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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石油管理制度篇 书目 石油销售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增加*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刚好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以及全部从事劳动的员工。 第三条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集团公司等相关管理规定。 第四条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
2、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其次章 职责 第五条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公司平安管理领导小组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公司综合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四)公司综合办公室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五)各部门负责协作综合办公室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运用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所需费用进行预算支付。 第六条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
3、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第七条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 公司要依据各自作业场所确定各自存在危害因素的主要目标和危害因素类别。 第八条工作要求 (一)培训 公司综合办公室依据平安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二)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平安状况下,去参加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加救援。 (三)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刚好上报公司平安管理领导小组; 2、公
4、司平安管理领导小组刚好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刚好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支配人员进行启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四)应急物资管理 1、公司应依据各自实际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并设有专人管理. 2、防爆区作业应有可燃气体检测仪,定期检测或保养,确保作业平安。 第九条监督与惩罚 (一)公司应督查库站对平安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和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纳入平安绩效考核,进行惩罚。 (二)公司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平安绩效考核,进行惩罚。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
5、行。 石油气灌装站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提高设备运用效率,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主机、辅机、电器设备等的事故管理。 3 职责: 3.1各轮班(组)负责调查一、二级事故的缘由分析及事故填报工作,本着“三不放过”原则教化员工,实行有利措施进行整改,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按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看法上报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 3.2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负责三、四级设备事故的缘由调查、分析、整改工作,并按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理看法,进行考核落实。 4 事故级别的划分:按事故的经济损失价值分为: 4.1一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1-49元之
6、间。 4.2二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100元之间。 4.3三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101-500元之间。 4.4四级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1元以上的。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事故的报告、分析 5.1.1各工序(班组)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需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照实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三份,按规定程序上报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第一负责人审核后,返还责任部门二份。 5.1.2 事故发生部门在报告单上应提出详细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到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2事故的分析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推托扯皮。如涉及到事故缘由无法确定时,应爱护好现场,由液化石油气灌
7、装站第一负责人组织进行分析确定,对最终确定的缘由,责任部门必需执行裁决。 5.3事故的处理 5.3.1事故处理按事故级别按下列标准进行: 1、一级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人,责任人罚款30元/人; 2、二级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40元/人,责任人罚款60元/人; 3、三级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人,责任人罚款150元/人; 4、四级事故:生产主管罚款100元/人,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180元/人,责任人罚款250元/人。 5.3.2事故惩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5.3.3责任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责任人担当受害人的医疗费及误工(人员工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分月扣回。 5.3.4 责
8、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交由刑事部门处理。 石油库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方针,最大限度地削减事故隐患的产生和存在,提高石油库的平安保障实力。制定本规定。 1.2事故隐患管理中应仔细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已经存在的事故隐患,油库有实力解决的,要限期整改;解决有困难的,要向上级公司写出书面报告。整改之前,油库应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于更新改造和基建等新造成的事故隐患,应追就成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因工作疏漏而没有查出的事故隐患,在其酿成事故时,应视状况追就检查人员的工作责任。 1.3各级公司及石油库除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劳动部劳部
9、发1995322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及上级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 1.4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所属各级石油库。加油站参照执行。 2石油库事故隐患的范围和分类 2.1石油库事故隐患的范围。 凡可能导致发生着火爆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石油库事故的作业场所、设备(施)的担心全状态,人的担心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均属石油库事故隐患的范围。主要包括: 2.1.1在油品收发、储存及施工检修等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火灾、爆炸等作业环节及场所的担心全状态。 2.1.2设备年久失修、超期服役、老化、技术落后,平安的不到保证。 2.1.3对职工健康有影响的工作环境污染和生活设施。 2.
