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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制度篇 书目 社区卫生服务医疗平安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社区医疗秩序,保障社区医疗平安,规范社区医疗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适用于福田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是指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化和安排生育”为一体(即六位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第四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实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不得超范围执业。 第五条 医护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并在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注册。 第六条 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第七条 应当依法书写病历,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门诊病历资料。 第八条 接急救电话或者接到急救
2、恳求的,应刚好出诊,刚好检查并记录患者生命体征,刚好记录出诊、接诊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第九条 下列情形应当刚好转诊并予以记录,不得延误,但必需就地抢救的除外。 1)严峻威逼或者可能严峻威逼生命健康的颅脑损伤、腹部损伤等急症和重症疾病与损伤; 2)现有技术水平不能明确诊断或者不能刚好正确诊断的疾病与损伤; 3)1岁以下和60岁以上病情困难的患者; 4)社区治疗3天疗效不明显的; 5)须要住院治疗的; 6)甲类传染病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部分乙类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其他认为应当转诊的。 第十条 严禁下列检查、治疗和预防接
3、种行为: 1)严禁胎儿b超性别检查; 2)严禁擅自由社康中心以外进行输液治疗服务; 3)不得在夜间进行药物过敏试验和青霉素类药物首次注射; 4)不得运用自带注射药物,但患者书面确认且有证据证明自带药物是从上级医疗机构取得并自愿担当药物运用平安责任的除外; 严禁运用自带的需冷藏、避光等特别保管的注射药物、青霉素、克林霉素、中药清热解毒静脉注射剂、血制品,以及疫苗等生物制品。 5)严禁运用毒、麻等法定限制运用药物和禁忌运用的药物; 6)严禁未经批准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外进行预防接种。 第十一条 护理人员应当刚好记录垂危或者病重患者生命体征和检查结果,亲密视察与记录过敏药物皮试者,刚好发觉和抢救过敏
4、性休克患者,刚好处理其他严峻不良反应。 第十二条 应当运用所属医疗机构统一选购、配送的药物,不得擅自选购药物。 应当坚持平安、合理、经济用药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规范,熟识各种药物的禁忌运用规范。 依法履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 依法处理医疗废物。 第十四条 依法履行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务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义务。 第十五条 依法履行安排生育、慢病防治、健康促进、老年和妇幼保健义务。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当刚好封存相应实物,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第十七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
5、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护士管理方法其次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第七条规定,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5款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2款规定处理。 其次十条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未造成人身损害结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发生医疗事故致患者死亡或(卫生文秘网: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者残疾的,比照或者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 其次十一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据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八条规
6、定处理。 其次十二条 本制度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1、仔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务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2、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需熟识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和报告方法。发觉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马上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网络直报,特别疫情依据要求马上电话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人员配备及要求 (1)有一名分管主任详细抓传染病报告工作。建立中心传染病报告自查小组,每月定期对中心该项
7、工作进行检查和质量限制。 (2)设有至少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登记、报告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并专册登记传报的病例,督促有关科室做好传报工作。 (3)定期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治学问和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新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上岗之前,必需进行传染病报告工作的培训。 (4)对不执行本制度或因违反规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进行处理。 4、传染病报告卡填报要求 (1)做好门诊登记工作,定期检查填写门诊工作日志,凡发觉确诊为传染病时,要在门诊工作日志表上登记患者的具体家庭地址和病名。 (2)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
8、后,应马上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发病卡、专归卡、死亡卡的报告。 (3)传报卡要求填写精确、完整,要做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 (4)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工作;无直报条件的单位疫情管理人员收到报告卡后,按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的要求先将卡片内容电话报告所在辖市(区)疾控中心,再将传染病报告卡寄出。 (5)卡片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5、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预防限制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进行报告。 (2)对其它乙类传染
9、病病人、疑似病人如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进行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4)一旦出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疑似病人、或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务的疾病的传染病疫情,需马上电话告知所在辖区疾病预防限制中心。 (5)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试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甲类传染病及根据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试验
10、室进行审核确认。 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试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6)每月5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已报病例卡片的诊断改变和转归状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解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7)在传染病漏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生的未报告病例,要刚好补充录入。 社区卫生服务资产平安制度 第一条 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三账一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其次条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驾驭设备平安运用程序,规范操作。 第三条 定期做好设备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
11、运用率。 第四条 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刚好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第五条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条 加强资产的存放、保管工作,下班后锁好门窗,做好资产的防盗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差错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 1、成立医疗质量监控组织,由中心主任担当组长,医疗康复部负责人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负责监督本中心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状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做好相关的询问服务以及医疗纠纷调查、核实工作。 2、制定防范、处理预案,主要内容应是针对简单引发医疗差
12、错事故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看法等因素制定相应预防措施,进行目标管理。 3、严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 4、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的报告制度。实行医务人员科室医疗质量监控组中心主任报告制度,同时上报辖县卫生行政部门。 5、实行医疗差错事故的责任分析、惩罚及整改。 (1)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对医务人员、科室在医疗差错事故中的责任进行逐级分析,明确相关责任及程度。 (2)依据责任程度,即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稍微责任进行相应惩罚,并依据造成差错事故的缘由,责成责任
13、人、科室、机构进行整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为防范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2、发生或发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院名称; (二)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性别、科室、专业、职务和/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 (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 (五)实行的医疗救治措施;
14、(六)患方的要求;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医院应当马上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马上逐级报告至卫生部。 4、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和医疗事故的缘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 (二)协议执行安排或执行状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状况; (四)
15、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5、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协商(调解)解决后7日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二)双方当事人签定的协议书或行政调解书,载明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 (三)双方当事人签定的或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执行安排或执行状况 (四)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状况; (五)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六)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6、医疗事故争议
