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燃气规章制度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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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燃气规章制度3篇 书目 第1篇燃气车辆平安运行规章制度 第2篇城乡燃气平安管理规章制度 第3篇城市燃气平安管理规章制度 燃气车辆平安运行规章制度 为更好的提高自然气车辆的运用效率,确保平安、高效运行,避开事故的发生,降低消耗,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自然气汽车的平安驾驶操作 一、自然汽车,运行时驾驶操作与一般的汽柴油车驾驶操作基本相同。 二、自然气(cng)汽车驾驶员,必需经过自然气汽车的技术培训,驾驭自然气汽车日常平安检查学问,平安驾驶技术要点,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驾驶自然气汽车。 自然气汽车出车前的检查 一、 检查自然气的储量 检查气量显
2、示与停车前视察到的气量指示值是否基本一样,确认cng管路接头是否存在微漏气隐患。 二、 检查储气瓶和高、低压管路上是否有泄漏 (一)凭嗅觉闻一闻,必要时运用洗涤剂(或肥皂)泡沫水检查全部管线、连接接头是否有泄漏。 (二)若有异味、漏气,应关闭储气瓶上的手动截止阀,然后上报修理后方可起动。 自然气汽车的起步行驶 (一)由于自然气的特点,用压缩自然气作燃料时,汽车动力比用汽油时将略有下降,故汽车起步时,应适当提高发动机转速。 (二)每次起步之前,宜怠速运行5分钟,发动机水温提高到40以上方可起步行使。 自然气汽车的运行 一、运行中档位的选择 (一)自然气汽车运行中,应留意档位的选择。要尽量避开高档
3、怠速行驶。 (二)长期运行时发动机水温应保持在发动机运用说明书中要求的范围内为宜。水温过低易造成一级减压器冰堵、密封阀片损坏使耗气量增加。 二、行驶过程中操作留意事项 (一)运行过程中,在驾驶室内对有低压指示表的汽车,应留意低压表的指示状况。平稳运行时低压表的指针应无猛烈波动。如发觉异样波动,应马上停车解除故障后方可运行。 (二)驾驶自然气汽车时,不要急加油门,禁止高档低速防止造成回火放炮,引起不必要的机件损坏。 (三)在行驶中随时视察自然气量的改变状况,如改变太快,与行驶里程不符,应刚好停车检查漏气状况。 (四)运行中,气瓶气压不得全部用完,应在2.5-5.0mpa时去加气站加气。 自然气汽
4、车冬夏季驾驶留意事项 一、冬季驾驶的特别要求 在行车途中,假如感到行车无力,应当检查减压器进出气口、供气管线接头是否结冰。如结冰,可用热水浇烫,切忌用火烤。 二、夏季驾驶的特别要求 (一)夏季当天气在高温时,必需留意水温表读数。 (二)假如水温接近或达到发动机运用说明书中规定的上限时,应当检查发动机冷却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首先解除冷却系统故障。 自然气汽车行驶中出现故障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发生自然气泄漏的应急措施 (一)假如发生稍微的自然气泄漏,应马上停车,关闭点火开关,将发动机熄火,开启应急灯,切断油路。检查泄漏部位,并马上关闭储气瓶上的手动截止阀。 (二)如因高压自然气管裂开、卡套
5、松脱造成自然气泄漏时。应马上靠边停车,开启应急灯,快速关闭气路总截止阀和各气瓶截止阀,切断电源,切断油路;同时疏散人员,隔离现场,隔离火源。待泄漏气体扩散,对供气系统进行检查,确保无着火隐患后,方可将车开到定点修理厂对供气系统进行检查和修理。 二、 发生汽车自燃着火时的应急措施 (一)假如汽车发生自燃着火,应马上靠边停车,快速关闭点火开关,切断电源,快速关闭气路总截止阀和各气瓶阀;同时疏散人员,隔离现场。 (二)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并设法用水给储气瓶降温。 三、发生碰撞、着火时的应急措施 (一)如发生交通事故,就马上停车,开启应急灯,检查气路是否受损;如受损应关闭点火开关,切断电源,关闭气
6、瓶阀,同时疏散人员,隔离现场,隔离火源,爱护现场。 (二)如着火,应马上停车,关闭点火开关和气瓶阀;同时疏散人员,隔离现场,爱护现场,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 (三)如气瓶阀无法关闭,应设法储气瓶降温,疏散人员,隔离火源,爱护现场,严禁烟火,尽快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应急处理。 自然气汽车进站加气留意事项 一、 进站停车 (一)汽车进站前,车上换乘人员全部下车,在加气区外休息处等候。 (二)将汽车按指定方向进入加气区,缓慢进入充气位置后停车,拉紧手制动,汽车发动机熄火,关闭汽车总电源,打开防护罩作好加气打算。 (三)气瓶运用登记证宜插放在驾驶台边,以协作加气人员在加气前检验确认。加气员同时就检查供
7、气系统无异样,方可准予加气。 (四)在加气站内禁止吸烟、运用手机和其它电器、电子设备,以防静电感应导致发生事故。 二、 起先加气 (一)打开引擎盖,由加气站专业工作人员取下防尘罩,插上充气插头,再打开总气阀,充装自然气。 (二)在加气中,不准超压加气,加压力不准超过20mpa。 (三)加气时若发生泄漏,应马上关闭加气开关和气瓶截止阀,马上停止加气。此时不能起动发动机,应将车辆推到空旷处,待检修合格后方能再进站加气。 三、加气后检查 (一)充气完毕后,关闭总气阀,待解除加气软管内的余气后,取出充气插头,插上防尘赛,盖好发动机引擎盖前,应确认充气阀已的确关好且无泄漏。 四、 起动离站 (一)视察高
8、压管路及各接头组件连接处有无泄漏,如发觉泄漏要解除后才能起动车辆。 (二)确认加气枪与加气阀完全脱开,方可起动车辆,缓慢驶离加气站,进行正常的行驶操作。 城市燃气平安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平安加强燃气平安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运用及燃气设施的平安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平安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详细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平安管理工作。 平安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爱护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平安
9、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燃气平安管理应当遵循平安第一、预防为主、便利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平安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觉平安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赐予嘉奖。 其次章设施管理 第六条 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平安爱护范围。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平安爱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敷设地下燃气管道应当同时敷设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平安警示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和损毁燃气设施的平安警示标记和平安警示带。 第七条 在燃气设施平安爱护范围
