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P公司内部控制方案(参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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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PP公司内部控制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4二、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5三、董事会及其权限.8四、独立董事及其职责.13五、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程序.18六、股东大会决议.19七、控制手段类业务流程.20八、控制活动类业务流程.27九、内部控制的种类.42十、控制活动的基本原理.46H-一、会计系统控制.48十二、预算控制.51十三、风险分析方法的选择.55十四、风险图谱.55十五、内部控制目标的设定.57十六、目标设定的含义.59十七、风险应对策略的选择.63十八、风险应对策略.65十九、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74二十、企业的演进.84二十一、公司治理的框架.89二
2、十二、公司治理原则的内容.93二十三、产业环境分析.99二十四、茂金属聚丙烯性能优异,应用领域广泛.100二十五、必要性分析.101二十六、项目基本情况.102二十七、公司简介.105二十八、法人治理.106二十九、发展规划分析.120三十、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分析.127劳动定员一览表.127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公司治理结构或称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系统,是一种联系并 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问 题的制度框架,包括股权结构、资本结构以及治理机构设置等。简单 地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 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
3、、是否具有竞争力,起 到决定性的作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 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通过权力 的制衡,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公司治理结构重点需要解决公司的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保证 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二是如何协调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1)如何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板,主要包括协调股东与企业 的利益关系(即要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以及协调股东之间的利 益关系(即要解决大股东掏空和小股东“搭便车”问题)。在所有权 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 业被内部人(管
4、理者)所控制。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 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股东的利益。这种情况容易引起投资者不 愿投资或股东“用脚表决”的后果,会有损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由于小股东股权比例极低,监督成本较高且具有较大的外部性,经济 理性的小股东都会选择“搭便车”,这就导致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 代理问题。这种代理问题被形象地描述为大股东“掏空”,是指大股 东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将财产和利润转移出去的行为。“掏空”极 大地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积极性,同时也不 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降低会计盈余质量。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 度上保证不同类型股东的利益。(2)如何协调企业内各利益集
5、团的关 系,主要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 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二、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一)股权结构的含义股权结构是指公司股东的构成和各类股东持股所占比例,以及股 票的集中度(或分散度)和股东的稳定性。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 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 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二)股权结构的分类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说,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
6、这个意 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以下三种典型的类型。(1)集中分布型股权结构。其表现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 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这种股权 结构下,大股东缺少来自其他小股东的约束和制衡,导致其容易干预 经营者行为,甚至与经营者合谋侵占小股东权益。(2)均匀分布型股权结构。其表现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 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 10%以下。这种股权结构可以避免集中分布型股权结构下股东行为两极 分化以及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合谋,但由于股权比较分散,股东们 行使权力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在证券市场比较发达、股权流动性 强的情况下
7、,分散的股东可以利用发达的证券市场低成本却有效地对 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如果股东对公司所披露的财务状况不满意就可“用脚投票”,从而对公司经营者施加压力,因此公司可以建立起较 为有效的治理结构。但在证券市场不太发达、股权流动性较差的情况 下,这种股权结构会导致股东对经营者监督约束不力,从而会影响公 司经营绩效。(3)阶梯分布型股权结构。其表现是:第一大股东拥有相对优势 的股份,成为核心股东(持股比例为20%30%),其他股东的地位依 次下降。各个股东以其持股水平为依据,决定其行使权力的努力程度。由于各股东持股差距适当,因此有望使各股东达到一种适度参与的境 界,形成有效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在证券市场不
8、太发达、股权流动性 较差的情况下,股权相对集中,不仅可以提高股东直接监控公司经营 的动力和效率,而且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发展的稳定和持续性。一般而言,集中型股权结构公司由于股权集中在少数股东手上,所以成为收购兼并的目标公司的可能性较小;经理所持有的股份比例 较多,成功收购该公司的可能性越小,即使收购成功,收购方也需支 付巨额金额。相反,股权分散的治理机制公司较容易伴随并购的发生,在流动性较好、发育较为完整的资本市场下,股权分散使接管者可以 比较容易地收集到达到控股地位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股份。在公司治 理的监督方面,股权分散的公司由于小股东不愿意或无能力支付监督 成本,公司的股东监督机制就会成为一
9、句空话。而对于股权集中型的 公司而言,由于存在相对控股股东或绝对控股股东,这些大股东具有 对经理人员实行有效监督的能力和动力。因此,股权集中型的公司与 分散型公司相比较,前者的监督能更有效地运作。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存在着追求自身利益的经 营者和维持自身利益所有者的矛盾问题。在股份高度分散的现代经理 式公司里,经理阶层或董事长作为经营决策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 作用相对股东而言更为突出一一公司董事会实际上已经由经理所控制,因而作为委托人的股东对作为代理人的经理的激励实际上已为经理所 控制。而且,股东们由于“搭便车”的原因而缺乏动力推翻现任经理 或董事长,所以在股权十分分散的情形下
10、,对经理的监督会成为一个 严重的问题。第二层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 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 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 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还可以 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 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 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 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 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三、董事会及其权限(一)董事会的定义及形式1、董事
11、会及其形成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 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贯彻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此外,董事会也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它既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又是公 司的集体领导机关,其领导水平对公司的稳定和发展举足轻重。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 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代理机构,代表股 东大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 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 股东大会上
12、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称为董事会。(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 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雁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应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 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 终人数一般是奇数。(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 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2、董事会的类型我国董事会包括法定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两种。股份
