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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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 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 展的意见和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23-2025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 计划。一、总体要求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 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达到推荐标准的占比 达到15%以上,达到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标准2家以上; 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占比65% 以上;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
2、率100%,配备2名以上全 科医生;村卫生室标准化率95%以上,公有化率85%以上。 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升 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二、重点任务(一)完善体系建设1 .推进医共体建设。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切入点,统(二)落实工作职责。要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 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把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健康 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本部门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改善民生 和建设健康桂阳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政府 对基层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按照医 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要求落实投
3、入责 任。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 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要梳理和修订完善现行有关政策,形成 工作合力,促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严格督导考核。建立目标考核机制,严格基层卫 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督导考核。县直各相关单位对本行动 计划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要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定期 调度督导,组织开展评估,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同时,要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支持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各 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有序推进以县级医院(含 中医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县级医院 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
4、到2025年底, 力争建成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具备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 水平)。(责任部门:县医改办、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2 .以信息化手段推进分级诊疗。县乡村一体,以信息化 为纽带,以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为龙头,打造规范化、 体系化的远程会诊、双向转诊、影像诊断、多学科会诊、心 电诊断、超声指导、病历资料共享、培训教育、医疗业务监 管、病历质控、医院管理、慢病管理、健康档案管理等医疗 服务信息平台。(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3 .推动公卫应急体系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至少要配备一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村(居)民委 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实现全覆盖。持续
5、推进“优质服 务基层行”活动,推进急诊科达标、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 发热诊室和患者转运能力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和设置 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服务能力。到2025 年,中心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100%, 一般 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发热诊室建设比例达50%, 提高基层疾控能力和应急反应水平。(责任部门:县卫生健 康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 .推深做实签约服务项目。充实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 励医共体牵头医院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生、退休医生参与 签约服务,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上门医疗服 务、长期处方服务等。根据签约居民需求灵活确定签约周期, 逐
6、步完善签约服务包内容。落实并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签 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 分担,真正体现家庭医生劳动价值。(责任部门:县卫生健 康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 .充分发挥中医特色。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等 特色专科建设,到2025年底,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 制乡镇卫生院建设有中医馆,2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 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20%的行政 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社 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
7、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适 宜技术。(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二)加强财政支持6 .明确财政保障。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公益 类事业单位,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按政策规定 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7 .统筹基础建设。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 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县级财政状况统筹 安排。(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三)强化队伍建设8 .强化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 按照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4人、1人标
8、准落实人员编制。县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严禁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 违规借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予以清退。(责任部门:县委 编办、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9 .加强人才储备。认真落实湖南省实施的农村订单生和 本土化大专培养计划。2022年至2024年,每年在湖南环境 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培养14名(以每年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乡村医生(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所需培养资金由县 财政按1万元/人/年的标准予以补助。对经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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