10、1.4防火间距不够、消防不配套等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不良因素。 2.1.5人员平安意识不强,素养差及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等管理缺陷; 2.1.6各种形式检查中查出的阻碍平安生产的各类问题。 2.1.7职工群众及地方和上级部门提出的影响平安和环境卫生的各类问题。 2.2事故隐患的分类 2.2.1按可能导致事故的起因,可以分为:火险、设备、电气、尘毒等事故隐患。 2.2.2按隐患的性质,主要分为: 1、单向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扩大的隐患。如油罐等金属设备的金属疲惫、腐蚀、陈旧和老化。这是石油库设备最危急的事故隐患之一。 2、交变隐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周期性改变的隐患。如石油库设备的冻害
11、、汛灾及油泵卸油时的汽蚀现象等。 3、固定隐患:指不随时间推移而发生改变的事故隐患。 4、随即隐患:在作业过程中不定时的突发危急因素。 2.3事故隐患得分级。依据可能导致石油库事故的大小,石油库事故隐患,分为四或五级。即: 2.3.1石油库特殊重大事故隐患(或称股份公司级):系指可能导致发生国家劳动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中特殊重大或重大事故隐患。即: “特殊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干脆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以上,或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2.3.2石油库重大事故隐患(或称销售公司级):系指可能导致发生集团公司重
12、大事故和销售公司一级及以上事故的隐患。既: 1、职工伤亡重大事故隐患: 一次轻伤11人及以上; 一次重伤3至10人以上; 一次死亡1至2人以上; 2、石油库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10吨以上; 3、火灾重大事故隐患: 一次死亡3人以上; 一次重伤10人以上; 一次、重伤合计10人以上; 一次受灾30户以上; 一次干脆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2.3.3石油库一般事故隐患(或称省、市公司级):系指可能导致发生石油销售总公司三级至三级以上事故的隐患。即: 1、职工伤亡一般事故隐患: 一次轻伤10人及以下; 一次重伤2人及以下; 2、石油库生产一般事故隐患; 一次跑(冒、漏)油及
13、油料变质10吨及以下; 一次漏油100吨以下; 一次干脆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下。 3、火灾重大事故隐患: 一次死亡3人及以下; 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下; 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下; 一次受灾30户及以下; 一次干脆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下。 各省(区)销售公司可依据是否有下属公司的实际状况(自行确定)将其划分为二个级别。 2.3.4石油库小事故隐患(或称石油库级):系指可能导致发生石油库四级及以下的生产事故。即: 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0.5吨及以下; 一次漏油0.5吨以下; 一次干脆经济损失1000元及以下。 3评估和报告 3.1企业内部评估、报告 3.1.1评估组织。各级公司、石油
14、库平安委员会的一把手应主持并组织成立评估小组,对所发觉的事故隐患进行内部评估。评估小组成员一般应包括: 1、公司或油库的平安保卫科(股)、工务(设备)科(股)等有阅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的工人技师等; 2、必要时,可另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如:压力容器探讨所、电业、房建、消防)以及上级公司和当地老动行政部门派员参与。 3.1.2评估标准。 1、推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标准,主要有: (1)石油库设计规范;国家有关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规范标准、有关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等。 (2)总公司颁发的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石油库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石油库平安管理制度等制度、标准。 2、应科学仔细地分析隐患导致事故
15、或危急事务的可能性程度和事故或危急事务可能产生后果的严峻程度。 3、推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标准,同时,也是整改的标准依据。 3.1.3报告对事故隐患实行逐级报告制。即: 1、经石油库组织评估,一旦发觉公司级事故隐患,应马上报告上级公司,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级。 2、经省(区)公司组织评估,一旦发觉属重大或特殊重大事故隐患时,应马上报告销售总公司,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级。 3、经销售总公司组织评估,一旦发觉属特殊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由石油库所在地公司按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5322号文颁发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应马上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
16、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3.1.4石油库的事故隐患评估方法如附录。 3.2特殊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 3.2.1按“规定”,特殊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3.2.2重大或特殊重大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隐患类别; 2、事故隐患等级; 3、影响范围; 4、影响程度; 5、整改措施; 6、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7、整改目标。 4组织管理 4.1成立隐患管理小组 4.1.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石油库应成立以主管平安经理为牵头的隐患管理小组; 1)存在特殊重大事故隐患石油库,应由主管公司
17、一把手牵头组建隐患管理小组。 2)特殊重大事故隐患,应由省(区)级公司一把手牵头组建隐患管理小组。 4.1.2隐患管理小组成员,一般由平安会成员兼任。时常管理工作由储运或安保部门负责。 4.2隐患管理小组的职责: 4.2.1驾驭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4.2.2制定应急安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4.2.3进行平安教化,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实行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2.4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整改措施的落实状况; 4.2.5随时驾驭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改变; 4.2.6保
18、持消防器材、救援用品完好有效。 4.3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4.3.1发觉事故隐患的检查等记录; 4.3.2企业内部评估、报告; 4.3.3按“规定”进行的初步评估、分级和评估、报告; 4.3.4完期和日常的检查检测记录; 4.3.5险情照片(录相)及其他技术资料。 4.4事故隐患的日常检查和监督 4.4.1对已发觉事故隐患的检查,应列入省(区)级公司年检、主管公司季检、油库月检、科(股)周检和班(组)日检查的重点内容。每次检查均应填写检查记录。发觉异样现象应刚好向平安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 4.4.2重大事故隐患应列入巡检工作的必检项目。 4.4.3对设备事故隐患,应依据其不同类
19、别、分别支配机修、电气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每季度至少一次的专项检查。 4.4.4各级公司、石油库工会组织督促并帮助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5整改 5.1经评估认定的事故隐患,一般做以下处理: 5.1.1视察运用:实行了适当平安技检措施后 ,尚能短期运用,但需接着视察的设备(施)。 5.1.2整改运用:实行了更新、修理等适当的整改措施后,可能消退危急隐患,而正常运用的设备(施)。 5.1.3停止运用。适应于随时有发生重大事故可能;但有修理价值,而工程量大,短暂无力修理或待批安排修理的设备(施)。 5.1.4整改拆除或异地新建。适用于无修理价值,需马上拆除、报废的设备(施)。 5.2事
20、故隐患整改项目的管理 5.2.1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由公司储运或基建部门;石油库的设备(工务)或安保部门负责。 5.2.2凡形成固定资产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由公司主管技术改造部门按有关规定,以平安技术措施纳入技改投资规模统一管理。限额以上的项目由总公司安排部审批;如需总公司安保基金补助的一般项目,由销售总公司安委会组织审批。 5.2.3凡是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补助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企业应先办报批手续,再列入安排。撤消或调整已经上报批准的整改项目或安排,应按同样手续办理。 5.2.4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石油库的主管公司筹集,必要时报请上级公司赐予补助。但对下列状况,不属于补助的范围: 1、办公
21、设施、生活福利设施、与生产无干脆关系的各项设施隐患; 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投产后5年内发觉的各类隐患; 3、属于大修、更新项目; 4、未按规定进行评估,或评估资料不完备的项目。 5.3事故隐患项目安排的编制和审批。 5.3.1事故隐患石油库的主管省(区)级销售公司于每年6月前报批下年度新开项目建议书。 5.3.2销售总公司安委会办公室部依据上报的建议安排,与总公司综合安排部核实规模和平衡资金后,报总公司安委会审定,由安委会主任批准下达执行。 5.4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执行与检查 5.4.1股份公司平安环保部负责特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执行状况的督促检查与协调。 5.4.2石油库主管公司对事故
22、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 5.4.3石油库主管公司应建立项目负责制,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项目负责人应对实施进度、资金运用、设备材料落实、工程质量等全面负责,并定期进行考核。 5.4.4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状况表(如附表一),按季、年上报总公司安委会,项目以总公司安排为准,季报为下月5日前,年报为下年1月底前。 5.4.5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状况,除报表外,企业应每年总结一次,并于下年1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报总公司安监部。 5.4.6对于完不成总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年度安排的单位,除了通报指责外,还要影响平安生产先进单位的评比和下年度补助资金的支配。 5.5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 5.5.1以竣工的事