13、有限公司的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 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 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二)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2、董事会会议的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14、,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 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董事未出席,也未委托代表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放弃在该次 会议上的投票权。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 换。3、董事会会议的举行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三)董事会权限董事会权限包括普通事项和特别事项。1、普通事项普通事项包括: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 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公司的 基本管理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15、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 工作;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决定非 特别事项的职权。2、特别事项特别事项包括: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 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公 司董事长的选任、解任及报酬;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四
16、)董事会的决议为了保证董事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代表大多数股东的利益,各国 公司法一般都明确规定了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也就是说如果 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没有达到法定人数,此次董事会不合法所 形成的决议无效。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 可举行;而一些国家的公司法规定,董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可低于董事 人数的二分之一,但不得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决议的计票原则采用按人数计算,也就说每一位董事平等 地享有一个表决权,不以其所代表的股票数为据。董事会的决议一般也采用多数通过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
17、一票。不过,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对特殊事项决议的通过 条件,但是不能低于公司法规定的过半数通过。一些国家还依据决议的具体事项,将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 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适用于简单多数原则。即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会 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同意即可;特别决议适用于绝对多数原 则,由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同意才算 过。换句话说,普通决议的通过最少需要公司董事的四分之一以上同 意,特别决议的通过至少需要公司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意。对于董事会决议,应特别注意决议无效的情形,决议无效主要包 括两种情形:第一,决议成立的过程无效。这是指召集程序或决议方 法违反法律或章程规定。第
18、二,决议的内容无效。即决议内容违反法 律或章程的规定。对于上述两种无效的决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在任何 时候、以任何方法提出无效的主张,不必以诉讼的方法,可以以抗辩 的方法。四、独立董事及其职责(一)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在董事会中设立独立董事,以形成权力制衡与 监督的一种制度。独立董事只拥有董事身份和在董事会中的角色,不 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并且在公司内没有其他实质性利益关系,即 与其受聘的公司和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判断的关系。我国 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认为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19、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 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 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 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 予以采纳。上市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上市公司及独立董事本 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上市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上市公司 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 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
20、应当公告的,董 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 其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 需的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 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 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二)独立董事的任期与资格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
21、同;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对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的设置 一般没有限制性要求。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日后,董 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包括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独立董事的积极资格包 括具有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水平,具备相关的知识 和经验,对上市公司来说,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础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独立董事的消极资格包括:之前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22、的条件 适用于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与公司有雇佣关系的 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兄弟姐 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年内曾 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的情形;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对上市公司来说,我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三)独立董事的选任和退任1、独立董事的选任独立董事的选任由股东大会执
23、行,以普通决议形式进行,一般采 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采取差额选举制的,可采取第一大股东回避 的方式。对不符合资格的被提名人,可按照规定提出异议。对我国证 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人,可作为公司的董事候选人,但不可作为独 立董事的候选人。对提名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拥有董事席位的股东 只有在理由充分或拥有可靠证据的前提下,才能否决提名并重新进行 独立董事提名和选举。2、独立董事的退任独立董事的退任由下列两种情形引起。(1)免职。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上述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事由发生 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撤换。(2)辞职。独立董事辞职时,
24、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 任何与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 行说明。若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章程中规定 的最低要求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在下任独立董事替补其缺额后生效。(四)独立董事的权限独立董事除了具有一般董事所拥有的权限外,还具有以下权限。1、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1)对于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所谓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 元或高于最近审计后公司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5、5)可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2、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所谓重大事项是指下列事项:提名、任免董事;聘请或解聘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重要关联人的资金往来;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对于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可以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类型主要有以下 几种: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理由和无法表示意见及其 理由。3、独立董事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 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规定,独立董事除依法行使一般董事的职权外,还 应对以关联交易为主的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五、股东大会的召集及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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