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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责任管理制度责任到人(篇) 书目 设备管理员平安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技术档案及资料管理工作。 2、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设备率达到91、5、1、0。 3、对全矿机电设备性能及各种技术资料,要分类、分台帐立卡,严格把好机电设备入井检验关,不合格严禁入井。 4、向矿领导及外出配件人员供应设备型号、规格、性能,要刚好精确无误。 5、做设备四率、检查、验收、落实工作。 6、负责各岗位设备运行值班记录及事故统计,报表和收发工作,并汇总上报。 平安生产责任制:机电管理处党委副书记 1、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帮助党委书记搞好平安工作,同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平安工作
2、负责,协作其他领导解决平安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2、帮助党委书记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仔细实行国家煤矿平安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定期举办平安生产学问学习教化培训班,不断提高广阔党员,特殊是党员领导人员的平安生产责随意识。 3、帮助党委书记详细抓好全处共产党员平安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常常深化基层了解驾驭各共产党员平安监督员工作开展状况,刚好总结阅历,发觉典型,查找问题,为不断完善党员平安监督员工作供应好的建议和看法;定时帮助召集好每月一次的党员平安监督员工作例会。 4、关切群众生活,接待职工来访,作好稳定工作,刚好解决职工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帮助
3、党委书记详细抓好本部门各种人事档案和文件资料的平安保密工作,以及本部门平安管理工作,并详细抓好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 6、帮助党委书记详细抓好本部门平安工作责任制度的制定、落实,督促指导基层单位修订完善共产党员平安监督员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和落实,努力建设“人人都是平安员,人人都是通风员,个个都负平安责”的长效机制。 机电管理处平安生产责任制 1、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学习并仔细实行平安生产法、煤矿平安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平安事故的特殊规定、关于国有重点煤矿平安基础管理的指导看法等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做好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督促
4、、指导各矿(公司)做好综采、综掘机电设备、井下供电、井下通讯及大型设备管理工作。 3、参加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规范事故应急救援行为。 4、负责机电设备的选购、验收、保管、发放工作,严格按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年度矿井灾难预防处理安排的审查。督促各矿(公司)落实有关各项平安技术措施。 6、组织或参与集团公司机电平安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7、组织或参与机电事故的抢救与调查处理。 8、负责组织制定机电管理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9、了解驾驭生产动态,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平安生产的指示、确定,组织好平安生产急需设备。 10、组织制定机电技术管理规定,做好新技术、新装备
5、的推广应用工作。 11、参加或组织员工机电培训工作,组织机电工种的技术比武工作。 12、根据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各子公司设备管理进行规划、指导、检查、服务和考核。 空压机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保证压风机平安运转,确保施工作业的足够风量。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严禁睡觉、看书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仔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刚好视察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发觉异样状况刚好汇报并停机检查,能处理的马上处理。在问题处理以前不准开机。 4、仔细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运转记录。 5、爱惜设备,常常保持设备、清洁卫生,仔细搞好值班保卫工作。 6、接班时要严格检查各部位的螺丝、销
6、子、机杆、机座及润滑部位油量等,如有问题刚好处理。 7、常常查看压力表、平安阀等指数,平安阀和压力调整器必需动作牢靠,发觉异样现象刚好报告处理。 8、严格按作业点上下班时间规定详细要求开、关机,未经矿长及作业地点平安领导同意,在无重大事故的状况下,不准随意私自停机。遇有重大事故先停机,并快速报告领导。 9、运转的压缩机电机不得超过名牌规定的温度。 10、空压机管理人员必需仔细作好空压机每天运行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11、空压机的压力表和平安阀每季度必需进行一次调校,每季度必需对压力表和平安阀进行定期试验一次,应提前把调校、试验及检修安排时间报告矿领导,以便决策支配。 12、空压机安装检修、修理工
7、必需严格根据空压机的运用说明书及煤矿平安规程的规定进行安装和维护。 13、空压机安装检修、修理工必需对井上下压风管路进行常常性检查,发觉接头漏风刚好修理处理。 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机电设备管理员 1、在矿调度的领导下,做好矿井设备的管理。 2、建立设备台账,办理日常各单位机电设备的领用发放、交接验收手续。 3、负责日常各单位设备的记录以及相应的帐目、卡片、牌板的变动管理。 4、负责矿上各区域内设备的检查、核对和设备的现场跟踪管理。 5、新进设备的验收,外委修理及设备、租赁设备的调拨等工作,负责联系、提运及帐目和手续的办理。 6、负责每月25号前,下达机修作业安排,落实安排的完成状况,监督设备的
8、修理质量及入库验收,并对机修作出考核。 7、常常深化现场,了解和检查设备的运用、维护、安装、撤除等状况,并对全矿井机电设备的运用状况,提出改进看法和合理化建议。 8、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平安管理规定。 仓库保管员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一切服务于生产,提高管理水平。 二、仔细办理出入库手续,做到帐实相符,严格执行铁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审批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三、仔细学习有关业务常识,熟识驾驭各种材料的性能,做领发刚好无误。 四、库内材料存放整齐新旧分明,好坏分清,搞好库内外的清洁卫生,加强平安设施,做好防火,防盗平安工作。 五、刚好向领导反映库内材料的进
9、、销、存状况,保证材料的正常供应。按月、季、年填写库存材料的进、销、存报表,做到精确刚好。 六、严格材料整理,严禁废旧材料乱丢乱扔。 办公室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有关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的规定、吩咐、确定、通知、通报等执行状况和典型阅历的探讨工作。 二、负责刚好批转、印发上级和本单位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文件、报表等。 三、负责全矿的平安生产会议的报告起草和会务打算工作。 四、督促检查各科室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实行状况,并随时向矿长汇报工作。 五、负责上级检查及外来来宾的接待等工作。 六、负责定期组织对各工序及职工食堂、宿舍的平安、卫生检查工作。 班组长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 1、对本
