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试行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篇).docx
《2023年试行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试行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篇).docx(5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试行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篇) 书目 县z小学班级管理试行公约 县中心小学班级管理试行公约 一、学生课堂常规 1、上课前必需打算好本节课要用的全部学习用品,书本统一放在课桌的左上角,文具盒横放在书本上方。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宁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老师上课。老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学生立正站直,师生相互问好,在老师示意下,学生方可轻轻坐下。 3、迟到的学生先“报告”,在老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阻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意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
2、课时要用心听讲,主动思索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不顿读、不指读、不唱读。努力驾驭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主动参与探讨。发言、提问,在老师指名后才能讲话,发言时要姿态端正,说一般话,声音洪亮,语句完整,并留意文明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待老师示意后方可坐下。 6、发言时,右手自然举起,五指并拢向上举直,肘部不离开桌面。要坐姿端正、用心致志倾听别人发言,边听边想,思索别人发言内容,不打断别人发言,等别人讲完后,举手示意,得到老师允许后再发表自己观点。 7、对老师布置的作业要仔细、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假如经过思索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老师或同学。作业要整齐,格式符合规范,按时上交。 8、写
3、字要严格保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态。 9、下课时,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告辞后,待老师走出教室后,学生方可宁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10、进入老师办公室先“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二、班级卫生管理制度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挂国旗。“作息时辰表” 、“课程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 (2)、奖状一律挂在教室后黑板正上方,做到整齐、美观。 (3)、教室桌椅(讲桌、办公桌)摆放整齐,课桌内无废纸、杂物。 (4)、教室黑板报内容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围绕当月主题,内容丰富,版面设计要有特色和创意,讲究整体美、艺术美。 (5)、劳
4、动、卫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整齐有序摆放在教室后内墙角。 (6)、 教室地面、走廊干净整齐,无废纸、无杂物、无墨迹、无痰迹,如发觉异物要刚好捡拾。 (7)、 教室门窗、玻璃责任到人,常常擦拭(每星期至少一次),保持窗明几净,前后门同时打开,保持良好通风。 (8)、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划),墙壁四周无蜘蛛网。 (9)、垃圾倒往垃圾桶,不得在教室存放;垃圾桶要刚好清理,上午、中午、放学前至少倒三次,不将垃圾存放到其次天。 (10)、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齐,一下课就帮助老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三、学生平安管理制度 1、学生必需接受学校平安教化,提高平安意识和防范实力,严格遵守学
5、校各项平安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钝器进入校内。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急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内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支配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别病史,不得隐瞒。 7、对于特异体质的学生(如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班主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老师,该生可免于参与猛烈体育活动。
6、8、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刚好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9、课间文明嬉戏,不在教学区奔跑、追逐、打闹。 10、学生遭受挫折或心情苦恼,而自身又无法解除时,应刚好告知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询问室询问,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1、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12、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3、体育、试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4、遵守用电、用火规则,留意用电、用火平安,不得触碰校内任何沟通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
7、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5、当与他人发生冲突,应刚好告知家长或老师,防止冲突激化、酿成事端。 16、不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生疏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意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生疏人或其他不熟识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7、当发觉危及人身平安隐患或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知情者应刚好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18、上学、放学(骑车),要遵守规章制度,不乘坐“三无”车辆或超载车,途中不与生疏人讲话、不吃生疏人食物。第一时间回家,不得在路上玩耍,在其他人家过夜。 某机关临时周转房管理试行方法 机关临时周转房管理试行方法 为了加强
8、区级机关房产管理,合理、有效地运用房屋,结合机关实际状况,制定本试行方法。 一、机关临时周转房是指由事务局集中管理的用于临时解决住房困难对象的成套住宅。 二、居住对象只限于宁波六区(老三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外调入和部队转业的副局级以上干部。 (一)在本地(包括乡镇)享受过房改房或住房补贴的,不能承租机关临时周转房。 (二)在异地(宁波六区外)享受过房改房或住房补贴,调入我区机关一年内可以承租机关临时周转房,按5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房管处标准价格)收取。 (三)须要解决临时周转住房的外地调入和部队转业干部,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住房基本状况),单位出具证明,经组织部门核实,报机关事务管
9、理局审核同意后,依据房源可能和本人实际状况予以供应。 (四)租用临时周转房一年到期后,租用人如有实际困难需接着租用的,需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并由工作单位证明,经同意后方能接着租用。 (五)承租机关临时周转房,由用房本人同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原则上定为一年。在租赁期间,干部调离机关或正式取得宁波六区内住房的,应在三个月内将临时周转房归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三、水、电费押金由承租人向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科缴纳。 四、区级机关临时周转房的承租人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运用权。 (一)承租人将房屋运用权擅自转租、转借或转
10、让的。 (二)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违反宁波市城镇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装修住房的。 (四)无正值理由,累计二个月不交房租或闲置达二个月的。 五、本管理方法自2023年10月起执行。 六、本管理方法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说明。 备注:已经租用临时周转房的机关干部、职工,参照本管理方法执行。 某机关集体宿舍管理试行方法 机关集体宿舍管理试行方法 为了加强机关房产管理,合理、有效地运用房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方法,结合机关实际状况,制订本试行方法。 一、机关集体宿舍居住对象:只限于在原城关镇无房的机关干部、职工,详细条件: (一)在原城关地区未享
11、有过房改分房的无房户。 (二)在原城关地区的确无房居住的。 二、机关集体宿舍房产全部权属区人民政府,由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三、办理程序:须要居住集体宿舍的机关干部、职工,应由本人向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房产科核实,局分管领导同意后,依据房源可能和本人实际状况予以供应。 四、合同签订:承租机关集体宿舍,由用房本人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房产科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原则上定为一年。在租赁期间干部调离机关或正式取得城关住房的(取到钥匙起),应在一个月内将集体宿舍钥匙和设施归还给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房产科,同时终止租赁合同。 五、居住集体宿舍的干部、职工应按
12、时交纳水、电费用,遵守机关集体宿舍的各项制度和规章。 六、住机关集体宿舍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宿舍租用权。 (一)居住人将房屋擅自转租或转借的。 (二)利用居住的房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无正值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水、电费或闲置住房达六个月的。 七、本管理试行方法自2023年11月起执行。 z学院管理服务工作问责试行方法 技术学院管理服务工作问责试行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院管理服务水平,强化管理服务责任,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监督体系,促进依法治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问责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管
