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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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SL/Z XXXXXXX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导则(试行)(送审稿)Guidelines for Assessment of Instream Ecological Water Requirements2008-11-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与环境,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编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要求,制定河道内生态需水评估技术导则(试行)。本导则共8章和两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和术语;基本规定;河流生态需水评估;湖泊生态需水评估;河口生态需水评
2、估;沼泽生态需水评估;水质需水、泥沙冲淤平衡需水和水温需水评估;附录A和附录B。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仅供参考。有关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水利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4 河流生态需水评估64.1 一般规定64.2 基本资料64.3 评估范围74.4 生态系统特性分析74.5 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74.6 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74.7 生态需水计算方法选择和生态需水计算
3、84.8 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85 湖泊生态需水评估95.1 一般规定95.2 基本资料95.3 评估范围105.4 生态系统特性分析105.5 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105.6 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105.7 选择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和生态需水计算115.8 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116 河口生态需水评估126.1 一般规定126.2 基本资料126.3 评估范围136.4 生态系统特性分析136.5 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136.6 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136.7 选择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和生态需水计算136.8 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147 沼泽
4、生态需水评估157.1 一般规定157.2 基本资料157.3评估范围和生态系统特性分析157.4 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167.5 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167.6 选择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和生态需水计算167.7 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168 水质需水、泥沙冲淤平衡需水和水温需水评估17附录A 河流生态需水计算参考方法18A.1 水文学方法18A.2 水力学法20附录B 湖泊、河口和沼泽生态需水计算参考方法22B.1 湖泊生态需水计算方法22B.2 河口生态需水计算方法24B.3 沼泽生态需水计算方法25本标准标准用词说明27条文说明281 总 则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
5、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与环境,规范生态需水评估工作,统一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自然形成的河流(包括河口)、通江湖泊和通江沼泽等河道内生态需水估算。本导则中的生态需水是一定生态保护目标对应的水生态系统对水的需求。1.0.3 本导则不包括生态保护目标的确定以及生态需水实施后的检测和评价规定。1.0.4 生态需水评估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2 客观、系统、科学。3 依据生态保护目标,以维持生态系统某种状态确定生态需水。4 全面考虑水量、水质、生物与河床(湖床、沼泽地形)因素。5 生态需水应和
6、时间、空间相联系。6 对多项功能的综合生态需水,取各单项生态需水时间过程的外包线作为综合生态需水。1.0.5 本标准引用标准1 水文调查规范(SL 196 - 97)2 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SL 348-2006) 3 水电水利工程泥沙设计规范(DL/T5089-1999)4 河工模型试验规程(SL9995)5 海岸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JTJ/T233-98)6 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JTJ/T232-98)1.0.6 生态需水评估除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生态需水评估 assessment of ecological wate
7、r requirements依据生态保护目标确定相应生态需水的相关工作。2.0.2 生态需水 ecological water requirements将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生态过程维持在一定水平所需要的水量,是指一定生态保护目标对应的水生态系统对水的需求。2.0.3 水质需水 water requirements of water quality将生态系统中水体水质维持在一定水平所需要的水量。2.0.4 水温需水water requirements of water temperature 将生态系统中水体温度维持在一定水平所需要的水量。2.0.5 泥沙冲淤平衡需水water require
8、ments of balance of water and sediment将生态系统中河床(湖床)形态维持在一定水平所需要的水量。2.0.6 生态耗水 used water of ecosystem将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生态过程维持在一定水平所需要所消耗的水量。比如湖泊水体蒸散发量。2.0.7 生态流量 ecological flows生态需水中的某个流量,具有某种生态作用。2.0.8 生态保护目标 ecological protect object根据生态系统的需要、社会需要和社会期望,由有关政府部门设定,要实现的生态系统状态。其为生态系统管理的一部分。3 基本规定3.0.1 除特别说明外
9、,本导则中所提生态系统指河流(湖泊、河口、沼泽)水生生态系统。3.0.2 生态保护目标应包括保护目标物和保护水平,可分为整体保护目标和分项保护目标。3.0.3 整体生态保护目标可分为天然、半天然、种群幸存和严重衰退四种生态系统状态。3.0.4 分项生态保护目标可分为维持河流生物多样性、生物栖息地、自净功能、疏通河道(维持河道、湖床形态)、调节气候、文化功能(精神与宗教方面、娱乐与生态旅游、美学方面、激励功能、教育功能、故土情、文化继承)等方面的目标;也可为某个或者某些生物物种、水质、水量、河床形态等。3.0.5 区域的生态需水应包括进入区域的生态需水、区域内的生态需水、流出区域的生态需水。3.