10、班组的平安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是本班组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仔细学习“三大规程”和本矿一系列平安性文件,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3、全面驾驭当班的平安生产状况,每班两次向调度室汇报,随时解决平安生产中的各种问题,特别状况刚好汇报调度室。 4、负责本班组平安生产的指挥、平衡、协调工作,抓好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坚持正规操作,做到担心全不生产。 5、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全面驾驭上一班的平安生产状况,组织好本班的平安生产,并为下一班的平安生产创建条件,不留隐患。 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正规循环作业,杜绝延点现象,正点交接班。 7、抓好当班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 8、制止
11、“三违”现象,做到本人不违章,身边无“三违”。 9、严格执行国家平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平安管理规定。 10、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电工平安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矿调度的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2、必需了解和熟识所用电器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修理常识。 3、严格执行保安规程和作业规程及各种平安制度,检修或处理事故时必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负责电器设备的失爆、完好、电缆悬挂、皮带爱护、信号畅通。 5、发生事故应随叫随到,主动进行处理,削减事故影响时间。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正规操作,保质保量完成领导
12、交办的工作。 岗位平安责任制:机械管理员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置图安装各种施工机械,对本工程项目可用各种机械设各(包机具)的制作安装运行、检修、保养的检查,督促负详细干脆责任。 2、按“十字作业法”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检查,开展评比工作,确定奖惩人员、报批。 3、仔细执行上级有关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监督机械设备拆、安、操作、修理、保养、平安技术管理措施。 4、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三定制度,协作好现场施工,保证平安生产,管好、用好机械设备,使其发挥最好的效率。 5、负责对各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平安操作的技术交底。 6、仔细贯彻施
13、工机械的管理制度,做到每安装一项施工机械,均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运用,且操作做到定人定机登记制度。 7、监督检查各种机械操作工,必需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合理运用机械,做好“听、摸、查、看、闻”五字操作法,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违章作业,且应及是叫订正违章行为,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使施工机械常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8、参与各种机械没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常常检查施工机械的接线、按地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开关是否敏捷,是否有箱有锁有防雨措施。 9、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教化。 纽曼小学教化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云溪小学教化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值日管理人员责任,
14、制定本制度。 一、 校务值日责任追究 1、 负责学校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教化教学秩序; 2、 刚好妥当处理偶发事务,并做好汇报; 3、 坚持组织早熬炼、升旗、课间操和路队护送。 4、 坚持检查老师到岗、坐班状况;坚持组织维护就餐、午休、路队、乘车次序。 5、 坚持一日两次检查教室、清洁区的清洁卫生。 6、 监督指导门卫工作,确保学校平安。 7、 学生放学后关办公用电、空调、电脑,检查办公室门窗,照实填写好校务日志交校长办公室。 8、 值日补助一天30元。检查、记载、关电锁门等欠缺的一项次扣款5元。校长抽查发觉的问题,假如行政值日没有发觉,与失责教职工进行同等责任追究。 9、请其他校务成员顶替值日
15、,需报校长批准。否则一次罚款10元。 10、值日校务人员不得在校外住宿,否则一次罚款10元。 11、值日期间出现严峻失误的,引咎辞职。 二、 老师值日责任追究 1、 午休值日一次补助1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 2、 校外巡查一次补助10元。 3、 支配的值日不参与的,除不享受补助外,一次罚款5元。 三、班主任值日按班主任管理方法执行。 四、全部记载以校务值日和校长抽查记载为准。 五、被进行责任追究的值日管理人员,当月不得评优。 市某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市房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
16、证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决策和部署的实行,同时把贵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成坚毅团结、开拓务实、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政府部门。依据*中心、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及贵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法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本责任制规定。 其次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需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基本路途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化、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
17、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和落实,一起检查和考核。促进本局两个文明建设。 第四条 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担当责任的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局党组成员、科室、所的领导干部,其“实施方法”和“责任追究”同样适用于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 落实本责任制必需明确权利和责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局主要领导和各科室、所的负责人为本局、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级管理,逐级落实,常常检查,长期坚持。 其次章 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第五条 成立贵港市住房保障和
18、房产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担当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其他成员担当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局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负干脆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担当以下领导职责: (一)实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探讨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