23、故隐患整改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由工程主管部门或单位报请企业主管平安技术措施部门,按隐患管理权限组织考核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附表二,连同补助项目的财务决算,一并报总公司。 5.5.2按“规定”“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应刚好报告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申请审查验收。” 5.5.3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按“谁投资管理谁验收”的原则,由省级及以下公司组织验收。 6嘉奖与惩罚 6.1对刚好发觉事故隐患,主动整改并有效阻挡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赐予表彰和嘉奖。 6.2对存在有险不查、漏查、查出来不修以及隐瞒不报的单位,应赐予指责教化,并责令上报。 6.3对重
24、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改或未实行防范、监控措施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峻的,可赐予经济惩罚或提请主管部门赐予单位法定代表人行政部门处分。 6.5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实行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石油公司质量、计量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质量、计量管理 第一条 公司各级油品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监管分别及“管理工作必需管质量”的原则。油品质量管理重在过程管理、环节把关、主动监测、制度完善、持续改进,限制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购销存各环节的产品质量合格。 其次条 质量、计量
25、管理标准与制度 公司安排与油气销售部制定油气产品相关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制度和流程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化工品销售部制定化工及燃气产品相关计量管理标准、制度和流程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所属单位可在产品经销公司制定的标准及制度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标准和制度,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备案。产品经销公司在必要时对所属单位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 质量、计量管理组织机构 (一)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要成立质量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公司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计量的监督运行。 (二)公司安排与油气销售部负责油品质量、计量的相关制度、标准、流程的制定及主要监督,化工品销售部负责化工及燃气损耗标准的制定及主要监督,
26、平安环保质检部负责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计量相关工作的协助监督,党群工作部负责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的质量、计量相关新闻违纪和媒体应对工作。 (三)所属单位总经理是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产品质量负总责;主管零售的副经理是库站各环节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管理的责任人;所属单位业务部门详细负责本单位所属库站的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管理及顾客投诉;所属单位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的新闻危机和媒体的应对工作。所属单位库站运营管理部门是油库、加油站、中心仓产品质量的管理部门。所属单位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调运管理部门是入库产品的质量管理部门。所属单位应
27、设立必要的常规化验室进行入库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的常规检测,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化验室。租赁油库、中心仓的产品质量管理,由所属单位详细派计量员或化验员驻库,对油品、化工及燃气产品质量进行源头监管。 第四条 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运营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对加油站油品、中心仓化工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监督抽检安排,确保产品质量。被抽检产品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时,由各单位主管质量的副经理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及处理状况书面上报公司平安环保质监部。 第五条 出现质量事故时,马上停止经营活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特地负责调查处理质量事故,并刚好上报公司平安环保质监部。 第六条 对出现重大质
28、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的,将对其干脆责任人和相关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赐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七条 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运用计量标准、器具,严格依据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第八条 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计量检测数据不一样时,以产品经销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检测数据为准;各单位之间计量检测数据不一样时,以社会标准器具检测数据为准。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检测数据不一样时,以集团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或工作计量标准器具的检测数据为准。 第九条 所属单位因定期对储、运输产品进行数量盘点、核准,做好物资保管和运输工作。 中石油平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29、一条 为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削减平安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平安与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确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平安”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完善平安监督机制,采纳先进适用平安技术、装备,抓好平安生产培训教化,坚持平安生产检查,保证
30、平安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急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平安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安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削减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平安建设,开展平安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根据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平安生产合同;为员工创建平安作业环境,供应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
3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运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其次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政正职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平安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平安、消防平安、交通平安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平安生产工作。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平安生产年度工作安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平安生产大检查,
32、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平安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务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安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平安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确定表彰事宜; (八)探讨确定平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实行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平安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平安工作安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平安工作; (三)组织实施平安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平安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状况; (五)驾驭平安生产动态,通
33、报平安信息,遇重大问题,刚好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特地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意工作须要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依据实际设置特地平安管理机构或专职平安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34、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须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平安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平安生产的培训、询问、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供应有关询问以及平安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平安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全部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平安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好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根据“谁主管
