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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篇 书目 第1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方法制度 第2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第3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负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部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需进行平安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或持过期证件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平安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实力。 五、经考核成果合格者,由有关部门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合格者
2、,应重新培训。 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动失效。 七、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他人。 八、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需重新进行平安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十、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赐予指责教化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峻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加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意识和实际平安从技能,削
3、减伤亡人数,保证平安生产,结合煤矿详细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3、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简单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平安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平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书目规定。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干脆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作业 (3)危急化学品平安作业 (4)叉车 (5)压力容器 4、职责 41由管理部保管特种作业证书;并由平安管理员负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5、一般规定 5.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
4、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阻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平安技术学问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急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中学或者相当于中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5.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特地的平安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
5、业。 6、培训 6.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平安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6.2已经取得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6.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6.4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7、复审 7.1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
6、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7.2特种作业操作证须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平安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状况; (三)平安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须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根据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7.4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与必要的平安培训并考试合格。 7.5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7.6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7、 7.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8 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7.9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7.10企业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运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7.11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运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方法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简单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
8、他人及四周设施的平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干脆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养,干脆关系到重要岗位的作业安危,对煤矿平安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此,必需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详细管理方法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 1.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酷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相应工种的平安技术学问,参与国家规定的平安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果合格;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须要的其它条件。 二、上岗前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
9、特地的平安技术培训,经平安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与调动 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如有工作须要,必需通知劳资科、安监科,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动。 凡任用未经培训、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1. 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必需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初训、复训的申报组织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与复训,只有经复训考核合格才能接着从事本工种作业,不合格者要进行复培,经复培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3. 补考不及格者罚款500元。 4. 无故不参与复训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无故不参与补考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同时赐予区长、书记、主管培训的技术员每人次各200元的惩罚。 5. 特种作业人员在外出培训期间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素养提高。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进行惩罚。 6. 职工学校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状况,定期委派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各区(科)领导赐予协作,对拒不协作的区(科)领导,视情节轻重惩罚款,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五、其他外培人员管理,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六、本方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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