19、总结。 (二)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理论、“三个代表”和党风廉政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化,增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遵守法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实力。 (三)依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结合各项管理和房产业务工作,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严格根据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订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领导和组织本局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订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
20、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小组组长职责: (一)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须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详细探讨和支配。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刚好解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仔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订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化,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
21、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状况,实行谈话制度;开展指责与自我指责;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化并管理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八条 副组长职责: (一)帮助组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廉政建设负干脆领导责任。帮助做好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追究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订正、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般性问题,查处违*纪政纪案件。 (二)帮助组长管好分管科长和主任,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分管科室、所、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对责任范围
22、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仔细根据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实行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科室得到落实。 (四)负责调查分析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刚好解决分管科室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订正分管科室发生的不正之风; 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为党组供应开展教化的依据。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化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行为。 第九条 主任、科长及副科领导职责 (一)科长(主任)领导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对
23、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2、负责管好本科室副职以下人员,搞好自身廉洁自律,听从党组书记、局和分管领导的管理监督。 3、依据党政领导班子的要求,结合本科室分管的业务工作,主动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化。 4、发觉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订正。 5、主动协作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供应必要条件。 (二)副科长(副主任)的领导职责 1、负责帮助科长(主任)做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按分工管理本科室业务工作中的廉政管理监督,同时,搞好自身廉洁自律,听从分管领导和科长(主任)的管理监督。 3、发觉本科室的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的行为,要
24、敢抓、敢管、敢订正。 第三章 责任考核方法 第十条 局党风廉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状况的考核,考核的目的是了解各科室执行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看法和建议,做到发觉问题刚好订正,刚好处理。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底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必要时组织特地考核,同时也可以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状况的详细考核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嘉奖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果突出的,赐予表彰、嘉奖;考核中发觉问题,限期改正。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一)局领导成员 1、局领导小组
25、每年要向市委、市纪委专题报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状况。各科室每年要向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委、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报告中,要照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况和勤政、廉政状况。 (二)局机关干部职工 1、本局工作人员是否正确运用人民给予的权力来为人民办事,切实打算到:为政清廉,守廉戒贪,惩奢尚俭,激浊扬清,忠城主动。 2、局内办公用品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设立登记簿。管好本局业务经费和公用物品,确保不发生违反侵占公物的问题。 3、严格执行局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
26、加油、定点修理。 4、坚决刹住大吃大喝、铺张奢侈的奢侈之风,接待开支方面,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款待标准执行。 5、干部职工的廉政与否,与物质文明建设紧密挂勾,年内党风廉政建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经发觉腐败行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当事人,扣除全年奖金外;还惩罚干脆领导责任人员季度的嘉奖。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根据干部管理条例和有关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中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赐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27、(一)对干脆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峻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抵制不查的,赐予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峻警告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干脆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遇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责令负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撤职。 (三)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赐予负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峻警告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赐予严峻警告
