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营养健康食堂建设管理规范(DB52-T 1694-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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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1.020 CCS C 00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6942022 医疗机 构营养健 康食堂建 设及管理 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nutritional and healthy canteens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2022-11-17 发布 2022-12-01 实施 贵 州省市场 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DB52/T 1694 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 义.1 4 营养健康 食堂基本要求
2、.2 5 营养健康 食堂建设要求.2 6 营养健康 食堂管理要求.4 参考文献.6 DB52/T 1694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贵州省营养学会、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利亚、杨大刚、陈敏、韦琪、雷艳、吴茜、赵小登、刘怡娅、莫隆富、吴薇、李磊、姚韵婷、黄鹏程、杨绍群、贺林娟
3、、周燕、梁一、龙苏、孙宾、王荻、何昱颖。DB52/T 1694 2022 1 医疗机 构营养 健康食 堂建设 及管理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营养健康食堂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营养健康食堂的建设和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16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 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WS/T 476 营养名词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WS/T 476 界 定的以及下
4、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医疗机构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专业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3.2 医疗机构营养健康食堂 设在医疗机构内部,由临床营养科参与管理及技术指导,以实施营养治疗、改善营养和促进健康为目的,供患者和职工等人群就餐的餐饮服务机构,简称营养健康食堂。3.3 治疗膳食 利用食物特性,通过调整病理状态下的机体代谢,达到缓解症状、促进康复以及提高愈后生活质量的营养供给方式。3.4 三减三健 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DB52/T 1694 2022 2 4 营养健康食堂基本要求 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正常营业。4.1 近 3 年未发 生食品安全
5、事故、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4.2 建立并执行 从业人员健 康管理制度,按要求参 加健康体检、业务培训 考核合格,持有效的健 康证 4.3 明。医疗机构应设置临床营养科,负责管理治疗膳食配制,并对食堂 餐品的营养和健康提供技术指导。4.4 食品安全、加工流程和餐饮服务应符合 GB 31654 及相关管理 规定。4.5 5 营养健康食堂建设要求 运营主体 5.1 5.1.1 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固定建筑物内。5.1.2 建设改造应由医院统筹规划,并有临床营养科参与。5.1.3 原则上应由 医疗机构自 主经营,临 床营养科负 责餐品供应、膳食制作 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 及评价。面积和功能分区 5.2 5
6、.2.1 总体配置应 具有与医院 服务人群相 适应的场所,原则上营 养健康食堂 实际运营面 积应满足以 下条件之一:a)食堂实际运营面积应不少于医疗机构总面积的 0.5%;b)食堂实际运营面积(m2)与批准建设的病床数量(张)比值不小于 0.5。5.2.2 食材处理加 工区与堂食 餐饮区域应 设置合理,其中食材 处 理加工区面 积占比不应 少于食堂运 营总面积的 25.0%。5.2.3 功能区域设 置应与提供 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食品 安全相关规 定,原料间、准备间、加工间满足实际操作要求,有食品存放、加工和传递防交叉污染措施。人员配置和要求 5.3 5.3.1 应配备与服 务规模相适
7、应的食物加 工和服务人 员。配备有 相应数量的 厨师,厨师 应提供能证 明其专业技能证件,厨师占比应不少于食堂从业人员的 10.0%。5.3.2 应按比例配置有资质的营养相关专业人员(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营养学、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 与检验教育、烹饪与 营养教育、妇 幼卫生、儿 科医学、护 理学、药学、药理学、中西医临床 医学、中医 学、中医养 生康复学、中药学、中药药理学),人员配置数量应符合以下要求:a)三级医疗机构营养食堂配备营养相关专业人员数量与医院床位数之比应不小于 1:300;b)二级医疗机构营养食堂配备营养相关专
8、业人员应不少于 1 人。堂食餐饮服务 5.4 5.4.1 应在显著位 置展示营业 执照、从业 人员健康证、卫生监督 检查牌和食 品安全评定 等级公示牌,应在就餐场所明显区域设置营养健康食堂标识及相应的营养科普介绍,应 明示 供餐服务意见反馈和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5.4.2 提供桌餐服 务的座位间 隙应保持一 定距离,避 免高密度聚 集用餐,应 配备公筷、公勺等分餐 工DB52/T 1694 2022 3 具,并引导用餐人员正确使用。就餐场所附近应配备洗手、消毒设施或用品。5.4.3 应提供营养 健康餐饮推 荐套餐服务,套餐需标 注每个菜品 成品质量,适宜就餐人 数和总热量。食堂提供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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