10、0.6 生态需水评估应包括以下程序:基本资料收集;生态保护目标获取;确定评估范围;生态系统特性分析;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选择生态需水计算方法;生态需水计算;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生态需水评估程序见图3.0.6。3.0.7 生态需水计算所采用水文资料应符合一致性、可靠性和代表性要求。流量、流速、水位等水文资料的收集与调查应符合水文调查规范(SL 196 - 97)的要求。3.0.8 应根据选用的生态需水计算方法的要求,确定所需的水文、水资源和生态系统等资料。3.0.9 项目所在地河流生态保护目标可从国家或地方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环境保护、林业、
11、渔业、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和相关成果资料中获取,也可通过其他途径获得。3.0.10 生态需水要素的选择应满足生态保护目标的需要。3.0.11 附录A和B提供了一些常见的生态需水计算方法。由于现在生态需水研究水平有限,这些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可能存在风险,应用这些计算方法时应慎重。3.0.12 生态需水评估工作的深度应根据下列多项指标确定:项目所在地区的水资源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生态保护目标、生态系统重要性、生态系统敏感性、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项目自身的重要性、资料的可获得性以及项目本身所处研究阶段等。3.0.13 资料收集的范围、内容和详细程度,应以满足生态需水评估为准。基本资料为一般情况
12、下需要收集的主要资料,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有所侧重和适当增减。资料的收集与调查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按照工作深度要求进行。3.0.14 生态需水计算方法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 适用于本地区;2 应尽量选取较成熟计算方法;3 按所选方法要求进行计算;4 当有多种适用的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可供选择时,采用多种方法计算生态需水。图3.0.6 生态需水评估程序图3.0.15 干旱区和半干旱区河流、湖泊的生态需水应包括依靠本河流、湖泊水体入渗补给生存的非地带性植被的需水。其植被生态需水计算可采用直接计算方法和间接计算方法。3.0.16 水质需水、泥沙冲淤平衡需水和水温需水估算见本导则第8章。3.0.
13、17 河流生态需水计算应合理选择河流控制断面作为基本计算节点。3.0.18 某断面的生态需水指标可使用水量、流量(水位)、流量(水位)时间过程表示。4 河流生态需水评估4.1 一般规定4.1.1 河流生态需水为将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生态过程维持在一定水平所需要的水量。这些功能包括维持河流生物多样性功能、调节功能(自净功能、调节水量)、疏通河道功能(维持河道形态)、文化功能(精神与宗教方面、娱乐与生态旅游、美学方面、激励功能、教育功能、故土情、文化继承等方面)等。4.1.2 河流生态需水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在收集分析项目和所在河流生态系统及人类活动影响基本资料的基础上,获取项目所在河段的
14、生态保护目标;2 确定生态需水评估范围;3 分析评估范围内生态系统特性;4 分析项目对评估范围内河流水文要素和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选取待计算生态需水要素;5 针对选定的生态需水要素,并对照生态保护目标,选择合适的生态需水计算方法;6 按照选定的生态需水计算方法的要求,计算生态需水;7 对生态需水计算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4.2 基本资料4.2.1 河流生态需水评估基本资料应包括背景资料、生态保护目标、水文及水资源资料、水质资料、生态资料以及项目对于河流生态系统的利用和干扰程度等方面的资料。4.2.2 背景资料包括项目的位置、规模,对河流生态系统利用情况及有关设计数据,气象、河流自然地理情况,社会
15、、经济状况,河道内生产生活与水的依存关系等资料。气象资料包括降水量和蒸发量等。4.2.3 水文及水资源资料一般可包括项目评估范围附近河流流量、流速、水位、河流的季节性特征、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等资料。4.2.4 生态资料一般可包括水生动植物、河流形态与特征、陆地植物等。水生动植物资料包括水生植物、鱼类、珍稀动物以及鱼类产卵场、越冬场、鸟类集中栖息地、捕鱼量,不同水位、流量下生物的生存关系等。4.2.5 项目对于河流生态系统的利用和干扰程度资料可包括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利用方式、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方式和程度。4.3 评估范围4.3.1 生态需水评估的范围应综合考虑项目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方式
16、和程度、影响河段的生态保护目标等因素确定。4.3.2 评估范围应能包容项目对河流生态系统显著影响的河段。当评估河段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或者有重要保护目标时,应适当扩大生态需水评估范围。4.3.3 对干旱区和半干旱区,河流评估范围除了河道外,还应包括依靠本河流补给生存的非地带性植被。4.4 生态系统特性分析4.4.1 应分析评估范围内河段的生态系统特性。4.4.2 宜从评估范围内河流水文特征、河床特征、生物特征及其相互作用关系、项目在河流的位置(上游、中游、下游)、气候类型(温带季风气候、亚热带季风气候、热带季风气候、温带大陆性气候、高原高山气候)、水分条件区(湿润区 半湿润区、 半干旱区、 干旱区