28、、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虑作假的,赐予负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峻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赐予负干脆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峻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坚持做到六个不准,有违反下列状况之一者,根据本规定进行惩罚。 (一)不准利用职
29、权搞权钱交易、钱物交易、刁难前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 (二)不准借工作之便违反局有关规定,为亲友办证、交易、评估和资料查询等供应实惠条件; (三)不准收受办事单位赠送的钱物; (四)不准擅自增减收费项目或变更收费标准; (五)不准在办理各种业务过程中,接受工作单位,对象及亲友的各种宴请,同时规定上午11点半,下5点后不准外出作业,以免办事单位宴请。 (六)不准超越职责范围办无关的事情。 第十五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在房产管理局组织权限内赐予组织处理或者赐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责任范围内,对干脆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
30、干脆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主管的工作或者参加确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十六条 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广阔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宣扬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先进典型,指责不良倾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第五章 附则 某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责随意识,保证政令畅通,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
31、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或损害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化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局监察机关负责对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人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监督并予以追究。 第四条 局实行机关首长问责制。局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或提案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局长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追究科
32、室队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赐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降一等级处理。情节严峻,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赐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特殊严峻,造成极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赐予降级、撤职处分。 (一)所属科室队多次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行为; (二)属于本科室队承办的事项,超时办结; (三)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局机关岗位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赐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降一等级处
33、理。情节严峻,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赐予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处理。 (一)对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推诿或者粗暴刁难; (二)在上班时间内擅自离岗; (三)应当场办理而有意不当场办理; (四)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精确一次性告知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致使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报; (五)应当赐予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答复而不予答复; (六)应当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刚好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 (七)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直至开除。 (一)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 (二)一年内出现两次以被追究责任的行为;
34、 (三)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 (四)不执行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确定; (五)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主动赔礼致歉,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已谅解; (二)有效阻挡不良后果发生; (三)主动订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 (四)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九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通过接待对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行政职责的来访,受理投诉、举报和控告,新闻媒体曝光等途径知悉追究行政责任的信息; (二)应当在5日内审查是否有事实依据,并依据实情确定是否受理。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
35、有明确投诉人、举报人、控告人的,应当告知不受理的理由;对不属于本局受理权限的投诉,举报、申报、控告负责转交有关部门; (三)确定进行调查的事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状况困难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四)牵头组织或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充分听取举报人、控告人反映的看法和要求,向被举报人了解状况,必要时召开会议广泛听取看法,经过仔细分析,明辩是非、分清责任,提出不予追究责任或追究责任的处理建议; (五)对过错责任人的处理确定,有明确投诉人、举报人和控告人的,应当告知;责令改正过错行为的,负责督促落实;赐予处分的,依法律、法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十条 过错责任人
