、渡口登记证书、渡口检验证书和渡工(船员)证书方可从事渡运。严禁无证渡运。 乡镇船舶必需遵守江西省乡镇船舶交通平安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同时乡、镇政府必需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平安管理机制,落实平安管理责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平安监管,整治水域通航环境,严禁占用航道捕捞、养殖、采砂、淘金等行为。 6)取缔非法滩涂造船,刚好打击新出现的非法滩涂造船场点。 7)水上交通平安执法检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游船。危急品运输船。 检查内容: (1)有关船舶证书是否齐全、合格有效、船证
40、相符。 (2)船舶是否超载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线上渡运。 (4)船员证书是否合格有效、人证相符,船舶配员是否符合规定。 (5)船舶经营资质,是否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6)是否超载运输。 (7)加强对水上运输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法和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等平安法规的宣扬、教化、培训以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平安技能。散装液货船人员应通过平安学问和操作技能特别培训,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别培训合格证方准上岗作用。 3.22 旅游景区平安管理规定 3.2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旅游景区平安管理详细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旅游景区。 3.22.2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应制定景区平
41、安责任制,明确规定领导、部门、员工各自的岗位平安职责。 3.22.3 建立景区平安检查制度;进行以贯彻执行国家平安法规政策的状况、景区平安管理、平安条件、存在的隐患等方面的平安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对各级领导、部门、员工落实平安责任制、平安培训、岗位平安技能方面进行检查; 2)对景区的环境、标记、平安设施方面进行检查; 3)由企业领导组织采纳座谈分析、项目比照的方式对企业的平安机构、人员、职能、制度、经费投入等平安管理效能,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促使企业完善平安管理,提高平安管理效能。 4)除每日进行常常性平安检查外,每年应定期进行2-4次群众性大检查。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5
42、)开展平安检查,必需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详细安排,检查要有台帐记录。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改进,发觉隐患刚好整改解除。 3.22.4 制定全员平安教化培训制度: 企业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必需经过平安教化培训后方能上岗工作,平安教化工作按平安培训教化规定的要求进行。特别工种必需按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方法的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3.22.5 景区内有潜在危及游客平安的地域、通道要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记,提示游客留意平安。在危急地段要安置防护设施以保证游客的平安。 3.22.6 景区内的缆车、高架索道等设备,必需符合有关平安标准,并应常常检查保养,确保平安运转。 3.22.7 要制订突发平安
43、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旅游平安事故制订相对应的援救措施。景区内应备有常用应急药品,以便能刚好为游客供应帮助。 3.22.8 景区必需有专职或兼职平安员,负责对景区进行常常性的巡查,发觉有担心全因素、平安隐患,刚好报告管理部门。并应刚好实行有效措施解除隐患,确保景区平安。 景区环境必需清洁、干净,刚好清除旅游垃圾,爱护景区不被人为污染 某某公司平安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平安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爱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平安生产,经公司办公会探讨确定,执行以下平安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平安生产方面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公司将赐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惜、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果的。 3.同严峻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果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刚好发觉设备、平安存在重大隐患,并刚好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指责教化不思悔改的,应分别赐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峻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平安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