13、理服务工作问责,是指学院对各处室系部及其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问责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过错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三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坚持问责与整改相结合、教化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坚持问责结果与奖惩任免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对象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损失或者损害国家、学院利益,侵害教职工、学生合法利益的行为,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依照本方法追究责任。 其次章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方式和责任划分 第五条 依据问责对象管理服务行为的过错事实和情节,实行以下方式问责: (一)诫勉谈话;
14、(二)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整改; (三)通报指责; (四)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 (五)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建议撤职。 第六条 根据权责统一原则划分管理服务工作过错责任。管理服务工作过错责任分为干脆责任和间接责任。间接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依据管理服务工作过错事实和情节追究问责对象的责任。 (一) 对处室系部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赐予负责人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责令其作出检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峻的,通报指责。 (二) 对干脆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赐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赐予通报指责、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峻的,劝其引咎辞职
15、、责令辞职或建议撤职。 (三) 对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赐予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检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峻的,赐予通报指责、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情节特殊严峻的,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建议撤职。 (四) 依据问责对象对过错责任的相识看法以及整改状况,可以从重或从轻进行责任追究。因意外事务或者不行抗力因素致使管理工作不良后果发生的,对管理行为责任人免予追究。 第八条 依据问责确定,对问责对象进行以下处理: (一)被问责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指责的处室系部年终考核时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被问责诫勉谈话、责令做出检查的个人当月考核时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被通报指责的个人当月考核
16、为基本称职。 (三)被停职检查或调离工作岗位的、劝其引咎辞职、责令停职或建议撤职的个人当月考核不称职。 第三章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事项 第九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对象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廉洁从政,主动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程序,仔细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条 管理服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或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问责: (一)不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确定,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服务意识淡漠,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敷衍塞责,工作作风粗暴,服务看法生硬,服务效率低下,师生反映剧烈的; (三)重要事项不按规定程序集体探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个人或少
17、数人说了算,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给学院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四)不履行或不仔细履行岗位职责,未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学院交付的工作任务的; (五)失职失察、疏于管理,造成工作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六)责随意识淡薄,未实行有效防范措施,发生群体事务或重大事故的;在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务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未刚好实行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的;瞒报、虚报、迟报或漏报重大突发事务或重要状况的; (七)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或各部门之间须要协调协作,相互连接的边缘性工作推委扯皮,不主动主动实行措施完成任务的; (八)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协作不协调,影响工作开展,或者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8、; (九)在各类考试、招生工作中,违反国家政策和学院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 (十)违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在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中,不根据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 (十一)违反上级和学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私立帐户、私存帐外资金,或不按规定程序擅自运用学校资金、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奢侈或流失的; (十二)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私分、挪用公款的; (十三)违反规定乱收费或者将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有偿服务只收费不服务的; (十四)在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选购工作中,违反规定程序,出现严峻问题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五)违反审批程序制作公文、签订合同、运用印章或者
19、管理印鉴不善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六)违反保密工作制度,泄露国家或者学院隐私事项的; (十七)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脱岗空岗、聚众闲聊或利用办公设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八)学院认为应当问责的其它情形。 第四章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机构和问责依据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为副组长,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学院办公室、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问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主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受理有关问责事宜。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应当对问责对象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领导小组举报问责对象不履
20、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的状况。 第十三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依据来源于以下方面: (一)不能按要求完成院党委和学院工作年度安排及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 (二)上级机关和学院领导批示、指示问责的; (三)教代会、督查室或处室系部提出问责建议的; (四)本院师生员工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投诉问责的; (五)工作检查或责任目标考核中提出问责建议的; (六)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机构提出问责建议的; (七)领导小组发觉须要问责的; (八)其它有关管理服务工作事故或失误的 信息。 第五章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程序与实施 第十四条 管理服务工作问责应当严格根据程序办理。 (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问责事项,进行初步
21、核实; (二)经初步核实,反映的状况存在,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建议; (三)由领导小组确定提起问责,学院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纪委、组织人事处、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四)问责事项经调查核实,确属应当问责追究的,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理看法,依据管理权限,提请党委常委会议或院务会议探讨确定; (五)党委常委会议或院务会议依据调查材料和审理报告,就问责事项形成决议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问责对象下达管理工作问责确定书。 第十五条 调查组根据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和审理,相关处室系部和个人应当主动协作,不得拒绝、干扰或阻挠。 第十六条 调查组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试行 管理制度 审批 流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