10、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立建筑物、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顶进以及动用明火等作业 四爆破作业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平安的行为。 第八条 在燃气设施平安爱护范围内确需敷设管道和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制定燃气设施爱护方案经与燃气经营企业协调一样后方可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指派特地的技术人员到现场供应平安爱护指导。 建设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对前款规定的燃气设施爱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解决。 第九条 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或者大型施工机械确需通过敷设有燃气管道的城市非机动车道的必需事先征
11、得燃气经营企业同意并在通行地段修建承重过桥或者实行其他平安爱护措施经燃气经营企业验收同意后方可通行。 第十条 因施工等人为缘由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毁的责任人应当帮助燃气经营企业实行相应措施进行抢修复原原状。抢修费用由责任人担当。 第十一条 发生燃气事故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马上组织抢险抢修并依法向燃气管理部门和平安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境爱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抢险抢修时可以依法拆除阻碍抢险抢修的其他设施和建构筑物。对拆除的除违法建设的外事后应当刚好修复、补偿。 抢险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赐予必要的帮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阻碍抢险抢修作业。 抢修室内燃气设施时用户应当无条件拆除违法遮挡包袱燃
12、气设施的装饰装修物。用户不拆除的抢修人员可以拆除。 第十二条 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的建构筑物当事人应当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对所运营的燃气设施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安爱护在重点部位设置平安监控装置并逐步建立燃气设施平安监控系统。 第十四条 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修理、更新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修理、更新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单位用户和其他用户以管道燃气干管与支管接口处为界接口以外的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接口以内的由用户或者投资者负责。 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器具的修理、更新费用按前款规定由责任
13、人担当。 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平安管理体系完善平安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平安责任制配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抢修队伍配备通讯器材、抢修设备、防护用品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服务电话并设专岗昼夜值班。 抢险抢修预案应当报燃气管理部门、平安生产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从事平安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的人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平安管理或者作业活动。 第十八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用户平安用气操作规程向用户发放平安用气手册并支配专
14、人对用户进行燃气平安运用教化、解答用户询问。定期对用户平安用气状况进行检查发觉违反平安用气规程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提出改正看法。发觉危及公共平安的用气行为或者有严峻平安隐患的可以实行暂停供气的平安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无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燃气经营的气源。 其次十条 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或者非自有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干脆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钢瓶间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
15、充装燃气 七倾倒残液、在核定的经营场所外摆放、销售燃气钢瓶 八销售无合格标识的钢瓶 九燃气汽车加气站给非燃气车用钢瓶充气 十储存量超过核定数量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其次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据其运营的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运用状况和设计运用年限制定维护更新安排刚好进行维护、更新确保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平安运行。 第四章运用管理 其次十二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平安用气规程。管道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扩大用气范围、变更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 其次十三条 燃气单位用户应当建立燃气事故抢险抢修预案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落实平安管理制度。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
16、必要的燃气平安学问驾驭平安操作技能。 管道燃气单位用户的抢险抢修预案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的抢险抢修预案相连接。 其次十四条 燃气用户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遮挡、包袱、改动燃气管道、设施 二将燃气器具或者设施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气设施的接地导体 三管道燃气用户首次通气自行点火擅自启封、动用、调整燃气经营企业密闭的燃气设施 四安装、运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连接器 五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计量装置 六加热、摔砸、倒置、曝晒燃气钢瓶 七倾倒燃气钢瓶残液钢瓶之间倒气 八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记或者漆色 九运用明火检查燃气泄露 十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其次十五条 燃气用户应当运用经过国家质量认证的并且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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