35、、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需仔细履行各自的平安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平安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平安生产责任制状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平安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平安总监、副总监。平安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平安副总监可以兼任平安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修理等平安监督站、所。平安监督站由专职平安监督和兼职平安监督组成。平安监督人员必需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
36、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平安监督工作。 其次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平安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修理以及其他重大危急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平安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平安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需派驻专职平安监督。 其次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平安总监、平安监督和平安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平安技术 其次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平安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平安技术探讨与开发,提升平安技术水平。 其次十三条 企业要主动开展平安生产领域的国际沟通与
37、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平安技术的引进、消化、汲取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平安科技成果,主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刚好淘汰危及平安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平安。 其次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平安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平安预评价和平安验收评价。 其次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平安评价和评估,刚好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修理保养,使之符合平安技术生产条件。 其次十六条 企业要激励和引导员工主动参加平安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
38、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平安教化培训 其次十七条 企业应实行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平安生产教化和培训,提高员工平安技术素养,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实力。未经平安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其次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生产学问和管理实力。 其次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平安教化”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平安教化,建立健全平安教化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级平安教化”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平安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平安教化,并
39、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运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特地的技术培训和平安教化,考核合格后方可运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平安接着教化,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实力。 第七章 平安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平安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平安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平安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平安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平安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
40、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依据季节改变、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别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平安检查或专业平安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平安生产联系点进行平安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平安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平安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觉的问题及其处理状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状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状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惩罚方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惩罚力度。对检查中发觉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1、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订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峻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觉的事故隐患,应责令解除,重大事故隐患解除前或在解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急区域内撤出,责令短暂停产停业或者停止运用;重大事故隐患解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复原生产经营和运用。对检查中发觉一时不能马上解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安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急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急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急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急源处于受控状态。
42、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平安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协作,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平安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平安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平安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须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平安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平安技术措施安排和事故隐患治理安排由平安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支配的项目由规划安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安排; (二)企业安排、财务部门应将平安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安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平安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安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安排
43、之中或单独编制安排下达;须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平安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平安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安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平安技术措施安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安排和平安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三条 平安技术措施安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平安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平安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急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记;采纳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劲或人工操作有危急的作业所实行的协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退工作中的噪声、振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协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协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扬教化:包括平安技术、劳动爱护的探讨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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