17、)等方面分析河流生态系统特性。4.4.3 应分析河流季节性流量特性及其相应的生态系统特性。4.5 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水文要素的影响4.5.1 依据项目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利用方式和利用程度,结合生态系统特性,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影响的方式和程度,进而分析生态系统对项目干扰的响应特性。可从径流、水质、河道形态、生物及其相互作用诸方面分析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宜分析项目在年内不同时期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如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等。4.5.2 对常年性河流,应特别注意对年最小流量的影响。4.5.3 对干旱区和半干旱区河流应特别注意对河流两岸依靠河流补给生存的非地带性植被的影响。4.6 确定待计算的生
18、态需水要素4.6.1 宜根据项目对生态系统在年内各时期的影响方式和程度,对比年内各时期生态保护目标,确定待计算的生态需水要素。4.6.2 河流生态需水应分为生物栖息地需水、维持河床形态需水、水质需水、景观娱乐需水等类。每类生态需水可包括最小生态流量、枯季各月生态流量、丰水期生态流量、全年生态需水过程等要素。4.6.3 应注意项目对最小生态流量的影响。4.6.4 生态需水评估中最小生态流量应满足国家现行要求”4.7 生态需水计算方法选择和生态需水计算4.7.1 生态需水计算方法的选取应考虑以下因素:1 生态保护目标;2 选定的待计算生态需水的要素; 3 生态需水计算的目的;4 项目所处的阶段;5
19、 所作决策的重要性;6 资料状况;7 河流生态系统类型和特性;8 生态系统的重要性;9 生态系统的敏感性;10 生态需水计算地点在河流生态系统中的相对位置;11 气候特性;12 水文特性;13 河床特性;14 生物特征;15 应注意季节性河流与常年性河流、小型河流与大型河流生态需水计算方法的差异。16 重要的或敏感的生态系统的生态需水计算应采用风险较小的方法。17 应注意气候与河床形态的差异。4.7.2 河流某些常用生态需水计算方法见附录A。4.7.3 水文学法宜用在对计算结果精度要求不高,并且生物资料缺乏的情况,如在规划项目中。4.7.4 栖息地评价方法宜用于河道内生态保护目标为确定的物种及
20、其栖息地。4.7.5 整体分析法宜用于流域整体的生态需水评估。4.8 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4.8.1 应对生态需水计算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并合理选用计算结果。合理性分析方法包括生态需水计算结果应与河川天然径流和现状径流进行对比等。当多种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相互差异较大时,应对采用的计算方法的适用性、合理性及计算过程的正确性进行分析检查。4.8.2 生态需水量不应超过河川天然径流量。5 湖泊生态需水评估5.1 一般规定5.1.1 湖泊生态需水是将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生态过程维持在一定水平所需要的水量。5.1.2 湖泊生态需水在空间上应分为入湖生态需水、湖区生态需水和出湖生态需水三个方面;
21、按功能可分为维持生物多样性、水文和气候调节、污染物净化、景观娱乐等方面的生态需水。5.1.3 湖泊生态需水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在分析基本资料的基础上,获取项目所在湖泊生态保护目标;2 确定湖泊生态需水评估范围;3 分析生态系统特性,并分析项目对湖泊水文要素和生态系统等的影响,选取待计算生态需水要素;4 针对选定的生态需水要素,结合生态保护目标,选择合适的生态需水计算方法,并计算生态需水;5 对生态需水计算结果进行合理性分析。5.2 基本资料5.2.1 湖泊生态需水评估基本资料应包括背景资料,生态保护目标、水文及水资源资料、水质资料,生态资料以及项目对于河流生态系统的利用和干扰程度等。5.2
22、.2 背景资料包括项目的位置、规模,项目对湖泊生态系统利用情况及有关设计数据,气象、湖泊自然地理情况,社会、经济、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湖泊内生产生活与水的依存关系等。5.2.3 水文及水资源资料应包括以下方面:1 入湖流量和出湖流量;2 湖区降水量、水面蒸发量、植被蒸散发量等;3 水位、水面面积、水深、湖容历史统计数据等;4 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等。5.2.4 湖泊生态资料应包括:1 湖泊形态和历史变化;2 湖滨带的生态环境资料等;3 干旱区和半干旱区的非地带性植被资料;4 湖泊生物资料,包括主要植被、鸟类、鱼类、珍稀生物、不同水位下的生物资料等;5 总捕鱼量和总植物产量,不同水位下
23、的捕鱼量、植物产量等;6 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等。5.2.5 其他资料包括以下方面:1 土壤渗透系数;2 地下水水力坡度;3 渗流剖面面积。 5.3 评估范围5.3.1 应根据项目的需求、湖泊生态保护目标、湖泊生态系统受影响的程度、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等,确定湖泊生态需水评估范围。一般应以整个湖泊水体作为评估范围。5.3.2 对干旱区和半干旱区,湖泊生态需水评估范围除了湖水水面外,还应包括依靠湖泊水体补给生存的湖岸带非地带性植被。5.4 生态系统特性分析5.4.1 应分析生态系统各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确定其主要的生态系统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给出湖泊生态系统的主要特征。5.4.2 湖泊生态系统特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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