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起草说明.docx
《《鹿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鹿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起草说明.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关于鹿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起草说明一、制定背景鹿城区政府质量奖系鹿城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 根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城区产业高质量 发展“优80条”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鹿政发2023 34号)最新产业政策内容精神,现对鹿城区政府质量奖 评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行再次修订。二、主要内容办法共六章。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目的、奖项设置、评审 依据、产业导向等内容。奖项分设“区政府质量奖”和 “质量管理创新奖,每年获“区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 创新奖”的各不超过5家,并明确重点鼓励与支持的行业 和企业。第二章组织管理。明确建立鹿城区政府质量奖评
2、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区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评 审办),区评审办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明确区评委会、区 评审办的主要职责,并对评审组及评审专家作出了规定。第三章申报条件。在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行业地位、 创新能力、诚信经营等方面明确了鹿城区政府质量奖的申 报条件。第四章申报及评审程序。明确了由区评审办公开发布 申报通知,并按评审规定程序组织资格审查、资料评审、 现场评审、审查表决、初选公示等工作。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主要对评审工作经费、获奖企业 (组织)社会责任、评审人员规定等作了明确规定。第六章 附则。主要明确本办法施行日期以及原管理办 法废止等内容。三、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办法修订,为贯彻落实温州市鹿城区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鹿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优80条”的若干政策 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与区最新产业政策的要求保 持一致,现将办法内容修订如下:将原办法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中,涉及 “产业政策奖励”的相关表述删除。第十五条原“按照相关产业政策予以褒奖”改为: “颁发证书和奖牌”。第十六条原“奖励经费”预算,删除。第十七条原“追缴奖金”,删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鹿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城区 政府 质量 评审 管理办法 2023 修订 起草 说明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