16、经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二)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执行安排或执行状况; (三)医疗机构对当事医务人员的处理状况; (四)医疗机构整改措施; (五)对当事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建议;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7、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本制度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探讨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探讨制度 依照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
17、疗质量,确保医疗平安,特制定本院疑难病例探讨制度。 1、针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准确的病例,应刚好组织病例探讨。 2、探讨疑难病例前,负责主治的科室或经治医师需主动作好打算,并通知本科及相关科室参与。 3、探讨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看法(病例由经治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出总结,明确诊断及治疗方案。 4、疑难病例探讨由经治医师记录,并将探讨的综合看法载入病历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
18、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接班时,应巡察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状况,并做好书面、口头、床旁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当天新入院的病员、手术病员、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书面、口头、床旁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状况的处理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对急诊人员入院病员刚好检查,书写病历,赐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进行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马上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需向值班
19、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到休息时,应依据状况赐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书面交待危重病员状况及新入院病员状况,向经治医师交清尚待处理的工作。 9、坚持危重病人床旁交接班制度,严密视察病情改变,有具体的病情改变记录。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诞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诞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诞生缺陷监测工作,填写围产儿状况调查表、诞生缺陷儿登记卡。 2、填报范围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诞生体重1000克)至诞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不包括安排外引产。若双胎或多胎均为缺
20、陷儿,则需每例各填一张诞生缺陷儿登记卡。 3、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4、填报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围产儿状况调查表、诞生缺陷儿登记卡报所在辖市(区)妇幼保健所。 5、参与相关的工作例会和培训;负责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6、加强诞生缺陷监测的质控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 某社区卫生服务消防平安制度 第一条 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共物品保管,防止丢失。 其次条 从事电工、驾驶等工作人员,必需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 第三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物品要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操作常规,防止因管理不当出现意外
21、状况。 第四条 动用明火需书面申报,取得同意后方可运用,非特别须要禁用电炉。 第五条 加强消防器材和设备管理,定期检查,严防丢失损坏,严禁挪用。保持防火通道通畅,防止堵塞。 第六条 严禁将个人现金及珍贵物品存放在办公室或办公桌(柜)内,要加强个人物品保管,防止丢失。 第七条 科室下班前应做好平安防范检查,切断水、电、火源,无人时应刚好关窗锁门。 第八条 珍贵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发生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纠纷要刚好报中心主任,并留意爱护现场及做好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爱护医务人员职业平安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爱护医务人员职业平安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严格
22、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特殊是门(急)诊医务人员在接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实行相应的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二、放置医疗废物的容器应符合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一旦发生锐器刺伤严格按锐器刺伤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四、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刚好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报告主管院长,艾滋病职业暴露状况医院还应每半年进行汇总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医院应担当相应的救治责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血液病
23、毒抗体检测 2、治疗 3、随访 4、建档 社区卫生服务医疗废物制度 第一条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其次条 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平安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第三条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输。 第四条 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第五条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条 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
24、要有统一标识,锋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第七条 运用专用运输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途,运输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第八条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存状况,驾驭5岁以下儿童死亡状况,为儿童保健工作决策供应科学依据。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诞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
25、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征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但不包括外省来本中心就医而死于本中心者。 3、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以实足年龄计算,计算方法是用儿童死亡时间减去诞生时间即为其实足年龄。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指刚诞生至5岁差1天的死亡儿童,其中不足28天为新生儿死亡,不足1岁为婴儿死亡,满1岁到差1天满5周岁的为1-4岁儿童死亡。 4、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每年10月15日以后补漏的死亡数放到下一年度统计。 5、建立完善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对辖区内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或自动出院的危重儿童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5岁以
26、下儿童,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填写四川省儿童死亡报告卡,于每月5日前上报辖市(区)妇幼保健所;刚好将辖区外的或无法追踪的儿童状况或资料反馈到辖市(区)妇幼保健所。 6、参与相关的工作例会和培训;负责对基层儿保医生进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补漏、活产儿补漏和质控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做到有记录可查。质控重点是流淌人口中活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同时对监测的表、卡、册进行质量检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成立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
27、,制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精确驾驭精神病人基本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刚好精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询问、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觉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觉或疑似病人应刚好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刚好驾驭病情改变、治疗状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视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与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
28、属或监护人陪伴。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务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社区卫生服务消毒制度 第一条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其次条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需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运用和回流市场。 第三条 运输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需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四条 运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第五条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
29、,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第六条 地面应刚好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刚好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第七条 运用消毒灭菌药械应驾驭运用范围、方法、留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运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第八条 开展全员消毒学问和技能培训,驾驭消毒学问,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质量监督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质量监督报告制度 1.药品质量限制小组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用药平安有效。 2.通过对本院运用药品的监督检查,积累资料,提出改进看法和淘汰品种,作为调整本院基本用药书目的依据。 3.药品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 (1)药品的外观改变状况。 (2)药品的不良反应。 (3)其他意外事故。 4.当发觉某药出现异样状况时,马上停止运用,实行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从各个环节查找缘由,予以改正,并填报好药品质量监督报告卡,逐级上报。 5.由专人定期收集药品监督报告卡,汇总后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