36、有申诉权,过错责任人对处理确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理确定的机构提出复核申诉。 第十一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看法,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责令辞职、辞退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f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切实转变中心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服务效能建设,确保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有力执行,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本中心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37、,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中心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中心资金归集结算科、资金提取管理科、安排信贷科以及桂平、平南管理部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教化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 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中心及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应当追究中心主任、副主任、服务窗口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六条 中心法规稽核科负责投诉、举报、申诉、控告的受理、查办、转办、交办等工作。 第七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可对
38、分管负责人予以告诫;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可对主要领导人予以告诫,赐予警告处分;可赐予分管负责人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峻,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指责,并可将主要领导人调离领导岗位,赐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处分;可对分管负责人引咎辞去领导职务、责令辞去领导职务,赐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 (二)应当下放的审批权不下放或者以备案、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的; (三)对重大或者紧急事项,不刚好协调解决的; (四)不按规定向社会承诺办理事项时限或者不按规定上报责任岗位办理状况的; (五)出现服务窗口无人值班或者工作人员粗暴
39、刁难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多次出现超时办结等现象的; (六)不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致使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依附行政权利从事收费的; (七)由管委会审批的事项,不按规定提出审查看法的; (八)应当赐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补办手续而有意拖延或者拒绝补办的; (九)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中心内设部门及其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告诫;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可赐予部门负责人警告处分;可将岗位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赐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峻,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指责,并可对部门负责人调离工作
40、岗位、引咎辞去领导职务、责令辞去领导职务,赐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可赐予岗位责任人记大过、降级处分,或者责令辞职、辞退。 (一)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推诿或者粗暴刁难的; (二)在服务窗口值班时擅自离岗的; (三)应当当场办理而有意不当场办理的; (四)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精确一次性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须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致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材料不合格而多次申请的; (五)对办理事项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或者不给行政相对人出具回执的; (六)应当赐予行政管理相对人答复而不予答复的; (七)有意拖延或拒绝依法赐予行政管理相对人补办手续的; (八)不按时或不照实上报办理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的; (九)
41、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交,束之高阁的; (十)违反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私自与办事对象洽谈办理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违反规定,与办事对象私下串通,制造虚假材料,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十二)所办理业务质量低、差错多,造成较大影响的; (十三)被投诉且经查证属实的; (十四)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情形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调查人; (二)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 (三)干扰、阻挠行政责任的追究调查; (四)不执行中心按制度作出的处理确
42、定; (五)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责任追究承办人员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及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物、接受宴请、参与其供应的旅游或者消遣活动等变相徇私舞弊行为的。 (七)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主动赔礼致歉,行政管理相对人已谅解; (二)有效阻挡不良后果发生; (三)主动订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 (四)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明确而出现理解偏差的; (二)因执行上级机关及主管部门的
43、吩咐、确定和指示而造成过错的; (三)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未做规定或规定不详细,致使工作人员造成过错的; (四)行政管理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工作人员无法作出正确推断的; (五)因领导吩咐、确定和指示错误,已经提出建议,但未被接受,只得执行错误吩咐、确定和指示的; (六)出现意外或不行抗力因素致使工作过错情形发生的。 第十二条 成立z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追究制监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当组长,副主任担当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担当组员,加强对实施责任追究制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法规稽核科不根据本制度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由中心领导小组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工作责任人有陈述、申辩、提出异议、申请回避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工作责任人对处理确定不服的,可自收到中心责任追究制监督领导小组或法规稽核科处理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心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办理确定由中心责任追究制监督领导小组或法规稽核科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处理确定的执行。 第十五条 本 某市房产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市房产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责随意识,保证政令畅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